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有機農業傑出貢獻人士表揚實施辦法
一、宗旨:為表揚長期支持奉獻及熱心推展我國有機農業發展之人士,以期鼓勵更多力量投入有機農業之推展,增進各界參與推動有機農業之風氣。
二、主辦單位: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
三、表揚時間:頒獎典禮於每年全國有機農業日( 十一月十一日 )舉行。
四、表揚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之個人。
五、有下列事蹟之一,績效顯著及深遠影響者,均得由各界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有機農業教學研究,成效卓著。
(二)從事有機農業社會教育及推廣,發揚有機理念,促進我國有機農業發展,成效卓著。
(三)實際從事有機農業產銷,對整體產業發展貢獻卓著。
(四)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有機農業相關組織,績效卓越。
六、推薦日期:每年十月二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寄交承辦單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推薦方式:
(一)各機關(構)、學校或依法立案之團體,得依本辦法規定推薦推展有機農業具傑出貢獻之個人。
(二)推展有機農業具傑出貢獻之個人,得自行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推薦單位受理後彙集審核推薦。
(三)推薦單位應本審慎客觀原則,深入查證、評析推薦事蹟。推薦二人以上者,應排列優先順序。
(四)推薦之事蹟應具有積極鼓勵基層、全面推展有機農業之功效。
(五)推薦表之內容,應切實逐項填寫,以利評審。
(六)傑出事蹟欄:以近二十年內之重要事蹟為主,並依事蹟發生先後,詳實敘明。
(七)推薦單位應填妥推薦表,於推薦單位欄加蓋印信,並備妥有關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供參考。
(八)推薦意見欄應詳述評語。
(九)推薦單位繳交之資料,不予退還。
八、審查方式: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有關機關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九、獎項與名額:分設『終身成就獎』與『卓越貢獻獎』,以各一名為原則,如未達表揚標準者從缺。
十、表揚方式:頒發獎狀及獎座以資表揚。
十一、本會得視實際需要,依本辦法規定另定補充事項辦理之。
『推展有機農業傑出貢獻人士表揚』推薦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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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推
薦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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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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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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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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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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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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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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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分 證 字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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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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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傳真:( )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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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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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經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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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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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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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全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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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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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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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傳真:( )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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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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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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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
出
事
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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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請以條列方式詳舉被推薦人各項具體優良事蹟(檢具相關文件),若本欄空間不足可另紙填寫,1000字為限)
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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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薦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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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實施辦法第五點推薦表揚事蹟第( )款。
二、□第一優先 □第二優先 □第三優先 □其他 ( )
(請於適當空格□內打ˇ)
三、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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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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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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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請將本表以電腦文書繕打,將書面及電子檔各10份一併惠寄「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收
(地址:52345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電子信箱:atoap2007@gmail.com
(電話:(04)8876660分機3702 傳真:(04)887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