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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3 17:19

各位觀眾,由於本 blog 的 counter 似出問題,令人流似是不足,故請到下面  岸仔 Blog 參觀我的最新雜文,短打等等,這裏還是會放我每周的信報專欄,及各類主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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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岸仔Blog在香港 Host 運作,對於本人所寫之極反動針對權威建制文字,有被封殺一天之隱憂,故本 Blog (登記於臺灣) 還是要加以保留的。臺灣人可能不願自稱中國人,但自由中國的習稱,對大陸以外的華人社會,還是很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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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13:05

長毛式抗爭 ─ 落伍了!   

 

(Photo from: http://www.inmediahk.net/)

     這邊廂,主流泛民正為小圈子選委的小勝利而自鳴得意,那邊廂,一場民間自發的社會抗爭運動正在發芽,而且在一兩天內成長茁壯。社運的新抗爭形式出現,新的經驗在累積,在自我完善,在形成新的主流,在規劃新的標準。幾天之內,港人所熟悉的所謂激進社會運動模式,以長毛及四五行動為代表的行為,迅速成為落伍的代名詞。那幾個晚上,代表激進夠左夠前的長毛、黃毓民,及社民連,只堪成為配角,只是塘邊鶴;而代表和平理性專業的立法會議員們,更是無影無蹤!

絕不含糊說「不」! 

 從來社運都是令人無奈的,是多大的努力也是徒勞無功的,香港人對此也是明白,也是諒解,但精神上也會支持。事實上,就連對民主,對專政的權力,港人的心態也是一樣;特點是認命之中還是不肯認命,不可為之時,也還是要做點東西,要盡點點滴滴的最後努力,要對專權者貨真價實地、絕不含糊地說聲「NO」。

  ○三年七一,落後於民眾的泛民主流及理性大狀,不敢不肯亦不願拉出「董建華」下台的口號,結果民眾自發地叫了,也成功了。有了這點經驗,今次天星鐘樓事件,有這突如其來的震撼性社會效果,其實並不出奇,只是原社運界的人流於因循,流於行動樣板化,所以幾個有新思維的年輕人,再加上一群自發出現的市民,創新了社運的新潮流。

  正是四十年前的一九六六年;一個普通不過的年輕人蘇守忠,以一人之力,在天星碼頭發起一次示威,抗議小輪加價,結果引發一場騷亂。連同隨後的六七暴動,徹底地沖倒了殖民者的統治哲學,由高壓變成包容,專制變成開放,由是改變了香港社會的命運。

  今天的曾蔭權及孫明揚正是在那時間加入政府,而四十年後的施政手法,還是四十年前的一套殖民地式手法,就是欺騙、抹黑、分化與打壓。這一刻,曾蔭權與人民各自自視為打了一場勝利的小戰役;曾蔭權表現出的決斷(也是決絕),會得到中央的讚賞,若戰事延展下去,筆者就老套地說句─人民必勝。

  蘇守忠的一個人與天星之役的十多位主力年輕人的成功之處,在於其行為在最適當的時刻,喚醒了港人的集體意識,集體的感覺。他們比當年蘇守忠更優勝的一點,是同時喚醒了媒體的麻木感。今天的媒體畢竟是進步了,與當年一面倒抹黑蘇守忠的情況不同,媒體算是對示威者十分同情,進而迫使泛民議員不得不跟民眾的腳步走路,紛紛打倒昨天的自己,要求停拆天星!

鍥而不捨抗爭到底

  事件的突破點,據朱凱迪的文章報道,是在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現場只有二十多人無奈地看鏟泥車進出地盤;終於有人提議:「不如衝進地盤去!」;這是一個挑戰「守規則神經」的提議。這一刻,香港的社運有了新的里程碑,有了新的標準。這小群人打出的口號,是不要做政治秀,不要做「表態式」的示威,要以一切行動的可能性,阻止拆毀工程的進行。 

 本來,以一貫的社運思維習慣,行動完成就會「和平散去」;新思維之下,是不停折返,再次三次地衝進地盤,新聞不得不報道,更多的市民加入了,政客也來了,整個政府的神經也動了! 

