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我在等你~~~
我要留言
生命的延續
人間福報2009/3/18 汪詠黛 http://www.merit-times.com.tw/Prn_newspage.aspx?Unid=%20118121
一個人只要有願,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瞋, 造成無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不能捐贈器官的觀念,早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該正確地認識生死。繼《海角七號》之後,朋 友們紛紛進電影院欣賞榮獲今年奧斯卡最佳外語影片的《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大夥兒在感動之餘,藉由此片熱烈討論對死亡的看法,以及如何處理「身後事」 等問題。其中,我和朋友們幾乎都有一個共識,就是希望自己能捐贈器官,讓一身臭皮囊在生命結束時還有價值,能為他人做出最後貢獻。
但有一位朋友提出一個問題,當下誰都解答不出來,她說:「我的阿姨是虔誠佛教徒,非常有愛心,常去為往生者『助念』;但是她聽到我說,以後要志願捐贈器 官,卻勸我要多加考慮,因為阿姨認為:人在往生後的幾個小時之內,肉體神經都還有知覺,醫師在為大體摘取器官時,不會施打麻醉劑,往生者會有很大的疼痛知 覺。」
朋友很疑惑地問:「不知道阿姨說的是否正確?如果說的是對的,那我就沒把握是否有勇氣做器官捐贈者耶!可是,我認識很多佛教徒,都主張器官捐贈,難道他們都不怕嗎?」
這是個好問題,我馬上自告奮勇表示,會去請教法師。
法師找出星雲大師于2001年6月15日 ,應邀到成大醫學院演講時,發表對「器官捐贈」看法的紀錄,一解我和朋友們的疑惑。大師說:
「一個人活在世間,難免都有缺陷,何必要求死後一定要『全屍』呢?再者,一個人只要有願,有心把自己的身體佈施出來利益別人,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 瞋,造成無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對於死後八小時不能移動身體,甚至不能捐贈器官的這種觀念,早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 該正確地認識生死。」星雲大師甚至舉了一個例子,開示「生死就是好好壞壞,生生死死」的觀念。他說:
「過去一位禪師看到人家喜獲麟兒時說:『你們家多一個死人。』這不是在觸他的黴頭,而是在陳述生命的實相。」星雲大師這番話,很清楚的說明我們必須打破一些舊有觀念,主張大家應該藉由器官移植延續他人的生命,也讓捐贈者的慈悲精神得以傳世。
令人敬佩的是,大師不僅用「說」來開示眾生,也身體力行「做」到,因為他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經認簽器官捐贈同意書了。所以他說:「希望大家一起回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進步,大家共同締造同體共生的美好世界。」
2001年6月15日,星雲大師應邀到成大醫學院講演,除了發表對「器官捐贈」的看法,並針對「臨終關懷」問題,與二百多名師生進行座談。以下是當天的座談紀錄。
談到器官捐贈,其實身體不是「我」的,身體乃四大假合而有,就如旅店般供我們今生暫時居住而已。所以我個人認為,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盡頭,與其讓身體被蟲蛀、腐爛,不如將有用器官加以移植,讓別人的生命能夠繼續延續。
在一篇名為〈如果你要懷念我〉的文章說得很好:「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那表示,我的生命 已經結束。那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而請稱之為生命之床。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延續並讓他們有更豐盛的生命……。」
捐贈器官含有生命延續、內財佈施、資源再生、同體共生等意義。試想:當你捐出一個眼角膜,就能把光明帶給別人;當你捐他一個心臟,就能給他生命的動力; 當你捐贈骨髓,就是把生命之流,注入他人的生命之中,所以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身體雖有老病朽壞的時候,但生命如薪火相傳,是永恆無限的。透過器官捐贈, 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續。
