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效果與真實效果間本來就有些差距
但目前在化妝品的廣告中
這差距有越來越大的感覺
目前國內化妝品廣告是有相關規範
依照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中規定
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化妝品廣告之內容,
應不得有名稱、製法、效用或性能虛偽誇大、保證其效用或性能及涉及疾病治療或預防
簡單說就是一般化妝品是不能改變皮膚的實際結構或功能
對於一般化妝品也不能有療效的宣稱
如果化妝品如含有需規範的特殊成份或具有特殊的功能宣稱
目前就屬於「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來管理
在標示與廣告上除了核准字號及一般化妝品可以刊登的內容外
還可以刊登經衛生署核准的仿單(中文說明書)內容
而至於廣告中可宣稱或不可宣稱的的文字內容
以前規定是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
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
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
也就是目前是採用「事前審查」
但2007年衛生署修法研議將審查機制改為「事後追蹤」以達成效
目前雖然尚未開始實施但應該已是既定目標
(詳情請參考文後之相關文章)
但以上的問題還算是小問題
重點在於那些廣告文句是屬於不實廣告的部分
到目前為止產官學三方還是有些意見仍待討論
因為這些內容無論是正面表列或是負面表列
由於認定標準會有模糊地帶
而且管理腳步可能趕不及廣告推陳出新的速度
所以到最後如何能快速有效的來幫消費者把關
真的是有相當的困難度及挑戰性
也考驗相關稽核單位的應變能力
目前的結論或許可以這樣說
如果成份表是全成份標示的話
「廣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以成份表為主」
不實的不送審 化妝品廣告「事前審查」擬改「事後追蹤」
(2007/05/28 17:12) 記者顏瓊玉/台北報導
http://www.nownews.com/2007/05/28/327-2098213.htm
不實化妝品廣告,往往讓消費者賠錢又傷「面子」。經行政院審查「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議將廣告「事前審查」的機制改為「事後追蹤」,免得送審的永遠是「乖寶寶」,而不肖業者仍逍遙法外,無謂的審查浪費資源。此外,罰鍰也提高4倍,由現行最高5萬元增加至20萬。
立法院原要求行政院於本會期將「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送進審查,雖內閣改組已生變數,但行政院已進行初步審查。其中,比較重大的是第24條有關化妝品不實廣告的規範。
相關官員表示,現行化妝品廣告採「事前審查」機制,但不管平面還是電子廣告,送件審查的永遠都是「乖寶寶」,因為大型、知名的業者重視形象,審查都不會有問題,但會發生問題的業者都不會送案審查;但衛生署卻要花費大批人力與時間審查不會有問題的案件,浪費資源。
為了不再做無謂的事前審查,修法研議將審查機制改為「事後追蹤」,以達成效,同時提高罰則。
不過,衛生署主張所有廣告「事後追蹤」,但立委認為,含藥化妝品因宣稱功效領有許可證,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因此,主張含藥化妝品仍需「事前審查」。