 事件中最令筆者失笑的報道,是星期四晚長毛及社民連的人包括黃毓民及勞永樂等企圖嘗試「介入」事件,與警方談判,要「管理現場秩序」,多次呼籲示威者後退,卻不得要領。 

 為何筆者要笑?不難明白吧!這就是新思維與傳統社運智慧的分別。社運界從來所求的,是新聞鏡頭下的激情,鏡頭之外,是見好會收,與警方有商有量,合作無間。 

 這幾天,年輕人在天天開街頭研討會,在反省,在學習,在總結經驗,準備下次行動。筆者有時間也要出席一下,向年輕人學習。不但筆者要,自命激進夠左的社運老人家更有需要,你們落伍了!

  有一點要公開呼籲,大家不應接受事實,只是去準備轉戰皇后碼頭、油麻地警署、域多利監倉。寸步不讓才是社運新思維,天星才是革命的聖地,是誰拆了天星碼頭就要負責把碼頭原地重建!可能嗎?只看人民有沒有發出力量而已!

P13  信報財經新聞   王岸然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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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Just Law
2006/12/15 18:03

      法律有時有很多容易令人產生謬誤觀念的事,而就是資深新聞界的人亦不一定懂分辨。今天《蘋果》李八方有一則新聞,起源於拆天星鐘樓事件,就是十分有代表性的謬誤。
  話說昨日立法會議員譚香文「寸」孫明揚,話政府就算同承辦商簽左合約,都可以更改或取消,以保留鐘樓。法律上,譚香文無錯,因為合約從來是可以改的,只要簽約雙方同意便可以了。

  但孫明揚可能心情唔好,竟然以人身攻擊作回應:「可能你無呢方面的經驗,其實結婚都係簽合約,唔可以隨便改」。自然,咁講係辱女性,係人身攻擊(譚香文未婚也),政治後果可大可小矣。
  明顯的錯誤觀念是說婚姻乃合約。婚姻是共同協議,是「自願」的生命結合行為(voluntary union of life);亦所以任何影響婚姻自由的合約,從一開始就無效(void ab intio),亦是說法庭視為從來沒有合約的存在。
  法律背後的理念,是肯定freedom of marriage(婚姻自由)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以法律手段束縛甚而只是影響婚姻自由,皆是違法的事,有關的所謂合約,自動變成違法,亦變成無效。
  一件有趣英國案例(Herman v Charlesworth [1905])裏,一個女子給了一間婚姻介紹所50英鎊,作為介紹男友費用。有幾個男人應徵,但在她選擇結婚者之前,她起訴婚姻介紹所,要求取回這五十鎊,理由是有關的合約影響婚姻自由,所以根本是無效的合約。

 Hermann v Charlesworth [1905] 2 KB 123   
      An unmarried girl give the newspaper owner 51 pounds for an advertisement to look for a marriage partner . A few applicants, before marriage, the girl sue for recovery of money, the technical point is whether the contract void for illegality.
     Held, the marriage brokerage contract was void for illegality, she could recover the money.Even an agreement to introduce a person to others of the opposite sex with a view to marriage is invalid, although there is a choice given of a number of persons and not an effort to bring about marriage with a particular person, and it is difficult to see any harm at all is caused by such an agreement.

  結果呢?她勝訴了,因為這是一個illegal contract(違法的合約),有趣嗎?

N.B. 如果網友反應良好,從時事看法律的專欄會寫下去,筆者更樂意與網友經常地討論時事中所引申的法律問題。(請
留言.)

王岸然
LL.B. (U of London), LL.M. (U of Wales), MPhil. (H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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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3 12:55

世無聖誕老人 也無「有競爭」的特首 ___  王岸然

  由今天一則外國的花邊新聞談起吧。正當所有小朋友熱切期待聖誕老人前來為他們送禮物之際,英國一名小學女教師卻告訴學童一個殘酷事實:世上沒有聖誕老人!

  結果是充滿黑式幽默的。這名教育工作者是在說老實話,是在說真理罷了。但她的結果比童話故事中的小孩對國王說你沒有穿衣服差得多,因為憤怒的家長齊齊向校方提出抗議,老師的做法被認為是令人厭惡,她沒有權力這樣做,其下場是被學校炒魷魚。

  筆者早就批評過,港人的民主觀是活在「生果思維」之中。這就是說,一套似是而非的說法,只要民主派的主流傳媒力推,民主派對主流人物力捧,就會成為主流意見。不但一般的專業社會精英人云亦云,連學者也會不逆主流意見而隨附和,一些批判的態度也忘記了,懂得反省的人理應自問,這是有利全港民主文化的嗎?

