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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榮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定為「消費者保護團體」,捍衛搬家消費者的權益;為了協助弱勢族群,崔媽媽提供免費的專業協助。崔媽媽優良搬家公司評鑑制度,讓您揮別搬家惡夢,催生優質搬家市場;搬家,崔媽媽基金會幫您搞定!!
「消保團體」是政府機關基於「消費者保護法」,嚴格審定、推薦出實際從事保護消費權益、推廣消費教育、處理消費糾紛的團體,行政院並賦予該團體之法定地位及任務。自1994年至2005年,全台僅有24個消保團體榮獲此殊榮。
「消費者保護團體」,係指以保護消費者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乃主管機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九條、消費者保護團體認定要點所評定,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推行消費者教育為宗旨。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十餘年來,致力於社區營造工作,孜孜不倦,為期民眾居住權益維護受到良好保障而能安居樂業。近年來,深感社會變遷及消費者意識提昇,在我們所接觸的案例當中,不乏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各種紛擾,因溝通不良、不諳或誤解法令,衍生不斷之紛爭與困擾。我們願意善盡誠摯的努力,透過一定的機制程序,調處雙方紛爭,協助解決居住生活之消費爭議。
崔媽媽基金會在累積了十多年的服務熱忱及經驗後,很榮幸於民國94年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為「消費者保護團體」;基於此等肯定,我們更覺得責任加重。我們願意更加積極的推動社造工作,並建立調處消費爭議之機制,以期有效處理消費者與企業主所生糾紛,並能發揮保護消費者權益、推行消費者教育之效能。
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
當您發生消費爭議時,應先參考以上條文,確認自己申訴的「對象」為企業經營者,始適用本會依消費者保護法所建立之申訴程序。若申訴對象非企業經營者,而為一般個人,請至【法律諮詢服務網頁】,填寫「諮詢表單」。承此,如您申訴對象確為企業經營者,請依循下列程序及說明,以確保您的申訴能獲得最快的處理。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00~5:00 晚上6:30~9:30服務電話:(02)2365-8140租屋請按9 搬家請按8 公寓大廈請按7傳真電話:(02)2368-3073郵寄地址:台北市106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69巷2-3號2樓E-MAIL: tmm2.org@msa.hinet.net
依本會處理流程表之相關程序進行。
申訴人提出申訴後,有下列各款事由之一者,本會得終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