然而儘管現代醫學發達,透過「器官移植」可以讓許多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但是由於器官取出要在宣佈腦死到器官壞死的短短時間內進行,而國人一向保有 全屍及死後八小時不能動的老舊觀念,因此「器官捐贈」的思想一直無法普及國人,造成臺灣的器官市場一直呈現供需失衡的現象,有許多人需要移植心臟、肝臟、 腎臟等,卻苦等不到有心人捐贈,造成許多的遺憾。
反觀全世界器官捐贈率最高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當地的人認為:今天我把器官捐贈出來給需要的人,有一天當我的親友需要移植器官時,同樣也會有人願意捐贈。他們這種心態,可以說真正符合「同體共生」的思想,值得國人學習。
我們如何看待生死呢?其實生死如植物的開花結果,春天播種,秋天收成,這就是生死;「早上出去,晚上回家」、「晚上睡覺,早晨起來」,這都是生死。人不 是到了死後才是死,還有精神上、思想上,每天不都有幾百次的「千生萬死」嗎?我們的心,每天都在十法界來回無數次,這不都是生死嗎?甚至人體的細胞,每七 天新陳代謝一次,這不都是生死嗎?現在的人眼睛壞了,可以換一個;皮膚壞了,也可以移植;腎臟壞了,還可以再換一個。所以,生死就是好好壞壞,生生死死。
生死只是有一個「隔陰之迷」,就是換了一個身體就不知道了。就如去年收成的黃豆,今春種下去,今秋又再收成,這一顆黃豆不知他是去年的黃豆。從前世到今生,從此生到來世,只是形軀不同,實際上彼此並非沒有關連。
禪宗講要看破生死,佛門講要了脫生死;瞭解生命的意義,解脫死亡的恐懼,這就是了脫生死。所以關於器官移植,當一個人老了、死了,器官於己無用,但卻能 延續別人的生命,這是多麼美好的事,何樂而不為呢?我自己早在三十年前就已認簽器官捐贈同意書,我也希望大家一起回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 進步,大家共同締造同體共生的美好世界。
佛教對器官捐贈有什麼看法?
器官捐贈是資源的再利用,是生命的延續,也是同體共生的體現。在佛教裏認為,身體不是「我」的,身體乃四大假合而有,就如旅店般供我們今生暫時居住 而已。有一段寓言說:有一個旅行的人,錯過了住宿的旅店,就在荒郊野外的土地廟歇息,哪知半夜三更裏忽然有一名小鬼背著一個死屍進來。旅人大驚:我遇到鬼 了!就 在此時,忽然又見一個大鬼進來,指著小鬼說:「你把我的屍體背來,為何?」小鬼說:「這是我的,怎麼說是你的!」兩人爭論不休,旅人驚恐觳觫,小鬼一見: 「喲,神桌下還住了一個人!」隨即說道:「出來,出來,不要怕,請你為我們做個見證,這個死屍究竟是誰的?」旅人心想:看來今天是難逃一劫了,不過既然橫 豎會死,不如就說句真話吧!「這個屍體是小鬼的!」大鬼一聽,勃然大怒,立刻上前把旅人的左手折斷,兩口、三口吃進肚子裏。小鬼一看,這個人是為了幫我, 我豈能坐視不管?於是即刻從屍體上扳下左手幫旅人接上。大鬼仍然生氣,再把右手三口、兩口吃完,小鬼又將死屍的右手接回旅人的身上。總之,大鬼吃了旅人的 手,小鬼就從屍體接回手;大鬼吃了旅人的腳,小鬼就從屍體接回腳。一陣惡作劇之後,二鬼呼嘯而去,留下旅人茫然自問:「我是誰?」這是佛經中的一則寓言故 事,主旨雖然是在闡述「四大本空,五蘊非我」,但是故事的情節不就是今日的器官移植嗎?關於器官捐贈,主要有四點意義:
第一、生命延續:生命是不死的!身體雖然有老邁朽壞的時候,但生命如薪火相傳,是永恆無限的。生命由業力維繫,業力如念珠的線,把生命的前生後世串連起來,延續不斷。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續。
第二、內財佈施:佛教有財施、法施、無畏施。財施又分內財與外財;金錢、財物等外財佈施之外,器官捐贈就是內財的佈施。佛陀當初割肉喂鷹,捨身飼虎,所謂 「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二千多年前佛陀已經為我們做了一個最好的示範,今天所有的人類更應該開擴胸襟,透過器官佈施,讓慈悲遺愛人間。
第三、資源再生:簽署器官捐贈卡,在法律上有認證的問題,但對佛教徒而言,既然有心佈施,縱使由家人代簽同意書,也不成問題。器官捐贈讓即將朽去的身體得 以廢物再利用,是資源的再生。當你捐出一個眼角膜,就能把光明帶給別人;當你捐他一個心臟,就能給他生命的動力;當你捐贈骨髓,就是把生命之流,流入他人 的生命之中。
第四、同體共生:世間萬法,都是緣生而有;人與人之間也是依緣而存在。人的生存必須依靠士農工商提供生活的衣食住行所需才能生存,我們仰賴世人的因緣而 活,自己也應該給人因緣。器官移植打破了人我的界限,破除了全屍的迷信,實踐了慈悲的胸懷,體現了同體共生的生命。只要有願心,人人皆可捐贈器官;透過器 官移植,我們就能把慈悲、愛心,無限的延續、流傳!
