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3, 2006
基督徒應如何表達孝道(第081問)
民國94年1月13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應如何表達對父母的孝道,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1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要懂得以順從父母,以及敬重父母來表達孝道。這不但是為了親情的維繫,以及生命的傳承,更是上帝在聖經裡的命令,也是檢驗基督徒有無真實生命的基礎。
兒女孝順父母本是天經地義之事,然而,由於兒女的心常常因外界不斷的吸引,而漸漸與父母疏離。導致讓父母感到傷心、擔心、甚至痛心。在這個時代,筆者總感到做兒女的對於父母的感情,好像沒有以往那麼重。因此,做兒女的要努力和父母維持美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聖經相當重視孝道,摩西十誡中的第六誡就提到「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1:17更警告我們「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箴言20:20提到:「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所以,基督徒應該懂得以守孝道,善待父母要為他們一生所作在兒女身上的心力,心存感恩。一個好基督徒,一定是一位遵守孝道的人。一位對父母不孝的人,絕對不會是好基督徒。
再者,筆者認為除了要「孝」父母,而且要「順」父母。箴言4:1說「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因我所給你們的是好教訓,不可離棄我的法則。」箴言4:4「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順從父母所教訓的法則,是與父母建立和好關係的第二個要訣。孝固然重要,但若不能做到順,還不是完美的。
箴言三十一章是利慕伊勒王所寫的,當聖經編者在蒐錄這一章箴言的時候,特別加了一段註腳「是他母親教訓的真言」。利慕伊勒王是如此的尊貴,更可貴的是他雖是一國之君,卻沒有忘記母親從小所教導他的信仰法則。利慕伊勒在他所寫的箴言三十一章裡面,記念他的母親所教導他的五個方面的屬靈法則:情慾方面(第三節)、飲食方面(第四節)、治理方面(第五,八至九節)、憐恤方面(第六至七節)、婚姻方面(第十至卅一節),可見利慕伊勒可能還是單身未婚)。利慕伊勒王不僅做到了孝,而且做到了順──一生遵從母親所教導他的屬靈法則。因此上帝在他擔任一國之君的時候,加添給他極大的智慧和祝福。
最後,筆者認為不僅要「孝」、「順」父母,而且要「敬」父母。以弗所書6:3保羅提到:「要孝敬父母」。這是聖經中非常直接而明確的命令,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所謂應許就是得福與長壽。上帝的話是帶著信實和能力的,絕不落空。中國人也說:「古之曰孝,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所以,不僅要孝,而且要敬。若不能對父母尊敬,那麼每個月給零用錢、養他,那和家裡養犬馬有甚麼不同呢?
〔生活應用〕
一 給活人一朵玫瑰,勝過給死著一座奢華的花園。中國人也有一句類似的話:「生前一粒豆,勝過死後祭豬頭」。與父母和好,要懂得把握上帝給你的每一個機會,就從現在開始。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兒女能夠以孝傳家,以孝見證信仰的真實。
January 14, 2006
基督徒父母如何幫助青少年兒女的成長(第082問)
民國94年1月14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父母如何幫助青少年兒女的成長,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2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父母應當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給他們一個強力的家庭支持力量、教導他們勝過環境的誘惑、幫助他們認識神對他們的心意、讓他們從事奉中經歷神。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發展的必經過程,每一個人都會有青少年時期。常有許多人以「年少輕狂」四個字來描述青少年,總認為正逢青少年時期的人是危險人物、麻煩的製造者、叛逆的一群、失落的一代。事實上,青少年心中充滿熱情、活力和希望,若是把青少年從人生的成長過程中拿掉,直接從童年跳躍到成年,那麼人生將失去許多的樂趣,沒有冒險故事,也沒有成長的火花。筆者認為今天的父母必須正確而健康的看待青少年,並努力幫助他們有目標的成長。
一 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根據心理學家拿蘭摩爾(Clyde M. Narramore)的說法,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青少年時期的心理特徵大致上是:渴望同輩的贊同勝過父母或其他大人的贊同、尋求獨立、發展出社交能力、家庭關係呈現緊張、容易走極端、對喜歡的人物產生偶像化或崇拜的傾向、關心精神問題以及人的命運。
從拿蘭摩爾的敘述中,你可以發現青少年時期的特徵,是一個人變好或變壞的關鍵時期。在這時期中的青少年渴望瞭解周邊的許多事物、建立價值觀,學習如何參與社會。假如給予好的引導,他們會有很正面積極的發展;但若不嘗試去瞭解他們,將可能在一連串的誤解中,讓他們和長輩之間產生更大的距離。所以,我們絕對不要動不動就批評年輕人,說他們毛毛噪噪,反倒要用愛心引導他們。年長的人若用心去愛年輕人,不輕易藐視批評他們,不但會幫助青少年人積極向上,更會贏得年輕人對年長者打從心裡面的尊敬。
青少年人是相當可愛的,當他們犯錯的時候,你以包容的心指正,他們會因為你讓他們在愛的氣氛中成長而受激勵。假如你一昧苛責,甚至背後批評,將使我們的青少年心靈受傷,無異是給他們一個不好的榜樣,這樣便不能教導他們去尊敬年長者了。因此,允許他們在錯誤中學習,用愛心代替批評、藐視,才是幫助青少年成長的可行之道。
二 給他們一個強力的家庭支持力量:筆者認為家是避難所,是逃城,當一個人在外面遇到挫折的時候,家是第一個被認為最重要的地方。家可以讓他暫時躲避外面的風風雨雨,重新得力之後再出發。但是,當家不再是一個可以避難、依靠、舒解壓力,卻反倒是一個製造壓力、緊張、衝突的來源的時候,家就是一個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所以我們看到社會上許多翹家的青少年,我們通常認為他們不學好所以翹家,但卻忽略他們需要家的溫暖和愛。
三 教導他們勝過環境的誘惑:所羅門王在年老的時候,有感於少年人的生命珍貴,又因見到日光之下許多迷惑少年人的事,就有感而發地寫下傳道書11:9-10的內容來警誡少年人。首先他論到少年人可能經歷的誘惑:「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應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少年人的心是容易被吸引的,當少年人初脫離童稚的歲月,對環境開始有更多的接觸,就會像所羅門所說的「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這時候世界的誘惑會一下子增加。其次,他勸勉少年人如何避開誘惑:「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做父母的要懂得幫助正值青少年的兒女,從「心中除掉愁煩」。許多父母不瞭解自己的兒女,是因為沒有花心思去注意他們。這是親子關係疏離的開始。父母應該想到兒女比工作更重要、兒女比成就更重要。今天的父母比較會在兒女發生事情之後,被動的去解決兒女的問題。而比較不會先去瞭解兒女,事先幫助兒女解決問題。所以當兒女發生問題時,通常是很嚴重了。再者,父母也要幫助兒女「從肉體克去邪惡」。青少年時期之所以被稱為叛逆期,你是因為在生理與心理的成長正好是尷尬期,青少年嘗試調整心態去接納不斷改變的自己,所以心態上會變得很彆扭、很叛逆。這時候,父母的理解與包容,乃是幫助他成長最大的力量。
