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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證罪成立要件

2009/03/17 14:04

 

 

 

員工揭老闆賄警 警訊不實不觸法
 
 
 

2009年03月17日蘋果日報

浪子回頭的小強問:
我曾在人力仲介公司當地區主管,當年老闆教唆僱主違法調派外勞工作,結果被警察查獲,當時我也曾到警局作筆錄,我後來知道老闆為擺平此事,竟用現金行賄警員,警員事先告知我們作筆錄時,會怎麼詢問及教我們回答方式,我們只要簽名,就可躲過法律追訴,請問若我自首檢舉此事,老闆、警察和我會面臨什麼法律問題呢?
律師胡峰賓答:
老闆行賄警員很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行賄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而警察若收老闆的錢在案件偵辦時放水,則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除非小強參與行賄過程,否則不用擔心變共犯,小強若勇於自首,應可揪出老闆和警察的惡行。
簽名具結才算偽證
此外,在警訊筆錄時不實陳述,並不觸法小強不用擔心照警方教的方式作筆錄,會吃上偽證罪。因《刑法》偽證罪成立要件,是要在法官或檢察官開庭時,經簽名具結後,卻被查出陳述不實才有偽證問題。
若小強願自首,在面對檢察官或法官訊問時,就別再說謊,若你說謊,又簽了證人結文,反而可能吃上偽證罪,最重可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侯柏青採訪整理

 

 

自打雙釘插腦 翁誣妻被訴

【陳宏銘╱屏東報導】屏東老翁雙釘插腦案,雖然老翁緊咬陸妻行兇,經檢警抽絲剝繭調查,老翁才坦承自導自演,由於偵辦過程中,檢警發現老翁跟大陸妻是假結婚檢方昨以誣告、偽造文書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將老翁起訴。

自導自演被戳破
去年八月老翁林上勉(七十二歲)頭被插雙釘,他一口咬定是中國籍妻子陳秀端涉嫌跟人謀害他,檢警遠從桃園帶回陳女及其男友偵辦,但陳女及其男友有不在場證明直到案發一個月後,警方擬對老翁測謊,被安排住進養護之家的老翁才自白表示雙釘是自己所插

林上勉昨迴避媒體採訪,強調生活很好,不要騷擾其生活。陳秀端則被收容到新竹收容中心,移民署屏東專勤隊長徐志權表示,因陳女還有假結婚的偽造文書官司訴訟中,得待判決確定,才可能依法遣返。


養護之家看護周秀玲表示,林上勉釘傷已好,老翁是養護之家內少數能生活自理者,偶爾會外出散步、找朋友,在養護之家會幫忙打掃、搬家具,最大消遣是看電視。


老翁林上勉自導自演雙釘插腦(右圖),昨被依誣告等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名嘴爆倦勤 陳聰明否認

2009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名嘴爆料指陳聰明倦勤,但陳聰明昨晚受訪時否認。資料照片

【蘇恩民╱台北報導】名嘴劉益宏昨晚在政論節目《文茜小妹大》爆料,檢察總長陳聰明向他說:「我不要幹了!」主持人陳文茜逼問上節目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如果陳聰明請辭,妳會不會准?」王清峰最後回說只有總統才能批准。但陳聰明昨晚接受《蘋果》採訪強調:「沒有這回事。」
陳聰明因先前赴立院備詢,被問到是否到魚翅餐廳新同樂吃飯時,答覆:「沒有去過。」名嘴黎建南隨即爆料曾目睹陳聰明到新同樂吃飯,引發立委邱毅及部分名嘴圍攻,要求他立刻下台。

只有馬能批准辭呈

但陳文茜昨為陳聰明抱屈,表示據她向一名出席宴會的教授詢問,陳聰明當天到新同樂,只是一場無關緊要的餐敘,卻被名嘴加油添醋,「一根鵝毛,變成一隻鵝。」並問王清峰,若陳聰明請辭,會不會准?王清峰先回答:「沒有收到陳聰明的辭呈。」後來才說陳聰明是總統提名,總統才有權批辭呈。
陳文茜認為,「當初立院既然行使同意權,讓陳聰明上台,就不能再以先前的事,或後來的小事,或者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要他下台。」

陳幸妤 趙建銘 陳致中 作偽證 全招了

買內褲 吃大餐 竟謊報國務費

2009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狼狽出庭
陳幸妤昨出庭時,護衛隊激烈推擠媒體,陳幸妤被勒住脖子尖叫,披頭散髮、十分狼狽
。中央社

【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昨就國務機要費案被控偽證罪前往台北地檢署出庭,三人全都認罪,統一口徑把犯行責任推給吳淑珍,表示:「當初是受母親吳淑珍拜託才作偽證。」並請求緩起訴;陳幸妤更希望檢察官能解除她出入境留置,但檢方反而下更重處分,限制她出境,讓扁家全被限制出境,同時將追究吳淑珍教唆偽證罪責。

特偵組查出,扁一家人把國務機要費當成家務生活費使用,上從扁珍,下到外孫趙翊廷開銷,國務機要費統統照應,項目從搭飛機、吃大餐、超速罰單、內衣褲、襪子、買菜錢、水電費等一應俱全,琳琅滿目。

