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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殷)人對上帝的信仰

2009/03/10 06:57

(殷)人對上帝的信仰

胡厚宣1959)的《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文章論證了上帝是殷人的至上神,是殷王形象在天國的反映,而且將卜辭中的「王帝」之稱解釋為是死去的帝王,為王權神化的表現中國商(1765-1402BC)、殷(1401-1122BC)(盤庚遷殷到帝辛(紂王)的亡國) 時代(約當聖經摩西至約書亞時代1500-1200BC)宗教信仰的最大特點,就是對至上神(上帝)的崇拜。

          一、上帝之名:

(一)甲骨文;卜辭       

1. 甲骨文/卜辭的定義:甲骨學所研究的是甲骨文字,甲骨文字是寫、或刻在龜的腹甲,背甲和牛的肩胛骨上面的文字。古人把猶疑不決的事情問神,叫作『卜』。商朝前期專用牛羊的肩胛骨,山東城子崖黑陶時代,就是如此,卜的方法只是用火灼骨,看破裂的兆紋。到了殷代,卜的方法改用牛骨兼用龜甲,在龜甲的一面﹙內面﹚整齊施以鑽鑿,用時向鑽鑿處加火灼之,另一面就裂成卜字形。卜後,把所問的事情,寫在卜兆之旁,寫完又刻,也有刻完之後,又塗飾朱墨的。因為這種文字是專為記貞卜用的﹙貞訓卜問﹚,所以也叫作『貞卜文字』,或叫作『卜辭』。
2. 貞卜的對象:
甲骨文既然是卜辭,則和宗教信仰有關。據現有的甲骨文的例證,殷商的卜辭,常是由「貞人」(即占卜的官員)為商王向「帝」(即「上帝」) 問卜吉凶。傅斯年等人統計:帝及上帝見於孫海波《甲骨文編》者凡63處。卜辭有言「帝其降若」,「帝降不若」,均以「帝」為至上神。其在武丁之世,亦或稱「上」、「上子」。至廩辛康丁以後,又稱「上帝」。惟終殷之世,未見以「天」稱。然為問卜,則常向「帝」問吉凶。這種問卜,表示殷人相信吉凶由「帝」作主,「帝」在鬼神以上。

3. 殷墟卜辭中有關「帝」的記載-※「帝」:商人稱至上神為「帝」,甲骨文的「帝」大致有兩種用法和構形,【个】為基本形,而從【口】或【H】而變化。做為上帝的「帝」字作【H个】,從【个】(【一木】)從【H】,【一】為上,即天的意思,【木】即位於地中心的通天樹,【H】為「巨」字,為「矩」的本字,矩尺是木匠用來畫方形的工具,與四方有關,如「巫」字甲骨文作【田】,為兩【H】字的交叉,巫是傳達天神意旨的使者,為用矩的專家。因此【▽工个】為會意字;做為禘祭祭名的「帝」字作【▽口个】,從【个】(【一木】)從【口】,【口】為「丁」字,為形聲字(馮時,2001;艾蘭、劉學順,2007)。※「上帝」:商人將至高神稱為「上帝」,以天神稱為「上帝」的傳統至遲在武丁時期就已經形成,並一直沿續下來。武丁時的卜辭說:「□□卜,爭(貞):上帝降堇(暵)?」(《續存》1.168);祖庚、祖甲的卜辭說:「□□[卜],兄[貞]:上帝.....出.....」(《通》368);廩辛、康丁時的卜辭說:「擊五鼓,上帝若(諾),王[受]又(有)又(佑)?」(《甲編》1164)馮時,2001)

