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表示,郭清江讓公司虧空後,經濟部又再投入8618萬美元,其中1500萬美元,由買方阿聯EIDC公司五年還款一次,分15年還清,其餘的款項又是以債換股方式償還,其實還是等於拱手送人。
羅淑蕾指出,3月6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520前,政府不得進行國有資產移轉,但是經濟部早在2月25日已偷偷與對方簽署合併協議書,陳瑞隆還派現在華揚史威靈董事長羅正方參加美國的投審會,想要趕在520前把公司賣掉。
她表示,華揚史威靈一個月營運需250萬美元,先前經濟部投入8618萬美元,後來又向阿聯借1000萬美元,前後就有接近1億美元,可是若扣除12個月營運成本,應該還有接近4000萬美元剩下,為何這麼多錢都不見了?
壹週刊報導華揚史威靈出售案,經濟部瞞著立法院,違反立法院的決議,已在四月底派漢翔公司總經理羅正方赴美出席美國投審會的聽證會,並於五月十四日將進行股權交割。經濟部長陳瑞隆上午回應表示,經濟部進行的每一步,都曾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立委報告,如果立法院做出明確決議,520前不能進行股權移轉,經濟部就不會動。
陳瑞隆表示,投資華揚史威靈的耀華玻璃,是由經濟部次長施顏祥負責耀華的管委會,施顏祥有向立法院經委會的兩個召委報告,立法院也有做慎重的考慮,因此並不是經濟部只按自己的意思在進行。
他說,立委賴士葆過去也有提出要求須在向立法院報告後才能推動,但報告的程序已完成,因此程序上完全是尊重立法院主要委員的意見。
陳瑞隆說如果立法院正式決議不要再推動,經濟部當然會遵照辦理。但目前的動作完全都有向立法院報告。
他說,美國投審會已在進行這些程序,這些程序是在去年就已開始,因此必須到美國去向投審會說明,而5月14日是否要進行股權交割手續,他表示,目前立法院也沒有反對的意見。
不過,他強調,如果立法院再做出決議,要求經濟部不要再繼續推動,經濟部一定會遵照立法院的決議,不過他表示,過去經濟部為了尋找華揚史威靈的策略合作夥伴,往往都沒有結果,很多投資銀行或者美國的其他航太公司,連出價都沒有出價,好不容易如今有這一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願意購買華揚史威靈的股權,因此經濟部希望能順利進行。
陳瑞隆強調,經部絕對沒有外界說的趕在五二○之前要把華揚史威靈出脫的情況,只要立法院反對,經濟部就會遵照辦理。至於價格部分,他說,前年經濟部就曾請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評估華揚史威靈的價值,當時評估是值五千六百萬美元,如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這家公司以一億五千萬元美金購買,是已經超過原估的價值。
他表示,處理華揚史威靈有三種方式,一是政府繼續投資、二是尋找策略合作夥伴,三是宣告破產,第一種情況就是過去多年的作法,但成效不彰,而第三種方式有很多後遺症,如接到的訂單如何處理,要不要賠償?因此第二種情況最妥適,而他接任經長後就積極尋找買主。
十億元的巴紐醜聞還沒結束,沒想到扁政府還有一個大錢坑沒解決,那就是經濟部投資的華揚史威靈前董事長郭清江被指控掏空32億,而且還把台灣政府當初投資的6億美金全部賠光,算一算虧損214億,但現在居然要用45億元賣出,而且清償債務之後,經濟部根本拿不到半毛錢。
