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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金,利用畫畫來來記錄一些我的胡思亂想,還有一些我的創作與商品設計買賣與教學,歡迎各位恩客能回應言,更歡迎您的引用與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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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阿金日記
2009/11/21 00:29


 

 

以前阿金我知道有這個獎,可惜都錯過報名時間,這回阿金想來試試手氣,沒想到竟然入圍了,真是天可憐見啊!感謝評審團慧眼啊…..呵呵呵…..

 

 

詳情請看首頁網站連結!→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9/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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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阿金評論
2009/11/09 17:24

 

壹、前言

        阿金有幸參與近幾年許多地區學生美展「漫畫」類比賽的評審,阿金常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些參賽作品畫的算是「漫畫」?還是「插畫」?

        當也有人拋出這問題時,有評審說「漫畫」就是「插畫」,都一樣,又或者說「插畫」包含「漫畫」,以至於會後幾位評審選出來的作品就差很多了,當然也因為這些評審們本身並非漫畫創作人或研究者,自忖若是連評審們都搞不清楚?憑良心說這對一些努力用功的學生來講不盡公平,更別說對推廣「漫畫」教育一向不遺餘力的阿金更是徒呼負負了。所以姑且不論漫畫評審是否該找真正的漫畫人來擔任評審的適切性,這已不是本文的討論範圍,相信大家自有定見。阿金想以自己對此問題的見解,大膽對這兩種繪畫試做一說明與分析,這也就是阿金寫此文的動機了。不過單從圖像解釋可能流於一廂情願,難怪乎有同評審的朋友會說這問題是「見仁見智」。因此阿金想就從「美術」的領域來分別探討與比較,最後再整理釐清,希望為未來再遭逢此題之時做為判別之參考用。當然!文中若有引據謬誤或主觀認定成分,因才疏學淺,尚請各位先進前輩專家等不吝指正。

 

貳、「漫畫」與「插畫」的概念與內涵

        正本之前需得清源,首先阿金先從這兩種繪畫名詞的定義先予說明,再依序以形式、內容、功能性、視覺性等逐步做一評析,最後加以比較驗證,期望獲得較為清晰的理念。

 

一、從定義來看「漫畫」與「插畫」的分別:

        首先先來看「漫畫」。「漫畫」又名卡通。卡通是英語“cartoon”的漢語音譯。對於這個詞的詞源,有兩種不同說法:其一是說它來自法語中的“carton”(圖畫);其二是說它源自意大利語中的“cartone”(紙板)。另外又有被稱為“Comic,意為滑稽畫之意。日本則稱為(まんが,是漢字「「漫畫」」讀音。在《牛津高階辭典》中則稱為「報刊上的」「漫畫」,尤其指時事諷刺畫;也指「報刊上的」連環「漫畫」和連環諷刺畫,或指動畫片。而“ comic”一詞則多被日本應用,它指兒童連環畫冊“US’ comic book”或「報紙上的」連環「漫畫」“comic strip”或“ strip cartoon”。由上觀之,漫畫起初是以滑稽或諷刺為出發點的一種繪畫形式。

    另外英文的「漫畫」則有以下不同名稱:“Cartoon是卡通的總稱,包括「漫畫」及動畫;“Caricature是諷刺畫,特指「肖像漫畫」(似顏繪)

C o m i c s泛指「漫畫」的總稱,包括幽默漫畫、單元漫畫、連環漫畫。

C o m i c s  S t r i p指「多格漫畫」或稱「單元漫畫」、「連續漫畫」。

        由上之解釋本文所指稱的「漫畫」是泛指英文的“C o m i c s 總稱。「漫畫」“Comics”一詞,由1943年《大美百科全書》界定為:「漫畫是簡筆而注重意義的一種繪畫」後,廣為現代辭書所沿用增修。就形式上包含「單幅漫畫」、「多格漫畫」與「連環漫畫」。而後來「連環漫畫」因為它的運鏡與內容所造成視覺與心理的情境與電影很像,有別於一般「傳統漫畫」,所以歐洲稱為「紙上電影」,尊為第九藝術。而美國也將「連環漫畫」再獨立出來,給了一個Graphic Novel” (圖像小說)的稱號,這也只是1978以後的事兒了,至此「連環漫畫」以入了文學之流。   

