我是楊智傑,台大國家發展所博士、中央大學產業經濟所碩士、台大法學士。現在是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我的代表作:千萬別來唸法律、法律人的第一本書、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個人e-mail:yangjames200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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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您好: 研讀您的圖解法律,發現了一個小困惑!
行政法5-3部分(p.130):
(四)積極:法律優位原則 和 (五)消極:法律保留原則 的標題是否有錯誤呢?
因為和之前看過的書<消極:法律優位原則 ; 積極:法律保留原則>不一樣耶...
您好..我想請問被國稅局開補稅單..因廠商拿有問題ㄉ進項發票給我們公司..國稅局要求補稅..但我們真ㄉ很委屈..因有確實交易..但還需補稅嗎?..我們提訴願..國稅局就說:有無提訴願.都需先捕本稅32萬多...且我們提訴願..未按補稅單ㄉ日期補稅..須罰三倍..我知這對他們有獎金..我懇求他們..不要先開罰三倍繳稅單.他們還是開ㄌ..金額是98萬多..我哭求竹南稽徵所人員..但還是要我把本稅繳ㄌ吧..但罰則還是3倍..這樣要繳130幾萬..簡直叫我關門大吉..好想死給竹南稽徵所ㄉ人看..他們說是主管要求ㄉ..提訴願不是民眾ㄉ權力嗎?未核提訴願就交罰3倍..請救救我..我已經快精神崩潰ㄌ..TKS S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