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殷代帝宗帝臣的卜辭記錄 1. 《續存》1.2295、2. 《粹》13、《後編.上》30.12、4.《屯南》930】
2. 賓於帝 ( 殷人相信先祖死後可以賓配上帝):
(1) 在「帝廷」或「帝所」,先公或王可以賓於上帝,或先公先王互賓,如武丁(高宗)卜辭:「貞:咸(成湯)不賓(嬪)于(於)帝? 貞:咸(成湯)賓(嬪)于(於)帝?」;「貞:大甲(太甲)不賓(嬪)于帝? 貞: 大[甲](太甲)賓于帝?」;「貞:下乙(祖乙)不賓(嬪)于(於)帝? 貞:下乙(祖乙)[賓] (嬪)于(於)帝?」(《合集》1402版、《乙編》2293、2435、7197、7198、7434、7511、7549、8328),經島邦男、陳夢家、胡厚宣等的考據,認定「咸」即「成湯」(天乙;大乙),《尚書•酒誥》:「自成湯咸至於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禮記•緇衣》:「《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戰國BC475-BC221),「湯咸」即成湯。「大甲」即「太甲」(太宗),「下乙」即「祖乙」,這三位都是殷代有為的國王,甲骨文稱他們為「三示」,合並起來與上帝配祀(葉程義,2006。)。這裡「賓」有「配」意,其與《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后開上,三嬪於天」及《楚辭.天問》:「啟棘賓商,九辨九歌」中的「嬪」或「賓」的用法同,一般是指在下位的晚輩到上位的或長輩處去供其驅遣。「賓于帝」就是在上帝周圍;是上帝永遠的客人,在殷商人的想像中,殷代的帝王認為自己的祖先死後回歸「帝廷」; 去到上帝的身邊,服事於上帝的左右。他們只能通過祭祀祖先,將自己的意願轉告给上帝,從而得到上帝的祐護 (陳夢家,1956)。殷王死後可以配帝而享受祭祀這表示殷人已將自己的祖先看作是上帝的子孫(馮時,2001)。帝宗與帝使、帝臣構成了天上世界的嚴密祖織(馮時,2001)。
(2)「下帝」:武丁在殷商後朝,殷商國王也把「賓於帝」的祖先稱為「帝」或「下帝」,祖庚、祖甲時期才將直系亡父稱帝的傳統建立起來,如祖庚、祖甲時的卜辭:「乙卯卜,其又(侑)歲于帝丁,一牢?」(《南.輔》62),稱武丁為「帝丁」。以下為商王世系及卜辭中子稱父為「帝」的簡單示意圖:契---天乙(成湯;太乙)【賓於帝】---太甲(太宗)【賓於帝】---祖乙(下乙;中宗)【賓於帝】---小乙【=武乙帝】(《乙編》956)-武丁(高宗)【帝丁】「甲戌卜,王曰,貞勿告於帝丁,不茲」(郭沫若《殷契粹編》,以下簡稱《粹》376)-下乙(祖乙)-祖庚-祖甲【=帝甲】(《粹》259、《庫》1772、《晉戈》5.13、《續》2.18.9、《後上》4.16、《合集》27437)-廩辛-庚丁(康丁)【=帝丁】(《南輔》62、《合集》27372)-武乙-太丁(文丁)【文武帝】(《徵帝》143、《續》2.7.1、《前》1.22.2、《龜》2.25.3、《珠》84、《明》308)-【帝乙】-【帝辛】(紂王),有「武乙帝」、「帝丁」、「帝甲」、「文武帝」、「帝乙」、「帝辛」等,「下帝」在上帝左右。「貞:獲咸戊?貞:不獲咸戊?貞獲祖庚?貞:不獲祖庚?貞:獲羌甲?貞:不獲羌甲?貞:獲南庚?貞:不獲南庚?」(《殷墟文字乙編》第3467片) ,咸戊、祖庚、羌甲、南庚,皆是殷代祖先名。王暉:「卜辭中只對曾為商王且為時王親生父親稱『帝』,對其他父輩的旁系先王並不稱『帝』」。由此可知,商(殷)人認為殷王是「帝」的嫡系子孫。「帝子」實為「嫡子」,或多作「適子」。殷商後代作品《詩經.商頌.長發》:「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尚書.商書.高宗彤日》:「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於暱。」;《尚書.周書.召誥》:「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殷商與周初人認為商王是帝之子(元子)。