手上拿著白色飛機模型,臉上盡是信心,當初經濟部長陳瑞隆為了發展國家航太產業,不惜砸下重本投資華陽史威靈公司,但現在不只虧損連連,還疑似掏空。
在前任華陽史威靈董事長郭清江任內,不但跟耀華玻璃公司,還有國發基金共借8,618萬美元,又跟阿拉伯創投EIDC借了1,500萬美元,1億多美元約新台幣32億元,疑似遭到掏空。
再加上政府部門原本投資6億美元,也全部賠光光。算一算,華揚史威靈總共虧損7億多美元,合計高達214億台幣。眼看這個錢坑沒辦法解決,現在經濟部打算把華揚史威靈用1.5億美元賤賣給EIDC。但弔詭的是,簽的合約只有5,000萬美元,扣除原來的債務,算一算台灣政府根本拿不回任何一毛錢。
華陽史威靈公司虧損214億台幣,現在又可能在520前賤賣,而且最後政府拿不回一毛錢,這些爛攤子沒處理好,可都是全民買單。
政府赤字高漲,國家債務暴增,國內專家學者紛紛提出警訊,但執政者卻常以各種似是而非的藉口,以不同基準的數據,來與以前、與國際相比較,想要說明我國債務問題並非嚴重。
在(92)年10月時,國際貨幣基金(IMF)卻對台灣的國家負債,發出嚴重警訊,可以說是給了執政當局一記當頭棒喝。所有國民都應該正視這個國際組織對我們的警訊,切勿低估IMF警訊的嚴重性。
根據IMF的資料,我國的93年度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已高達3兆4,290億元,達國內生產毛額(GDP)33%,這個比率,遠超過IMF調查新興國家的債務比率中位數25%(政黨輪替之際,負債為2兆3,575億元,為當時GDP的24%,尚低於新興國家的債務比率中位數)。
其次,我國中央政府穩定性財源占GDP僅13.5%,在全球排名墊底,顯示國家超貸嚴重,入不敷出,債信堪虞。
IMF並且警告,目前我國的國債,必須在經濟成長率高達8.5%,才有可能自然地減少然而四年來,經濟成長率僅2.1%(90年-2.2%、91年3.6%、92年3.1%、93年3.8%),足知促進經濟,不能只用嘴說。負債比重,在財源太少、負債過重的情況下,若再遇上天然災害或外在衝擊,政府恐步上倒帳之途。
現在我國2300萬頭家們即使一出生,平均每人負債就已達63萬。如果積極挺扁的民進黨政客們一起在憲法保障總統特權的體制下,硬撐起阿扁政權幹到2008,依照目前民進黨執政效能,及過去因貪腐無能導致國家債務暴增的速率來計算,2008年阿扁下台以後頭家們每人實質負債更會高達幾萬?
陳水扁6日就巴紐案外交醜聞,向全民道歉。但看完他洋洋灑灑的聲明全文,實在是一次廉價的道歉,就與邱義仁日前在記者會上「嘿嘿嘿」的奸笑一般,毫無誠意可言。
該聲明共分七大點,前兩點不談巴紐案,反而重彈中國對台灣外交打壓的老調,並抱怨2000年之前國民黨執政遺留下來的諸多外交爛攤子。扁並未反省巴紐案是民進黨府官員太過無能,或涉嫌貪瀆,與中國打壓與國民黨時代的陳年老帳有何關聯?
阿扁在聲明中的第三點說:「對於巴紐案,本人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阿扁身為總統,固然不可能事必躬親,但外交與國防是專屬總統的職權,他欽點的國安與外交大將,捅出這麼大的樓子,總統難道不用負一點責任、不算領導無方?說自己心中坦蕩、未主導執行本案,其實是在撇清責任,千錯萬錯都是部屬的錯,自己卻萬萬沒有錯。這與當年李登輝在拉法葉軍艦案公文上批了一個「悉」字,又有何不同?
阿扁總是勇於指責別人,卻老是忘記檢討自己。兩年紅衫軍包圍總統府前,他不是口口聲聲地說,自己主導「南線專案」嗎?怎麼這回又都是別人的事呢?