(二)  《書經(尚書) .商書》[成書於春秋 (772 – 476B.C.)]稱呼至高尊神,卻用「天」和「上帝」兩個稱呼,而且多用「天」。1. 在(湯誓)篇裡有一次用「上帝」的稱呼,兩次用「天」的稱呼。「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2. 《盤庚》篇4次用「天」,1次用「上帝」,1次用「上」:「先王有服,格遵天命。……今不承於古,罔知天之斷命。……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今其有今罔後,汝何生在上?……予迓續乃命於天。...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3. 《西伯戡黎》篇都用「天」代表至高神,1次用「大」,1次用「上」。「天既訖我殷命,……故天棄我,……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我生不有命在天?……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於天。」。4.《微子》篇二次用「天」稱呼尊神:「殷既錯天命,微子作誥父師、小師。...天毒降災荒殷邦,……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牲。」。
(三)《詩經.商頌 》(成書於西周 (BC1046 -BC771)            ,所存《商頌》五篇:〈那〉、〈烈祖〉、〈玄鳥〉、〈長發〉、〈殷武〉。屈萬里先生考訂為宋襄公時所作。「今存〈商頌〉五篇,其文辭多襲〈周頌〉及〈大雅〉;而殷武所詠史實,又非宋襄公莫屬。在可以證知其非作於商代而作於宋國也。」宋國為殷商的後代,固可代表商殷的習慣和思想,在商頌中,尊神的思想很明顯,稱呼則或稱「天」,或稱「帝」。「自天降康,豐年穰穰。」﹙烈祖﹚;「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古帝命成湯,正域彼西方。」﹙玄鳥﹚;「帝立子生商。……。帝命不違,至於湯齊。……上帝是祇。帝命式於九圍。……何天之庥,……。何天之龍.....。」﹙長發﹚;「天命多辟,……。天命降監,……」(殷武)。總結商朝所有歷史文獻,尊神的信仰,為宗教信仰的中心,尊神的稱呼也很單純,稱帝,稱上帝,稱天,僅一次稱「一」稱「大」。較《詩經.國風》所用尊神的稱呼單純多了。

二、上帝的權能:     在殷代,人間的「王」與思想中的「帝」是同時存在的。從主流看,殷人把現實世界的統治者稱為「王」,把理想世界的主宰稱為「帝」。由於人間的「王」攝取了統轄各方國的極大權力,神界的「帝」也就具有了統轄各種自然神靈和社會神靈的神力。

 (一)甲骨文中反映的上帝權能:

1. 殷卜辭中有大量的資料,根據學術界已經取得的研究成果,可知上帝的權能幾乎遍及大自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帝控制著風雲雷雨,控制著作物的成長和年成的豐歉,控制著城邑的建設和存毀,主宰著人間君主的行動甚至命運[陳夢家,1956]。就殷商的前期而言,政治王權的終極根源仍為至上神的信仰。到了殷商後期,由於世俗化,也就是諸王僭用至上神的稱號「帝」來榮顯先祖先王,才逐漸轉變為祖先崇拜。在宗教的幻想世界中,神靈是一種支配和操縱自然世界和人世生活的超人間、超自然的力量。這種超支配和操縱的力量,在宗教看來乃是神靈的權能。

      2. 陳夢家先生曾系統歸納為十六個方面, [1] 令雨、[2] 令風、[3] 令申齊(即云霞之氣)、[4] 降堇(饉)、[5] 降禍、[6] 降隹攷(潦)、[7] 降食、[8] 降若、[9] 帝若(諾)(王之作邑與出征都要得到帝的允諾)、[10] 受(授)又(佑)(王伐方國,卜帝之授佑與否)、[11] 受(授)年止它年、[12] 咎、[13] 帝與王(上帝對時王的善義保護有: 佐、缶、若、福等,相對的惡義有:咎、禍、弗....等)、[14] 帝與邑、[15] 官(悺)、[16] 帝與其它。上帝所管到的事項是: (1) 年成、 (2) 戰爭、 (3) 作邑、(4)王之行動。 他的權威命令所及的對象是: (1) 天時、 (2) 王、(3) 我、(4) 邑; (《殷墟卜辭综述》,1956:572-578頁)  ,由此可見,帝不僅對風、雨、雷等自然天象有控制權,還有隨意降予商王國自然災害與人事災害的主動權。與卜辭中的自然神、祖先神相比,帝有著更為廣泛的自然權能及相當多的人事權能尤其具有其他任何神靈所未有的對人間的強大破壞力 ( 徐,2007: 69-70頁 ) 。