(四). 上帝與商(殷)人的關係
1. 上帝的公義超越部族:上帝掌管了人的生命和國家祚運。殷人上帝的特點重在維護部族間的公正與道德,沒有上帝便沒有部族間的秩序。誰順從了上帝的旨意,上帝就讓誰主宰王國。(1)在殷人看來,他們之所以能夠統治天下,是因為商湯順從了上帝的旨意。「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詩經.玄鳥》) ;「帝命不違、至于湯齊。湯降不遲、聖敬日躋。昭假遲遲、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圍。」(《詩經.長發》),結果,上帝命令商湯統治了世間王國。(2)盤庚認為,只要殷人繼續依照商湯的業績行事,就能夠再創輝煌:「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尚書.盤庚下》)。
2. 上帝能佑佐殷王: 「上帝若(諾),王有又(祐)。」(董作賓《殷墟文字甲編》片1164);「勿伐姞,帝不又(祐)?其受(授)又(祐)?」(《前編》卷5,頁58,片4);「甲辰卜,爭貞:我伐馬方(邦),帝受(授)我又(祐)?」( 《乙編》5408片) ;「帝弗 缶 ( ㄈㄡˇ )于王?(《鐵》191.4)」;「壬丑卜,殼貞:帝弗左(佐)王?」(《庫方》72);「貞:帝弗其【臼酉】(召)王?」(羅振玉《殷墟書契後編.下卷》,以下簡稱《後編》,24.12)。歷組卜辭:「來歲,帝其降永,在祖乙宗,十月卜。帝不降永。」(《屯》723)。
3. 殷王行事時需問上帝的喜憂:(1)「王占曰:『吉,帝若(諾)。』」(《乙編》5858);「丙子卜,爭貞:帝弗若?」(《鐵》614);「貞:帝官( 悺 ( ㄍㄨㄢˋ ))?」(《乙編》4832)。(2)作邑:「庚午卜,內,貞:王乍(作)邑帝若(諾)?八月。……」(《乙》1947+6750);「貞:王封邑,帝若(諾)」(《前編》367頁),當商人欲興建城邑時,也先卜問能否得到上帝的允諾,才會著手進行。(3)戰爭:卜辭中屢見「伐某方」和「帝受我又」,商人在出師討伐方國前,往往透過占卜,希望能得到上帝的庇佑,凱旋而歸,「伐【工口】方,帝受(授)我又(佑)。」(《卜通》369);「□□卜,殼,貞:王伐【艹宀兀】,帝受(授)我又(佑)。一月。」(《續存》627);「貞:伐 邛 ( ㄑㄩㄥˊ )方,帝受(授)我又(佑)?伐邛方,帝不受(授)我其受(授)又(佑)?」(《前編》5408);武丁時,經常征伐西北的方國—【工口】方、【艹宀兀】方、馬方、巴方等,每去征伐,必先占卜上帝是否授與保佑,可見戰爭的成敗亦掌握在上帝手中。(4)任免:「我其己【宀方】(房),乍(則)帝降若(諾);我勿己【宀方】(房),乍(則)帝不若(諾)」(《粹》1937);武丁卜辭:「己未□(卜)、□貞:旨千,若(諾)于(於)帝,又(佑)?貞:旨千,若(諾)于(於)帝,左(佐)?」(《合》14199),「旨方」的首領旨受到商王武丁的信任,被任命為「西吏」,主要是負責征伐,也參與祭祀和田獵,並受到武丁的賞賜,也是侯伯入大商為官的臣子之一。
4. 上帝能降禍福災祥:(1)殷商國王的災禍與福祥:「貞:不隹(唯)帝咎王。隹(唯)□咎□。」(乙4525)「帝其乍(作)王【困】(咎)。」(乙4861) ;「辛亥卜,帝乎(呼)□【止它】我。」(鄴三46,5)「貞:帝其乍(作)我孽?」(《乙編》5432);「貞:唯帝戎王疾?」(《乙編》7313);「貞:不唯帝咎王?」。「貞:方正,隹(唯)帝令乍(作)我【困】。三月。」(金496)。「帝其福王?」(《後編.下》, 24頁, 12片);「帝其乍(作)王禍?帝弗及乍(作)王禍?」(《乙編》1707、4861片);「帝其福王?」(《後編》24頁,12片);「貞:帝不降隹(唯)?」(《續存》268);「來歲,帝其降永?在祖乙宗。十月卜。」(《屯南》732)。(2)與敵國的爭戰:「帝乎(呼)【土戈】。」(續存485);「貞:方正,隹(唯)帝令乍(作)我【困】(咎)。三月。」(金496),商人認為帝有能力召來爭戰討伐,因此當鄰近方國攻伐侵犯時,便卜問此一戰爭是否為帝所召喚而來,是帝要作禍於我(3)國家都邑的禍福:「貞:帝降邑。」(乙653),卜問上帝是否降臨我商朝的都邑,可見商人相信天上的帝可以下降到人間的都邑,影響人間。