誤人子弟

  特首的選舉是沒有競爭的,猶如國王沒有新衣,世上沒有聖誕老人;為何梁家傑說港人希望特首選舉有競爭,生果日報說這選舉應有競爭,那群所謂泛民的候選人跟也說要令到特首選舉有競爭,大家就當真的有競爭?

  泛民那群高教界的學者,也跟這樣說,是假戲真做嗎?是為了參與這小圈子遊戲要勝出而作出必要之惡嗎?若肯承認,也是好事,怕的是你們在大學之內也對學生照說不誤,硬要將假的說成真的,要大學生的思辯能力同樣流於生果思維化,那就真是罪過了!

  周日的選委會競選,是可以定義為有競爭的,因為是有五萬多人投票,由八百多人中選出四百多人,這自然多多少少是要爭的事情。但選舉活動不等同民主,而小圈子的設計,早令到最終的勝出者是可以預計的,是可以操控的,這是有民主的意義嗎?好,你說有,想一大堆曲線的理論說這有利民主的發展,也不與你爭辯,但你可說這是有競爭的特首選舉嗎?在什麼地方有競爭?在什麼意義之上有競爭?

  這幾天最令筆者不安的,正是「有競爭」這三個字。有權威者對你說世上有聖誕老人,皇帝穿了新衣服;於是人人都在說,無人敢駁斥,最少我所見的明星學者,明星評論員,一個二個,不是在批評駁斥,不是在指出事實,而是附和這個「有競爭」的說法,真是反智,真是可怕!

  只要偉大的中央作出少少的指令,曾蔭權與梁家傑的小圈子特首選舉遊戲是結果早定,任何競爭的可能性皆不存在,你們不是在說廢話,又是什麼?人人爭說廢話的政治文化,就是成熟的,可以實行民主的文化?

  筆者早兩星期的文章就質問中央,是否準備出手恐嚇八百名選委,不得提名梁家傑?自然這是誇大的形容,在選後的形勢看來,要恐嚇的人,只是三十到五十人吧,但這也是夠嚇人的了。中共再強悍,筆者估計也不會這樣做,於是大家期待的小圈子特首選舉,三個月後會正式上演了;於是,民主派就很高興滿意了嗎?公民黨就算為香港的民主,作出很大貢獻了嗎?香港人可以很高興地等待民主的發展出現,開花結果了嗎?

主次不分? 輕重倒轉

  真幼稚!「生果思維」是很容易自我破滅的,大家沸沸揚揚,八八卦卦地討論幾天,一切就成為過去。民主派的大哥大姐熱中於這類小圈子遊戲,是因為專政者也熱中於這類假民主遊戲,方便大家溝通,也方便民主精英們關門講數,做底交易而已。

  公民黨的大狀們,從來自豪於可以早上罵中央,下午到中聯辦談話交心的遊戲,也許以為這是精英者的角色,也是爭民主的一種有效手法吧。梁家傑不是笑接收長毛的抗議信,說大家只是方法不同,目標一致嗎?據報道連長毛也大讚梁大狀態度良好呢。

  只是敢問一句,這些爛秀對教育普羅大眾市民的民主意識發展,有何關係?再說筆者也覺得悶了,我對民主發展最大寄望,在於人民的真正醒覺,肯出來走到街上,而不是這些偽民主的小圈子選舉遊戲。主次不分,輕重倒轉,以假作真,這只是禍害民主發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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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 13:11


公民黨亦有真兄弟

(Photo from:  http://www.newcenturynews.com/)

   先要為「真兄弟」下一個定義;這是一些政黨之內的人,對政黨不滿,藉互聯網的便利,將一些黨內的矛盾翻出來,加以陽光化,企圖對黨的主流派施加政治壓力,改變政黨的主流方向。

  這是正常的一面。不正常的定義,是共產黨在搞事,策反政團中人,製造矛盾,希望搞垮這些政團,以利中共的專政統治。更神秘的形容,是中共特務的傑作,利用黑客的技術,興風作浪,冒充政團之內的真兄弟,造成心戰的效果,以打擊民主派的政團。

