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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來過的想來,來了就不想走,走了還想再回來,這就是花蓮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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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的選舉制度

分類:生活瑣事
2007/09/25 01:59

  不管席次減半也好,兩票制也好,每次選舉的風氣總是一次比一次惡劣,大家都是在比爛的,選民只能自爛的裡面挑個可能比較不爛的豬頭政客出來。
  因此,本人提議修改選罷法,每一場大大小小的民意代表選舉,都要有一顆西瓜參選。凡是選輸西瓜的,一律不得當選。
  如果該選區應選十名,西瓜得票數為第四名,則僅能由得票前三名的候選人當選,其餘的候選人皆為落選,應選出的十名不必足額當選。若該選區西瓜得票數為第一,則該選區無當選之民意代表。
  如此,以立法院為例,原本要自225下修為113的席位也不必減少,因為225只是席次上限,不代表該次選舉一定會選出225位立委來。話說回來參選的候選人若選輸西瓜,比西瓜還爛,那也沒啥資格跟臉皮好擔任民意代表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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