聲明中的第四、五、六點,阿扁說,信任部屬不會貪污、追查本案疏失,並將本案列入與新政府的交接事項云云。但阿扁也特別指出,在李登輝執政時代發生的國安局劉冠軍案,並未移交給2000年執政的民進黨政府。
這真是好笑,巴紐案早在距今一年半之前就已出狀況,但民進黨政府硬是壓住不公開。直到日前新加坡媒體率先報導,扁政府眼見紙包不住火,案情才逐漸曝光。如果不是這樣,誰敢說扁政府會在下台前將本案攤在陽光下?阿扁還敢大言不慚地「牽拖」前朝政府,臉皮還真有夠厚。
阿扁直到最後才算提到重點,他說:「本人對巴紐案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發展,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
出於好意?這本來就是最基本的底線,那一個公務員辦外交會出於惡意?阿扁既然深感愧疚,就應該站出來,把他知道的情況,原原本本地向全民報告,而不是發一紙聲明敷衍了事,至少他還有權力指示追查,但他卻任由這件騙案、弊案拖延一年多,不聞不問。
很多人不見得在乎阿扁道歉與否,大家最關心的是扁政府執政以來的這群貪官污吏,最後會不會接受應有的司法制裁。而所有台灣納稅人都有權向阿扁大吼一聲:「還我十億元的血汗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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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薰案看台灣掏空詐騙梁柏薰回台灣投案了,梁柏薰何許人也?大概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實,梁柏薰在十多年前,算是一號「人物」,在金融界、建築界都如此,最近幾天的報紙都有刊登他涉及華僑銀行掏空案,被判刑一年定讞(其他尚有五、六件尚在訴訟中的案件),加上另外一件一年二個月的刑案,至今為止,有二年二個月的囹圄之災等著他。
梁柏薰發跡於建築業(新偕中建設),在十多年前中部(尤其台中市)由於特定政商的炒作,房地價格翻了好幾翻,使好多人一夜爆發致富,梁柏薰、曾正仁,陳一平…族繁不及備載,但因為多為假性需求肇生餘屋過多,銀行一抽銀根或資金周轉率太低,很容易造成周轉不靈,此時腦筋轉得快的,就有「以小吃大」的雄心大志,以少數控股方式,取得一些不太健全銀行的控制權,然後用五鬼搬運法,將數億、數十億鈔票搬出去(要用大卡車才搬得動),再來把濫攤子丟給政府和投資股票的散戶,最後股票幾乎變成壁紙,欲哭無淚。
說起來,梁柏薰還是此道的“先覺”,從華僑銀行搬了五十三億,政府還拿他沒辦法,雖經移送法辦,但五十三億元就如此蒸發了,就像曾正仁的掏空台中企銀案,七十三億的鉅款,有明顯去處的只有流向前立法院長劉松藩那二億多而已,其他呢?
話說回來,曾正仁這招還是向梁柏薰學的,而梁某也是出手大方敢投資於政客的,當年某人競選要職,梁某的政治獻金一出手就是數千萬元,但該案後來在省議會爆發省議員和省長激烈之舌戰,宋楚瑜答復省議員質詢斬鐵截釘地說:不認識梁某人,並對於省議員所指他收受梁某的政治獻金,宋楚瑜一再以“抹黑,抹黑,抹黑”和梁某劃清界線,此案於是成為無頭公案。
梁柏薰出錢出力,被人家說“不認識”,實在有夠難看。他此次既然回來,小店主建議他一併討回公道,問問宋先生:認不認識我?
梁柏薰掏空華僑銀行被判刑一年,服刑「成績」好的話,六個月就可以假釋,換算下來,服刑一天的代價是三千萬元,小店主要不是怕遺臭萬年,還真的有點心動呢。而梁的後輩曾正仁掏空七十三億元,娶了公司專櫃小姐,還羡煞多少人,女的想當灰姑娘,男的想娶美嬌娘又當大富豪,其實此七十三億之中,除了部分「錢進大陸」讓曾某在北京當大型百貨公司大老闆外,尚有鉅款留在台灣,只不過主人換個名字而已。
台灣的現況就是如此,鉅貪如此之多,主管及治安機關無法防堵,司法機關又老朽不堪,總括一句話:政府無能,害死百姓。敢的拿去吃,弱的人舉家自殺,所以台灣才會變成犯罪者的天堂,詐騙案、掏空案都創金氏紀錄,連燒炭自殺的案件也一樣。可憐的台灣人哪!出頭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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