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遺失、損壞申請補發
駕照遺失 補辦不用再登報聲明 鋻於《機動車駕照申請表》中有 “補證原因”欄,新規定只要求申請人在“補證原因”欄填寫遺失原因,可視為已具有遺失的書面聲明。
應備文件:
A. 右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正本):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明或其他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
B. 損換之駕駛執照(遺失者免帶)。
C. 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二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二) 規費:駕駛執照規費新台幣200元。
(三) 注意事項:
A. 如有違規、道安講習案件未結清請先結清,才可辦理補照。
B. 職業駕駛人審驗到期者須同時辦理駕照審驗。
C. 外籍人士(含華僑)以其經許可停留或居留證明(件)之有效期限核發之,駕照屆滿前一個月內得依已申請經許可延長之停留期限,以加註方式延長之,但每滿六年仍應換發新照。
D. 非本人辦理者,代辦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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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照補辦
(一)應備文件:
1.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公司行號名義)。
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3.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4.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管理課(股)異動窗口或用通信換照方式辦理。
(三)規費:
汽車行照費新台幣二○○元、機車行照費新台幣一五○元(通信辦理者可用報值現金、匯票或郵撥方式繳納,並附回郵掛號費二十五元)。
(四)注意事項: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參考資料:監理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32801745
汽、機車行照遺失或損壞補發
應備證件:
A.書寫申請書函。(格式不拘,請註明車號、車種)。
B.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乙份。
C.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影本。
費用:A.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B.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
注意事項:
A.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繳納稅費後一個月內,請附收據影本辦理)。
B. 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補發行車執照。
C. 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屆滿前一個月者,須同時辦理換照及繳納二年燃料費。
D. 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辦理者,請附加回函掛號郵資25元即可;以劃撥方 式辦理者,劃撥帳號:請洽各監理所、站,須附加回函掛號郵資25元及劃撥手續費7元。
E.如果您的汽車已逾期檢驗者,補照完後請參加檢驗。
F.請郵寄至行照上住址之列管監理機關辦理。
http://www.thb.gov.tw/hw/look2-1.html
1. 行照逾期要帶機車強制險證明及身份證去辦
2.換行照前,要驗車,,若你的車況沒問題時驗車速度很快,,,,,會看你的引擎和車燈是否正常.....從驗車到換照,,,約半小時內可結束(若你的車況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