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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夠吵了,有人為反這個人/挺那個人而嗆聲,有人為了瑣碎的小事跟人嗆聲,為什麼很少人會為了地球而嗆聲?!................................... 搬家新址:http://panhan3.pixnet.net/blog,這裡只偶爾貼文、不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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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者別再互相踐踏-簡版載於11/14中時

2008/11/13 10:09

 

野草莓學運已進入第八天,超過我們曾經參與的野百合學運。當底層人民不分政治立場為廣場學生加油時,卻也有人公開或私下吃味的說,「當某某人因為集遊法遭起訴時,你們在哪裡?」,集遊法還沒修或廢,受害者卻已互相踐踏,讓最該負責的國、民兩黨輕易地脫罪卸責

 

今年821日,我們聲援樂生院保留運動,抗議新莊機廠工程重新招標,事後卻收到北投分局違反集遊法的傳喚通知,幸而社運團體及多個小黨集體聯合至警政署陳情,經一個多月公文往返,北投分局來函表示瞭解本人未到案之理由,似乎是不了了之。這個經驗告訴我們,只要人民團結,國家機器就會收斂他的權力。

 

集遊法充分體現國民兩黨位子決定腦袋的屁股政治,一旦上台就捨不得放下箝制人民的統治工具,一旦在野就以人民代表自居要求廢棄此一戒嚴殘餘。紅衫軍運動是廢除或修改集遊法的有利時刻,當時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也曾呼籲修改集遊法,但功虧一簣。過去幾年社運界被集遊法迫害的案例層出不窮,受害者總是在法院前互相支援,縱有運動領域與路線的差異,但面對國家機器龐大的宰制性暴力,連個人恩怨都變得微不足道。

 

綠黨創黨召集人高成炎教授,1993年曾因抗議北市捷運廢土濫倒於北縣,申請遊行不准仍堅持進行遭集遊法判刑,進而提請違憲審查,才有大法官445號解釋文將部份條文宣告違憲的成果,其他應交由立法院決定是否修改的條文,十年來卻因兩黨怠惰和政治鬥爭而未竟全功。這次趁著野草莓學運的機會,讓全國上下仔細審視這部違憲的法律,在這個難得的歷史隙縫中,受害者不該被分裂,應不分政治立場團結起來,推動社會繼續前進。

 

廣場學生多是社會運動場上的新鮮人,能夠站出來捍衛民主人權相當難能可貴,社運或政運前輩何不給他們更多鼓勵與容忍,而不是強加太多歷史負擔在他們稚嫩的肩上。學生也不應把目光侷限在追究政治責任與集遊法修正,更應該全面思考,從歷史縱深看脫胎於日本殖民時期與黨國威權體制下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警察國家法體系,並寬廣地接觸各個環保、勞工等社運議題,瞭解被集遊法壓迫的人為什麼被逼著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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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3)
柳澄之2008/11/14 14:32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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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聲2008/11/14 15:56回覆

此則為私密回覆

小理2008/11/14 06:07 回應

我還是那句話, 集遊法要修是可以討論的, 但要求馬劉道歉那就不是公共政策層級的問題, 而是政治鬥爭了.
1F的留言也暴露了支持野草莓者的極端政治思想.
http://blog.chinatimes.com/cdl/archive/2008/11/11/347257.html
當假中立的西洋鏡被戳破, 野草莓還玩得下去嗎?

翰聲2008/11/14 09:24回覆

不要學政治人物(名嘴也是一種政治人物)用政黨立場的檢查,來看待一件事的是非對錯。紅衫軍當年未竟全功也是如此。

濫用公權力 應負政治責任

【李酉潭(政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徐世榮(政大地政系主任)】

2008-11-14 中國時報

     陳雲林來臺灣期間,發生警民嚴重衝突而造成社會不安。我們認為,少數民眾對員警的暴力攻擊自應受到司法應有的制裁,但是政府利用國家機器的制度性暴力侵犯人權,才是憲政民主國家的最大危機。

      集會遊行是人民受到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是,現在政府卻為了達成兩會會談的政治目的,透過集會遊行法來剝奪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人權與公民權,造成民眾對政府的不滿與反抗;更由於警方的執法過當,而激起民眾的脫序行為,這是造成警民暴力衝突的根源。因此,必須修正集會遊行法,恢復與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才能化解警民衝突的根源。

      其次,執政當局縱容治安機關在執行法律過程當中恣意妄為,任意取締、騷擾、限制人民的自由,甚至取締持國旗者,更是危害人民的基本自由與人權。這樣的違法濫權行為難以透過既有的司法程序來解決,因為執法者會隱藏在政府政策與濫權指令的合法庇護之下,反而無法釐清法律責任歸屬。  

     因此,我們一定要追究執行國家暴力負責人的政治責任,才能遏止類似的違法濫權行為再度發生,避免好不容易建立的自由民主體制倒退。  

     我們對於這次野草莓學生運動捍衛人民基本自由與人權的訴求深表認同。我們強烈要求:縱容此次違法濫權的總統與行政院長應該公開道歉;國家安全與警政首長應該立即下臺;侵犯人權與造成警民衝突根源的集會遊行法更應該即刻修正。

一畝良田2008/11/14 03:27 回應

這篇說得好!完全贊同!…潘先生真是〔言人心中皆有~寫人筆下皆無〕啊!

不過既然要大夥兒團結起來(萬勿存有黨派之私或倚老賣老~在吃哪一國的味?!)
多鼓勵自由廣場上與各縣市串聯的野草莓運動的大學生們…(別給他們太大壓力)
那也別老是提到〔國民兩黨的屁股政治〕了……
講得好像他們是〔哥倆好〕似的?!

*這就完全悖離事實~他們殺到見骨咧...只是DPP習於擺爛~有樣學樣...
但拿他們過去八年曾在檯面上的那一票去跟KMT相提並論...
恐怕是過於沖淡了黨國威權時代~這個所謂革命民主政黨(何況還是外來政權)
本質的邪惡面了...

我三十多年來無黨有派(台灣派)…也不是太常喜愛替DPP說話……
然而……中國KM黨近幾年來只想跟其主子中國共產黨要好而已~
(卻沒啥條件稱兄道弟的~看KMT卑躬屈膝的模樣便知!)
而DPP現在更是被踐踏到〔尚未見底〕的弱勢者了……

總之.....套句一九二六年蔣渭水先生的話:同胞需團結團結真有力!
團結都未必能打得贏國共...遑論是尿尿攪砂袂作堆?
那台灣人的未來只能用悲慘兩字形容了...

翰聲2008/11/14 09:15回覆

國、民兩黨的確不是哥倆好,但是他們在集遊法修法上的爭功諉過,實在太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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