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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6 12:29



●前言:

這一篇是特地回覆 Andrew Tsai的專題文章,我將文章分成上下部份,上半部由我先說明不同意三位一體的人的原則,這類原則大多出於常識,並且根據聖經的大原則所做的一項說明。

對於有信仰的人來說,信仰不只是精神上的寄託,而是一種追求真理的行動力,若這種信仰一點科學思維都不具備,那麼道聽塗說的人為主張,也可以包裝成莊嚴奧秘的神聖教義!

這對那些頭腦清楚條理分明的人來說,簡直是一種侮辱!

任何一種主張,都必須順應自然法則才配稱的上是真理,至於那些妄稱玄祕神術的奇怪信仰,沒有合理的解釋,卻一昧的認為那是神的奧妙之處,實在愚蠢!

是的,神的奧妙之處,聽起來非常高深,但也非常唬人。若這個自稱神明的個體或靈體,他讓人處在一種不明確的狀態去信仰他,這樣的神明是不是在說謊,或企圖讓人盲目,進而控制人,這些人哪能知道呢?

什麼是真理?我從《耶和華見證人》那裡理解真理之後,我清楚知道宇宙的開始跟現今人類的結局,像我這種徹底的懷疑論者來說,真理就是合乎邏輯毫無破綻。就連宇宙的主宰,也是必須是合乎邏輯的存在,至高的主宰所形成的一切事物,也是絕對合乎邏輯的方式執行。

真理必須先有知識,之後才有感情。若只有感情,卻沒有合乎邏輯科學思維一般的知識作後盾,這一類自認真理的信仰只配淪為宗教狂跟迷信的巢穴罷了。

筆者在此!以尚未受浸成為基督徒,只不過是《耶和華見證人》研究生的社會人士身分,替真理的上帝發言。若有疑慮,可以對本人提問。

如有其他讀者需要認識真理為何物,請自行連絡《耶和華見證人》團體,本人在網路上不會做沽名釣譽之事,謝謝~~。



上半段

【三位一體論,無法認同的七項理由!】


●一、

對確定有宇宙創造者的人來說,萬物的一切,地位最崇高的那一位,當然是萬物一切的創造主。這是一個絕對性的地位。
然而西方哲學有宇宙是一的概念,中國道家與禪宗也有萬法歸一的哲學思想,若將這類人為哲學套在宇宙創造者身上,只能令這個生命的源頭被邊緣化。
如果將人類有限的哲學觀點套在宇宙萬物之上,那麼人類將會以這類哲學思維,取代那個生命的源頭。

例如:
按東方哲學思維
宇宙開端是一,由一元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以此類推。在分出六十四的時候,重新在組合歸回源頭,「一」將會變的模糊不清。原因在於「一」是什麼,沒人知道,大多情況只好變成「一」即六十四,六十四即一。結果演化成,宇宙包含萬物,萬物即是宇宙一部份,宇宙即是萬物同一體。
結果尋找宇宙的源頭這個方向早已被模糊了!

筆者過去研究哲學,也修習過玄祕術,更親身接觸過所謂的神明靈體。對於三位一體概念的理解並不困難,反而有江湖一點訣之感。三位一體神與一般宗教神祇並無二置。
按聖經的大原則,宇宙源頭只有一位,他的名字叫做宇宙主宰耶和華,除了他以外,其餘都是受造物。自然法則也是由他制定。如此明確的解答,毫無高深隱誨的說明,宇宙中有哪一個個體親口說的呢?聖經透露,就是那位宇宙的源頭耶和華親自向人類說明的!

羅馬書1:20〉自從創世以來, 上帝那些看不見的特質, 就是他的永恆力量和神性, 都已清楚可見, 從他所造的一切萬物就能看出來, 所以人們實在沒有藉口。
使徒行傳17:24)他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萬物, 既是真神, 就是天地的主, 自然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申命記 4:39,40〉因此今天你該清楚知道, 也要記在心裏: 上天下地, 只有耶和華是真神, 再沒有别神。



●二、

回教徒根據經典相信有獨一的神這件事,猶太教根據摩西律法與舊約先知書,絕對的信仰獨一之神這件事。

基督教既然是由基督耶穌,從猶太教分別出來,而耶穌是猶太人血統,理所當然的對宇宙主宰的獨特與單一性毫不疑問,若上帝是三位一體,耶穌早在升天之前肯定會對猶太人直接說明。而不會發生約翰福音10:36那樣的事;當時猶太人誤以為耶穌自認是上帝,耶穌卻說:『我說我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卻說我自認為上。』很明顯的,當時猶太人是否定三位一體的,然而耶穌也堅決否認自己與上帝平等。