過去中國人一向有保全全屍及死後八小時不能動的老舊觀念,其實這些觀念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為了響應器官移植活動,我自己早在三 十多年前就已經認簽捐贈器官同意書。我也希望大家一起來回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進步,大家共同諦造同體共生的美好世界。
聖嚴法師說
代捐器官,看想法【聯合報╱聖嚴法師】2007.07.01http://www.torsc.org.tw/news/newsContent.jsp?cid=2&pid=99
問:器官捐贈雖是義行,也是社會所鼓勵的,但如果當事人生前未簽署器官捐贈意願書,卻突然往生,家屬可代為決定捐贈器官嗎?如何向亡者「交代」呢?
答:以佛家觀點,灑脫一點來看,人往生了,遺體就成了廢物,沒有用了,幾個小時內就會開始腐敗。如果能及時捐出器官遺愛人間,那是慈悲心的展現,也是為往 生者植福。如果往生者生前沒有簽署器官捐贈的檔,也沒有預立遺囑,或遺囑裏沒有提到器官捐贈,但這人生前十分慷慨,家人應能體會他的心意,代他決定捐贈 遺體應是可行的。如果往生者生前就對身後事很執著,比如不願意火化,雖然自己看不到了,但對後事有種種要求,那麼家人還是不要任意決定比較好。家人到底如 何決定,取決於對往生者的個性與想法的理解。從佛法的立場來看,人的軀體只是暫時的,如果一口氣沒有了,這個身體就不再是「我」了。這個身體只是個「物 質」,不再有生命現象,不論對這個軀體如何,也不再覺得痛了。這就是對生命、軀殼豁達的想法。就像是寄居蟹、蛇類和蟬的生命,都一定要經過蛻殼的階段。蛻 下舊有的軀殼,就代表生命的成長。我們要有個觀念,就是軀體不代表生命,當生命消逝了,軀體就只是個「殼」,對往生者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對活著的人卻可 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來幫助有需要的病患,那是好事一樁,是助人的一大功德。如果人往生前,沒有機會知道這些道理,家人也來不及說服他捐出器 官,可以在器官腐敗之前,由家人或宗教師,在往生者的耳邊跟他說明白,讓往生者的靈魂不會對軀體執著,就可以捐器官救人。我曾看過虔誠的父母,為車禍往生 的兒子捐出器官,因為父母認為,孩子在世時,還來不及為世界奉獻就往生了,他有用的器官,至少可以留下愛心。那對父母對我說:「我的孩子走了,但他的愛還 在世上流傳。」如此,孩子捐出器官是大菩薩,以器官來度眾生,父母也要看得開才行。
證嚴上人說
索甲仁波切對慈濟人的開示──
【慈濟月刊】362期/ 1996年12月16日http://taipei.tzuchi.org.tw/monthly/362/362c6-1.htm
持 續 將 近 五 十 分 鐘 的 說 法 , 上 人 全 程 凝 神傾 聽 ; 仁 波 切 開 示 結 束 , 上 人 再 次 表 示 感謝 : 「 謝 謝 您 帶 給 我 們 這 麼 好 的 法 , 特 別是 關 於 生 死 學 。 在 您 來 說 , 死 是 最 美 的 ,人 根 本 不 必 怕 死 。 」上 人 隨 即 感 慨 地 說: 「 慈 濟 推 動 遺 體 捐 贈和 器 官 捐 贈 , 是 期 待 人 死 後 能 把 有 用 的 器官 延 續 在 其 他 人 身 上 , 但 這 要 推 動 還 是 有點 困 難 。 」 仁 波 切 表 示 :「 我 們 可 以 啟 發 臨 終 的 人 『把 自 己 當 成 最 後 的 禮 物 捐 出 來 』, 同 時 教育 家 屬 也 很 重 要 。 」上 人 又 請 問 仁 波 切 : 「 我 們 推 動 遺 體 捐 贈讓 醫 學 院 學 生 做 研 究 解 剖 , 不 知 您 的 看 法如 何 ? 」仁 波 切 回 答 : 「 只 要 是 能 利 益 眾 生 的 事 ,就 值 得 去 做 。 」
