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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國際性與兩岸交流大會,台灣武藝誠摯邀請您。
將有數百名大陸菁英好手,與您同聚ㄧ堂交流。
傳統武術大賽、武術論壇、武術名家演武會等精彩系列活動等您參與。
2009年臺北武術節-全球華人傳統武術交流大賽
競賽規程
一、時間、地點
比賽時間:2009年11月28日 —11月29日(六、日)
比賽地點:台北小巨蛋(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2號)
二、依據辦理:
依據台北市政府 北市體處競字第09800012100號
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體委國字第09800108232號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
台北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
台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福建省武術院、社團法人台灣光彩促進會武術聯合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不一武藝團、中華民國螳螂拳協會、中華民國尹式八卦掌協會、中國文化大學國術系、中華民國食鶴拳協會、中觀陳氏太極拳協會、中華太極形意八卦養炁協會、中華武道研究發展協會、太極禪武學社、正修科技大學、台灣傳統導引養生功法協會、台灣獅頭旺民俗技藝發展協會、台南市太極拳協會、台北太乙門、台中市國術委員會、台灣拳頭會、台南後旦宋江陣、台南 二甲 太祖拳頭會、台南縣 七甲 永春拳會、台南市億載太極拳社、台中縣二高白鶴拳協會、台中市上安武術團、嶺南弘武館、念塵武學研究會、長榮大學、南投縣宇涵太極拳協會、高雄市中華武術研究會、高雄縣李派太極拳研究會、新竹縣錦園八卦掌研究會、國立體育大學、雲林縣太極拳協會、雲林縣國術會、雲林縣西螺勤習堂、嶺南弘武館、雲林縣太極拳協會、雲林縣國術會、雲林縣西螺勤習堂、彰化縣威震武館…等。(以上依筆劃順序排列)
七、參賽辦法
(一)各界人士、各武術團體均可報名參賽。
(二)參賽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1-2人,運動員男女不限。16人以上的團隊可報隨隊裁判(裁判級別在國家級及以上)1人,經大賽組委會確認後作為大賽正式聘用裁判(隨隊裁判員不能兼領隊、教練和運動員)。
(三)所有運動員報名參賽的項目類型不限,單練項目一人最多報名三項。集體項目須達5人以上(含5人),可以配音樂。
(四)套路項目的參賽運動員按性別和年齡分組。對練、集體項目可跨年齡組,以參賽者平均年齡為準分組。
八、競賽辦法
(一)比賽項目
1.個人組:
(1)拳術:共分三項(每人至多可報名三項,每隊每項目報名最多以五人為限)。
A.北拳。 B.南拳。 C.內家拳(形意、八卦)。
*報名個人拳術請註明所屬拳術拳種及拳名,如北拳:螳螂拳/力劈;當同一拳種報人數達15人以上時,將獨立比賽,例如螳螂拳/力劈、螳螂拳/摘要…等拳達15人以上,螳螂拳成一組單獨競賽。
(2)器械:共分五項『每人至多報名三項,槍、棍、刀、劍、其他器械等五選二,每隊每項目報名最多以五人為限。』
A. 棍術 B. 槍術 C. 劍術D. 刀術 E.其他器械。
2.對練組:共分二項(二人一組,每隊每項目報名最多三組,不分性別)
(1)拳術 (2)器械
3.團練組:共分二項(五人一組,每隊每項目報名最多三組,不分性別)
(1)拳術 (2)器械 。
注:套路項目內容(參考附件一)。
(二)比賽時間
1、單練項目:2分鐘以內
2、太極拳:6分鐘以內(到5分鐘時裁判鳴哨示意)
3、太極器械、木蘭拳、木蘭器械:4分鐘以內(到3分鐘時裁判鳴哨示意)
4、對練項目:2分鐘以內(不分男、女組別錄取名次)
5、團練項目:限6人以上,6分鐘以內(可以配樂)
6、健身氣功類展示:6分鐘以內。
注:單練、對練專案超出規定時間達2秒者,扣0.1分,依次類推;太極拳類、木蘭拳類、團練項目超出規定時間達5秒者,扣0.1分,依次類推。
7、本次比賽採用由中國武術協會2006年研究制定的《傳統武術套路競賽辦法》。
(三)年齡分組:
|
男子組 |
M1/F1 |
M2 |
M3 |
M4 |
M5 |
M6 |
M7 |
M8 |
M9 |
M10 |
表演組 |
|
女子組 |
F1 |
F2 |
F3 |
F4 |
F5 |
F6 |
F7 |
F8 |
F9 |
F10 |
