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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初齋詩稿六十七卷
中央圖書館藏,綠格巨冊凡三十九。書衣多自題手蹟,首冊題,「未鈔之二」,從詩集寶蘇室小艸二之後半卷起,時為乙未九月,疑壬辰二月至乙未八月之作,即在所佚「未鈔之一」中也。真按:卽-不復一一出校! 魏錫曾借校自丁松年時,即已佚失矣。稿止於「未鈔之十六」,末卷石畫軒艸四,丁卯正月至十二月也。六十二卷本之末卷石畫軒艸五,戊辰正月至己巳九月之作已佚。真按:原作已,徑改!餘同. 錫曾題云:「己巳一冊今不存,得刻本六十二卷,訖詩家三昧十二首,與冊合」,可知此稿首尾俱有佚者。手稿有硃墨蹟,墨筆卷數較硃筆者多;其六十六卷本即墨批者,翁氏生前即刊行。或晚歲自覺分卷未善,乃自刪改,今六十二卷本即其卒後門生代為刊行者也。凡書存者,即詩集所有,真按:疑當作無.-凡書存者,即詩集所無,魏錫曾所鈔集外詩 魏錫曾所鈔集外詩,乃先生本不欲存之作也。稿上並多隨手自記之警語,刪改之蹟,隨處可見,此先生審慎之心意,躍然紙上也。真按:翁方綱作詩的過程
(三)復初齋詩集稿本六冊十二卷
此葉啟發所見稿本,圖書館季刊六卷二期葉氏華萼堂讀書小識云:編年始壬申至癸巳八月,又云:「壬申為乾隆十七年,先生始冠。癸巳為三十八年,正年四十、丙申為四十一年,則先生四十三歲矣。是時先生始刪定四十歲以前之作,分析卷第,以待刊行世」,蓋其六冊書衣皆題云,真按:翁方綱早年的詩 真按:翁方綱對自己作品的整理 真按:翁方綱刪詩的標準 詩稿初謄本二至六之墨筆,復有丙申看定諸條,詩集藥洲集,此稿則題九曜齋,迄九曜齋十一,真按:翁方綱的書齋-九曜齋 復有青棠書屋稿上下。真按:翁方綱的書齋-青棠書屋 可知此本為初謄詩稿,卷一首有道州何氏珍藏白文方印,真按:何紹基 則子貞太史藏書印記。真按:何紹基 真按:何紹基收藏翁方綱詩稿
(四)復初齋詩集七十卷 稿本 六冊 存二十卷(一至二十)
(五)復初齋詩集七十卷 稿本 十二冊
存十四卷 廿一至廿二 廿四至廿六 廿八至卅六
(六)翁覃谿詩不分卷 錢載評 真按:翁方綱與錢載論詩 真按:錢載評翁方綱詩 稿本 二十九冊
(七)翁蘇齋手刪詩稿不分卷 稿本二冊
(八)復初齋詩集殘稿三卷(葉志詵、李彥章、李彥彬跋)
按: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集部中、清別集類,原藏常熟翁同龢家,真按:翁同龢收藏翁方綱手稿 可知翁氏詩稿甚多,至其屬原稿?謄稿?則未之能詳。
(九)復初齋詩集六十六卷
續四庫提要集部二七八葉所題乃此六十六卷本,嘉慶甲戌刊刻。始乾隆壬申,終嘉慶甲戌,甲戌即十九年,時年八十二。詩人徵略張維屏聽松廬文鈔云:「詩集僅刻至第六十六卷,亦闕而未全」,所闕者八十三歲至八十五歲之詩也,先生八十六歲正月歸道山;此本當是晚年所自刻,即詩稿墨筆手跡也。續提要又云:「原刻本祇六十六卷,其門人侯官李彥章續刻四卷,世鮮傳本。漢陽葉志詵重刻於粵東,傳本亦稀」按此諸本皆流傳不廣,葉氏刻本凡七十卷(集外文劉跋)。
(十)復初齋詩集六十二卷