四 幫助他們認識神對他們的心意:在心志上,神對青少年人的心意是: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提前4:12)。我們要讓我們的年輕人有這樣的觀念,就是認為:上帝在乎我們屬靈生命的建造,比起追求屬世的成就更重要。告訴他們:「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的意思,並不是要做到讓他人為他們在屬世的成就發出讚嘆,而是能夠讓人因感受到他們從心裡面所發出來的屬靈美德而讚嘆。所以保羅給青少年人的勸勉是: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
在事奉上,神對青少年人的心意是: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要殷勤並專心的服事,讓眾人看出長進來。年輕人比較容易認為自己年輕,沒有像大人那麼有能力、有經驗會服事,總以為自己算不得甚麼,因此就不敢事奉。在這裡保羅特別告訴年輕的提摩太: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在聖經中,上帝所重用的僕人,有許多是年輕人。例如: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上帝給他們信心的恩賜,又有膽量,有智慧可以治理國家。少年人大衛在放羊的時候就被膏立為以色列王,並且單獨打敗巨人哥利亞,上帝給他的恩賜是音樂(每當掃羅有惡魔侵擾的時候,大衛就彈琴幫他驅魔)、能力(可以單獨擊殺獅子)、敬畏神(犯罪後懂得認罪)。此外還有耶利米年幼的(指年輕時)時候就被呼召作先知(耶1:6-7);路得嫁波阿斯的時候被稱為少年女子(得4:12);大衛勇士當中有一位少年人名叫撒都(代上12:28);約瑟為法老解夢時還是個少年人(創41:12);以利沙的先知門徒中有許多人是少年人(王下5:22);神告訴阿摩司說:我要從你們的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的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摩2:11);先知約珥預言在末世,神要讓少年人見異象(珥2:28)。
五 讓兒女結交屬靈同伴:提後2:22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這樣記載:「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從這裡我們看到保羅的意思乃是要提摩太能夠找到一群屬靈的同伴,一起追求那屬靈的美德。
你的兒女有打籃球的朋友,但是他有沒有能夠一起禱告、讀聖經的朋友?他的朋友裡面有沒有一些人是可以和他一起事奉神,有屬靈生命相交、在屬靈的道路上相扶持的朋友?
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當年被擄到巴比倫,他們面對尼布甲尼撒王的御膳,彼此約定只吃白水素菜十天,以持守在耶和華神面前的潔淨。四個人因為患難,反而成為屬靈的同伴,彼此激勵勸勉。不但是在不用王膳的這一件事上表現出美好的見證來,有一次他們的仇敵趁但以理出國不在的時候,用計謀使得拒絕拜金像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被丟進烈火窯裡。他們三個人面對這樣的患難,彼此同心,一口同聲回答尼布甲尼撒王:我們的神可以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結果,雖然被丟進烈火窯裡,卻沒有受傷。這是因為他們有屬靈的同伴彼此扶持、彼此激勵。
六 讓他們從事奉中經歷神:我們常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相同的,父母也是神給兒女最好的產業。為甚麼這麼說?因為父母可以把寶貴的信仰給兒女,讓他一生受用不盡。留下千萬金銀給兒女,倒不如把萬有的主給他,帶領他走一生的道路。
我們不但不要一昧的要求兒女成就我們的藍圖,反倒要釋放他們,讓他們親自去經歷上帝的帶領。也要鼓勵他們多事奉神,因為事奉神是經歷神的最好方法。做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一直要求他做這個、做那個,你要幫助他經歷神,把他交給主,主就要為他負責。你不能為他負責,只有主能夠為他負責。
〔生活應用〕
一 筆者看教會裡面已經有許多少年人起來事奉神,不管是在兒童主日學、主日崇拜、青年禱告會、敬拜團、詩班裡面,他們事奉的項目不論是司琴、教兒童聖經故事、唱詩、放投影片、招待、發單張、照顧兒童、禱告,都是讓他們經歷神的好機會。一個教會若是懂得讓我們的青少年人起來事奉,就是給他們經歷神的機會,神一定大大興旺我們的教會,這少年人的家庭也必蒙祝福。
〔今日禱告〕但願教會裡的青少年,都能夠在成人的理解、支持、鼓勵與教導中成長。
January 15, 2006
基督徒父母如何教導兒童敬畏神(第083問)
民國94年1月15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基督徒父母如何教導兒童敬畏神?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3問)
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徒父母要懂得看重子女那份具天國子民的特質,不要忽略他們有可能成為神貴重的器皿。智慧的基督徒父母,要以尊重兒女在神眼中的地位做為教導的態度。
小孩子在一般大人的眼中,常常被認為是甚麼都不懂,或是似懂非懂。有時候大人認為小孩子很煩,因為他們喜歡問東問西,老是喜歡把「為甚麼?」掛在嘴邊。所以才會有這樣的一套書叫做《十萬個問甚麼》被出版,來滿足許多小孩子的求知慾。
許多忙碌的父母大概都會有被小孩子這樣問過:「你甚麼時候有空?」「等一下忙完了之後,你要做甚麼?」所以,許多父母都喜歡小孩子靜一點,最好是乖乖的坐在書桌前安靜的讀書,吃飯好好吃。其實,父母就是在這樣的不良互動中,漸漸失去和兒童在心靈上的和好。所以,我們要與兒童和好,指的是要從根本的心態上,去尊重兒童在上帝面前應有的地位。不可以因為兒童年幼、沒有太多知識閱歷或人生經驗,便輕視他們、任意對待他們。反倒要和他們和好,要幫助他們健康的成長,用主的真道去澆灌栽培他們,以致於實現上帝在每一位兒童身上那份獨特而榮耀的呼召。我們深信,在上帝的眼中,小孩子實在具有許多大人所沒有的特質。更正確來說,應該是每一個大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逐漸失去的那一份優點。許多的經文都啟示我們,大人反而必須向小孩子學榜樣,好使我們這些大人能夠因回轉、改變而蒙恩。到底在上帝的眼中,小孩子具有哪些的特質呢?從馬太福音18:1-3當中啟示我們,兒童具有天國子民的樣式。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1-3)從耶穌的口中,我們明白兒童身上具有天國子民的必備的四種樣式。