但為什麼現今天主教、基督教,卻認為有三位一體呢?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自四世紀開始,天主教為了政治企圖心與羅馬皇帝勾結,而將聖經教義納入三位一體架構,而這個三一論是來自於希臘哲學的精義,但聖經並沒有這種哲學觀念,信奉摩西律法的猶太教也沒有這種觀念,以致回教徒跟猶太教徒認為,三位一體只不過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這類哲學觀念是來自這個世界的哲學觀念,並非來自那獨一真神所啟示的明確答案。

翰福音10:36(以更正)



●三、

自四世紀以來,信仰三位一體的人對聖經有一種先入為主的頃向,他們通常具備豐富的哲學知識。並用他們這些既定的哲學觀念來解讀聖經的原義。他們也不知不覺將三一公式納入聖經基礎,他們在看待聖經的敘述時,往往只將注意力集中在經文是否出現相似三位一體的文字上面。

在這種先入為主的基礎下來界定基督教義,除了只能在單字文字上做出解釋以外,若要從整本聖經的頭尾主旨來尋找明確的三一證據,只能說,如同像在雞蛋裡找骨頭一樣徒勞無益。
然而聖經記載的古代先知或耶穌本人,或基督門徒,卻從沒有一個直接說明要信奉三位一體神,或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顯然,三位一體神並不是來自聖經。而是來自哲學觀!

許多宗教家或神棍常做一種事,他們用一種常人無法理解的繆論來唬弄信徒,因為信徒不懂這些,以為這是多麼高深的奧秘,這些神棍則利用信徒的無知獲取各種利益。
歷史紀錄,天主教在一段很長的時間中,阻止平民研讀聖經,經常做出宗教迫害,更在這段期間內竄改聖經中的關鍵字,好看起來較合乎三位一體精神。以達到控制社會的政治權謀手段,進而控制當時的權力資源,政治影響力、軍事影響力、宗教影響力等。
回頭觀看耶穌的十二門徒,這些人多是未經受教育的平凡人,若他們領受的是難以理解的繆論,他們不可能為耶穌中心至死,更何況那些跟隨耶穌的幾千難民,按猶太人傳統,真神只有一位,若他們聽到耶穌宣揚三位一體,他們的反應可想而知。

哥羅西書2:8
你們要當心, 免得有人根據人的傳統, 根據世人的膚淺想法, 不以基督為依歸, 用哲學和空虚騙人的話把你們擄去!

 



●四、

上帝是一個“是”就說是的上帝!
“不是”就說不是的上帝!
耶和華上帝也說自己從不改變。(瑪拉基書3:6)
上帝如果真是三位一體,他也絕對會在《創世記》或《出埃及記》明卻表示。
當摩西問耶和華上帝,耶和華你的名字是什麼?耶和華上帝已經表明一切了,獨一的就是獨一的,是三位一體就會說是
可是毀謗者老愛說,上帝也沒說過不是。

可是毀謗者就是不願意明白,就算耶穌升天300年,什麼是三位一體恐怕連耶穌自己也不知道。
這好比有人故意毀謗你,你為什麼偷東西,
你立即否認沒偷東西,實際上你也沒偷。
可是毀謗你的人卻說:我認為你看起來像會偷東西的人,所以你是小偷。
支持三位一體的人就是這樣,他們說:我認為上帝就是三位一體。
這多荒繆。

聖經從沒記載上帝是三位一體。
上帝經常表示:除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

毀謗者時常會做那種偷雞摸狗暗示人類外加騙人的事,他怎麼做到的?是不是給這些信徒一些異象,或是托夢,或是來點小神蹟之類來傳達訊息的嗎?三位一體這類幻想就是這樣傳的,這些信徒卻將這些小神蹟當成聖靈充滿,尤如活在黑暗之中。
然而愛戴獨一真神耶和華上帝的人,根本無從接納三位一體上帝,喜歡三合一神的人當然也不認識聖經中獨一的真神耶和華,卻還沾沾自喜自以為受聖靈啟示。

這些人將三一神當成上帝,不間斷極力羞辱耶和華,毀謗者跟他的邪靈卻在背後哈哈大笑!硬要支持三位一體的人難道就繼續支持說謊者與毀謗者嗎!
上帝也確實允許這些人走向滅亡道路。
帖撒羅尼迦後書2:9~11
這不法的人靠着撒但所施展的力量而存在, 用各樣異能和虚假的神迹異兆, 又用各樣不義的伎倆, 蒙騙那些將要滅亡的人。 這是報應, 因為他們根本不肯愛真理, 結果不能得救。因此, 上帝任憑他們受謬見所愚, 相信謊話。

 



●五、

我們都知道,有思想有自由意志的天使或人類,才擁有做決定的能力。也因為有自由選擇的能力,才會決定要忠於上帝或忠於撒旦。這才稱的上是一個個體,如果沒有選擇權或自由意志,我們便可以說,他是一個沒有選擇沒有決定權的物體或不可分割的合體。

聖經在《馬太福音四章》一開頭撒旦帶耶穌到一座高山,將地上的萬國和一切榮耀給耶穌看,並告訴耶穌說,你暫時拜我一下,我就把這一切都給你。
耶穌回答:『撒旦,走開!經上記著說,要崇拜耶和華你的上帝,單要敬奉祂。』
如果耶穌是上帝,耶穌大可說:我就是上帝,你撒旦引誘我沒用,並大笑三聲哈哈哈嗎?

