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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獅熊總冠軍首戰的爭議球(就是所謂「布雷消失的全壘打」),居然「跨年」成為2007年球季前,獅熊義賽記者會的「焦點」(賣點?),如果這是聯盟或獅隊的「精心安排」,如果這是為了兩場義賽的票房,如果這是為了點燃新球季的熱度…,但是看起來好像又是「擦槍走火」吧?
才沒多久前,聯盟的「賽務部主任」剛換人,雖然與這項爭議無關,但「歷經」兩位賽務主任,時間也經過了三個多月,仍然無法讓這項爭議平息,這顯然不是單純的「判決爭議」或「十大懸案」,其背後有著更多的問題亟待解決。
回想這個爭議球發生至今,聯盟也好,獅隊也好,不同立場的球迷也好,都希望從電視轉播的畫面裡,或者轉播單位的工作人員口中,獲得對自己有利的「事證」或「呈堂證供」,這看似很正常的程序或反應,但也是問題層出不窮的根源。
就這件事而言,無論是「當下」或「事後」,如果我是賽務部主任或裁判組組長,我絕對不會急著去找(研究)「慢動作裡的答案」,應該先找最靠近「案發現場」的左線審,依序問他:「你有看清楚嗎?」、「你確定嗎?」、「你看到什麼?」、「你為什麼判界外?」,讓他「反射性」的說出他「看到的」及「依據」,因為他的「依據」如果是錯誤的,在「當下」就要趕緊尋求其他裁判的「輔助判決」,如果是「事後」,縱使他「矇」對了,也必須給予適當的處置;就算左線審他十分篤定,也正確的描述其「依據」,仍必須再詢問有機會輔助判決的三壘審與主審,問的內容也大致相同,只是在開頭增加個「你當時視線是看哪裡?」,或「當時你的責任範圍是什麼?」,這絕對比研究畫面、不同角度慢動作,更加的有建設性。
聯盟回覆給球隊的內容,球隊所申訴的焦點,也應當以這些裁判的「所見」、「所依據」為主軸,而不是一味的以電視畫面的結果來解讀或佐證,或四處尋找相關工作人員及專家來背書,因為重點永遠是裁判究竟是「如何判決」,其次才是其判決的「結果」,這絕對不能本末倒置!電視轉播或各項科學工具,是可以用來檢視判決的結果與精細度,但找出誤判或可能產生誤判的種種「為什麼」(原因)?才能避免或降低同樣的誤判再發生。
我期待這是只一個很特別的「宣傳方式」,如果不是,聯盟也可以考慮用「同等級」或「更高等級」的科學模式,例如「3D動畫」、「立體模型」或找李昌鈺博士等,或者回歸棒球規則的處理模式,讓這個跨年爭議畫上休止符吧!
獅隊林領隊說:「一個球季約有100次的誤判」,聽起來是挺嚇人的數字,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重點是在於次數是否能逐年下降?另外就是在每次誤判之後,聯盟的裁判及賽務工作者,究竟是以何種心態來面對與解決?球隊所希望討回的「公道」,應當是督促裁判提升其執法的「品質」,而非在事件的枝節與結果上打轉,否則還會有下一次的爭議、下一次的委屈。
一個爭議球風波會延宕超過三個月,甚至於「跨年」!
消失的,難道就只是那支全壘打嗎?
立刻看PART-2:布雷爭議的「人證與物證」
接著看PART-3:布雷爭議的「規則攻防戰」
直接看相關舊文1:誤判的原因
直接看相關舊文2:我的看法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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