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各項政府社會福利~
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單親、老人、兒童少年福利~通常有收入與財產限制~~
以前各縣市政府都會要求申請人去國稅局,申請應計人口的『所得清單』與『財產清單』
~~現在部分縣市已不要求提供,而由縣市政府行文國稅局提供。申請人家庭應計人口的收入財產資料。
不過仍有部分縣市要求申請人提供『所得清單』與『財產清單』
另外申請學雜費補助,如~~大專弱勢助學、身心障礙學雜費減免、、、仍要求提供『所得清單』與『財產清單』~
雖然現在申請補助~不一定需要附『所得清單』與『財產清單』~~不過,去申請補助前~~
可以先去國稅局,申請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符合申請資格再去申請~
~也免得資格不符,被承辦人冷言冷語。
那麼該去哪裡申請呢?
A:去各地全國~~各區國稅局、分處(稅捐稽徵處、稽征所)都可申請~~可跨區申請
地址連結: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cha101_list.jsp
該準備哪些申請證件?
A:詳述如下~
各類所得資料查詢(可跨區局申請)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查詢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除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外,並加附戶口名簿正本。
•申請人為外籍人士,應核驗護照正本。
•申請人為大陸人士,應核驗經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台灣地區旅行證或居留證正本。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如係在中華民國境外委託時,應經我國當地駐外機構簽證)
、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應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財產歸屬資料查詢(可跨區局申請)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為外籍人士,應核驗護照正本。
•申請人為大陸人士,應核驗經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台灣地區旅行證或居留證正本。
•查詢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除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加附戶口名簿正本。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如係在中華民國境外委託時,應經我國當地駐外機構簽證)、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應將該影本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