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島週遊票
1.
票價規定:依據本局自強號環島票價2,006元以八五折計算,
全票1,706元、半票853元。
2.
使用須知:
(1)票冊內附七票格,有效期限為自發售日起六十日內任擇
乘車日期開始使用。
(2)乘車前應提示本票冊封面,方得由乘車站填註簽證事
項,無封面或無填註簽證事項者乘車視為無效。
(3)簽證事項填註完成,即限當日當次車有效。在該次車開
車前得申請註銷或改乘,但以一次為限。
(4)全部行程應依搭成第一班次列車行使順項或逆向搭車使
用,全部行程最多可分七段區間乘車,跳段未乘區間不得退
票,折返及重複區間依章補票。(支線及分歧區間得折返/重
複使用)。
(5)完成環島行程後票冊如有剩餘票格,將視為無效。
(6)票冊一經使用除規則於本路事由外,不得辦理退票。整
冊未經使用,並於有效期限內申請退還應扣一成退票手續費。
(7)旅客得於購買「環島週遊票」時,按整冊一次索取購票證明。
(8)票冊遺失不予補發,票面塗改汙損無效,並依章補票。
3.
使用期間限制:
每票冊內附七票格,旅客自第一次乘車日起十五天內完成所有行程,
逾期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