表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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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齡 |
7及以下 |
8- 11 |
12- 15 |
16- 18 |
19- 26 |
27- 35 |
36- 45 |
46- 55 |
56- 60 |
61- 65 |
66及以上 |
|
出生年月 |
2002 1月1日 以後 |
1998 至 2001 |
1994 至 1997 |
1991 至 1993 |
1983 至 1990 |
1974 至 1983 |
1964 至 1973 |
1954 至 1963 |
1949 至 1953 |
1944 至 1948 |
1943 12月31日 以前 |
九、名次錄取
1、各單項按年齡組和男、女分別錄取金獎、銀獎(按20%比例錄取)和銅獎(按30%比例錄取),以及優秀獎。以上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人數錄取。
2、臺灣地區參賽者,另依實際得分數頒發名次獎狀,以供敘獎之用。
3、本次比賽設技術風格獎(個人)、武術道德風尚獎(個人)、組織獎(團體),由大會裁判組推選。
十、參賽費用
(一)報名費: 1500元(包含一項比賽套路、保險、餐費…等)。
(二)項目費:
1. 單練套路:1000元/項。(拳術及器械)
2. 對練套路:1000元/項。(拳術及器械)
3. 團練:500元/位。
十一、報名、報到
(一)報名時間:10月15日前
(二)報名方式:
1.以郵寄方式,填妥報名表請寄
住址:40761台中市西屯區中康三街7號15F之一
(台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 收)
聯絡人及電話:本協會電話: 04-24259343 or 04-24257672,傳真:04-24251932
陳文雅 0929390590 柯明賢 0925538727
2.填妥報名表請傳真至:04-24251932 並E-mail至twwyorg@gmail.com 或 turbine@pie.com.tw
主旨為:2009年臺北武術節-全球華人傳統武術交流大賽報名表-團名
注意:當傳真或E-mail當傳完之後必需以電話連絡本協會確定是否收到。
3.繳費:以郵局匯票方式繳費,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台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匯票抬頭為「陳文雅 」。
(二)報到時間:各參賽隊於2009年11月28日8:00報到,
(三)報到地點:台北小巨蛋。
十二、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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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 聯 系 人:柯明賢 0925538727、陳文雅 0929390590 聯繫電話:04-24259343、04-24257672 傳真電話:04-24251932 通訊地址:台中市西屯區中康三街7號15樓之1 郵遞區號:40761 E-mail : twwyorg@gmail.com 或 turbine@pie.com.tw |
十三、其他:
(一)為保證競賽編排秩序嚴謹,報名後參賽人員與比賽專案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必須在11月27日 中午12點前向大賽競賽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每更換一項交500元。
(二)運動員須自行辦理《人身保險》。
(三)各參賽單位報到時需將參賽運動員的參賽安全責任聲明上交組委會,否則不得參賽。
(四)運動員須在賽前30分鐘參加檢錄,三次點名未到,按棄權處理。
(五)比賽無故棄權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賽成績。
(六)比賽運動員必須穿武術傳統形式的服裝、武術鞋(服裝、器械自備)。
(七)大賽會場給每個代表隊提供宣傳懸掛隊旗空間。如需懸掛隊旗,請報到時將隊旗交到報到處。必須符合國際奧會規定的旗歌,經大會審核同意後予以懸掛。隊旗規格:顏色自選,長方形(長100釐米,寬80釐米以內),三角形(高80釐米以內)均可。
(八)裁判員由臺北武術節-海峽兩岸傳統武術交流大賽籌委會選派。
(九)臺北武術節-海峽兩岸傳統武術交流大賽籌委會保留對所有條款的最終解釋權,並保留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