 (二)上帝與自然神的關係 (趙,2006,108-109頁; 徐,2007:69-70頁)

 1. 殷卜辭中的記錄: (1) 風:  風是帝的使者,...于(於)帝史(使)鳳(風),二犬」(《甲骨文合集》14255,以下簡稱《合集》;《卜辭通纂》398,1933,頁2508、3094),二犬,是為祭風神用的;「貞: 羽(翌)癸卯,帝其令鳳(風),夕唯」(羅振玉《殷墟書契前編》以下簡稱《前編》,1913,頁2452);「翼(翌)癸卯,帝其令鳳(風)、翼癸卯,帝不其令鳳(風)?」(董作賓《小屯.殷墟文字乙編》2452、3094,以下簡稱《乙編》;《綴合》195) 。(2) 雲:       「燎於帝雲?」(《合集》14277;《續編》2. 4. 11)。 (3) 雨:「自今至子庚寅,帝令雨?自今至子庚寅,帝不其令雨?」(前書3682、5578片);「今二月,帝不令雨?」(劉鶚《鐵雲藏龜》1,以下簡稱《鐵》,頁123);「帝令雨?」(孫海波《甲骨文錄》118片; 日人梅原末治《河南安陽遺寶》2片,頁6;《乙編》1894;6256;6666片);「令雨」、「令多雨」(《合集》900正);「又二月,帝令雨」(《鐵》,1904片);「帝佳(唯)祭其雨」(《前編》,1913片);「今二月,帝不令雨」(《卜辭通纂》1933片,頁364);「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前編》卷1頁50片1);「帝其于今十三月,令啟(霽)?帝其于今一月,令啟(霽)?」(前書3282片) ;;「害我年」(《合集》10124);「自今庚子至於甲辰帝令雨?」(《乙編》6951);「帝令雨,足年?」(《前編》1. 50. 1)。 (4) 雷:     「令雷」(《合集》14127正);「帝其及今十三月令雷」(《乙編》3282)。     殷人的上帝對風、雨、雷等神靈均用「令」來召喚、指揮,可見上帝與人間的商王一樣可以發布號令,他與這些自然神之間有上下的等級關係。(5)降乾旱與飢荒(堇): 「帝其降蓳( 暵 ( ㄏㄢˋ ))?」(郭沫若《卜辭通纂》364);「卜爭貞:上帝降堇(熯)?」( 胡厚宣《甲骨續存》卷1,168片);「戊申卜,鬯,貞:帝其降我堇 ( 暵 ( ㄏㄢˋ ))?一月,貞:帝不我降暵?」(《鐵》53頁, 3片) ;「帝不降大堇( 暵 ( ㄏㄢˋ ))? 九月。」(《綜圖》21.7);「降旱」(《合集》10167、10168片)。6)降災害(艱):「帝其降艱?」(《前編》卷3,24頁, 4片);「帝其降我艱?」( 董作賓《殷墟文字甲編》, 776片) ;「帝其降大艱?」( 曾毅公《哲庵甲骨文存》177片) ;「帝其降我艱?帝不降我艱?」(《乙編》779片)。 (7)地震:。賓組卜辭:「帝降推( 扤 ( ㄨˋ )),八月。貞:我……降推( 扤 ( ㄨˋ ))。王占曰:其降,唯勿大推( 扤 ( ㄨˋ ))。」(《合》17337);「貞:今帝唯降推( 扤 ( ㄨˋ ))?貞:帝不唯降推( 扤 ( ㄨˋ ))?」(《合》14171);「壬寅卜,賓,貞:若茲不雨,帝唯茲邑龍(動),不若(諾),二月。王占曰:帝唯茲邑龍(動),不若(諾)。」(《合》94)