1.謙卑──主耶穌說,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2.單純──一般小孩子的喜怒哀樂,會立即表現在他的臉部表情與肢體語言或行動上,不像大人那麼複雜、隱藏。在馬太福音21:12-16中記載,當主耶穌基督騎驢進耶路撒冷聖殿之後,他就潔淨聖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那時候許多小孩子看到聖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全部都得醫治,就在殿裡情不自禁的喊著說:「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聖經說,小孩子的讚美隨即導致祭司和文士的忿怒,便把矛頭指向耶穌。耶穌卻引用詩篇第八篇回答他們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唸過嗎?」可見兒童是單純的,特別是對上帝更是單純,祭司和文士的抗議,反倒顯露出大人的心機與複雜。
3.可塑性──耶穌因為知道兒童的可塑性很強,所以特別吩咐「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因為兒童的可塑性強,所以容易被誤導,而主耶穌事先警告大人,誤導兒童兒而造成他的墮落,這刑罰是很嚴重的。有一位羅馬天主教修道院的院長曾經這樣說:將小孩子交給我,讓我教導他到七歲,七歲以後隨便你怎麼教導他都無關緊要了。摩根認為這一句話非常正確,因為一個小孩子還小的時候,可能承受了罪性的遺傳,但是因為小孩子是單純的,容易順服,所以可以加以改變。所以保羅也因此教導做父母的「不可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許多父母教訓和養育兒女,不是按照主的真理,而是按照自己的看法。正如希伯來書所說的,生身的父親管教兒女乃是暫隨己意。因此,做父母的尤其要注意,千萬不要專斷的要兒女走你的路,你喜歡鋼琴,他可能喜歡打籃球,你就不要強迫他一定非得上鋼琴課。甚至,你用右手做事,不一定非得強迫兒女不能用左手。除非與真理有關的事,否則寧可讓兒女按神所賜予他的那一份特質去發展。說不定他用左手之後,創意那部份就更棒了。
4.信心──馬太福音19:13記載: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我們看到小孩子對上帝充滿著信心,他們不但信任大人,也相信接受耶穌為他們禱告,可以使他們得到福氣。其實,兒童的信心往往是比大人更強烈的。
在一個懸崖上方,有一位著名的特技人員正以它嫻熟的技巧,表演走鋼索。看他快速地穿越懸崖,觀眾看得如癡如醉,不斷鼓掌叫好。這時候,特技人員對著在場的觀眾發出邀請:「有誰願意上來,讓我背著他穿過這個懸崖?」正當觀眾你看我,我看你,沒有一個人敢上去的時候。卻看到一個小男孩勇敢的跑上前去,讓特技人員背著他走鋼索。當他們平安地穿過懸崖之後,觀眾裡有人好奇的問這一位小男孩:「你為甚麼敢讓特技人員背你走這危險的鋼索?」小孩回答說:「我信任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特技人員,因為他是我爸爸。」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裡的,正是這樣的人。
筆者建議作父母親的,必須要懂得幫助兒女建立與上帝那美好的關係。小孩子從零歲起就可以帶他禱告。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Rey de Reyes教會的兒童牧師諾瑪‧班非(Nomar Banffi)描述一個最近到教會來的家庭時說,他們先是父母親得救了,不久後,他們的孩子們也接受了主。但對這家庭的其他人作見證,並說服他們的祖父母來教會的,都該歸功於那名三歲的孩子。
班非和他的兒童事工團隊經常帶著孩子們到街上一同向他人分享基督。他說:「雖然我們帶的是八歲以上的孩童,但是連很小的幼童都要求和我們一起去。」「當孩子們在街上問人說他們可否為他們禱告時,那些大人都非常願意。」班非說:「而且當孩子們禱告的時候,有人就經歷到神的同在,許多人信主得救。」
在這個教會中,每個主日都有八至十二歲的小朋友參加長達三個小時的代禱聚會。班非說:「你無法把他們摒除在外,他們還要求在週間另外再安排一日作代禱的服事。」由於八至十二歲的代禱聚會非常成功,他們現在還為教會最年幼的小孩安排代禱聚會的時間。由剛學步的小孩到八歲的孩童,他們進入禱告室作十五分鐘的代禱,並且學習有關禱告的課程。週六和週日的兒童聚會則是訓練和服事的時間。
〔生活應用〕
一 除非我們懂得好好善待並栽培兒童,否則我們便不會知道上帝在他們身上將要成就的榮耀是何等浩大。
〔今日禱告〕但願每一位教會的兒童,都能發揮神所賜的潛在人格特質與獨特恩賜。
January 16, 2006
人類的起源與地位(第084問)
民國94年1月16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人類是從那裡來的,他在被造界中的地位為何,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4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創世記記載人類乃是源自於上帝的創造,並不是低等動物演化或進化而來。人類是宇宙中唯一具有神的形像與樣式的被造物,人更擁有神的吹氣(創2:7),因此成為有靈的活人,比起天使的被造更為尊榮奇特。
創世記1:26-27記載:「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 和全地, 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所謂「神的形像」乃是包含了人的本能、與神溝通的能力(創2:16)、不朽(創2:17、羅5:12\人被造時,原是有不必然死的生命,死是罪帶來的)、統治管理被造的地位(創1:26特別言及神以形像樣式造人,可見此為一獨特的作為,有別於先造的天使)、人本性中超過其他生物的特質、頭腦與其道德上的純真性、理智、良知與自由意志等。這一切的天賦能力,都是源自於上帝的創造。
近代許多考古學者持續達爾文的進化論假說的推斷,而認為人類乃是古猿進化來的。其實,此一進化論之假說早於達爾文臨終前信主而被他自己否定了。1860 年 2 月,達爾文對友人說:「每當我想到眼睛,都會令我震駭。眼睛奇妙無比的組成,能夠自動調整焦距,接受不同的光量,調整立體與彩色光線的視覺混亂……。我坦白承認,要假設眼睛是經天擇而成,實在最荒謬不過。」達爾文的《物種原始》英文原本的結尾就是這麼說的:「生命是奇妙偉大的,這是造物主最初給了一個或幾個動物的生命。」中譯本將這段話刪除了。
一般支持進化論的人,很少去探索達爾文晚年對他所推測出來的理論持怎樣的看法。他的友人霍浦夫人曾經去拜訪他,發現他正在讀希伯來書,夫人就對他談起創世記中有關神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理,並且提及一般支持創造論者的看法。達爾文露出痛苦的神色,絞著雙手嘆息說:「我過去太年輕,思想不夠成熟,也不理睬別人的質詢和建議,對許多事情都一知半解。這些思想就像野火燎原,狂熱的信徒把它變成一宗教,如果我能挽回它就好了!」霍浦夫人繼續去拜訪他,看到達爾文晚年經常臥病在床,穿著紫色睡衣,床頭放些枕頭支持身體,手中拿著聖經,手指不停地痙攣,他常常不斷地懊悔,並說著「神的聖潔」、「聖經的偉大」,他臨終時對牧師說:「我願把我的學說收回。」牧師說:「你的理論已經深入小學生的腦中,一切也來不及了,但你自己若在創造宇宙人類的主,即我們的神的面前悔改,接受耶穌基督擔當你個人的罪,為你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的救法,你仍可得赦免!」感謝神,達爾文在臨終的時候,誠心接受神的救恩,他得救了!