……《 西 藏 生 死 書 》第 462 頁/附 錄 二 :「 當 我 們 死 亡 時 , 可 以 捐 贈 器 官 嗎 ? 如 果器 官 必 須 在 血 液 還 在 循 環 、 或 在 死 亡 過 程完 畢 之 前 就 摘 除 , 該 怎 麼 辦 ? 難 道 這 不 會幹 擾 或 傷 害 死 亡 前 的 神 識 嗎 ? 」曾 經 被 我 請 示 過 這 個 問 題 的 上 師 都 同 意 ,器 官 捐 贈 是 極 大 的 善 行 , 因 為 它 出 自 真 誠想 利 益 他 人 的 慈 悲 心 。 因 此 , 只 要 這 確 實是 臨 終 者 的 願 望 , 就 絕 對 不 會 傷 害 到 正 在離 開 肉 體 的 神 識 。 反 之 , 這 個 最 後 的 布 施行 為 可 以 累 積 善 業 。 另 一 位 上 師 說 , 在 佈施 器 官 時 所 受 的 痛 苦 , 以 及 每 一 個 心 散 亂的 時 刻 , 都 會 轉 成 善 業 。頂 果 欽 哲 仁 波 切 解 釋 : 「 如 果 一 個 人 確 實很 快 就 將 去 世 , 也 表 達 了 捐 贈 器 官 的 願 望, 他 的 心 充 滿 慈 悲 , 就 算 在 心 髒 停 止 跳 動之 前 , 他 的 器 官 都 可 以 摘 除 。 」
◎器官捐贈釋疑
一、器官捐贈的意義
所謂的屍體器官捐贈就是當一個人不幸腦死時,把自己身上良好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的方式,捐贈給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讓他們能夠延續生命,改善未來的生活品質,並且能繼續貢獻社會。這是一種大愛的情操,更是尊重生命的行為表現。至於活體器官捐贈是一個健康的成年人,願意在不影響自身的健康及生理功能的原則下,捐出自己的一部分器官或組織,提供親屬或配偶作為器官移植。
二、器官捐贈的範圍
組織捐贈:人體可供移植的的組織包括骨骼、眼角膜、皮膚、小腸、心瓣膜、血管、氣管、軟骨組織、肌腱、骨髓等。
器官捐贈:目前國內移植成功的器官有心臟、肺臟、腎臟、肝臟、胰臟等器官。移植手術可幫助器官衰竭的病患因他人的器官捐贈而獲得新生命。
三、器官捐贈的種類
活體捐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於民國91年7月10日總統公佈後,是指法律規定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將一顆腎臟或部份肝臟給血型相合之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成功率較高。由於捐贈者有相當的危險性,故捐贈的過程需經過審慎醫學專業評估。(配偶是指與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者,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至於有特殊急迫情形,經由醫師與衛生署相關委員會審慎評估,則可例外捐贈部分肝臟於五親等以內之姻親,但須受上述相同之限制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
屍體捐贈:腦死病患無償捐贈給他人。
四、那些器官、組織可以捐贈
可捐贈的人體器官有心臟、肝臟、肺臟、心肺、腎臟、胰臟等,組織包括骨、眼角膜、皮膚、小腸、心瓣膜、血管、軟骨組織、肌腱等,骨骼用來修補由於腫瘤或癌造成的骨損傷。眼角膜挽救眼角膜受損造成的視力損傷、失明。捐贈的皮膚做植皮手術可以拯救嚴重燒傷的病人。利用捐贈的心瓣膜為先天性瓣膜缺損的孩子做心瓣膜修補,可以恢復心臟的功能。
五、器官捐贈是否有年齡的限制
器官捐贈決定因素在於捐贈者的生理年齡,而不是實際年齡。過去器官捐贈的年齡標準上限是75歲,但也有個案80歲以上仍能捐器官。下列是每一種器官粗略的年齡限制:
◇心65歲 ◆肝70歲
◆肺65歲 ◇腎70歲
◇胰65歲 ◆眼角膜80歲
至於年齡的下限,活體捐贈通常以成年人為原則,屍體捐贈則沒有絕對的年齡下限,視捐贈器官及組織之可用性而定。
六、宗教對器官捐贈的看法
所有宗教均贊成器官捐贈,並視之為一種救人積善的行為。你可以和你的教友、同道一起討論此一問題,分享彼此感想。
◎器官捐贈Q&A
Q:我如何表達要成為一個器官捐贈者的意願?