乾隆嘉慶刊本,師大圖書館藏。此本當晚於六十六卷者,無序無跋,何時何地,其詳難悉。始乾隆壬申課餘存稿,終嘉慶己巳石畫軒草,凡六十二卷,己巳即嘉慶十四年,較諸六十六卷本,闕失更多。而校以六十七卷詩稿,則多石畫軒草五,此正詩稿所佚尾冊,可證此本乃後人依詩稿刊刻者也。課餘存稿後,依次為藥洲集一至八,青棠書屋稿、寶蘇室小艸一至四、秘閣集一至九、石蘭集、枝軒集、秘閣直盧集上下、真按:當作廬!-秘閣直廬集上下 桑梓掄才集、晉觀稿一至五、谷園集一至七、石墨書樓集一至四、小石帆亭稿上下、蘇齋小艸一至八、嵩緣艸一至三、有鄰研齋稿上下、石畫軒艸一至五,各題之下皆繫小序,其詩依年編次,適可知其生平行事、作傳略觀可也。蘇齋詩集卷數浩繁,詩多至六千餘首,未能擇精選刻,駁雜之作充斥其間,是一大疵處也。真批:何謂駁雜之作也,可否略舉一二以見?翁詩多,而已刪者似更多。此吾所知者。 真按:李豐楙對翁方綱詩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詩的數量 真按:翁方綱刪詩的標準 真按:翁方綱對自己作品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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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復初齋集外詩二十四卷
嘉業堂劉氏刻本,江陰繆荃蓀從方綱手稿,搜得詩七百數十篇,釐為二十四卷,吳興劉承幹遂取而刻刊,收於嘉業堂叢書二○九冊至二一九冊,末附次子樹培翁比部詩鈔一卷,凡十一冊,中央研究院藏。凡手稿不書存字,或墨筆圈去者,繆氏悉數鈔出,真按:繆荃孫與翁方綱《復初齋集外詩》 即翁氏自記之語亦鈔之,如乙未九月至十二月四十首末記籜石勸戒之語。真按:當作蘀-如乙未九月至十二月四十首末記蘀石勸戒之語. 真按:復初齋集外詩之成書 此本詩作更劣,尤以應制應酬之作,連篇累牘,即先生所自棄,殊無足補刻也。先生嘗因道園遺藁之刻,真按:李豐楙對翁方綱詩的批評 真按:李豐楙對翁方綱《復初齋集外詩》的批評 而歎曰先生有神,寧勿顧之而心未愜歟?以其當日所棄去不欲存者故也。無已,其必曰:「鋟諸別帙以備考訂耳。」(文集三道園遺藁序)。真按:文與獻的問題 真按:文獻的管制與活文獻
(十二)栖霞小稿 真按:詞無.國無.國:棲霞 注音一式 ㄑ| ㄒ|ㄚˊ 1.縣名。位於山東省東北方,威海衛市之西,臨勞山南麓。 2.山名:(1) 在江蘇省江寧縣東南。(2) 在浙江省杭縣西。
蘇齋叢書本,即六十二卷本詩集卷二十秘閣集六,一葉至七葉,始於己亥九月也。首栖霞道中示蘊山一首,真按:翁方綱與謝啟昆和詩 凡收詩十九,題詠遊栖霞所見所聞,大抵多模山範水之作,真按:國:範 部首 竹 部首外筆畫 9 總筆畫 15 注音一式 ㄈㄢˋ 1.鑄造器物的模型。集韻˙去聲˙范韻:「範,模也。」宋˙沈括˙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欲印則以一鐵範置鐵板上,乃密布字印,滿鐵範為一板。」 2.法式﹑法則。如:「典範」﹑「規範」。 3.界限。如:「範圍」。 4.姓。如漢代有範依。 5.可為法式的﹑可效法的。如:「範本」﹑「範文」。 6.防止﹑限制。如:「防範」。 詞:範1〔fn ㄈㄢˋ〕〔《廣韻》防鋄切,上范,奉。〕1.古代指祖道的祭祀。《說文‧車部》:“範,範軷也。” 朱駿聲 通訓:“按範軷,祖道之祭也。”2.模子,製作器物的模型。 漢 王充 《論衡‧物勢》:“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範為形,故作之也。” 宋 沈作哲 《寓簡》卷七:“二三子之談,一句一字,神交理契,冥符暗合,如鎔金一範,更無餘巧。”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定勢》:“鎔範所擬,各有司匠。”