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殘障手冊,房屋沒有優惠減免,汽車則可減免牌照稅,燃料稅則無減免。另外可以申請殘障停車證(黃卡)可優惠停車但需與殘障者同行才能享有停車優惠。
身心障礙者,使用之交通工具如符合免徵規定,須檢具下列證件正本(郵寄申請者請檢附證件影本),向地方稅務局(稅捐稽處)申請免稅手續。
(一)、身心障礙者本身領有駕駛執照:<每人以乙輛為限>
1、申請書1份(加蓋申請人印章)
2、身心障礙手冊
3、駕駛執照
4、行車執照(身心障礙者本人名義)
5、身分證
6、行車執照車籍地址、身心障礙手冊地址須與身分證戶籍地址相同。
(二)、因身心障礙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乙輛為限>
1、申請書1份(加蓋申請人印章)
2、身心障礙手冊
3、行車執照
4、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者與車主須設籍同一地址且具親屬關係)
5、行車執照車籍地址、身心障礙手冊地址須與戶口名簿戶籍地址相同。
6、車主無駕照者,請提供車輛駕駛人之戶籍資料及駕照。
三、 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身心障礙手冊逾期不予受理。
四、使用牌照稅免稅之申請應由納稅義務人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 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經審核後,若證件齊全則立即核准,並於核准當天起免稅;已繳納全年度稅款者,可退還自核准日至年底溢繳之稅款。若申請核准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按期申請核免手續。
五、 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例如:身心障礙者死亡、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已非同址、車籍與戶籍未設同一地址、身心障礙原因消滅恢復健康、車輛改變用途或轉讓等),應向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申報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六、 車輛經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核准免稅後,仍應定期檢驗車輛,以免逾期驗車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而影響免稅權益。
社會福利
- 請參考『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福利』。
- 如何申請(換發)『身心殘障手冊』?
-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索取申請表格。
- 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由專科醫師鑑定等級。
- 直接由醫院寄到申請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 由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通知申請人到公所領取手冊。
- 領有『身心殘障手冊』可享有那些福利措施?
- 福利服務
- 中低收入生活補助。
- 社區照顧。
- 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 個案專業服務。
- 早期療育服務。
- 醫療復健
- 中低收入醫療(含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 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
- 輔助器具補助。
- 特殊教育
- 教育代金。
- 就學費用減免。
- 就學獎助金。
- 出國進修。
- 促進就業
- 支持性就業服務。
- 定額晉用,保障就業。
- 職業訓練生活補助。
- 創業貸款補助。
- 理療按摩、按摩業管理及執業許可證之核發。
- 身心障礙特考
- 兵役問題
- 領有『身心殘障手冊』的役男。
- 未領有『身心殘障手冊』的役男。
- 交通服務
- 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 公有停車場免停車費。
- 搭乘國內公共交通工具半價或全免。
- 康復巴士接送。
- 其他福利
- 「汽、機、三輪車」牌照稅減免。
- 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優待。
- 進入公有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機構門票半價或全免。
- 公益彩卷經銷商之申請權。
- 台北市手語翻譯服務。
- 電訊轉接服務。
- 台北市國宅優先承購。
- 民國91年(2002)9月1日起「罕見疾病」全數納入重大傷病範圍。
- 重大傷病卡可免除病患部分負擔(包括門診及住院),但僅適用於核卡病症的相關診療,而掛號費和健保給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仍需自費,病友若有經濟困難,可向本會詢問相關補助。
- 如何申請『重大傷病卡』?
- 醫師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 持醫師填寫之申請書、病患本人身分證影本,掛號或親自各地健保局辦理。
- 由中央健保局辦理審核及寄發事宜。
搭機--票價優惠(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離島偏遠地區居民)
十二歲(含)以下兒童可享優惠票價(以實際足歲認定)。
六十五歲(含)以上老人依老人福利法可享有國內線班機優惠票價(以實際足歲認定)。
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可享有國內線班機優惠票價,惟應於購票時出示殘障手冊,並事先於訂位於辦理報到手續時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以便提供必要之協助及安排適當之座位,搭機時殘障手冊需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您可以參考下列網頁 http://sca.ym.edu.tw/scaweb/doc.php?filename=family/welfare/welfar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