A: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並隨身攜帶。平時請與你的家人、同事、朋友表達你的意願或討論你的想法。
Q:如果我簽了器官捐贈同意卡,我的意願會實現嗎?
A:一般來說,僅在腦死的狀況下,才得施行器官捐贈(腦死佔所有死亡人數的1%)。在現行法律下,除了捐贈者本身的意願外,也要取得兩位捐贈者家屬的同意書,始得進行器官捐贈。
Q:如果表達了器官捐贈的意願,當被送到醫院時,是否會影響到照顧的醫療品質?
A:基本上,器官捐贈是要等到所有救命措施都失敗,醫療人員與病患家屬開始討論死亡時,才會被提出的問題。所以表達了器官捐贈的意願,並不會影響到應有的醫療照顧品質。而移植小組要一直等到家屬同意並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後才會被通知。救人是所有醫護人員的責任,他們會竭盡所能來挽救病患的生命,不會因病人或家屬作器官捐贈的決定而有所疏忽。
Q:器官捐贈後,遺體外觀是否會受影響,喪葬事宜能否如常進行?
A:器官摘取時是採用嚴謹的外科手術標準,如同你在醫院接受任何的外科手術,手術後醫師會仔細縫合並且維護外觀。因此,喪葬事宜必定能如常進行。
Q:如果不想捐出所有器官,可以只捐一個器官嗎?
A:當然可以指定自己想捐出的器官種類,醫院會尊重每一個人的意願。
Q:受贈者如何向器官捐贈者家屬表達感謝或取得聯繫?
A:可以用不具名的方式,以感謝卡或慰問信,透過移植醫院社工師轉交給捐贈者家屬。在台灣甚至歐美國家,為保障個人隱私,及免除不必要的困擾之故,捐贈者家屬及受贈者是不得相見的。
Q: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給某位特定人士?
A:器官捐贈是大愛的延續,每一個生命都是可貴的。捐贈是需要有諸多的考量,如組織抗原基因(HLA)的資料及保有血清,以便進行與捐贈者配對的檢查....等。且器官來源取得不易,誰最適合,交由專業的醫護人員來處理,將會有最好的安排。
Q:植物人可以捐贈器官嗎?
A:不可以。植物人是因腦部病變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沒有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可以有臉部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維持自發性呼吸、心跳,所以不能捐贈器官。
Q: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有何不同?
A:器官捐贈-僅將功能完整器官摘取,移植給血型及組織配對相符之器官衰竭病患。
大體捐贈-是提供遺體給醫學院、醫學大學之學生解剖教學,或病理解剖研究之用;但器官捐贈後,仍可提供遺體病理解剖研究之用。
Q:如何面對並處理“等待奇蹟”和“遺愛人間”的掙扎?
A:有時我們必須接受一些不能改變的事實。當專業醫師宣佈腦死時,就已經沒有希望了,必須接受並面對家人死亡的事實。從希望到失望,會造成很大的情緒傷害,接受事實反而有助於療傷過程,允許情緒與傷痛早日恢復。當心愛的家人能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人世間,是一種很大的安慰與鼓舞
今天上午..全家人去參加了五伯母的告別式..
98.07.25(六)這天..
我的五伯母往生了..享年59
全家族的人都十分驚訝..
因為五伯母是一位十分健康的人
在07.22(三)晚上五伯母下班回家後..
一如往常的盥洗...