(三) 上帝與祖宗神的關係:

《詩經.商頌》:「帝立子生商。」這說明,商族乃是視「帝」為其族祖的,而他們則自認為是「帝」的子孫。這意味著,「帝」具有至上神和祖先神的意義,可見,商代的宗教仍帶有原始宗教的色彩。

 1.  帝廷及其臣正:            由於帝是宇宙萬物的主,權能極大,因此帝又稱「帝宗」,「帝宗正,王受又(有)又(佑)?」(《續存》1.2295)。《禮記.月令》:「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帝宗似乎相當於「天宗」。殷人的上帝與他們的祖先神之間也有明確的上下尊卑關係。從祖庚祖甲以後的卜辭還出現了「帝五臣正」、「帝五豐正」、「帝史」等帝的臣僚的名稱,如:「癸酉,貞:帝五玉臣,其三百四十牢。」 (《合集》34149);「貞:其寧秋於帝五豐臣,于日告。」 (《小屯南地甲骨》930、《粹》12);「王又(有)歲于帝五臣,正,唯亡(無)雨?」(《合集》30391、《粹》13);「乙已卜,貞:王賓帝史(使),無尤?」 (《合集》35931、《通》64);「唯帝臣令?」(《後編.上》30. 12);「貞:其寧 螽 ( ㄓㄨㄥ )于帝五 丰 ( ㄈㄥ )(介/工)臣,于日告?」(《屯南》930)。《左傳.昭公17年》:「(郯子曰:)我高祖少暤,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五雉為五工正。」,「五工正」之說可作為卜辭「五工臣」的参照。所以,陳夢家先生推測說:「五工正相當於卜辭的『帝五工臣』。帝五工臣當指帝廷的諸執司。類似於人間商王所擁有的一套官僚系統-帝廷的概念在商王祖庚、祖甲以後形成了。」(陳夢家,《殷墟卜辭综述》,1956)。

【圖:殷代帝宗帝臣的卜辭記錄 1. 《續存》1.2295、2. 《粹》13、《後編.上》30.12、4.《屯南》930】

2. 賓於帝 ( 殷人相信先祖死後可以賓配上帝):

1)  在「帝廷」或「帝所」,先公或王可以賓於上帝,或先公先王互賓,如武丁(高宗)卜辭:「貞:咸(成湯)不賓(嬪)于(於)帝? 貞:咸(成湯)賓(嬪)于(於)帝?」;「貞:大甲(太甲)不賓(嬪)于帝? 貞: 大[甲](太甲)賓于帝?」;「貞:下乙(祖乙)不賓(嬪)于(於)帝? 貞:下乙(祖乙)[賓] (嬪)于(於)帝?」(《合集》1402版、《乙編》2293、2435、7197、7198、7434、7511、7549、8328),經島邦男、陳夢家、胡厚宣等的考據,認定「咸」即「成湯」(天乙;大乙),《尚書•酒誥》:「自成湯咸至於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禮記•緇衣》:「《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戰國BC475-BC221),「湯咸」即成湯。「大甲」即「太甲」(太宗),「下乙」即「祖乙」,這三位都是殷代有為的國王,甲骨文稱他們為「三示」,合並起來與上帝配祀(葉程義,2006。)。這裡「賓」有「配」意,其與《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后開上,三嬪於天」《楚辭.天問》:「啟棘賓商,九辨九歌」中的「嬪」或「賓」的用法同,一般是指在下位的晚輩到上位的或長輩處去供其驅遣。「賓于帝」就是在上帝周圍;是上帝永遠的客人,在殷商人的想像中,殷代的帝王認為自己的祖先死後回歸「帝廷」; 去到上帝的身邊,服事於上帝的左右。他們只能通過祭祀祖先,將自己的意願轉告给上帝,從而得到上帝的祐護 (陳夢家,1956)。殷王死後可以配帝而享受祭祀這表示殷人已將自己的祖先看作是上帝的子孫(馮時,2001)。帝宗與帝使、帝臣構成了天上世界的嚴密祖織(馮時,2001)。