  這是最方便的遁詞,民主黨與公民黨都善加利用,因而不須對虛擬的真兄弟的所有指控,加以回應,無論是真是假,一律算作是假,然後強調以後要搞好網上保安問題,一切都只是網上保安問題,便可以成功轉移視線。反正公眾之中,太多對民主派的單戀崇拜者,只要有不令他們失望的理由,哪怕只是似是而非的理由,他們便會心安理得,繼續給予第一種忠誠的支持。

可排除特工所為

  公民黨的所謂內部機密被公開事件,公民黨及支持他們的輿論,沿用上述的危機處理手法,相信可以大事化小,不會造成公民黨的什麼致命打擊。總之賴給共產黨,是方便好用的伎倆,因為中共極少回應反駁,是懶得陪你玩,而且反駁也無用,信的人還是照信。

  筆者留意到星期二各報的取態,那真是一場十分有趣的心戰遊戲。預期會大做特做的左報及真正親北京的兩大報紙,紋風不動;親公民黨的兩報,估計不能不做所以照做。若早知親北京者不做,可能也不用做,港人就只有少數愛上網的人知道有這件事。

  筆者無內幕,來自公民黨或是北京皆沒有,只有自己的分析估計。但我首先排除的,反而是中共的特工所為;原因非常簡單,若公民黨的內部溝通是那麼不小心,資訊通訊保安又是那麼差勁,早已為中共的黑客所破解,中共焉會不利用這套監控技術多一些時間,套得公民黨內更多更詳細的資料,現在就打草驚蛇?沒有必要吧。

  更大的可能性,一如民主黨,是公民黨內部不和。民主黨用了十年時間發展出來的「大佬話事」的文化,公民黨亦一樣有,而且更為厲害,於是很快就發展成為少數不滿者藉「真兄弟」式的搞事方式,將內部問題用不必負責任的方法對外公開,藉此對主流派製造壓力。行為及想法都是幼稚的,效果亦是與原意大有出入的,但作為公眾,對這些事情真是無任歡迎,沒有這些花邊,政治也太悶了;有了這些花邊,似乎無損支持者的繼續支持;反對梁家傑參選的人,反對的是小圈子選舉,而不是他如何營運選舉經費,那些已是次要。

  大家不知有沒有看過美國的《怪經濟學》(Freakonomics)一書,資訊的公開就如陽光的出現會殺死細菌一樣,當年就是因為有人公開內部的神秘情況,令到三K黨消亡。大狀們要多謝黨內的真兄弟,是他╱她令到公民黨更透明、更人性化,對外人而言,反而覺得這個黨更安全。共產黨之可怕,不在於強權,在於其組織的神秘。民主黨派的大佬口講民主,但組織上什麼都保密,搞神秘主義,結果是有害無益的。

真兄弟防不勝防

  話是這麼說,相信公民黨的高層,一如民主黨,往後會花更多的時間在「捉鬼」及加強保密,亦只會令到黨更加封閉,內部矛盾更大。這方面,一於向共產黨學師偷師吧。

  筆者可以告訴公民黨「粉絲」的是,你們是不必為這個黨擔心的。公民黨的真正秘密,在於頂級領導者與外國的關係,這些事情,又焉會在一般電郵及會議記錄中出現?而中共最有興趣知的,只是這些關係;競選經費問題,以至金錢往來不清不楚的問題,中共自身類似的問題多的是,東西方民主政治活動,這類問題也多的是,算是必要之惡也罷,不能太認真的。

  要防止類似事情是很容易的,例如電郵用電子簽證便可以,保密文件更可以不經電郵,開會之後收回,用專人速遞而不用郵寄之類,已是常識之內的反間諜伎倆。但這樣同樣防不了的,始終是自己的真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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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香港短打
2006/12/06 00:03

生死本是齊一,不應忌諱。

作天說到死亡應否是人權的問題,
有網友回應說覺得震撼,
正好說明中國人對死是忌諱的,
老人家尤期是害怕談論死亡,
中國人的文化,鬼與怪相提並論,
就是至親,死了就是可怕的東西。
....
西方文化好一點,喪禮重莊嚴,講追思,不會哭哭啼啼 ...
對鬼魂也不會怪異化,恐佈化,
但不論中西文化,皆沒有視結束生命是人的權利,
生命是上帝,是父母賦予你的,
你怎麼可以有權自已結束?
....
從前,應是 1977 年前,自殺還是犯法的事,
到今天,自殺者自己不算犯法,但協助他人自殺是犯法的事,
若兩人相約互相協助一同自殺,
有一人死不了,就可能被控殺人罪。
....
還是不想爭論什麽,
只是覺得,
現代人對死亡的觀念還是不夠豁達,不夠開放;
還是很抗拒,很逃避,很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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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香港短打
2006/12/05 01:53