人類異於猿猴,除了因人類有靈,而猿猴沒有靈的分別之外(傳3:21「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人類擁有其他受造物所沒有的美好屬性與靈性,這並不是進化可以解釋或說明的內在生命特質。聖經啟示我們,人類被創造乃是為了分享神對世界的管理權,並且為了榮耀這一位永恆的宇宙主宰。人類在神所造的宇宙中,擁有比天使優越的地位,其尊貴豈是其他受造萬物所能比擬的。若是把人類的起源以進化的理論來詮釋,無異是對人類存在價值與本質的貶低。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為主張進化論的學者與教育單位禱告,求神使他們發現進化論的問題與漏洞,因此不再將進化論列為教科書的教育內容。但願主張進化論的權威人士能夠被神開啟,重視並接受聖經的創造論。
〔今日禱告〕但願進化論的誤謬能夠從世界中除去,人類能轉向造物主尋求存在價值。
January 17, 2006
罪的形成與遺傳(第085問)
民國94年1月17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甚麼叫做罪,它是如何在人類當中形成與遺傳的,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5問)
我們的回答是:罪乃是指人與神的關係呈現破壞與隔絕的狀態,人類以自由意志選擇背逆神的結果,造成原罪。而離棄神的後果使人體貼肉體的慾望,最後產生種種罪行,此謂本罪。
甚麼是罪呢?為甚麼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呢?(羅3:23)許多人對於信耶穌必須先悔改認罪抱著疑惑不解的態度,這是因為對於聖經裡所謂「罪」的定義不了解所致。聖經裡所說的罪,並不是指犯國家法律上的罪,而是指一種關係的破壞(即創2:17、羅1:18所謂「不虔」的結果,不虔亦即不將神當神,也就是羅1:21、3:18所言之「眼中不怕神」)。
按照聖經,人與神原本是和諧的,但是因為人類始祖以自由意志選擇背逆神,而接受魔鬼的引誘吃下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因此就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和諧關係,聖經稱此一關係的破壞為「罪」,聖經也稱此一與神隔絕的狀態為「靈死」(創2:17)。
人的罪咎感主動使人採取躲避神的動作,人因而隱藏了起來(創3:8),原本與神同住的人類,此時開始離棄神聖潔的保守而活在肉體當中。神的榮耀不再照亮人內在的生命,神的屬性不再感染人類的心性,人類開始從神的光中退去,而進入以肉體感官為依歸的生活中。如此一來,罪便在這充滿慾望的肉身中持續發動、擴張、侵蝕,使人離神越來越遠。人離開神的結果也造成人的道德開始墮落,人不能改變他對罪的基本的愛好而去愛神,也不能開闢這種改變的途徑(約1:13,15:4,5;羅7:18,24;林前2:14;林後3:5;弗2:1,8-10;來11:6)。
有關罪的形式,神學家們認為內在自由意志與誘惑配合才產生罪,對試探由意志的屈服到有形的行動,此時罪的意義才充份實現,而墮落實現的結果必然產生罪(guilt)與咎(capability)兩者。為了界定罪的形式,神學家把罪定義為「原罪」(original sin)與「本罪」(actual sin)。照著人與亞當的關係,所有的人在墮落之後,生來就具有罪的性質與情況。這種性質稱之為「原罪」,而且它就是污穢人生命的一切本罪的內在之根。而所謂的「本罪」則是指從原罪所產生出來的有意的思想與意志。這些罪是個人的實際行為,是與他所承繼的本性和傾向不同的。原罪只有一件,而實際所犯的罪卻是五花八門。
至於罪的遺傳,聖經裡面指出罪乃是可以代代傳承的,因為罪具有普遍性(詩143:3;羅3:1-12;加3:22;雅3:2;約壹1:8,10),它很早就存在於人的本性之中,而非模仿的結果(詩51:5;伯14:4;約3:6)。罪的刑罰就是死,死也臨到那些本身沒有犯過罪也沒有故意去犯罪的人身上(羅5:12-14)。除非基督耶穌的救贖,否則人無法逃避罪債與罪刑(約3:35;弗2:3;約壹5:12)。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既然知道肉體的慾望乃是一切罪惡的源頭,因此就當靠著神治死肉體的慾望,並且讓神的聖靈來光照原本墮落的內在生命,使我們能夠回復到與神和諧的關係上。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與神之間沒有罪的隔絕。
January 18, 2006
上帝對人類的救贖計劃(第086問)
民國94年1月18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九:基礎信仰要理
〔真理提醒〕
若問:上帝如何計劃救贖人類脫離罪惡,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6問)
我們的回答是:在舊約時代透過律法獻祭來預表救贖,在新約透過耶穌的降生代贖,實現所預表的救贖。至於神對人的救贖計劃,早在祂創造人纇之先就已經設計好了。
當始祖犯罪之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便躲避神的面(創3:8)。聖經說,因此神「用皮子為衣服給他們穿上」(創3:21),「皮子」乃是犧牲動物的生命而取得的,這乃是救贖的預表,也是最早以動物替贖的行動。從此一行動,我們看到上帝開始祂救贖人類的計劃。到了亞當、夏娃的兒子該隱、亞伯的時代,從他們獻祭的行動(創4:3-4),我們可以確知以獻動物為祭的行為已經開始。該隱因為沒有以動物獻給神,因此他的祭物沒有蒙神的悅納。他在羞愧與忿怒之下,便殺了他的兄弟亞伯(因為亞伯獻動物給神,因此蒙神悅納\創4:1-8)。可見,罪性帶來罪行(嫉妒、苦毒等等),罪行帶來罪咎。後來,上帝審判了該隱,並把他流放(創4:12「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以及他的後代為了怕流蕩在地上被殺害,因此嘗試透過建築、詩歌、音樂、文學、軍事等來擺脫罪咎感的控告(創4:17-25)。從創4:17-24的記載,我們發現人類無法透過任何的方法達到消除罪咎,以及自我救贖的目的,因為人的方法錯了,人類遲遲不肯求告耶和華神的名(創4:26),此時期的上帝是被人類遺忘的。
