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辦、一般流程大概如下;
ㄧ、【繼承人】: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
為之: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二、【不計入】:遺產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
業用地及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訂之繼承
人者,
不計入其土地及 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
三、【要續耕】:但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
須繼續耕作且不能
移轉,否則追繳原該繳之贈與稅款。
四、【免贈與】:因為兄弟是民法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之ㄧ,因此將土地贈
與兄弟或姐妹,可以免徵贈與稅,但兄弟五年之內要繼續
耕作,也不能再移轉,否則追繳原該繳之贈與稅款。
五,我多
自己辦哩:
(一)、向國稅局索取免徵贈與稅申報書,填好後附上贈與雙方戶籍資料,
贈與契約書影本要貼千分ㄓㄧ印花稅(地政事務所有),國稅局審查
後會發給贈與稅免稅證明。
(二)、向稅捐處索取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申請農地贈與免增值稅,要附上
(權狀影本,贈與契約書影本,雙方戶籍資料,農地農用證明),稅
捐處審查後會發給增值稅免稅證明。
(三)、向地政事務所索取所有權移轉申請書,填後,附上(贈與契約正本二
份,雙方戶籍資料、增值稅免稅證明、贈與稅免稅證明、土地權狀正
本),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過戶。
五、
知識與經驗是由學習中得來的,無論是國稅局、稅捐處、地政事務所
多有親切的志工服務,帶著筆記從上面的順序辦起,不可否認,你會
碰到一些問題,把它記在筆記簿裡,下一次你就是專家,可以免費替
親友服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