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上,有許多推理小說的網站都有對推理小說的詭計進行整理(大多來自於日本推裡界)。
不過,我認為【日本推理詭計的分類,太流於龐雜與流派區分】,所以在這裡重新整理,並且以全新、簡約的名詞與角度來看待推理小說的詭計。
所以,密室、不在場證明等…常見的俗套名詞,不會在這裡出現。
我們先來看看詭計的本質,基本上,詭計絕對脫離不了以下這些模式:
第一種:硬詭計。
具有動機。直接的進行殺人或其他的直接犯罪。
以物理原理、特殊機關與簡單的物理構造來完成詭計的手法。例如:
冰刀,它是殺人後會消失的兇器。電梯加琴弦,可以達到斷頭的功能。
甚至用甲醛,還可以達到人體自焚的假像。藉由機械與電能原理的騙術,或利用動植物、藥物與自然科學與物理原理來分屍、謀殺或達到欺騙與其他的犯罪目的。
簡單說就是拿刀子或武器直接殺人,或是以特殊的機關來殺人和製造騙局與假像。
這些,大部分推理作家,將它們被稱之為物理性詭計(機關型詭計)。
但是,我將它們稱之為【硬詭計】
第二種:軟詭計。
具有動機。騙局,或是間接殺人或其他間接犯罪。
精心設計的謊言,視、聽覺矇騙,甚至味覺與嗅覺的矇騙,包括了影音與電話媒介。光學錯覺(鏡子、透鏡等)、幾何騙術,也包括了空間、時間的錯誤引導。
利用心理錯覺和心理暗示(符號、肢體和語言暗示)來達到【牽動犯罪】的目的。
或是精確的心理預測(近親或好友與長時間觀察。借刀殺人等…),或感官障礙(左撇子、聾啞、肢體障礙等…)來達到犯罪與其他任何的欺騙目的。
簡單說就是像詐騙集團那種唬爛招啦,還有36計(聲東擊西、借花獻佛...)那些玩意兒之類的,以及魔術手法造成的騙局。
這些,大部分推理作家也稱之為物理性詭計,以及一部分的敘述性詭計。
但,我統一稱之為【軟詭計】。
以上兩種,有一部分在日本推理界稱為【本格推理】。
但是非常矛盾的,日本推理也把敘述性詭計當成本格推理。
所以,我認為日本推理小說的系統,並非真的非常嚴謹。
第三種:推理界所謂的敘述性詭計。
很類似軟詭計,但它並沒有真的利用到精心設計的騙局,而是作家運用敘述的手法,正確的將伏筆埋藏好,並且巧妙的在場景的替換與人稱的變換來達到劇情張力的特徵,通常是以敘述來達到懸疑感與結局的強力感。
所以,這並不是【精心設計的詭計】,而是【精心設計的劇情】。
但很抱歉,我不把它當作推理小說的詭計,我將它區別在【懸疑小說】的範圍內。
也許有作家認為【推理小說屬於懸疑小說的一部分】。
但我想:如果台灣的推理作家要將推理文學屈居於其他類型文學的分支,那我想…推理小說在台灣永遠不會發光。
但值得注意的是,敘述性詭計其實是一種敘述的功夫,在硬軌計與軟詭計裡,也可以使用敘述性詭計來描述,因此:
【敘述性詭計】這個名詞是非常多餘的概念。
這裡有一篇敘述性詭計的典範(不過沒有埋設伏筆,因為它是迷你短篇):
http://tw.myblog.yahoo.com/jw!wPsAj12ZFQ6Co_YZCauPOu08/article?mid=2070&prev=2239&next=1970&l=f&fid=34
第四種:有動機的軟硬詭計。
就是【軟詭計與硬詭計】的結合,通常是以【硬詭計為主,軟詭計為輔】的方式。
當然也有少數的A、S級作家可以逆向設計。
對於邏輯感與文學基礎不夠的創作者,我不建議採取這樣的方式,不然會凌虐讀者的眼睛,同時也會破壞自己的創作節奏與自我風格(意思就是:不要勉強自己)。
第五種:無動機的軟詭計、硬詭計、軟硬詭計。
無動機殺人常見於驚悚小說,如果具備了推理小說的架構,那就是日本推理界所謂的變格派。
這類推理小說差異僅在於殺人動機的有無,我不認為需要以【本、變格】來區分。
日本推理界因為歷經過推理戰國時代,所以常會為自己的風格標下旗幟。
因此,我們並不需要隨著日本的區分方式。
【變格派】只是日本推理界多餘的系統分類罷了。
以上,是我本人目前對常見的推理小說詭計所做出的分際,採用化繁為簡的方式來讓跨入推理界的新作家做到清晰且正確的認識。
但要注意,創作是自由的想像力發揮,創作者千萬不要拘泥於形式!
本篇文章僅是針對初創作者提出一個明確的【詭計設計的標竿】,並非墨守陳規的盲目追隨。
但要切記:
要理解先賢的智慧,方能有全新的突破。
要經過【有法】的淬煉,才能進一步達到【無法】的境界。
先有規矩成方圓,才能自立規矩,畫出新天地。
以上,與格友和各位創作者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