在人類無法自我救贖的事實基礎上,人類代代活在罪的捆鎖中。地上的各族各國透過他們的文化、宗教、善行、哲理想要尋找一條出路,甚至不斷的造神,向自己所造的偶像膜拜,這只不過是一種自我安慰而已,對人類的救贖是徒勞無功的。
既然如此,是否意味著人類將永陷於萬劫不復的地步了呢?不然,因為神早已在創造人類之先,為人類預備了救恩,祂定意向人類施行拯救。在舊約時代,神藉著摩西頒佈律法,指出人類可以藉著獻祭的預表獲得贖罪。在新約時代,主耶穌親自成為贖罪祭,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對全人類的救贖大功。祂就是舊約贖罪祭中的那一隻羔羊,為人類的罪被牽到宰殺之地(賽53:7,徒8:32),「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耶穌以自己為祭,祂受苦的愛並非消極的忍受罪惡的愛,而是主動的消滅罪惡。世人都犯了罪,故都要死。神是愛與公義,不憑空赦罪。必須由耶穌為羔羊除罪孽,由此顯出神的愛(羅5:8),祂以耶穌為挽回祭,做為贖價(神學家亞伯拉德認為,基督的死並非付給撒旦的贖價,連撒旦都欠上帝一份公義的審判)。主的死乃是付贖價給上帝自己,因此滿足了其公義與慈愛的兩面性。魔鬼以為牠千方百計把耶穌送上十字架殺死,卻萬萬沒有想到耶穌卻藉著死敗壞了牠的死權(來2:14)。神學家奧連因此認為,十架的基本意義是鬥爭,耶穌被釘是宣告得勝(表面失敗),且在死亡中奏凱歌,也帶來與神和好的結果。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既然因信得救,就當珍惜所得的地位,不要讓罪再破壞與神之間的關係。
〔今日禱告〕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使我們全然成聖,信心堅固,以致得救。
January 19, 2006
得救的諸要素(第087問)
民國94年1月19日(週四)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得救的要素是甚麼,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7問)
我們的回答是:得救的三要素為「神的恩」、「人的信」以及「聖靈的成全」。
得救乃是基於上帝的恩典,開始是因為上帝為人立下了一個救贖的計劃,此一救贖計劃早在人類被創造之先就已經預備好了。最早的救贖經文記載在創世記2:11-12節中,其中的「金子」乃預表基督榮耀的屬性,「珍珠」預表基督十架的受苦,「紅瑪瑙」預表基督聖潔的寶血。因此,神是在創造人之先,就為人預備救贖。因此救贖並不是上帝補救創造之缺點的措施,而是上帝周全的創造智慧。
得救的基礎,按照希伯來書1:1-2的啟示,救恩乃是神在舊約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喻列祖,在新約則是藉祂兒子耶穌基督親自啟示給世人。最後,眾使徒將主的道發揚光大,並傳到地極。因此,離開聖經之外,並沒有救贖的啟示。所有的救贖恩典與啟示,必須以在聖經裡所啟示出來的內容為準。凡是越過的,或是刪減的,都將造成生命的虧損(啟22:19)。不是使他人偏差或異端,就是使人錯失得救的機會。至於得救的要素,乃是眾信徒必須接受與實踐的內容。從聖經羅馬書1:17「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中,保羅提到得救的三要素為:
1.本乎恩──這恩乃是指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代贖,是神主動為人開了一條贖罪之路,使一切信的人都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來4:16),並且得到救贖(約3:16)。若沒有神的恩,人的信是枉然的。因此,神的恩乃是得救的第一要素。
2.因著信──所謂的「信」,乃是指接受耶穌基督已成救的代贖,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贖。這信起初是基於個人的意願,並沒有任何主觀的經驗做為輔助。但是當一個人堅持所對基督的相信時,他的基督徒生活經歷,將使他開始產生更多的屬靈經驗,以致於堅信不移。這就是保羅所謂的「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這樣堅信的人,保羅稱他為義人。不是因行為所稱的義,而是因耶穌所成就的義。耶穌十架上的義,因著信徒的堅信,就成為他個人的義。
3.聖靈的成全──聖靈在信徒得救的過程中乃是具有關鍵性的地位,因為若不是聖靈的感動,沒有一個人能夠稱呼耶穌基督是主(林前12:3),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聖靈乃是接續耶穌在世上的工作,為要成全信徒,可以在得救的事上被引導與印證。
這得救的諸要素乃是聖經的啟示,人不可增添或刪減。得救乃是一個人基於耶穌所成就的救贖事實,因此所取得的屬靈地位與狀態,與人的行為是無關的。
〔生活應用〕
一 好的行為雖然不是得救的保證,但是卻是得救的見證,所以還是不能忽略。
〔今日禱告〕我們務必保守自己得救的地位,不要輕忽聖靈的感動以致退後、跌倒。