2)「下帝」:武丁在殷商後朝,殷商國王也把「賓於帝」的祖先稱為「帝」或「下帝」,祖庚、祖甲時期才將直系亡父稱帝的傳統建立起來,如祖庚、祖甲時的卜辭:「乙卯卜,其又(侑)歲于帝丁,一牢?」(《南.輔》62),稱武丁為「帝丁」。以下為商王世系及卜辭中子稱父為「帝」的簡單示意圖:契---天乙(成湯;太乙)【賓於帝】---太甲(太宗)【賓於帝】---祖乙(下乙;中宗)【賓於帝】---小乙【=武乙帝】(《乙編》956)武丁(高宗)【帝丁】「甲戌卜,王曰,貞勿告於帝丁,不茲」(郭沫若《殷契粹編》,以下簡稱《粹》376)-下乙(祖乙)-祖庚-祖甲【=帝甲】(《粹》259、《庫》1772、《晉戈》5.13、《續》2.18.9、《後上》4.16、《合集》27437)-廩辛-庚丁(康丁)【=帝丁】(《南輔》62、《合集》27372)-武乙-太丁(文丁)【文武帝】(《徵帝》143、《續》2.7.1、《前》1.22.2、《龜》2.25.3、《珠》84、《明》308)-【帝乙】-【帝辛】(紂王),有「武乙帝」、「帝丁」、「帝甲」、「文武帝」、「帝乙」、「帝辛」等,「下帝」在上帝左右。「貞:獲咸戊?貞:不獲咸戊?貞獲祖庚?貞:不獲祖庚?貞:獲羌甲?貞:不獲羌甲?貞:獲南庚?貞:不獲南庚?」(《殷墟文字乙編》第3467片) ,咸戊、祖庚、羌甲、南庚,皆是殷代祖先名。王暉:「卜辭中只對曾為商王且為時王親生父親稱『帝』,對其他父輩的旁系先王並不稱『帝』」。由此可知,商(殷)人認為殷王是「帝」的嫡系子孫。「帝子」實為「嫡子」,或多作「適子」。殷商後代作品《詩經.商頌.長發》:「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尚書.商書.高宗彤日》:「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於暱。」;《尚書.周書.召誥》:「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殷商與周初人認為商王是帝之子(元子)。

  (四). 上帝與商(殷)人的關係    

1.  上帝的公義超越部族:上帝掌管了人的生命國家祚運。殷人上帝的特點重在維護部族間的公正與道德,沒有上帝便沒有部族間的秩序。誰順從了上帝的旨意,上帝就讓誰主宰王國。(1)在殷人看來,他們之所以能夠統治天下,是因為商湯順從了上帝的旨意「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詩經.玄鳥》)    ;「帝命不違、至于湯齊。湯降不遲、聖敬日躋。昭假遲遲、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圍。」(《詩經.長發》),結果,上帝命令商湯統治了世間王國。(2)盤庚認為,只要殷人繼續依照商湯的業績行事,就能夠再創輝煌:「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尚書.盤庚下》)。

2. 上帝能佑佐殷王: 「上帝若(諾),王有又(祐)。」(董作賓《殷墟文字甲編》片1164);「勿伐姞,帝不又(祐)?其受(授)又(祐)?」(《前編》卷5,頁58,片4);「甲辰卜,爭貞:我伐馬方(邦),帝受(授)我又(祐)?」( 《乙編》5408片) ;「帝弗 缶 ( ㄈㄡˇ )于王?(《鐵》191.4)」;「壬丑卜,殼貞:帝弗左(佐)王?」(《庫方》72);「貞:帝弗其【臼酉】(召)王?」(羅振玉《殷墟書契後編.下卷》,以下簡稱《後編》,24.12)。歷組卜辭:「來歲,帝其降永,在祖乙宗,十月卜。帝不降永。」(《屯》723)。