      「插畫」英文是“ILLUSTRATION”,一般翻譯成「插畫」、「插圖」,原意是「說明」、「圖解」、「圖示」之意,功能上則是為了強調或彌補文字所不足的視覺印象效果,故「插畫」」被視為將文字內容視覺化的造形表現手段,有利閱讀與行銷用。

       若以中文解釋;「插畫」的「插」是介入、切入也,也就是「插畫」是一幅根據文章內容插入的圖。在文字裡切入圖畫,為文章或概念加以描述、說明或提供視覺意象,虛擬情境,加強情感的感染力。

        由上而知「漫畫」與「插畫」在定義上是完全不同的。

 

二、從形式來看「漫畫」與「插畫」的分別

       當然!從形式來看,「漫畫」與「插畫」,在外觀與表現手法上是很難分辨的,撇掉「四格漫畫」、「連環漫畫」這兩種形式,相信大家在分別「插畫」與「漫畫」間不會有爭議,因為好像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被稱為「四格插畫」或是「連環插畫」的。所以我們討論的主要還是在「單幅漫畫」,「單幅漫畫」與「插畫」放在一起比較評論的時候,這些個問題也就來了,這也是評審時遇到最爭議的問題。

        那麼我們從上面的定義上來看,「漫畫」的外在表現形式是線條、簡筆,誇張,內容則是幽默、趣味、諷刺的,「插畫」在形式上也可與「漫畫」的表現形式一樣,此點相信沒有爭議,可是內容上;「插畫」則無需也不必要求幽默、趣味、諷刺與批判。它的表現方式無論是題材、構圖、技法與媒材相對也較無限制。

        由此得知;「漫畫」無論在題材或形式表現上是要呈現幽默、趣味或諷刺、批判的,而其方法則是透過簡化、誇張或變形的手段技巧來達成,而「插畫」則不必。

 

三、從內容來看「漫畫」與「插畫」的目的與功能性分別

        既然「漫畫」是通過簡化、誇張或變形的繪畫手法諷刺或讚揚、批判一件事,也就是《大美百科》說的「…有意義的一種繪畫」,既然要有「意義」,所以它最終需說明一個「道理」。也就是在它的有限篇幅內需完整說明「交代」畫意。簡單說;「漫畫」就是把故事的整體全部畫出來,無論是單幅漫畫、四格漫畫、連環漫畫,它都是一個原理,一個讓觀眾一目瞭然還可會心一笑的一個宗旨目的,例如似顏繪、政治漫畫等就是最好的說明。

        而「插畫」則是因為輔助文字的閱讀效果所呈現的視覺性,是把故事中的某個人物,某個場景或情境單獨繪畫出來,所以它是單獨的片段,它無需有連貫性或一目瞭然的完整性,也無須交代讀者一個完整的故事。有時候「漫畫」中的扉頁,因為它也是截取劇情中的一段內容做畫或者是做為封面,並非完整交代因果(故事),雖然看似「漫畫」,但是阿金也認為應將它列為「插畫」,儘管它也是用「漫畫」式的線條與筆法完稿。這也是當今在作品評審中最受爭議的一部份,而這一類的作品數量也最多,許多畫風技巧超美,若是遇到內行的評審,這問題恐怕連學生們也不知為何用功如此仍不會得獎了。