January 20, 2006
認識我們的聖經(第088問)
民國94年1月20日(週五)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8問)
我們的回答是:聖經乃是記載神救贖啟示的一本書,分為新舊兩約。
聖經是一部啟示與靈感之作。所謂「啟示」,乃是指它的內容並不是出於人間的思想或道德、經驗的統合,而是從天上所賜下來的信息。「啟示」(revelation)一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揭開」(uncover),也就是說把上帝要向世人說的道理打開,叫世人能懂。至於「靈感」(inspiration),則是指著聖經的作者乃是出於聖靈的感動,而把啟示寫下來,以文字的型式傳於世人。這裡所謂的「靈感」,並不是人類天生具有的第六感,而是聖靈把它的意思放進聖經作者的思想裡,這「放進」的動作乃是透過外在的事件、神蹟、申言、歷史過程為題材,使作者以這些為題材來申言神的啟示。
一 聖經的主旨:聖經乃是一部救贖史,記載上帝救贖人類的歷史與計劃。既然論到救贖,就必須交待世界的起源與創造、人的墮落、人的恢復、人的未來等真理。此外,聖經讓我們認識神的本體、本質、工作,以及祂與被造界的關係。
二 聖經的作者:聖經分為兩大部份,舊約三十九卷,是用希伯來文所寫成;新約二十七卷,是用希臘文所寫成。這六十六卷經卷是由四十多位作者所完成,作者前後年代約一千五百年。作者的身份包括君王(大衛、所羅門、利慕伊勒);王親國戚(以賽亞);省長(尼希米);文士(以斯拉);農夫(阿摩司);漁夫(彼得、雅各、約翰);稅吏(馬太)等等。都按照主的揀選。
三 聖經內容的分類
舊約39卷(律法書 5:創、出、利、民、申\歷史書 12:書、士、得、撒上下、王上下、代上下、拉、尼、斯\詩歌書 5:伯、詩、箴、傳、歌\大先知書 5:賽、耶、哀、結、但\小先知書 12: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新約27 卷(福音書 4:太、可、路、約\歷史書 1:徒\保羅書信 13:羅、林前後、加、弗、腓、西、帖前後、提前後、多、門\一般書信 8:來、雅、彼前後、約壹貳參、猶\啟示文學 1:啟)
四 聖經的文學體裁:聖經以六種文學體裁寫作完成,所以研讀聖經時必須留心,按照各種不同的文體來解釋,才不致於錯誤。
1.比喻(parable):提出一個主題或故事,以一種生活的體驗來表達一種屬靈的真理謂之。在新約中(以四福音為主):在馬太福音有20個,馬可福音有8個,路加福音有27個,約翰福音中有8個。其中6個比喻是在對觀福音中共有的(太九:14-15;九:16;九:17;十三:1-23;十三:31-32;廿一:33-41)。在舊約中(隨處可見先知或君王、智者的比喻):例如拿單以比喻提醒大衛犯罪(撒下十二章)、約押以哲婦提示大衛(撒下十四:1-20)
2.象徵(symbolic):為表達一種屬靈真理或事實的語言型式(啟示的言語),為個人生活的一部份。例如神蹟性的兆頭(雲柱、火柱,燒著的荊棘)。物品:如酒、血、葡萄(主餐餅、杯)。夢與異象:約瑟夢見十二禾綑向他下拜(創卅七:5-8);日月星也向他下拜(創卅七:9-11)。活動:如浸禮(羅六:3-5)、按手(提前四:14、五:22,徒十三:1-3)、膏油(王上十九:16)、行動(以西結的側臥──結四:4-8)。名字:如何西阿兒女名字的意義。
3.詩歌(hymnal):為人所寫的,係一種文學語言,對所觀察的事物以特殊的排列,表達內心觀察的感受,以引起他人共鳴者為目的。詩歌裡面具有豐富的感情,詩歌的難易度各作者均不相同。古代的詩歌例如摩西之歌(出埃及記十五:1-18)、米利暗之歌(出埃及記十五:21)、耶和華戰歌(民數記十:35;廿一:14)、底波拉(巴拉)之歌(士師記五:31)。隨著詩歌寫作的目的和表達方式之不同,詩歌的種類也分為好幾種。這些不同型式的詩歌,其解釋方法亦各有獨特的進路,不能一概而論。總的歸納,希伯來舊約中的詩歌計可分為抒情詩(Lyric\如耶利米哀歌)、歷史詩(Narritives\如詩篇一0六、一三五、一三六篇)或敘事詩(Eptic)、戲劇詩(Drama\如雅歌)、預言詩(Prophetic Rhetoric\如創四十九章;詩二十二篇)以及推理詩(Didactic\如約伯記、箴言)四類。
4.預言(prophecy):預言(Prophecy)與預表(Type)均指向未來。但預言係對一件事實的「預告」(Fore Tell),而預表係對事實的對範(如影子與實體為對範關係),為神話語的另一種表達方式(Forth Tell)。 預言多為先知之信息,藉一些管道而發出。例如哈二:1-2;賽廿九:7;二:1;一:1。
5.預表(type):上帝用一些自然物,或比喻來提示人類末後要發生的事,即為預表。例如逾越節(賽五十三:7;林前五:7;路廿二:19)、割禮(西二:11)、浸禮(羅六:1-6)。
6.神蹟(miracle):神是宇宙的控制者,參與在大自然中,亦超越自然,故有神蹟。神現在已經參與在世界及人類歷史之中。神蹟有時候是一種自然的現象,它並非均甚神奇,重要的是神蹟發生的過程(例如:下雪是一種自然現象,但是下在赤道國家就不平常)。神蹟之中必定含有真理與神的啟示。例如耶穌醫好十個長大痲瘋的(路十七:11-19)、耶穌在迦拿婚宴變水為酒(約二:1-10)。神以神蹟來彰顯祂超越大自然的神能,也算是一種啟示的類型。
〔生活應用〕
一 神既將祂的寶貴的真理啟示賜給我們,我們應當努力研讀,好叫我們明白祂美善的心意(約5:39)。
二 聖經並不僅滿足我們對救恩真理的瞭解,裡面也充滿各樣的生活教訓,正如保羅所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因此,我們應當以聖經真理,做為行事為人的標準(林前4:6)。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話成為我們每天行走天路時的腳前燈、路上光。