「帝【孑矢】茲邑。」(續6,7,2),「茲邑」乃指殷(商)的首都大邑商,代表商王朝;「壬寅卜,殼,貞:不雨,隹(唯)茲商ㄓ(哲)乍(作)【困】(咎)。貞:不雨,不隹(唯)茲商ㄓ(哲)乍(作)【困】(咎)。」(《乙》5265+6190) ;「戊戌卜,賓,貞:茲邑亡(無)降。」(《乙》5429+5507) 。武丁時代的賓組卜辭:「丙辰卜,殼,貞:帝隹(唯)其冬(終)茲邑?貞:帝弗冬(終)茲邑?貞:帝隹(唯)其冬(終)茲邑?貞:帝弗冬(終)茲邑?」(《合》14209、《丙》71)。歷組卜辭:「甲子,貞:大邑受(授)禾?不受(授)禾?甲子,貞:大邑又入(降永),在永」(《合》33129、《合》32176)。師組卜辭:「庚午卜,隹(唯)越(歲)稱(悅),乎(呼)帝降食(生),不系。 」 (《合》21073),商人認為帝能決定都邑的興建存毀,甚至王朝的代興。(簡瀅灧,2009)
三、結語:
(一) 殷人的信仰: 上帝是至高神:
殷人信仰的上地與組卜辭中的帝在神靈中具有最高的權能,殷人至上神帝與自然神的關係、與商人祖先神的關係是一種統屬關係,它表現了神靈世界的秩序和等級結構。這種關係秩序和結構無疑是人間世界中人與人社會關係社會秩序和等級結構的反映。因此,帝是商人崇拜的至上神。 (徐明波, 2007 )
(二)殷人的信仰上帝的意志:
陳夢家:「上帝不享祭,是上帝非可以事祖先之禮事之。」在商人們的思想觀念中,上帝不像自然神與任何祖先神靈那樣,商人可通過經常的隨時的祈求祭拜而免於被懲罰或得到福佑。上帝是高高在上的,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一切,商人只能透過占卜乞求得到啟示。在商人的宗教世界中,上帝的意志不通過商人的獻祭而改變, 說明商人的上帝觀念是商人對神秘自然力量進行初步思考的產物。隨著商周國家制度的發展,帝的觀念也進一步發展。殷墟卜辭中商王的祖先死後可生活在帝的左右,傳達帝的旨意。到周代,周王則自稱天子,帝作為至上神與王族祖先崇拜結合起來。至上神的觀念得到更高發展(徐明波,2007 ) 。
(三)《卜辭》中上帝的性質:
1. 郭沫若《先秦天道觀之進展》:「由《卜辭》看來,可知殷人的至上神是有意志的一種人格神。上帝能夠命令,上帝有好惡,一切人事上的吉凶禍福,如年歲的豐嗇,戰爭的勝敗,城邑的建築,官吏的黜陟,都由天所主宰。」
2. 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殷代之天神崇拜》綜合上帝的能力,有八點:(1)令雨、(2)授年、(3)降暵、(4)保王(5)授祐(6)降諾(7)降禍(8)降毀。
3. 陳夢家《卜辭綜述》:「上帝所管到的事項是:(1)年成、(2)戰爭、(3)作邑、(4)王的行動,他的權命令所及的對象是:(1)天時、(2)王、(3)我、(4)邑。」。
以上這三家之說是對中國古代殷商人所信仰的上帝性質的最好綜合(徐明波,2007)。
四、參考文獻:
1. 簡瀅灧。2009。命與德:論《左傳》中的吉凶禍福。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12頁。2. 徐明波。2007。從卜辭看殷商時期上帝的性質。重慶師範大學學報。3:69-73。 3. 艾蘭、劉學順。2007。帝的甲骨字形。湖南大學學報。21(5):5-11。4. 葉程義。2006。甲骨文中的上帝觀研究。真光季刊。243: 2-3版。5. 李學勤。2004。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的研究。雲龍出版社,台北市。6. 馮時。2001。文獻研究出土古代天文學。台灣古籍出版社。385頁。7. 徐旭生。1999。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里仁出版社,台北市。8. 胡厚宣。1959。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歷史研究9第九、十期。9. 陳夢家,1956。殷墟卜辭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