可是耶穌卻連說三次:『經上記著說、經上記著說、經上記著說。這代表什麼意思呢?這代表耶和華的話才是最大的。』連耶穌都以耶和華的話為優先,何況是我們這些苗小的人類呢!
如果耶穌選擇背叛上帝,請想一想,會有上帝背叛上帝這種事嗎?三位一體道理不是說,父子聖靈平等,三位格,而一體嗎?若是一體,能夠做出選擇忠於上帝或背叛上帝嗎?答案是否定的。

既然三一其中之一的耶穌沒有選擇權,那麼撒旦何必大費周章的跑去引誘耶穌呢?這根本沒有勝算。
撒旦不是智障,
其實撒旦賭的是耶穌背叛的可能性,就是賭耶穌與耶和華有別的個體自由意志與選擇權,如果耶穌沒有選擇權,撒旦何必多此一舉。
耶穌是耶和華的獨生子,這是事實,也是事實,更是事實。
只有苗小人類才會被撒旦耍的團團轉。要支持三位一體的人,你們真的要培養智慧!
詩篇111: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六、

原文《希伯來語經卷(俗稱舊約)》和《希臘語經卷(俗稱新約)》都採用耶和華這個名字, 總數合共出現7264次, 其中54次在原文中用的是上帝名字的縮寫形式。希臘語經卷
聖經確實明確的指出,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在許多經文記載,耶和華親口向人表示:我是耶和華,你獨一的上帝。

出埃及記3:15       賽46:9
出埃及記6:3   詩篇83:18    賽12:2; 26:4
出7:5      士2:13     賽48:11
申6:5      耶45:2     賽51:15
詩119:165    賽4:5   
詩145:20      代下32:8
路10:27     詩124:8
出31:17     賽42:8

結果現在的基督教國拿的都是上帝名字被刪除的聖經,這也是意圖讓人將三位一體“神”取代耶和華這名字。以致今天的基督教國所閱讀的聖經,沒有耶和華,只有“神”一個字!人們看到這字並不會想到耶和華,只會想到三一神。三一神又是誰...........?

馬太福音22:41-45記述
法利賽派的人聚集起來的時候, 耶穌問他們:
你們對基督有甚麽看法呢? 他是誰的子孫?___ 法利賽人回答説:『是大衛的子孫。』
耶穌對他們説:那麼!大衛怎麽在聖靈啟示下稱他為‘主’的呢?
大衛説:耶和華對我主説: 『你坐在我的右邊, 直到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腳下。』
大衛既然稱基督為『主』,基督又怎麽是大衛的子孫呢?

耶穌表示自己就是詩篇110:1所説的,大衛的『主』。
由此證據證明,耶穌並不是耶和華, 而是耶和華說話的對象。

既然連耶穌都證明那麼多次,上帝的獨一性!
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硬要說,上帝是三合一的呢?
這牽涉到魔鬼撒旦的陰謀!撒旦引導人們毀謗上帝,也讓這些失明之人仇視崇拜耶和華的人。
這些失明者以為否定三位一體等於否定耶穌,可是實際的情況下,耶和華將天上地上王權賜給基督耶穌,而耶穌的地位也是一神之下萬神之上,謙卑的耶穌也從不與耶和華稱平等(非利比書2:6)。這些都是聖經的記載(非利比書2:9),為什麼三一信徒看不見這個真理呢?

耶和華上帝受人毀謗當成是三位一體神的其中之一,這是侮辱上帝的行為。
然而耶和華的證人努力解釋並提出聖經根據:耶和華親口說:祂是獨一的真神,只有一地位,一個名字!
但毀謗者卻說,請證人提出證據,證明耶和華不是三位一體。

(這就像一個卑劣的人無中生有的硬指控別人有綠卡,硬說別人賣台一樣惡毒了)。

然而當事人怎麼解釋都沒用,毀謗者還是繼續要求證明沒有綠卡沒有賣台的證據。三位一體就像是對造物主無中生有的指控跟毀榜。
對耶和華上帝來說,明明宇宙萬物起源於祂,瞄小的人卻要指控祂有別的“分身,
這樣的羞辱!支持三一繆論的人真的不需要悔改嗎?
撒旦利用信徒的無知,可是那些支持撒旦的毀謗者,為什麼永不悔改呢,這些人不知道自己是被騙的嗎,難道不知道自己的結局嗎?