        由上得出一結論;「漫畫」是以「內容」本身為主要表現的繪畫,是「完整」獨立的繪畫語彙,「插畫」則是輔助文字閱讀的視覺圖像,它所表達的內容則無需有一定的意義。

四、從繪畫語言與符號來看「漫畫」與「插畫」分別

        另外從「特殊符號」來看;「漫畫」有著獨特的語彙是所有其它繪畫形式所沒有的。

     在以前出現的漫畫圖像中,所有的「效果符號」或者稱為「情緒符號」都沒有一個專屬的名詞,直到1980年由美國漫畫家Mort Walker(莫特沃克)的漫畫專著《The Lex(icon) of Comicana》符號詞典一書載明了許多到現在都通用的漫畫符號,沃克發明了一個詞彙叫卡通Symbolia”(阿金暫翻譯為象徵性的標記”)。它書中有許多舉例,例如;Plewds是汗水、液滴,出現在一個人物的頭部時表示努力中Briffits這個小的塵埃雲意味著運動,特別是快速移動,Squeans小星爆或圓形的標誌代表中毒或醉酒,Emanata是人頭周圍繪製線條搖頭表示震驚和驚訝,Grawlixes則是人物對話旁白則用像是氣球的線框將它圈起來,我們現在稱為「對話框」,沃克則稱為“grawlixes,還有其他林林總總…, 後來相繼又有許多漫畫大師(像日本漫畫之父手塚治蟲就自創了很多),或者加以改良增加許多類似的抽象符號,再加上所謂的「擬聲字」,經由媒體傳播後,大家也就約定成俗,到現在漫畫家們也都以此為基礎來賦予漫畫人物「情緒」與「聲音」了。

        而反觀「插畫」,就沒有此種符號來加以灌頂,故若是畫面上有此符號的出現,則可大膽斷言它是「漫畫」了,至於畫的好不好則又是另一議題了。

 

叁、結論

       「漫畫」主要是進行故事創作,無論是單格、四格或連環,是要完整交代一個「故事」。「插畫」是根據文章的內容來附圖,或者是根據個人喜好畫一幅或是一系列圖片,每張圖片不需要進行故事連接,基本上是每張都是一個獨立的內容。

        另外由於視覺設計領域的擴大解釋,「插畫」的定義已從單純文字輔助的圖案,除了純粹性的自我創作以外,也演變為一積極性的視覺獨立語言,例如廣告海報、POP或者是故事小說、童話書中很常見的插圖,此時的「插畫」在某些程度表達上也有一定的意義。所以;也有人說廣義的「插畫」會包括廣告、漫畫……等,至少在視覺的形式上是如此,若是再擴大解釋;不加以細分的話,那麼會有許多人認為所有文字以外被視覺化的東西,都可以把它們稱為 「插畫」,那漫畫不就又被包進去當老二了,這點阿金是不願苟同的…。

       既然「漫畫」的內容目的是批判、諷刺,它的表現手法則需要誇張、趣味與幽默,藉此達成它的功能性與教育性,那麼因此才會在教育的功能性上採用漫畫的形式來達成目的,例如各級政府、民間企業、學校等教育機構會舉辦甚麼交通安全漫畫比賽、環保漫畫比賽、反毒漫畫比賽…等等,而從未聽說有交通安全插畫比賽、環保插畫比賽的…。雖然「插畫」就純粹在視覺意象上著墨是較多,所以其技法、媒材與表現形式上也較「漫畫」為多元,甚至包含一些紙雕、黏土泥偶等作品都算是,不過這樣的論調又被新的一些前衛思想的漫畫人所不認同,他們也提出漫畫的表現形式也可以突破「筆墨」限制,但是這一議題已不在本文討論中,未來若有機會再闢專題另外論戰了。

        以上得知,將來在漫畫作品評選上,阿金建請該取其「內容」來判別,而排除易受爭議的媒材、題材、形式、構圖與表現技法等,較有法可循。以上洋洋灑灑還請大家不吝指正。

 

(本文欲引用與轉載者請註明本出處喔!)

 

 

回應(11) 引用(0)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10/30 22:36

 




感謝顧客林先生幫我們開市啦!

 

回應(8) 引用(0)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10/24 23:44

 

最近紅透半邊天的網路社群新型態「非死不可」,夾雜著即時聊天、訊息交換、遊戲…….等等,讓部落客出走了很多,格子也冷了好多……..

身邊有閒的格友一個一個都去種菜養魚了....俺的生存價值備受威脅啊!

 

 

 


 

 



 

 

 

難道!流行短暫、訊息萬變的網路虛擬世界裡真的沒有真愛嗎?!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10/03 11:56


阿金開店已經快一個月了….

感謝眾家兄弟姐妹們不吝捧場。

很多人都說阿金在本地交遊廣闊,人脈通四海做生意一定很有幫助,俺之前也是這麼認為…..

 

這一個月試驗以來才發現……..

 

 

 

 

 

 

 



 

所以..........俺..........決定..........

以後還是少來店裡為妙……

 

這是阿金咖啡上報的新聞剪輯→http://cheap.libertytimes.com.tw/goodnews-1.php?no=337464

回應(13) 引用(0)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09/16 16:45

阿金咖啡開始營業已經一星期過了,陸陸續續有許多人給阿金一些建議,因為阿金在餐飲業算是外行,所以非常需要大家的指教,只是聽了這麼多正正反反的意見後,阿金勢必得做出些決策,否則員工無所適從,所以這天……

 

 


 


 



 

話雖如此博君一笑,還是希望大家不吝指教喔!