3. 殷王行事時需問上帝的喜憂:(1)「王占曰:『吉,帝若(諾)。』」(《乙編》5858);「丙子卜,爭貞:帝弗若?」(《鐵》614);「貞:帝官( 悺 ( ㄍㄨㄢˋ ))?」(《乙編》4832)。(2)作邑:「庚午卜,內,貞:王乍(作)邑帝若(諾)?八月。……」(《乙》1947+6750);「貞:王封邑,帝若(諾)」(《前編》367頁),當商人欲興建城邑時,也先卜問能否得到上帝的允諾,才會著手進行。(3)戰爭:卜辭中屢見「伐某方」和「帝受我又」,商人在出師討伐方國前,往往透過占卜,希望能得到上帝的庇佑,凱旋而歸,「伐【工口】方,帝受(授)我又(佑)。」(《卜通》369);「□□卜,殼,貞:王伐【艹宀兀】,帝受(授)我又(佑)。一月。」(《續存》627);「貞:伐 邛 ( ㄑㄩㄥˊ )方,帝受(授)我又(佑)?伐邛方,帝不受(授)我其受(授)又(佑)?」(《前編》5408);武丁時,經常征伐西北的方國—【工口】方、【艹宀兀】方、馬方、巴方等,每去征伐,必先占卜上帝是否授與保佑,可見戰爭的成敗亦掌握在上帝手中。(4)任免:「我其己【宀方】(房),乍(則)帝降若(諾);我勿己【宀方】(房),乍(則)帝不若(諾)」(《粹》1937);武丁卜辭:「己未□(卜)、□貞:旨千,若(諾)于(於)帝,又(佑)?貞:旨千,若(諾)于(於)帝,左(佐)?」(《合》14199),「旨方」的首領旨受到商王武丁的信任,被任命為「西吏」,主要是負責征伐,也參與祭祀和田獵,並受到武丁的賞賜,也是侯伯入大商為官的臣子之一。

4. 上帝能降禍福災祥:(1)殷商國王的災禍與福祥:「貞:不隹(唯)帝咎王。隹(唯)□咎□。」(乙4525)「帝其乍(作)王【困】(咎)。」(乙4861) ;「辛亥卜,帝乎(呼)□【止它】我。」(鄴三46,5)「貞:帝其乍(作)我孽?」(《乙編》5432);「貞:唯帝戎王疾?」(《乙編》7313);「貞:不唯帝咎王?」。「貞:方正,隹(唯)帝令乍(作)我【困】。三月。」(金496)。「帝其福王?」(《後編.下》, 24頁, 12片);「帝其乍(作)王禍?帝弗及乍(作)王禍?」(《乙編》1707、4861片);「帝其福王?」(《後編》24頁,12片);「貞:帝不降隹(唯)?」(《續存》268);「來歲,帝其降永?在祖乙宗。十月卜。」(《屯南》732)。2)與敵國的爭戰:「帝乎(呼)【土戈】。」(續存485);「貞:方正,隹(唯)帝令乍(作)我【困】(咎)。三月。」(金496),商人認為帝有能力召來爭戰討伐,因此當鄰近方國攻伐侵犯時,便卜問此一戰爭是否為帝所召喚而來,是帝要作禍於我(3)國家都邑的禍福:「貞:帝降邑。」(乙653),卜問上帝是否降臨我商朝的都邑,可見商人相信天上的帝可以下降到人間的都邑,影響人間。「帝【孑矢】茲邑。」(續6,7,2),「茲邑」乃指殷(商)的首都大邑商,代表商王朝;「壬寅卜,殼,貞:不雨,隹(唯)茲商ㄓ(哲)乍(作)【困】(咎)。貞:不雨,不隹(唯)茲商ㄓ(哲)乍(作)【困】(咎)。」(《乙》5265+6190) ;「戊戌卜,賓,貞:茲邑亡(無)降。」(《乙》5429+5507)  。武丁時代的賓組卜辭:「丙辰卜,殼,貞:帝隹(唯)其冬(終)茲邑?貞:帝弗冬(終)茲邑?貞:帝隹(唯)其冬(終)茲邑?貞:帝弗冬(終)茲邑?」(《合》14209、《丙》71)。歷組卜辭:「甲子,貞:大邑受(授)禾?不受(授)禾?甲子,貞:大邑又入(降永),在永」(《合》33129、《合》32176)師組卜辭:「庚午卜,隹(唯)越(歲)稱(悅),乎(呼)帝降食(生),不系。 」 (《合》21073),商人認為帝能決定都邑的興建存毀,甚至王朝的代興。(簡瀅灧,2009)