●七、
保羅說: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肢體。
這是一種象徵性,有那麼難懂嗎?
常有人比喻,開車技術好有如人車一體。人跟車怎能真的合為一體呢?難到信三一的人分不出象徵與實際的差異嗎?例如同心協力,難道真的就是心臟同一個嗎?

聖經說,結婚的夫妻要成為一體(可10:8)
是代表已婚男女真的可以變成一個身體嗎?
你的父母結婚之後,所以他們就變成《連體人》嗎?
那麼耶穌說他是從他父親那裏所生,所以跟上帝是一體的?

這樣說好了,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你們都是從你父母所生!所以你的兄弟姐妹既然來自一個本源,所以你的兄弟姐妹應該也可以分開身體更可以『連體』囉。或許你們兄弟姐妹還能夠跟父母聯合為一家人〈一家連體人〉這樣嗎?
不會覺得噁心嗎?

聖經不是說的很清楚嗎?只有一位,他的名字叫做《耶和華》。
結果你們硬要說,他是三個也能合體成一個,你們為什麼要這樣羞辱上帝呢?
難道你們真的支持撒旦羞辱上帝嗎?

 

 

 

下半段


〈本人所受邀的挑戰,回覆八段經文的解答。〉

引言:
《提摩太後書2章:14,15節》
這些事你要不斷提醒衆人, 在上帝面前作證, 吩咐他們不要為字眼爭辯, 因為這樣做是毫無用處的, 只能危害聽見的人。你要盡力向上帝表明自己是蒙悦納的, 是無愧的工人, 正確地運用真理的話語。
《提摩太後書2:23》
另外, 你要棄絶愚蠢無知的質疑問難, 因為知道這些事只生爭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網友質問

Andrew Tsai的質疑:
第一段經文

約 1:1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這[道]就是指耶穌(你可以看經文的下文 就知道了)
而這裡說[道就是神]
這不是很清楚明瞭的證明耶穌是神了嗎?
在希臘文中
[道與神同在]的[神] 跟 [道就是神] 的[神]
是同一個字
唯一的差別在於第一個字有冠詞 第二個沒有
這樣的目的是要區別[耶穌]跟[耶和華] (耶和華就是天父)
若是兩個都有冠詞 那就等於說 [耶穌就是耶和華]
可是事實上 耶穌跟耶和華是兩個位格 並不是同一個
耶和華見證人會拿這個來大作文章說:
因為第二個[神]沒有冠詞 所以是比有冠詞的第一個[神]還要小的
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因為有沒有冠詞 不會影響這個名詞的定義
所以並不可以說 少了冠詞的[神]就是[小神] 有冠詞的神就是[大神]
而且
新約中其他地方也出現過[神]這個字 看前後文可以知道是指耶和華可是這個字卻沒有冠詞
約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這裡的[神]從上下文可以得知是指耶和華
可是在這裡卻沒有冠詞
難道耶和華見證人要說 耶和華在約1:1 是大神
到了 1:13就變成小神嗎?

 

 

●解答第一


許多人並不在乎字眼的問題,只在乎文章的內容!但為了讓不知道的人能夠不被誤導,在此也需要耐心解釋,請讀者仔細注意在此經文之上下文所連貫的意思,就能清楚字面與整段文章的真相。請Andrew Tsai別被字眼所誤,更別誤人誤己。

根據《和合本》, 約翰福音1:1説: 太初有道, 道與上帝同在, 道就是上帝。 相信三位一體論的人聲稱這句話的意思是, 降世成為耶穌基督的“道”(ho lo′gos[霍邏各斯], 又譯“話語”)就是至高的上帝。
可是, 請留意約翰福音的上下文再次幫助我們正確地理解經文的意思。 連《和合本》也説: “道與上帝同在”。 如果一個人與另一個人“同在”, 就不可能是那個人。 耶穌會會士約瑟夫·菲茨邁爾所編的《聖經文獻雜誌》同意這一點。 這本雜誌指出, 如果把約翰福音1:1的下半句解釋為道就是“上帝”, “就會跟上半句矛盾了”, 因為上半句説道與上帝同在。


請注意一些漢語譯本翻譯約翰福音1:1的時候, 採用“神”一詞, 跟“上帝”區别:
1952年: “在起初有道, 道和上帝同在, 道就是神。”——《新約新譯修稿》, 呂振中譯
1966年: “在太初裏是道, 又道是與上帝同在, 又道是神。”——《詳譯約翰嘉音》, 許乾泰譯
1986年: “太初有道, 道與上帝同在; 道即是神。”——《新譯新約全集》(修訂本), 蕭鐵笛譯
2001年: “在最初就有‘話語’, ‘話語’跟上帝同在, ‘話語’是個神。”——《聖經新世界譯本》