回應(16) 引用(1)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09/05 17:55


 

 

各位格友們!,近日沒po新文章…..因為......

 

阿金94日在屏東太平洋百貨6樓,372小時時間

盤點裝潢設計布置了一家咖啡店,命名〈阿金咖啡〉店。

是結合藝術與文化創意的主題館,裡面除咖啡、下午茶等飲品外,

還有小火鍋、套餐等,加上阿金設計的動漫畫作品與公仔設計,

歡迎大家來捧場(尤其是家住屏東市附近的格友們,一定要來喔….)

 

高屏區有做手繪創意市集的朋友也歡迎寄售商品,歡迎與我洽詢!

 

Ps請勿送花圈花籃,歡迎折抵消費,剛溫蛤!

 

 

 

這是阿金咖啡店外貌,有我設計製作的大公仔(180公分高喔)

 

雖然阿金本身不高.....

我真是累翻了............5天狂瘦4.5公斤......

頭.....更禿了.........

 

待續...................

 


 


回應(33) 引用(1)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08/24 21:19

漫畫情人節前夕

 

阿金時常挽鏡自憐……

 

心想..為何我英俊瀟灑偏偏就童山濯濯(禿頭)呢?

 

 

這實在令我不太能釋懷…….

 

 

 

金婆似乎也察覺了我的心事…..

 

 

 

 

這一天….




 


 

 

 

 


 

挖哩咧!冷涼卡好....

 

 

 

所以這告訴咱們這些男人.女人還是最在乎自己..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08/19 23:23

 

漫畫88水災三

 

始終不認錯的馬總統,從他中外電視記者會上說這次風災讓很多人得到了「教訓」,「教訓? 阿金想是誰會得到「教訓」?

後來我終於想通了...應該是我們南部這些始終不願意支持他的愚民們……活該!?

 

 

挖哩咧!朋友們!可見電腦多重要啊!

你逃命出來後沒有電腦上網,你是無法獲得補償訊息的喔…….

所以;逃難時一定要記得給他帶出電腦啦……..

 

 

參考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9/4/1pcup.html

分類: 阿金日記
2009/08/15 21:18

 

漫畫八八水災二

 

從這次嚴重的八八水災政府救災行動中,令身處多災多難台灣的阿金我,深深體會到平時自我訓練的重要性…所以決定自今日起………..

 

首先我要練習憋氣,因為根據這次報導分析判斷,遭洪水土石流淹埋時,我至少要能憋氣72小時以上!直到政府救難隊出動發現我,否則怕會來不及…….

 

 

第二是要能忍飢、忍渴,我至少要學會忍飢、忍渴超過96小時以上,當受困時,至少可以撐到政府的直升機出動來拋物資與救援,否則怕會來不及…….

 

第三是我平時要熟讀台灣地理位置圖,當我受困求救時,才可以準確的告訴政府那些忙得很的救難人員我的「經緯度位置」,否則怕會來不及…….

 

不過要是萬一....令人安慰的是....唯一一樣不怕會來不及的,那就是要那些高官與政客們準時來參加我的「頭七法會」,因為他們絕對可以「排除萬難」來參加,讓我走得很有面子…..

 

所以請大家一起和我來鍛鍊自己...

 

 

 

同胞們!大家要自求多福啊……  

 

 

根據經驗,救災第一階段是物資、再來則是人力重建家園與捐款

 

屏東縣政府公開向全國民眾尋求飲用水、免煮糧食、毛毯、醫療物資、水上摩托車、橡皮艇、水上救援人力、救災物資;有意提供者,請電洽屏東縣消防局 08-765-5778

此外,屏東縣政府也已經授權讓高雄市政府代收物資,若有 物資,可以聯繫 07-2270119,或寄送到: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郵遞區號80203),高雄市政府收。物資內容,請註明「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區使用」捐款部份請大家繼續踴躍捐輸


捐款帳戶 : 屏東縣政府救助金專戶  ( 請務必註明為莫拉克颱風救災之用 )
帳號 : 台灣銀行屏東分行
 0170380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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