January 21, 2006
要如何學習禱告(第089問)
民國94年1月21日(週六)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要如何才能學會禱告,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89問)
我們的回答是:禱告是基督徒與神溝通的權利,越多操練禱告,就越會禱告。
首先讓我們來瞭解禱告是甚麼?按筆者的了解,禱告是與神交談,也是聽神對我們說話。禱告是用心靈和上帝交通,讓神可以自由感動我們的心。因此禱告是人與神雙向的溝通。
或許你會想問:禱告有沒有時間、場地或對象的規定。其實,禱告應沒有上述的規定,只是我們必須明白,禱告唯一的對象是獨一的真神(太6:9;約16:25)。我們不能向天使禱告,也不能向聖徒(如彼得、雅各、約翰、保羅等等)禱告。因為,唯有神會垂聽我們的禱告,其他的人只不過是被造者,沒有能力垂聽禱告,更不必說成全我們的禱告內容。
關於禱告的地點,筆者認為在教會或家中,在走路或工作時都可以禱告,因為禱告是用心靈與神交談,所以不受地方的限制。雖然如此,禱告的地點還是選擇比較安靜沒有干擾的地方為佳,因此有些信徒喜歡選擇在家中或教會中禱告(太6:6,路3:21,約11:41-42)。
至於禱告的時間,筆者建議每一位基督徒可以守住以下的原則:早晨的禱告(為一天的開始仰望)、睡前的禱告(為一天的結束交託、感恩、省察)、三餐的謝飯(為神所賜的一切,用感恩的心領受)、被聖靈感動或催促提醒時即刻禱告(例如為某人或某事感恩、代禱、稱謝、祝福)、聚會中(為講員或聚會守望禱告)。
禱告的種類依情況,一般可以分為公禱(在聚會中或多人禱告的時機〔如禱告會〕)、私禱(個人在神面前的禱告,可以大聲或微聲禱告)、默禱(默默無聲在心中思念神或傾心吐意)。禱告時無論是站立或跪下(表示對神的恭敬)、坐下均可。最好能夠閉目禱告,免得我們被外在事物干擾。但若是開車中,或是行進中,請千萬不要閉眼睛禱告。
因為禱告是把自己的感覺或需要告訴神,所以禱告包括許多種類:讚美與感謝的禱告(帖前5:18,腓4:6-7)、認罪與悔改的禱告(箴28:13,路18:13,約壹1:9)、為別人代求的禱告(弗6:18,提前2:1,路23:34)、為自己祈求的禱告(太6:39,42)。無論是那個種類的禱告,禱告時都應該奉耶穌的名(約14:13),並且用心靈和誠實禱告(約4:23),也要用信心祈求(可11:24,太21:21-22),並應該按神的旨意祈求(太26:39,42;約壹5:14)。禱告之所以不蒙應允,乃是因為所求的不是應得的(雅4:3),也可能是缺少信心(雅1:6-7),或是禱告者生命中充滿不義和罪惡,所以神不允許所祈求的(雅5:16,賽1:15-17)。當然,心中不順從神(約壹3:22,耶11:11,14),或是不是發自於內心真誠的禱告(太6:7,路18:11-12)也都是不蒙垂聽的因素。
〔生活應用〕
一 禱告是基督徒生命的呼吸,基督徒應該時時禱告,不斷的保持與上帝的溝通對話。
〔今日禱告〕但願我們的每一個禱告,都達到祢的面前。
January 22, 2006
基督徒如何為主作見證(第090問)
民國94年1月22日(週日)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信主之後如何為主作見證,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0問)
我們的回答是:應當常常透過口述與生活,隨時把主在你我身上的改變與恩典表達出來。
首先讓我們來思想「甚麼是做見證」?筆者認為做見證就是把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訴說出來,當然也可以轉述別人經歷神的見證,但是總是以自己的見證為最好。無論轉述他人的或講述自己的見證,必須忠實並且要經過印證,絕對不可以信口開河。
我們應該向誰做見證呢?筆者建議先向周遭的人。因為你的見證,對於生活在你周圍的人最能產生影響與共鳴,因此見證必須先從周邊的親友傳遞起。你可以透過口中講述,或是生活表現來為主做見證。見證不一定只用口述說,往往實際生活的活出是最有力的見證,特別是生命被改變的見證,更是有力。
假如是用口述的見證,最好能夠完全的表明出來。向他人做見證時,要儘量求其真實完整,有甚麼說甚麼,不要遺漏,也不要加添。我們在見證上加添甚麼,是不能得神喜歡的。畢竟那能感動人的,不是我們的言語,而是聖靈。我們的見證也應該以達到把榮耀歸給神為目的,見證不是要榮耀我們自己,而是為了榮耀神。此外,見證也要使人因你所講述的或所活出的,體會到神的恩典,進而願意追求信仰這一位奇妙的真神為目的。
做見證雖然如此美好,但是平常也必須有所預備或操練,才能夠越見證越習慣。至於操練的方法,筆者建議基督徒要常常學習數算神的恩典。不論大事或小事,都要數算,而且最好學習每時每刻數算,一遇到值得感恩的人事物,立刻數算神的恩典。再者,必須學習合適的表達,不可吹噓、誇大。最後,要操練最好能夠在三至五分鐘之內講述完畢最為妥當。見證者也必須用禱告的心來講述見證,因為聖靈會在禱告中幫助我們見證得完全,並且使聽的人得到益處與感動。當然,見證者也必須活出與見證相稱的生活與生命,見證與生活應該是合一互為表裡的,如此你的見證將更被他人所信服。
最後,筆者建議基督徒應該操練為主做見證。因為做見證的結果將使自己的靈命得到長進,做見證使自己再次肯定神是愛我、在乎我的。做見證也可以使感恩的心得到發抒(埋在心靈深處的感恩,猶如沒有感恩)。做見證也可以使上帝的名得到榮耀,一切的見證,是因為上帝在背後的作為,所以祂應該得到一切的榮耀,這份榮耀,人不應該竊取。做見證也可以使聽到的人得到激勵,透過見證將神推介給世人,使信仰內涵得到印證:若基督信仰被印證為是真善美的,那麼人就願意歸信我們的神了。
〔生活應用〕
一 若是我們真實感受到神的美好,如何不會透過口述或生活,來向人見證祂的真實可信呢?