以下的外語譯本則採用不定冠詞或形容性質的詞組, 顯示“話語”和“上帝”的區别:
1808年: “話語是個神。”——《新約修訂譯本, 根據紐科姆大主教的新譯本改訂: 附修正文本》, 英語
1864年: “話語是個神。”——《雙語對照强調譯本》行間英語譯文, 本傑明·威爾遜譯
1928年: “話語是具有神性者。”——《百周年紀念聖經·約翰福音》, 法語, 莫里斯·戈蓋爾譯
1935年: “話語是具有神性的。”——《聖經——美國譯本》, 英語, J.M.P. 史密斯與E.J.古兹匹德合譯
1946年: “話語是具有神性的。”——《新約全書》, 德語, 路德維希·蒂梅譯
1958年: “話語是個神。”——《新約全書》, 英語, 詹姆斯·托馬內克譯
1975年: “話語是個神(或譯: 是具有神性的)。”——《約翰福音》, 德語, 西格弗里德·舒爾茨譯
1978年: “邏各斯是跟上帝相似的。”——《約翰福音》, 德語, 約翰內斯·施奈德譯
在約翰福音1:1, 希臘語名詞“提奧斯”(the‧os′, 意思是上帝或神)出現了兩次。 第一次指至高的上帝, 話語或道是與他同在的(“道[邏各斯]與上帝[提奧斯]同在”)。 第一個“提奧斯”之前有希臘語定冠詞“通”(ton), 特指某一位個體。 在這節經文裏, 所指的是至高的上帝。
另一方面, 約翰福音1:1的第二個“提奧斯”之前沒有冠詞。” 以上引錄的譯本顯示, 許多譯者把第二個“提奧斯”(謂語名詞)譯作“具有神性者”、 “跟上帝相似”或“神”, 跟第一個“提奧斯”的譯法(“上帝”)不同。 他們根據甚麽權威這樣翻譯呢?
古希臘共同語有定冠詞(相當於英語the), 卻沒有不定冠詞(相當於英語a或an)。 如果一個謂語名詞之前沒有定冠詞, 就可能沒有定指作用。 名詞到底有沒有定指作用, 要視乎上下文而定。
《聖經文獻雜誌》説: “無冠詞謂語如果在動詞之前, 所表達的意義主要是形容性質的。” 又説, 這種語法結構表示, “邏各斯”可以比作一位神。 這本雜誌還評論約翰福音1:1説: “謂語的形容作用實在太明顯了, 所以名詞[提奧斯]是不能看成具有定指作用的。”
因此約翰福音1:1形容“話語”或“道”的性質: 他“是具有神性者”, “跟上帝相似”, “是個神”, 但不是至高的上帝。 這一點跟聖經其他經文完全一致, 因為聖經表明耶穌是上帝的代言者(即“話語”或“道”), 地位比上帝低, 順服至高的上帝, 受上帝差遣降世為人。



不少經文都有同一種希臘語結構。 在有不定冠詞的語言裏, 翻譯員差不多總是加插不定冠詞。 例如馬可福音6:49記載, 門徒看見耶穌在水面上行走。 按照《英王欽定本》, 門徒以為看見a spirit(一個靈)。 在古希臘共同語, “靈”這個詞之前沒有不定冠詞。 可是, 在有不定冠詞的語言裏, 差不多所有譯本都在這節經文加上不定冠詞(a), 好使譯文符合上下文的意思。 同樣, 既然約翰福音1:1表明道與上帝同在, 道就不可能是上帝了。 道“是個神”或“是具有神性者”。



有分翻譯《美國標準譯本》的學者兼神學家約瑟夫·亨利·塞耶扼要地説: “邏各斯具有神性, 卻不是上帝。” 耶穌會會士約翰·麥肯齊所編的《聖經辭典》説: “嚴格地説, 約1:1應該譯作……‘話語是具有神性者。’”



第二段經文
賽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 和平的 君。

這裡的嬰孩指的是耶穌 應該沒有人會有疑問
這裡稱他為[全能的神]
所以這節經文也證明了耶穌的神性



雖然[全能]這個字在原文中是指[大能]
可是不會影響對[神]的定義
因為耶和華在別的地方也被稱為是[大能的神]
詩 50:1 大能者 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耶和華見證人推說耶穌只是大能的神 不是全能的神 
全能的神是耶和華
因此大能的耶穌比全能的耶和華小
那請問上面提出來的經文 詩50:1 中的[大能者耶和華]
是不是也比[全能的神耶和華]還要小呢

 


 

●解答第二:

第二段經文的提問很單調,但是會繼續耐心回答。
全能的神當然指耶和華!
大能的神可以用來稱呼耶穌基督。
唯一原則:耶穌不能稱為全能者。

例如:
公司創立者可以自稱為老闆,當然也能自稱為總經理。但是老闆請了一個人擔任總經理,這個人可以被稱為老闆嗎?當然不行!
為什麼提問者要對這個常識有疑問,我不是很清楚。

 



第三段經文
約 20: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約 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
約 20: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多馬在這裡稱呼耶穌為神
而耶穌並沒有拒絕這樣的稱呼
反倒說多馬因為看見了他才[信他]
所以在這裡耶穌接受了神的稱呼
耶和華見證人說:多馬不是在對耶穌講話
多馬所說的是驚歎語 如同美國人說:  Oh! my God! 一樣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不能成立的
猶太人對於神的名字是很尊敬的
絕對沒有這種口頭禪!!
這樣的驚歎語在他們看來是褻瀆神的名字
你不能因為現代人有這種口頭禪 就說當時的猶太人也有這種口頭禪
唯一合理的解釋只有:多馬就是說耶穌是神 而耶穌也接受這樣的稱呼

因此耶穌是神

 



●解答第三:

 


約 20:27 多瑪的反應,真的是對耶穌說:神嗎?

我們可以留意多馬在25節的地方表示,他絕對不相信耶穌復活了!
實際上,27節,多瑪確實是嚇傻了。

任何人都可以想像多瑪當時嘴巴張大無比驚訝的表情,因為他在之前,無論如何都不要相信。
如果硬是要從字面去解釋,看到耶穌死而復生還能夠平淡的說,我的主,我的神!這並不符合人之常情,難到多瑪將耶穌復活當成理所當然嗎?那麼他為何八天前都決不相信呢?既然絕不相信,為何見到面還能夠平淡的說話呢?

邏輯好不好是一回事,但理解力具備與否,才能稱的上是思緒慎密。

第四段經文
來 1:8 論到子卻說: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這裡的[子]指的是聖子耶穌基督
說話的人是耶和華
耶和華論到耶穌說: 神啊 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

因此
連耶和華都承認耶穌是神了
我們是誰 能夠說耶穌不是神呢?



請不要拿耶和華見證人的新世界譯本跟我說  應該是[你的神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

我是對照過希臘文的
和合本翻譯的沒有錯
就邏輯上來說新世界譯本翻的也不對
都已經是說[論到子]了 後面寫的卻是[關於耶和華的寶座] 請問這合理嗎(不要說合不合原文了)?

因為知識+不能寫希臘文
想要知道詳細的解說
請寫信給我

 

 

●解答第四:

 


來 1:8 ~~~只要考慮上下文便容易理解!

和合本: “論到子卻説: 上帝啊, 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新譯、 現譯、 呂譯的譯法類似。) 可是, 新世説: “論到兒子, 經上卻説: ‘上帝永永遠遠是你的寶座’”。

哪一種譯法跟上下文吻合呢? 上幾節經文表明上帝在説話, 不是别人在對上帝説話。
既然下一節經文説“上帝, 就是你的上帝”, 這話顯然是對上帝的一位崇拜者説的, 而不是對至高的上帝説的。
希伯來書1:8引用的是詩篇45:6, 經文原本是對以色列一個作王的凡人説的。 寫這篇詩的人顯然不認為, 這個作王的凡人就是全能的上帝。
按照現譯, 詩篇45:6説, “上帝賜給你的寶座永遠長存”。(見廣譯, RS, NE, JP) 詩篇45篇很可能原本是對所羅門王説的, 而聖經説所羅門“坐在耶和華的寶座上”。(歷代志上29:23, ) 上帝是基督的“寶座”, 意即基督的王權是來自上帝的, 是上帝支持基督作王的。 跟這點一致, 但以理書7:13,14和路加福音1:32都表明, 是上帝把王權賜給基督的。

希伯來書1:8,9引用的是詩篇45:6,7。 聖經學者B.F.韋斯科特分析詩篇的經文, 説: “《七十子譯本》容許兩種譯法: 我們可以把兩個地方的[霍 提奧斯]都視為呼格(上帝啊, 你的寶座……所以上帝, 就是你的上帝……), 也可以把頭一個視為主語(或謂語)(上帝是你的寶座, 或你的寶座是上帝……), 把第二個視為[霍 提奧斯 蘇]的同位語(所以上帝, 就是你的上帝……)……。 原文不大可能用[埃洛希姆]稱呼國王, 所以我們確認在《七十子譯本》裏, [霍 提奧斯]不會是呼格。 總的來説, 看來我們最好把頭一個分句譯成‘上帝是你的寶座(或你的寶座是上帝)’, 意思是: ‘你王國的根基是上帝——永不動搖的磐石’。”(《希伯來書》, 25,26頁, 倫敦, 1889)

 

 