3.指用模子澆鑄。 宋 王得臣 《麈史‧諧謔》:“長林尉 石夷吾 齊老 嘗遊 廬山 ,為予言 簡寂觀 天尊銅像,制範精緻。” 元 揭傒斯 《涿州孔廟禮器記》:“﹝後世﹞範之以銅,取便于有司,而古先聖王之制僅存其名號焉耳。” 清 褚人穫 《堅瓠餘集‧鐵柱宮》:“﹝ 韓公 ﹞乃語像曰:‘殺賊勝,當為真君鑄銅像。’後至 廣東 ,獲賊奏功,像遂易矣。至今其君像乃銅範者。”4.模範;榜樣。 漢 揚雄 《法言‧學行》:“師者,人之模範也。模不模,範不範,為不少矣。”《三國志‧魏志‧鄧艾傳》:“ 鄧艾 字 士載 ……讀故 太丘 長 陳寔 碑文,言‘文為世範’,‘行為士則’, 艾 遂自名 範 ,字 士則 。” 唐 元稹 《去杭州送王師範》詩:“君名‘師範’欲何範,君之烈祖遺範存。”5.謂示範,作為模範。 宋 司馬光 《進士策問》之四:“《詩》、《書》、《春秋》,皆聖人所以儀範後世也。”6.納入軌範,使依規矩行事;控制。《孟子‧滕文公下》:“吾為之範我馳驅,終日不獲一。” 清 袁枚 《新齊諧‧張光熊》:“ 直隸 張光熊 幼而聰俊,年十八,居西樓讀書,家豪富,多婢妾,而父母範之甚嚴。” 章炳麟 《定復仇之是非》:“然私人之相殺者,或以感憤激昂而過其直,於是有法律以範之。”7.效法;取法。《淮南子‧俶真訓》:“一範人之形而猶喜。” 高誘 注:“一說:範,法也。言物一法效人形而猶喜也。”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統序科第》:“夫子聖人始以四科齒門弟子,後王因而範之。”8.法度。《逸周書‧酆保》:“ 商 為無道,棄德刑範。” 朱右曾 校釋:“刑範,皆法也。”9.姓。 異. 及題詠金石,此行有金陵訪碑略記,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著作 真按:翁方綱在江南鄉試的金石採訪 真按:翁方綱在江南鄉試的日子 小稿或當時單行,其後始入集。
(十三)嵐漪小艸
蘇齋叢書本,即六十二卷本詩集卷三十四谷園集二、四葉上至十八葉下,始於早發德安(七月十四日),凡收詩三十七,八月十二日九江試院作序,云七月十四日入隘口,飯瞻雲寺,比試竣。以八月二日宿秀峯寺,明晨遊萬杉栖霞,午到白鹿洞書院,初四日竝五老峯東北,度吳章陵至九江,此廬山之陽,經遊大略也。不曰匡廬小草而曰嵐漪者,落星石上舊有嵐漪軒,嘗書嵐漪二字扁於試院役軒,題名以志也。真按:翁方綱在江西鄉試的日子
(十四)青原小艸
蘇齋叢書本,即詩集三十七谷園集五○序云:「青原山在吉安府城東南十五里許,涉螺江半日可往返。予丁未冬來,阻雨未至。己酉夏四月一日科試吉安事竣,真按:翁方綱在江西學政的日子-按試諸郡-吉安 乃踐前約,是午飯靜居寺之噴雪軒,陟巔觀黃荊樹、七祖塔、卓錫、虎跑諸泉,抵暮還,得十小時,並前後諸詩,凡為青原作者皆錄為一卷,詩十八、跋四並序,十一葉。」故知此乾隆己酉夏之作也。
(十五)蘇齋截句鈔
清雨帆詩屋鈔本,中央圖書館藏,大抵就詩集中,其關於書畫、金石、詩集諸題詠,擇要鈔錄,尤以蘭亭一序幾皆全鈔,此鈔正翁氏以學為詩之意,然僅及截句,則其古詩長篇闕而不錄矣。筆跡軟弱而草,當是隨手抄寫者。真按:翁方綱作詩的材料 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抄書,蒐集資料-山谷手錄雜事墨迹 真按:翁方綱的抄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以學為詩的真諦
(十六)秘閣唱和集×卷、續集×卷