三、結語:

 (一)  殷人的信仰: 上帝是至高神:

     殷人信仰的上地與組卜辭中的帝在神靈中具有最高的權能,殷人至上神帝與自然神的關係、與商人祖先神的關係是一種統屬關係,它表現了神靈世界的秩序和等級結構。這種關係秩序和結構無疑是人間世界中人與人社會關係社會秩序和等級結構的反映。因此,帝是商人崇拜的至上神。 (徐明波, 2007 )

 (二)殷人的信仰上帝的意志:

     陳夢家:「上帝不享祭,是上帝非可以事祖先之禮事之。」在商人們的思想觀念中,上帝不像自然神與任何祖先神靈那樣,商人可通過經常的隨時的祈求祭拜而免於被懲罰或得到福佑。上帝是高高在上的,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一切,商人只能透過占卜乞求得到啟示。在商人的宗教世界中,上帝的意志不通過商人的獻祭而改變, 說明商人的上帝觀念是商人對神秘自然力量進行初步思考的產物。隨著商周國家制度的發展,帝的觀念也進一步發展。殷墟卜辭中商王的祖先死後可生活在帝的左右,傳達帝的旨意。到周代,周王則自稱天子,帝作為至上神與王族祖先崇拜結合起來。至上神的觀念得到更高發展(徐明波,2007 ) 。

(三)《卜辭》中上帝的性質:

 1. 郭沫若《先秦天道觀之進展》:「由《卜辭》看來,可知殷人的至上神是有意志的一種人格神。上帝能夠命令,上帝有好惡,一切人事上的吉凶禍福,如年歲的豐嗇,戰爭的勝敗,城邑的建築,官吏的黜陟,都由天所主宰。」

2. 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殷代之天神崇拜》綜合上帝的能力,有八點:(1)令雨、(2)授年、(3)降暵、(4)保王(5)授祐(6)降諾(7)降禍(8)降毀。

3. 陳夢家《卜辭綜述》:「上帝所管到的事項是:(1)年成、(2)戰爭、(3)作邑、(4)王的行動,他的權命令所及的對象是:(1)天時、(2)王、(3)我、(4)邑。」。

以上這三家之說是對中國古代殷商人所信仰的上帝性質的最好綜合(徐明波,2007)。    

四、參考文獻:

1.        簡瀅灧。2009。命與德:論《左傳》中的吉凶禍福。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12頁。2. 徐明波。2007。從卜辭看殷商時期上帝的性質。重慶師範大學學報。3:69-73。   3.  艾蘭、劉學順。2007。帝的甲骨字形。湖南大學學報。21(5):5-11。4. 葉程義。2006。甲骨文中的上帝觀研究。真光季刊。243: 2-3版。5. 李學勤。2004。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的研究。雲龍出版社,台北市。6.        馮時。2001。文獻研究出土古代天文學。台灣古籍出版社。385頁。7. 徐旭生。1999。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里仁出版社,台北市。8.  胡厚宣。1959。殷卜辭中的上帝和王帝,歷史研究9第九、十期。9. 陳夢家,1956。殷墟卜辭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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