第五段經文
多 2:13 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們偉大的上帝,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新譯本)
在這段經文中
有人可能會把[偉大的上帝]跟[救主耶穌基督] 兩者分開
可是在原文中
[救主耶穌基督]並沒有冠詞
在希臘文文法中 這代表 [救主耶穌基督] 是用來修飾前面一個名詞的
因此兩個詞其實是講同一個東西

 

 

●解答第五:



多 2:13 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們偉大的上帝,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新譯本)

新譯説: “等候那有福的盼望, 就是我們偉大的上帝, 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呂譯的譯法類似。) 可是, 新世説: “等待所盼望的福樂, 以及偉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基督耶穌榮耀的顯現。”(和合、 現譯、 新舊庫、 蕭靜山、 朱譯、 拾珍、 李譯都跟新世差不多。)
哪一種譯法跟提多書1:4一致呢? 提多書1:4提到“父上帝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 雖然聖經也稱上帝為救主, 這節經文卻清楚表明, 上帝跟他用來拯救人類的基督耶穌是有區别的。

有些人認為提多書2:13表示, 基督既是上帝也是救主。 值得注意的是, 新譯和呂譯在提多書2:13的譯法讓人可以有這樣的看法, 但翻譯帖撒羅尼迦後書1:12的時候, 卻沒有遵從相同的準則。 在《希臘語新約》裏, 亨利·奧爾福德説: “我認為[在提多書2:13清楚譯出上帝和基督的區别], 是符合一切語法準則的: 從結構和語境來看, 這種譯法更為合理, 跟使徒的寫作風格也更一致。”(第3卷, 421頁, 美國波士頓, 1877)

另見《新世界譯本詳注本》英語版附錄, 1581, 1582頁, 1984。

 


第六段經文

 


彼後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靠著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得著和我們同樣寶貴信心的人。

理由同上
這裡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是指同一個本體 而不是分開的兩個本體

參考資料 聖經確實的說: 耶穌是神 這是無可辯駁的

 



 

●解答第六:

Andrew Tsai你提問
『第六段經文
彼後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靠著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得著和我們同樣寶貴信心的人。
理由同上
這裡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是指同一個本體 而不是分開的兩個本體』

 


猶太人從沒信過合體神。認為上帝耶穌同體,在認知上不適用。所以翻譯結論同上。

至於耶穌地位確實是一神之下,萬神之上。原則是耶穌並不與耶和華平等,也不與之合體。

 

 

第七段經文


羅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
[他是在萬有之上]裡面的[他]
就如中文所表現的 是一個陽性的單數代名詞
既然是代名詞 就是指之前出現的名詞
而在前文中唯一出現的陽性單數名詞
就只有[基督]而已
而[基督]又是如此靠近[他] 所以[他]指的是[基督]
是毫無疑問的
說[他]指的是耶和華 其實是在亂套
希臘文中如果出現代名詞 都一定會有先行名詞(就是代名詞所指的對象)

2007-06-29 15:08:06 補充
不會出現一個沒有先行名詞的代名詞
既然這裏的前文沒有出現[耶和華]
那說這個[他]指的是耶和華是太過於牽強的說法
既然這個[他]指的是耶穌 那說[他]是永遠可稱頌的神
意思就是耶穌是永遠可稱頌的神

 

●解答第七:

和合本: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 按肉體説, 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 他是在萬有之上, 永遠可稱頌的上帝。 阿們!”(新譯、 思高、 牧靈的譯法大同小異。) 可是, 按照新世的譯法, 這節經文的下半部説: “按血統來説, 基督也出於他們。 願統管萬物的上帝永遠受稱頌。 阿們。”(現譯、 呂譯、 新修、 喜訊, 以及RS, NE, TEV, NAB, Mo的譯法跟新世類似。)

這節經文是説, 基督“在萬有之上”, 所以就是上帝嗎? 還是指出上帝跟基督有别, 並説上帝在“萬有之上”呢? 羅馬書9:5的哪種譯法, 跟羅馬書15:5,6吻合呢? 羅馬書15:5,6首先表示, 上帝跟基督耶穌有别, 接著提醒讀者“要榮耀上帝——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
(另見哥林多後書1:3; 以弗所書1:3) 請想想羅馬書第9章接着所説的話。 15:6-13節表明, 上帝旨意的實現不是取決於人按血統承受産業, 而是取決於上帝的意思。 第14-18節提到出埃及記9:16上帝叫摩西告訴法老的話, 從而强調上帝在萬有之上。 第19-24節以陶匠和陶器為喻, 進一步説明上帝的地位多麽優越。 因此, 第5節所説的話十分恰當: “願統管萬物的上帝永遠受稱頌。 阿們。”(新世)