(十七)小石帆詩續鈔一卷
按:萇楚齋續筆卷七、劉聲木引翁氏家事略記。文稿四十九記唱和集六冊。
(十八)藥洲詩話六卷
乾隆三十三年刊本,是本早佚,詩集五十八陳荔峯學士典試粵東還出姚秋農學使所拓藥洲石上予舊刻詩記賦此二詩題於藥洲圖卷:「主賓對榻論文語,苔石同岑感舊心。編入藥洲詩話卷,後先衣盋在詞林」,真按:原訛盔,徑改! 註:「予在使院撰藥洲詩話六卷」。真按:翁方綱的詩學著作-藥洲詩話 自敍云:「自己酉春迨戊子夏巡試諸郡,每與幕中二三同學隔船窗論詩,有所剖析,隨手剳小條相付,積日既久,彙合遂得五百餘條。秋間諸君皆散歸,又屆報滿受代之時,坐小洲石畔,日與粵中諸生申論諸家諸體,因取前所剳記散見者,又補益之,得八百餘條,令諸生各鈔一本,以省口講而備遺忘,本非詩話也。真按:翁方綱在廣東的教育事業 真按:翁方綱在廣東的教學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講義 真按:翁方綱與諸生論詩 」此原刻六卷本,依時代先後論諸家諸體,間附論詩意見,可視為早期之見解,是本流傳甚稀,翁氏晚年既已不存。真按:翁方綱作品亡佚情形
(十九)石洲詩話八卷
嘉慶二十年襄平蔣氏刊本,後收入蘇齋叢書。張維屏跋:「前五草稿久已失去真按:石洲詩話之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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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雲素先生忽於都中書肆購得之,真按:葉繼雯與翁方綱作品的流傳 持歸,求先生作跋,先生因命人鈔存,又增評杜一卷,真按:翁方綱對杜甫詩的研究 及附說元遺山、王漁洋論詩絕句兩卷,共成八卷。」所謂前五卷卽藥洲詩話,其作六卷,或先生筆誤,今細察前五卷,唐二卷、宋二卷、獨金元一卷,或藥洲原刻亦分為二,姑存其疑?石洲詩話本,後三卷乃晚歲之作。蔣氏、張氏皆蘇齋門人,張氏董理校勘時嘗云:「憶丁卯戊辰寓京師,每清曉過蘇齋,先生輒為論古人詩源流異同,亹亹不倦,一日詢及是編,徧尋弗獲。」其後嘉慶本漸少,版亦不存,伍崇曜特重梓之,收於粵雅堂叢書,此即咸豐本。
(二十)石洲詩話十卷
原刻八卷,後新補二卷為鈔本,燕京學報五期倫明漁洋山人著書考三十六條漁洋詩問附一卷之:真按:疑有誤!-疑為云之訛.下文"又三十條然燈紀聞附記一卷云"可證也.-燕京學報五期倫明漁洋山人著書考三十六條漁洋詩問附一卷云. 「於漁洋答意多所闡發,僅八條,此書無刻本,余得抄本石洲詩話九、十兩卷,此即九卷,其十卷乃然燈紀聞附記也。石洲詩話刻本止八卷。」又三十條然燈紀聞附記一卷云:「亦發漁洋論詩之旨,其中歐蘇黃七律不可學一條,痛駁原說最詳。」其按語:真按:翁方綱對王士禛詩學的批判-論歐陽修.蘇軾.黃庭堅七言律詩不可學 真按:翁方綱對王士禛詩學的批判-論蘇軾七言律詩 真按:翁方綱對王士禛詩學的批判 「覃溪好說詩與漁洋同,其於漁洋原說,從者什六七、違者什三四,合而觀之,則可互相發明也。」可知全本當為十卷,大抵闡揚漁洋詩說,間或補正一二也。
(廿一)韋柳詩話一卷
是書未見,五言詩鈔卷十七卿宗元卷末云:真按:當係柳之訛-五言詩鈔卷十七柳宗元卷末云 「予壬辰夏六月嘗撰韋柳詩話專說此事也。」乾隆壬辰覃溪粵東役竣返京時作也。石洲詩話卷七云:「四十年前愚在粵東藥洲亭上,與諸門人論詩,嘗有韋柳詩話一卷。」可推知先議論於粵東,撰成於京城。其論旨,大抵從遺山說,柳在韋上,而駁漁洋韋在柳上之說。真按:翁方綱與元好問的詩學-對王士禛詩學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對韋應物.柳宗元詩的評比 詩集六十二蘭雪倩友人作蘇齋論文圖頗具泉石之勝:「新知舊貫叩精微,豈僅評量柳與韋」(昨與小峴坐,間擬論韋柳詩格)蓋晚歲猶喜作此論也。