洗完澡後..在門口打了個噴涕..
就這麼突然的暈倒過去..
五伯母的家人隨急叫了救護車..
上車後去了好幾家大醫院..
可是好多醫院都不收..(我個人覺得這像人球案)
直到和平醫院後...終於收了
醫院馬上安排檢查..
得知是腦血管爆裂...(我很驚訝!因為五伯母從未有這方面疾病)
兩天後24(五)上午..醫院就宣告五伯母腦死..
要家屬有心裡準備..隨時要拿掉呼吸器了..
當然..家屬們怎可能要放棄..
這麼突然的狀況..根本還來不急反應..就要宣判死刑
於是大家請求可否開刀之事..(醫院說來不及了)
就在當天晚上..
阿嬤想起一個星期前..
五伯母去找阿嬤聊天時..
突然聊起她將來的身後事..
她告訴阿嬤...
"若將來有一天她要走了..但器官仍健康時..請把她所有可捐的部份都捐出去"
"還有..她很有環保概念..所以她選擇了"植葬"..她說回歸大自然是她最想要的"
回家後..她亦這麼告訴她的兒女們..
誰知一星期後..她的預言成真(似乎應證了冥冥之中有註定這話)
於是家人決定一切就照她的遺願去做..
晚上家人們就告訴醫院這遺願..
就在隔天一早..07.25(六)
五伯母戴著氧氣罩被推進開刀房..
有許多位醫生也一起進入..
而醫院大門口正停著許多輛各大醫院的救護車..(路人還以為來了什麼大人物)
不久後..
從開刀房出來了許多醫生..
一組一組的人馬..一桶一桶放著器官的冷藏或冷凍箱...
火速的上了一輛又一輛的救護車...
迅速地將五伯母的各個器官拿去移植到需要的病患身上...
她一個人的身體..卻幫助了六個家庭...
我真的真的十分佩服五伯母及她的家人們有這樣的大愛精神...
選擇了將這份遺憾轉為大愛而遺愛人間...
我想此時此刻..
五伯母應該已經化為天使..在保佑世間人了吧!!
祝福天使五伯母和我家善良的阿母在天上都快樂...
每回和老面孔們的聚會都會到很晚..
今天也不例外..
我依舊得趕最後一班捷運回家...
但很不幸地...
今ㄦ個我沒搭上藍線..
還好有佳玲陪我搭計程車到捷運台北車站..
不幸中的大幸是...
我趕上了最後一班的紅線...
我走進了最後一節車廂..
大約到了芝山站後..
我只覺得好安靜...好安靜....
於是我慢慢往第一節車廂邁進....
這才發現...
WOW~~!!
整個列車裡..
竟然.....
ONLY~~~ME~~~
(專車是嗎!)
今天上班玩了變裝趴....海洋海灘風.......整個
超爆笑...



經過左右鄰居的票選後..."石頭記之花"由
晉佳當選...
她必須站在店門口..對著大約50個以上圍觀群眾大聲喊出.."
我~是~石~頭~記~之~花~"

....我的媽呀...勇氣可嘉..



請看今夏最潮流的拖鞋穿法.......

2009.04.22~~我28歲生日..也是我最感動的求婚紀念日..
感謝我親愛的朋友們這麼用心的為我準備這甜蜜的驚喜
謝謝小旻~妳真的很適合當婚禮企劃..若沒有妳這麼費心..我沒有這麼難忘的驚喜!
謝謝欣蓉~還好有妳..為我留下這些美好的回憶..這很重要..以後要給我孫子們看的..
謝謝晉佳~妳是這場party裡的超級開心果...因為有了妳..現場多了好多歡笑
..
謝謝小新~妳和小旻一起合唱的"今天妳要嫁給我"..真的超級好聽喔..我有感動到..
謝謝親愛的比~你總是愛我比愛自己多一點..我相信..天塌了..我也不須擔心..因為有你在我身邊
謝謝我所有的親朋好友們~雖然你們沒有來到現場..但我也接收到你們的祝福了..











謝謝你..每年都在4月22日00:00那一刻..當第一個為我唱生日快樂歌的人..因為半夜了..你小小聲的唱..但我..卻得到了大大的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