至於一般化妝品廣告將全部改為「事後追蹤」,不需「事前審查」,凡廣告詞句落在「範例」範圍,如「使用後可使肌膚更濕潤」,因不宣稱功效,業者可自行在範例裡查對,加上基於信任原則,不必再事前審查。
此外,修法新增「打代跑業者」條款,官員指出,電視台、報紙、廣播等「受託播業者」日後有義務告知審查單位其廣告的「託播業者」,揪出不實廣告背後的黑手。
在罰則方面,現行規定不實廣告最高罰鍰5萬元,修正提高至20萬,足足增加4倍。不過,立委主張重罰,罰鍰最高可能達到120萬。
抗電磁波 克蘭詩被指不實
2007年08月16日蘋果日報
【朱正庭、韓政燕╱綜合報導】法國化妝品牌克蘭詩(CLARINS)推出一款宣稱能隔離電磁波的防護噴劑「3P噴霧」,遭英國廣告標準局警告廣告不實,要求克蘭詩撤除廣告。台灣克蘭詩昨表示,產品並非直接抵抗電磁波,而是藉特殊植物成分預防電磁波造成的皮膚老化現象,迄今已售出兩、三千瓶。台灣科技大學電機系教授蕭弘清說,化妝品類產品要達到抵擋電磁波幾乎不可能。
雅詩蘭黛纖體精華、潘婷PRO-V洗髮精 英國認定廣告不實
記者周永旭/編譯 (2005/05/11 18:41)
英國廣告標準局(ASA)10日認定,化妝品大廠雅詩蘭黛宣稱可以對抗橘皮組織的產品「纖盈動感纖體精華」廣告不實,因為該公司並無法證實確實能摧毀組織脂肪細胞,或者減少橘皮組織的出現。
雅詩蘭黛在廣告中宣稱,纖盈動感塑纖精華運用獨特熱量轉化溶脂配方,將橘皮組織「溶解」,遭英國廣告標準局認定廣告不實。雅詩蘭黛表示,他們將不再宣稱這樣的功效,但是仍在產品標籤上繼續標示「抗橘皮組織」的字樣。
廣告標準局是接受雅詩蘭黛競爭對手以雜誌廣告為證據提出的申訴。ASA說,產品效果測試是在手臂上進行,此處皮膚並非經常出現橘皮組織的地方,「當局認為,消費者會將『抗橘皮組織』,『減少橘皮組織出現』這種說法解讀為,意味著針對特定部位的橘皮現象,而且有更強的滋潤效果」,認定廣告誤導消費者,是因為「廣告主並未證明產品對於橘皮組織的效果,或者有減緩之效。」
雅詩蘭黛辯駁說,他們有「充足資料」證明這項產品的效果,包括在46名婦人身上出現橘皮組織部位塗抹後,改善效果72%到78%,該公司聲明中說,「我們雅詩蘭黛公司相信,如我們這種產品有其市場,能告強化出現橘皮組織的肌膚,我們的產品也達到讓肌膚緊實光滑的效果。」
全球化妝品市場市值估計150億英鎊(約合台幣8817億元),而宣稱消脂、抗橘皮組織的乳液,凝膠等產品約有數百萬英鎊之普。英國消費者保護組織提醒消費者,必須對業者這些廣告說法謹慎,有些產品效果並沒有適當的科學實驗佐證,一罐貴到100英鎊的產品,可能不會比10英鎊的滋潤霜效果好。
另一項被英國廣告標準局認定廣告不實的,是潘婷Pro-V洗髮精和潤髮乳,廣告宣稱能夠使頭髮「十倍強韌。」ASA說,這種說法誤導消費者,禁止再使用。英國的製造商Proctor & Gamble公司說,他們的實驗證明該產品確實有增加頭髮強韌的效果,對於ASA的裁定「驚訝也失望。」
http://ettvasia.ettoday.com/2005/05/11/11183-1789151.htm
逆轉時空?消除皺紋?化妝品廣告有時真的太誇張了
鉅亨網黃欣/綜合外電報導‧3月27日
2007 / 03 / 28 星期三 17:00
看到好萊塢眾女星為美容保養品牌代言時,她們完美的臉蛋就是最好的廣告詞,已屆中年的金髮女星,竟然以青春無敵的臉孔代言抗老精華液時,相信任誰都會覺得,那件產品一定超有效。
然而在廣告宣傳的背後,到底有沒有報告能證明,這些美容產品到底多有效?背後的作用原理為何?那一支支令人驚嘆的平面和電視廣告,真的沒有過度宣傳的問題嗎?