護衛隊粗暴護妤

 
陳幸妤(左)、趙建銘(中)、陳致中(右)。中央社

陳幸妤(左)、趙建銘(中)、陳致中(右)。中央社

一向自詡自食其力養活三個小孩的陳幸妤,提供二十張、超過十七萬元的發票,她的婚紗照、演唱會門票、洗髮、女性用品都拿去報國務費。趙建銘經由汽車保養、打蠟和機票費,提供八張合計七萬餘元發票;陳致中提供三十二張發票共八萬餘元,包括內衣褲、他追求黃睿靚時開車的六張超速罰單(約一萬元),以及兩人約會上五星級飯店吃大餐,甚至訂婚、結婚部分開銷,都從國務機要費支付。
陳幸妤等三人在二○○六年間,高檢署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對用來申領國務費的發票用途,作出都是受吳淑珍委託,用來宴請或餽贈賓客、長輩等不實供述。陳瑞仁當時告知他們可保持緘默,但他們仍選擇作偽證來保護扁珍,沒想到今年初卻被吳淑珍在扁案出庭時自行爆料,戳破三人謊言,害他們被追訴偽證罪。
檢方昨分別在上午九時二十分、十時二十分及下午二時二十分,傳訊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說明。
陳幸妤出庭時,藏身在兩男三女護衛隊以雨傘構成的「傘海」中,待媒體靠近時,護衛隊就激烈推擠阻止媒體拍攝,還不時出手拍拉鏡頭,動作相當粗暴。在進入北檢大門時,護衛隊為了讓陳幸妤擠進金屬探測門,有人緊抓她手臂,害她手臂紅腫,還有人幫忙往前推,把一行人往門裡塞,卻把陳幸妤擠到披頭散髮、臉部脹紅扭曲。一名女護衛隊員不慎勒住她脖子,讓她痛得開口尖叫,說了她昨天唯一的一句話:「你勒到我脖子了啦!」

扁家全限制出境

隨後出庭的趙建銘及陳致中和陳幸妤一樣都認罪說:「當初是受母親吳淑珍拜託才作偽證。」並請求檢方緩起訴;陳幸妤更希望檢察官能解除她出入境留置(須呈報檢察官同意,才可出境),但檢方反而改限制她出境。檢方不願說明理由,但據了解,應是擔心她赴美深造後不回來了。檢方此舉,讓扁家全被限制出境
檢方偵訊陳幸妤等三人後都飭回,檢察官昨不願透露如何處分陳幸妤等三人,但律師李傳侯分析:「偽證罪是七年以下本刑,不算重罪,加上是為了保護至親才說謊,又主動自白,依法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因此無案在身的陳幸妤很可能會獲緩起訴,但陳致中、趙建銘則可能被追加起訴,或起訴後求處免刑。」

六成民眾不原諒

而陳幸妤夫婦的律師林志忠說:「我從法律面分析可能的結果後,他們夫婦倆出庭前就已決定要自白。因此開庭約半小時就結束北檢表示,將分案追究吳淑珍教唆偽證罪責,不排除傳喚她說明,若罪名成立,一樣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針對陳幸妤等三人坦承作偽證並請求緩起訴,《蘋果》昨民調顯示,逾六成民眾認為他們一下說謊一下說實話,態度反覆不可原諒;僅逾兩成民眾原諒他們。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批評說:「子女掩護涉案的父母雖是人之常情,但陳致中、陳幸妤大可以拒絕作證,不該作偽證,何況這是國家元首涉貪案件,攸關國家形象與司法正義,作偽證應該加重其刑,豈能緩起訴?」


扁辦對於三人坦承作偽證換取緩起訴,表示沒有參與,不清楚。扁則透過探訪人士說:「幸妤只是例行的出庭,沒關係。」

 

 
 
 

若不認罪 最重可判7年

2009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法界看法
律師莊秀銘表示,犯《刑法》偽證罪最重可判刑七年,即便將來只遭判六個月以下徒刑,也不得易科罰金,一定得入監服刑。

陳幸妤或可免於入獄

律師李後政則說,因扁珍所犯是重罪,若陳幸妤不認罪,可能會重判,因此向檢察官認罪,應可免除她將來可能入獄的命運。
李後政解釋說,證人作證時,法官會先問證人與被告間,有無親屬或僱傭關係,若證人是被告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或兄弟姊妹,或是與被告有僱傭關係,證人可拒絕具結簽名,僅接受檢辯雙方詰問。
此時證人證詞的可信度由法官評估,將來若發現是偽證,證人也不需負偽證罪責。但只要證人具結簽名作證後,就須保證證詞屬實,否則就觸犯偽證罪。因陳幸妤當初作證前有具結簽名,所以需負偽證罪刑責。


當年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時,他的子女也曾出庭替父親作不在場證明,後來被法院識破,三名女兒等人均依偽證罪起訴,目前仍在一審審理中。


律師莊秀銘表示,陳幸妤認罪對扁珍後續審判影響不大,頂多只是影響社會觀感,挺扁民眾認為扁家子女遭落井下石,反扁民眾則再度看清楚扁家人惡劣行徑。陳幸妤昨因偽證罪被限制出境,莊秀銘提醒,如她認罪而未來獲出境,讓她有機會到海外湮滅扁家洗錢證據,恐將造成檢調後續偵查扁家洗錢案的困難度。記者賴心瑩

《蘋果》民調 國務機要費陳幸妤、陳致中及趙建銘認偽證罪,你的看法是?

2009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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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2/01/1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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