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歡迎參加琴定台中部落格,將為您帶來一齣新的偶像劇,敬請期待!

活動辦法:即日起鎖定網路部落格偶像劇「琴定台中」,至yahoo奇摩「琴定台
中」全家人的部落格中填寫基本資料,就有機會抽到大獎。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97/8/27(三) 晚間24時止
抽獎日期:97/8/30(六) 晚間7:30
抽獎地點:台糖量販店 台中店(台中市中港路三段118之68號)
抽獎方式:電腦隨機抽獎
好康大獎:37吋液晶電視 1 台
筆記型電腦 2 台
摺疊式腳踏車 1 台
鼠年紀念金幣 10 份
裕元花園酒店(雙人雅緻客房住宿券) 1 晚
蘭夏會館雙人水景套房,(限平日使用) 1 晚
精美時尚傢飾 25 份
注意事項:
1. 資料欄中之姓名、電話、身分證號碼、e-mail欄請據實填寫,以利抽獎。
2. 抽獎當天,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並於一週內以電話及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並在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獎項將於公布名單及身分確認後二週內陸續寄送。
3. 中獎名單公布後,得獎者需於十天內完成身分的確認(身分證影本),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不另候補。
4. 得獎者請正確填寫領獎收據,並附上身分證影本以便進行核對領獎身分。得獎者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核對領獎身分用,不予退還。
5. 依稅法規定,贈品價值逾新台幣13,333元時,得獎者需負擔15 % 機會中獎稅。
6. 得獎者限得獎一次。若重複領獎,辦理單位得以直接取消其中獎資格、採順位候補領獎。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辦理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辦理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 當天將由律師陪同見證下,舉行抽獎活動。
10.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辦理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