據英國《Guardian Unlimited》報導,美容品牌中的佼佼者 L'Oreal、Chanel、LVMH,Estée Lauder等,皆已開始制定一套準則,以其能符合英國 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ASA;廣告審查局) 的審查標準,並為以後的行銷活動建立示範。
事件起因在2005年 8月,法商美容集團 L'Oreal請到名模Claudia Schiffer代言。其中有產品標榜「只要一小時」就能消除細紋、「明顯撫平法令紋」,但很顯然該產品沒有這麼神奇,因此被 ASA要求撤回在英國地區的宣傳,相當於數百萬英鎊的廣告預算。
而類似的判決,也曾發生在Estée Lauder、Chanel 與Dior等品牌上。
製作光鮮亮麗、精緻誘人的電視與平面廣告,這樣的行銷策略在美容產業已行之有年,ASA 對此緊迫盯人,對各品牌來說是不小的衝擊。由於不願讓消費者對品牌喪失信心,於是各品牌與ASA 展開協商,希望能找出一個適當的方式。
Cosmetic Toiletry and Perfumery Association (CTPA ;英國化妝品協會) 總監Doctor Chris Flower 表示,主要的問題在於 ASA不熟悉美容產業的表達方式,才會覺得美容廣告誇大其詞。為了促使雙方達成共識,CTPA將舉辦一系列的研討會,請到美容專家以科學的角度說明美容詞彙與概念。
《Guardian Unlimited》主筆Teena Lyons 在報導中說,在美容產業另一個較受爭議的地方,就是關於產品測試。許多產品的測試都是由製造者們自己帶回家測試,結果是,很難確實分析出產品的效用。
在美容業中常見的「科學實驗證明」或「臨床實驗證明」等詞語,就被評論認為,它是被用以增加產品可信度,卻又描述不清的字彙。在實驗樣本部份更是小得可憐,Lyons 以L'Oreal 為例,指出有 71%的女性表示它的雕塑霜能有效消除橘皮組織,但全部的樣本數只有 48位女性。
British Association of Cosmetic Doctors 主席 Patrick Bowler大力呼籲,美容產業不要再使用會誤導消費者的宣傳語。「市面上的除皺產品其實就是好的保濕霜。」Bowler說,「當你使用保濕霜時,肌膚會被餵飽水分,顯得飽滿有彈性,細紋就變得不明顯─但它並未消失,一旦你停止使用,就回復原來的樣子。」
另些起身指責美容集團對抗的,是英國當地製造天然美容產品的小商家聯盟。他們呼籲消費者,使用大量生產的美容產品,會讓肌膚曝露於 175種化學物質可能造成的潛在危險中。
其中最有名的,當屬paraben (苯甲酸酯類防腐劑) ,它被廣泛用於洗髮精,乳液,刮鬍膠、潔顏膠、止汗劑等各種美容產品,甚至牙膏也有,以防細菌在產品中滋生。根據英國Reading 大學研究顯示,paraben 會被人體吸收,長期使用含paraben 的產品,可能有發生乳癌的風險。
除了 paraben外,還有清潔類產品常見的乳化劑、起泡劑、消毒劑成分等,都被稱為有潛在引起過敏、頭痛等身體不適症狀。
但是這些呼籲,是否也言過其實?CTPA醫師 Chris Flower說,「一個人必須每天使用 240公斤的美妝產品,才能讓其中的化學物質對他產生危害。任何的化學物質都有潛在危險,端看用量多少而已。比如吃 2顆阿斯匹靈可以治療頭痛,但吃20顆就會有生命危險。」
清楚的產品標示,和避免過份誇大的宣傳用語是有必要的。但它真有極其誘人的美容神效?還是會導致可怕的疾病?還是要憑消費者的智慧來判斷。
洗髮又兼染髮的雙效產品? 消基會質疑涉嫌不法 97.07.14 12:07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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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劑所含化學成分,曾有研究報告警告會提高罹癌危險,但近日內卻有電視購物頻道推出一種宣稱可以洗髮兼染髮的商品「螺髮」,讓不少消費者躍躍欲試,但消基會在今(十四)日指出,這項產品宣稱「染髮」功用卻缺乏許可字號,且外包裝上還沒有「用途」標示,涉嫌違法,呼籲業者應停止廣告,立即將產品下架。
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指出,經檢示這項商品發現,上頭成份沒有一項是衛生署所公告的四十二種染髮劑藥物成分,即無染髮功用,也就不能宣稱可「染髮」!換言之,近日購物電視台強力播放的「螺髮」商品,宣稱染髮功用,卻又未申請許可字號,即已涉嫌違法,有廣告不實的嫌疑。
另外,消基會檢視包裝,發現缺乏「用途」說明,謝天仁解釋,化妝品標示用途的意義,是規範廠商依其產品所添加的成分實際標示用途,以避免誇大不實或涉及療效的詞句,而誤導消費者。因其缺乏「用途」標示化妝品,所以已經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對此,謝天仁呼籲,衛生署及台北市衛生局等主管機關應再作釐清,同時業者應立即將商品下架,等調查結果出爐後再決定是否販售,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至於已購買的消費者,消基會也說,因為這些消費者都是在業者違法狀態下購買到產品,業者也應無條件退費。
