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的2008,1,24的報導,醫界發現,台灣婦女罹患乳癌的平均年齡比歐美早十歲,而且每十一個就有一人小於三十五歲。
我不知道上述的統計數字,調查涵蓋的時間有多久,但在十多年前,我的表嫂也曾在三十二歲時左右罹患乳癌…
雖然我們家族已經很少再提這件往事;但因為她的故事,和近來將上映的”余命: 為愛而生”的故事,頗為接近;所以,我想將她的故事寫下來讓大家參考。(當然,不是太開心的故事,所以各位如果本就有點鬱卒,就改天心情好點再看吧!)

當年,我的表嫂在懷孕兩三個月後,才赫然發現自己得了第二期的乳癌。當時,她已有一個五歲大的孩子,所以她的主治醫生其實希望她放棄這個孩子以保全自己的性命。據說,我的表哥其實也希望她這麼做。
但,我的表嫂捨不得她的孩子。雖然,未曾相見,但她認為肚裏的孩子,就是她的孩子;她無法”謀殺”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決定繼續保有這個孩子;治療? 就等孩子生下來再說吧!
熬著熬著,她把孩子生下來了!
但,治療,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生完孩子三個月,她就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的表嫂臨走前,告訴她的先生: “我是為了生這個小孩離開你的....你一定要記住,這是我用生命給你的孩子,不要辜負我!”
我的表嫂臨走前,告訴她的大女兒: “ 後母多半很壞,會欺負不是自己生的小孩;所以,如果以後爸爸要娶新媽媽,妳一定要為了自己和妹妹告訴他不行!”
我的表哥的確也遵守諾言,一直沒有再娶;可是,我想他很辛苦,非常辛苦。
生命有很多抉擇。
許多這般”偉大”的抉擇,多半都會讓旁人很感動;但是,這般”偉大”的抉擇,也經常令身邊的親人十分辛苦。
因為我看見很多人用"偉大"來形容 "為愛而生"的女主角"松雪泰子"的抉擇;所以,我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余命:為愛而生》” 想必是感人的電影,也希望各位女性朋友感動之餘,能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但我想大家實在不必以”偉大”來形容劇中女主角的抉擇;因為,我以為,就算她做出了另一個抉擇,也一點都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