(廿二)王文簡古詩平仄論一卷
小石帆亭著錄一,有蘇齋叢書本,天壤閣叢書聲調譜彙刊本及學詩法程本,丁福保收於清詩話者或即據天壤閣本也。序云:「今日高才嗜古者,稍有所得,輒往往訕薄先生,漸且加甚矣;其墨守先生之論著,尚知聞謦欬而愛慕之,得其片紙隻詞以為拱璧。方綱若不為之剔抉原委,俾讀者知其立言之所以然,其於甘辛丹素經緯浮沈之界,所關非細。」蓋古詩之講究聲調,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著作目的論 真按:翁方綱著作的原則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得不 真按:非細.匪細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寬厚勿苛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 自趙執信聲調譜始,而趙譜實受漁洋之啟發,趙譜先出,王譜較晚,時人頗有疑之者,故翁氏詳加考訂,證明與趙譜不同,確為士禎之言,遂為刊行。時乾隆五十七年役使山東;真按:翁方綱對王士禛作品的辨偽 真按:翁方綱論趙執信與王士禛的詩學-聲調譜/詩律 真按:翁方綱論作詩方法-聲律 嘗題濟南使院所居曰小石帆亭,因以名篇。真按:翁方綱的書齋-小石帆亭-命名 是書覃溪雖言其不可廢,謂在秋谷之上,但亦屢言中多未定之論,亦不可泥,此類批語,均可視為翁氏聲律說之見解。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就事論事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平 真按:翁方綱對王士禛詩學的批判
(廿三)趙秋谷所傳聲調譜一卷
小石帆亭著錄二,卷中多評趙譜之語,故改稱如此,以示與趙譜有所區別。真按:翁方綱對趙執信聲調譜詩學的批判 大抵二者相異之處有四;不錄聲譜論例、刪去趙譜論律詩之處、不錄續譜、後譜不錄原詩只標詩題,然亦須有趙氏言論者始標明之,否則即詩題亦不錄。故此卷乃翁氏對趙譜之評論,中多刪節與異議,實為一家之言耳。
又蘇齋叢書本此卷後,附錄漁洋詩問十三條,翁氏按語:「此皆當日偶相答問之詞,後人遂刻之以為定本,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 今姑就其論古詩平仄者附於卷內,其有愚所已辨於前卷者,茲亦不悉辨也。」故所錄亦稍可代表其聲律說也。真按:翁方綱的聲律說 真按:翁方綱的詩學
(廿四)五言詩平仄舉隅一卷
小石帆亭著錄三。卷前小序:「二十年前,在粵東使院九曜池上與學侶論詩,偶識此二卷,不足示人也。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 今因著錄漁洋先生平仄論,不得已而附此於後。」此卷就阮籍、張協、左思、劉琨、陶潛、謝靈運諸家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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