消基會說,染髮劑多數含易造成過敏的成份,因此不論是DIY或是上美容院,染髮前四十八小時做皮膚過敏測試,若有發癢、紅腫或起水泡的現象,應避免抓扯,以免造成傷口感染;使用時出現過敏症狀,應立即停止使用;而染髮過程若有藥劑流入眼睛、或是染到頭頸部皮膚,立刻以溫水沖洗,並迅速就醫。
http://money.chinatimes.com/q_news/970714000957.htm
化妝品禁宣稱美白
含特定成分且查驗登記者除外
〔記者魏怡嘉、林欣若/台北報導〕別被化妝品的花言巧語給騙了!衛生署公佈化妝品廣告不適當用詞,自今天起生效。衛生署官員表示,化妝品廣告喜歡宣稱產品可以美白、除皺、除斑、漂白及消除浮腫等,這些用詞會誤導消費者,是不被許可的。
此外,化妝品產品也不能用豐胸霜、瘦身霜或是睫毛增長液等名稱,會讓消費者誤以為產品具有特定的效用,觸犯「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可處五萬元以下不等罰款。
也不能叫豐胸霜、瘦身霜
衛生署官員表示,含藥化妝品或是一般化妝品,在打廣告之前,都要先經衛生單位審查,過去業者認為衛生單位審查沒有明確規範,因此衛生署決定以正、負面表列,訂出明確遊戲規則,除部分含藥化妝品,含特定成分且經過衛署查驗登記,可宣稱美白淡斑,其他都不得在廣告上標榜美白功能。
此外化妝品廣告常宣稱產品有換膚、去痘疤、減少孕斑、平撫肌膚疤痕及加強抵抗感染等效果,這些廣告用詞已經觸犯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會請各地方衛生局加強側錄稽查。
衛生署公佈化妝品常見不當廣告用詞,大多數的化妝品業者都認為:「不合理,但只能遵守。」
衛生署對「瘦身」、「美白」字樣非常敏感,不過高絲品牌公關張欣婷表示,只要照著遊戲規則,衛生署也無話可說,例如旗下甫上市的產品,含有維他命C誘導體,是衛署認可的美白成分,文案上「邁向美白新境界」並未違法。
業者批矯枉過正、動輒得咎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全世界只有台灣的化妝品廣告文案需要送審,審查的官員又「矯枉過正、吹毛求疵」,政府應該在一定合理範圍內,讓業者文案更有空間。
日本通信販賣品牌DHC公關副理張珈銘表示:「歐美對於化妝品的廣告用詞沒有太多限制,日本更是講得天花亂墜。」對廣告用詞諸多規範,只會讓業者動輒得咎,但業者也僅能守法照辦。
佳麗寶廣宣企劃課長宋文端表示,既然政府有規範,業者一定配合,只不過將來業者要花更多心思玩文字遊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today-life1.htm
「那麼有效,LANAMI早得諾貝爾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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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
2009.11.01 06:29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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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AMI胎盤肌滑露」廣告中,不少藝人親身示範,還說「三周見效」,醫師表示,藥品都不敢保證三周見效,保養品如此宣稱,有誇大之嫌;網友則質疑:「那麼有效,早得諾貝爾獎了。」
該產品宣稱含動物胎盤素、蠶絲蛋白,可有效淡斑。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品齊說,「胎盤素」只是個名詞,重點是來自於什麼動物,日本胎盤素產品多萃取豬胎盤,歐美則多來自牛羊胎盤,其實都跟動物內臟來源一樣,風險高、純度控管不易。
胎盤素宣稱可以抗老,到底有沒有效?邱品齊說,依法化粧品不應宣傳療效,何況廣告中所稱的成效太誇大,「連藥品都不敢這樣說」。
廣告打得凶,網路上也有很多人討論,有網友說「我覺得斑沒有變淡耶,最多是沒有變深而已」。也有網友說,廣告中的試用者,搞不好是化妝出來的,「真的那麼有效,早就得諾貝爾獎了」。
還有網友抱怨,電視廣告說可來電試用,但自稱諮詢、美容人員回電,說了半天還要「試用價」,根本不是免費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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