〔今日禱告〕我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反倒要覺得榮耀、喜樂。
January 23, 2006
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第091問)
民國95年1月23日(週一)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1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乃是對一切相信耶穌基督而重生之人的統稱,聖經以「兒女」的身份,來表述信徒與上帝之間的親蜜關係。成為神兒女的條件,從聖經裡面來看,有三個條件是必要的:
1.接待祂:約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凡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的人便在靈裡重生,從神領受新生命。因著信靠耶穌而重生,使我們的態度、願望、動機與以前不同。出生使我們有肉體的生命,成為父母家中的成員;重生使我們有靈的生命,在神的家中有分。而重生的唯一途徑就是「信」,因為接待祂,就是「信祂名」。因此,神兒女與神的關係首先要建立在「信」的上面。
2.求神赦罪後受浸:徒2:38裡面記載那些在五旬節親自經歷聖靈降臨的人,在聽過彼得被聖靈充滿的信息後深受感動,他們問彼得說:「我們當怎樣行呢?」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我們當怎樣行呢?」這是每一位成為神的兒女的人必須要問的基本問題。單單為罪而難過是不夠的,還必須求神赦免,然後活出蒙赦免的生命,這樣,才能成為神家中的一份子。如果你想跟隨基督,成為神的兒女,你必須要「離開」罪惡,改變生命的方向,不再自私和背叛神的真理。同時,你必須「轉向」基督,倚靠祂,尋求祂的赦免、憐憫、引導和旨意。主耶穌也在太28:19裡面提到:「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洗禮顯明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是作門徒的條件和一個信心的標誌。當我們以受洗來見證悔改時,神不單要抹去我們的罪,更會賜給我們靈裡的更新。悔改初時看來似乎是痛苦的,因為要放棄某些惡行是很困難的,但神會給你一條更美好的路。所以,對於那些已經信主一段時間,也願意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主的人而言,應該要考慮受浸,來宣告主在生命中的主權。
3.愛神又守神的誡命:使徒約翰在約壹5:2中論到:「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是愛神的兒女了。」在這節經文中,約翰指出神的兒女必定會有兩個表現,第一個表現是積極的愛神,其次是消極的守誡命不去干犯或逾越。從另一個角度思想,約翰在這裡也同時暗示我們,若是一個人宣稱他是神的兒女,但卻表現不出愛神或守祂誡命的見證,那麼,他仍算不得是神的兒女。所以,神的兒女並不是一種外在的名義,而是一種生命與實際。真為神兒女的人,必然能夠讓人看見他愛神與守神誡命的行動。
〔生活應用〕
一 成為神的兒女是一項殊榮,它比獲得世上王子、公主的位份更加尊貴。神的兒女最為特殊的榮寵,乃是成為神的代表,向世人展現在神裡面的那一份救贖盼望。
〔今日禱告〕我要做一個讓上帝的心歡喜的兒女。
January 24, 2006
我們如何表現出神兒女間互動的特質(第092問)
民國95年1月24日(週二)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表現出神兒女間互動的特質,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2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不僅要與神建立親蜜的關係,也要透過與其他肢體之間產生美好的互動關係,來表現出神兒女之間應有的特質來。
1.彼此相愛的特質──彼得在彼得後書1:7中論到:「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得列出許多表明信心的行動:要更多認識神、恆切忍耐、遵行神的旨意、愛別人等等。這些品行並非與生俱來的,乃是要努力操練才可得的;不是只具其一就行了,乃是每一樣都必須在信徒生命中不斷表現出來;也不是先有一樣,再去開始另一樣,乃是要同步追求。神賜給我們能力,也賜給我們學習和成長的責任;故此,對於這個信心成長的過程,我們無須驚訝,也不應拒絕接受。
2.彼此相屬的特質──在林前12:12-27中,保羅把基督徒的關係比喻為肢體,他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在此保羅教導我們如何作肢體,他強調肢體最重要的一點,乃是要彼此「相屬」。肢體若失去彼此「相屬」的特性,那就不成為肢體了。
以前有一個孩子,從小就被父母給送去學習如何鑑定寶石,學成回鄉後,果然成了一個寶石鑑定的理論派大師。有一次,友人送給了家裡一塊鑽石,他事後拿起來看了看,看得頗滿意,但一會兒後,卻又突然眉頭一皺,順手把鑽石給扔到了窗外!家人們又氣又急,那可是顆又大又美的鑽石啊!只見他淡淡地回答說:「我後來忽然看見那塊鑽石邊上有一道細裂痕,一顆好的鑽石怎麼可以有裂痕呢?所以我把它給扔了!」家人們怒道:「雖是如此,但以它的大小、光澤和重量,卻已足以讓我們後半輩子享用不盡了!你為什麼不看這些,單因著那一道小裂痕就否定了那顆鑽石其他所有的價值呢?」
同樣的,教會中包含了各樣不同背景、種類的人,他們各有不同的優點,也各有不同的優缺點。這些差異若刻意被提出或強調,很容易便分裂了整個群體,哥林多教會便是這樣。因此,唯有神的兒女彼此相屬、相顧,彼此欣賞,看別人比自己強,才能夠使主的身體得著增長。
3.彼此相交的特質──約壹1:5-7「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光代表良善、純淨、真實、聖潔和可靠;黑暗代表罪孽和邪惡。「神就是光」的意思是:神是完全聖潔和真實的,只有祂能夠引導我們脫離黑暗的罪惡。黑暗不能在光的面前存在,罪惡在聖潔的神面前也站不住腳。我們若期望與神聯繫,就必須撇棄罪惡的生活。若我們宣稱自己屬於基督,卻仍然為自己而活,這就是虛偽。
〔生活應用〕
一 我們應當看重神兒女之間的互動關係,藉著生活上的互動,建立密契的肢體情誼。
〔今日禱告〕但願神的兒女之間能夠用心的彼此相愛、相屬、相交。
January 25, 2006
我們如何完成神兒女在世上的使命(第093問)
民國95年1月25日(週三)
基督徒信仰要理問答\論題八:綜合問答
〔真理提醒〕
若問:我們如何完成神兒女在世上的使命,你要怎樣回答呢?(第094問)
我們的回答是:神的兒女在這世上必須為兩項重大的吩咐而活,第一是上帝的大誡命,第二是基督的大使命。神的兒女若是能夠遵行這兩項吩咐,就是做到了委身的地步。
1.委身於上帝的大誡命:在馬可福音12:28-33中記載有一個文士,聽見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和耶穌辯論納稅之事,這文士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接著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這兩條誡命後來被稱為「大誡命」。
當時,猶太人把摩西律法條文化為613條規條,有些宗教領袖嘗試把這些規條定出主要與次要的條文,有些則認為每一條都同樣重要,若是將之分級別、等次是十分危險的。一般認為這位文士的問題可能會挑起派別間的爭論,不過耶穌的答案把神所有的誡命概括起來。神的誡命不累贅,可以簡化為兩大原則:愛神、愛人。舊約也記載了這兩個命令(參利19:18;申6:5)。當你全心全意地愛神,又關心其他人好像關心自己一樣,你就達到神設立十誡和律法的原意的要求了。耶穌以這兩個原則總結了神所有的誡命,讓這兩個原則來引導所有神兒女們的思想、決定和行動。「大誡命」不僅是舊約時代的教導,也是耶穌對所有新約時代之神的兒女所強調的命令。這愛神與愛人的誡命,交會成為十字架的道理,凡要背著十字架跟隨主的人,就必須作到愛神與愛人的兩項要求。
2.委身於基督的大使命:主耶穌在太28:19-20中對使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主耶穌授權所有的使徒,在祂的權柄下,他們要使更多的人作門徒,替人施洗和教導門徒服從祂,而祂應允將永遠與他們同在。以前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只向猶太人傳福音(參10:5-6);但從這時開始,他們的使命乃是普世性的,因為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的,祂是全地的救主,祂的救恩並不能被侷限於某一區域。所有神的兒女都應該留意主耶穌的差派:「所以你們要去」,這是一個主要的行動,它包含三個分詞(使人做門徒、為之施洗與教訓他們),「要去」一詞強烈指它那無可選擇的特性。
〔生活應用〕
一 我們要去,到鄰居中或是別的國家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