死亡的權利

消息傳來,病重的朋友已經認不得人,
癌病末期,一切皆可說在意料之中,
亦只能在無奈中等待壞消息。
.......
朋友舊病復發,
健康眼看日差,過程是很長的時間,
朋友的求生意志很強,
十分佩服。
若是自已,會有另一想法,
就是,預早安排,當情况差到不能正常生活之時,
主動結束生命,
這不是所謂安樂死,
是指主動結束生命的權利。
........
這可是不合法的,在香港不是,在一些世方國家可以。
一個哲學問題,人權觀念承認保護生存的權利,
為何死亡不是權利?
不想爭論什麽,
只希望到我想死的時刻,社會已經承認並合法化死亡的權利。
視之為人權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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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香港短打
2006/12/04 02:14


可怕亦可憎的超市

我這一代人可說是見証著超市的出現,
變大、變成巨無覇、也變得可憎!
從前只有米舖,雜貨舖,辨館,
超市的出現,印象中是貨品多,量大,因而較便宜,
自由經濟學者都說有競爭時,物價會更便宜,消費者更得益,
又話香港是自由經濟活動地區的表表者,

廢話!
學者都是現實的人,所以只知空談理論,不會在現實世界開罪權貴,
若學者肯批判,港人不應亦不會容許香港超市壟斷情况如斯嚴重,
香港政府更不應容許超市那些自稱 "保証最低價"的廣告天天出現,誤導港人!

一個實例:

上面圖片的奶粉,我購自上水的一間藥房,
售價五十港元,
離開藥房不足一分鐘路程的超市 [惠康],
同一罐奶粉,同一時間,賣六十港元!
.... 我想了很久,這現像為何可以存在?
完全違反了我們的經濟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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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3 01:44

 

(圖片來源:《大公報》)

          上星期有一則新聞,十分值得近年喜歡高談平權的本地社運團體及人權分子刺激思考,但似乎是無人有所啟發。

        新聞說普林斯頓大學在九月十八日成為繼哈佛之後,第二間取消提前取錄計劃的美國知名大學。哈佛大學認為,取消提前取錄計劃對弱勢學生比較公平,而且可以減少學生的焦慮。普大校長同意,提前取錄對處於優勢的學生有利,而一般認為其他大學會相繼效法,會對所有學生用同一方法評估,而不會對所謂資優學生提前取錄。

        大家想想香港的情況,社會對陳易希被科大提前取錄所作的批評,有沒有基於社會公平為考慮?陳易希個人可當作特殊事件,但所謂對中五學生的拔尖提前取錄計劃,行之多年,竟然無人懷疑過其合理性、公平性。

        一般的說法,是基於中學會考成績而預收的制度,可減少菁英學生的考試壓力,令他們的學習更愉快;這是對的,是人人都明白的。但這樣一來,學額減少了,對其他學生而言,競爭更大、更困難,更要為考試而讀書,學習變得更不愉快,這是公平的嗎?

        更新的觀念,這根本是在歧視會考成績較低的學生,更假設成績好的學生,成績一路好下去,所以理應得到更好的培養條件,而成績較差的反而要在更差的條件下競爭,這是公平嗎?

        令貧者更貧,富者更富的社會制度,我們長年批判,但對獲取知識機會的不公平,我們為何這樣不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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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香港短打
2006/12/02 02:41


五十練長跑,無大過矣。

這兩年,香港空氣日差,

這兩年,很多長跑猝死的事例,比賽時或練習時皆有發生,

跑步可以 keep fit,還是找死的事?

偏偏我正是這兩年學人練長跑,而又年過五十,最多人出意外的年紀,

於是,勸我不要運動的人,比鼓勵的人更多,真要命!

年過五十才練長跑,起因竟然昰膝頭哥痛,不想一生人再不能運動。

醫生也說,這樣運動是不健康的。

不信;我行我素,因我自信比專家更了解自已的身體。

So far so good,而且是 very good。但我也是非常小心進行的。

是奇特的個人體驗,遲些再與大家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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