《新編國際新約神學詞典》説: “羅馬書9:5引起了爭論。……我們很容易以為這句話指基督, 而這在文字上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們這樣翻譯, 經文的意思就會是: ‘願頌讚永遠歸於基督, 他是萬有之上的神。 阿們。’ 就算是這樣, 基督依然不是跟上帝絶對平等。 聖經只不過描述他是一位具有神性的個體而已, 因為‘提奧斯’之前沒有冠詞。……可能性比較大的翻譯是, 這句話所頌揚的其實是上帝。”(第2卷, 80頁, 美國密歇根州大急流城, 1976)

另見《新世界譯本詳注本》英語版附錄, 1580,1581頁, 1984。

 


第八段經文
約一 5:20 我們也知道, 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 神,也是永生。

理由同上
[這是真神]中的[這]是代名詞 所指的是前面的陽性單數的[兒子]
可能會有人說 也可以指[神的兒子]中的[神]
可是若是指[神]的話 那[這]這個字就應該是所有格 因為[神]在原文中是所有格 可是事實上 [這]是主格 如同[兒子]是主格一樣

而且 如果先行名詞已經是[神]了 為什麼後面還要解釋這個[神]是[真神]呢? 顯然這不是作者的意思

最合理 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這是真神]中的[這]指的是耶穌

因此 耶穌就是真神

 

 


 

●解答第八:

約一 5:20 的問題

有些譯者將約翰一書5:20譯成支持三位一體的見解。
《活用聖經》將這節經文的結尾翻成: 『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乃是獨一的真神; 他便是永生。』

當然, 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聖經在約翰福音17:3均表明耶穌與“獨一的真神”是有别的。 著名的天主教學者拉納(Karl Rahner)在《神學調查》一書中指出: 『在聖約翰的第一封書信中, ~上帝~經常明顯是指天父, 因此我們在整封信中均必須將此視為指天父而言。』

此外, 基督新教的法文《新約》在註腳中承認, 希臘文容許譯者將這節經文譯成並不支持三位一體。 可附帶一提的是, 我們不應當忘記, 很可能在第四世紀, 一位過度狂熱而相信三位一體的拉丁文士將以下的話加進約翰一書5:7中: “父、 道和聖靈; 這三位是一體的。” 所加的這句話在學術界稱為“約翰的逗點”; 它一直受梵諦岡所保護, 直至1927年, 雖然早在第六世紀已經有些天主教學者對這節經文的真確性表示懷疑。 這項不忠實的加插表明主張三位一體的人為了證明他們的教義而多麽不擇手段。

 



●奉送一個解答

原為一


三位一體的教條曾被人描述為“基督教的中心教義”。 這若是真的, 為什麼耶穌在地上時並沒有透露這件事呢? 他的門徒既是以色列人, 自然相信耶和華是獨一無二的。 直至今日, 猶太人仍繼續引述申命記6:4, 説: “以色列阿! 你要聽, 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希伯來文聖經絶沒有表示至高主宰具有三個位格。 你很可能納悶, 『三位一體若真的是基督教的“中心教義”, 為甚麽它到第四世紀才成為教條, 而且引起了這麽多激烈的爭論和造成了廣泛的混亂?』

有人也許辯解: 耶穌的確説過, “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不錯, 但他們是在甚麽意義上合一呢? 後來耶穌自己澄清了這點, 他在禱告中説: “聖父阿, 求你……保守他們[他的門徒], 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翰福音17:11,22) 因此, 父與子的團結合一以及存於真正基督徒當中的團結合一相同~~~~在目的和合作方面協調一致。

可是, 有人也許辯稱, 耶穌雖然沒有明確地提出三位一體的教義, 使徒約翰卻在約翰一書5:7如此行。 根據《英王占姆士譯本》, 這節經文説: “在天上作見證的有三, 父、 道和聖神: 三者都歸於一。” 可是, 較現代的譯本都删去了這節經文。 為甚麽? 《天主教耶路撒冷聖經》在腳注中解釋説, 因為任何早期希臘文或最佳的拉丁文聖經手抄本都不含有這節經文。 它是偽造的。 無疑, 它是後來的人為了企圖支持三位一體的道理而擅自加上的。

你若考查一下自己的聖經, 就會發現使徒保羅常用這類的話開始他的書信: “願恩惠平安, 從我們的父上帝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羅馬書1:7) 他為何沒有提聖靈是一位個體呢? 因為保羅對“聖三位一體”一無所知。 雅各、 彼得和約翰在他們的書信中也常用類似的詞句, 但也同樣沒有提及聖靈。 原因何在? 因為他們也不是三位一體派。 聖靈不像上帝和他的兒子一般是一位個體。 但既然子是一位個體, 很明顯的,三位一體是虛構的。







後記:

嚴重警告讀者!

雖然三一教會的信徒與見證人觀點不同,

但還是要禮貌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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