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記錄了我们的點點滴滴!
這兩天蕭曉玲老師的開庭活動通知裡,有提到停管工會的事情,大概她的粉絲團或連署的人都會收到(我有收到),之前她的部落格的連結一直有連到這邊說。
http://iamhsiao.blogspot.com/2011/07/0719.html
前略:最近去看了跟我一樣被郝龍斌打壓的停車管理處抗爭紀錄片,才知我們的停車費有一半左右是給外包商(非工資)跟便利商店,幾乎都被財團賺去,每年市民損失好幾千萬。我反的一綱一本的連帶政策北北基聯測,從現在開始,也是每年要虛耗好幾千萬。停管工會四名幹部跟我一樣都莫名其妙被解雇,我跟他們反對的事情,都和市民荷包有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人事室
發稿日期:100年7月8日
連絡人:楊秀慈
連絡電話:27590666轉6011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本(8)日表示,有關該處停車管理員李青芳於100年6月23日下午13時左右,在本市建國北路2段106號前執勤路邊開單,遭車主意外撞擊,經緊急送往馬偕醫院,仍因傷重不幸往生,該處至表哀慟與不捨。
李員服務該處年資約15年,平時表現認真負責,在場組與同仁互動人緣極佳,此次意外往生令人不捨。停管處表示,該處除於100年6月23日於事故發生時即趕往醫院協助家屬處理,另於6月24日下午分別由市長室王顧問代表郝市長前往靈堂致祭及慰問家屬,交通局局長林志盈及該處處長張哲揚等相關同仁亦立即前往李青芳同仁停靈處上香致意並慰問家屬。停管處表示,有關李青芳同仁因公往生職災補償該處已依法儘速辦理中。
有關臺北市議會張茂楠議員本(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市府對員工職災死亡補償認定及金額發給過於嚴苛一節,該處分別提出說明如下:
一、 停管處統計李青芳同仁因公死亡職災補償金額約為新臺幣344萬元而非議員指稱僅136.5萬元。
二、 另有關市府警察局與環保局員工因公死亡補償金額較停管處多,係因警察局為正式編制人員,環保局清潔員係編制內職工,而該處收費管理員係屬臨時人員,因而適用法令與發給標準均不同。
三、 另有關指稱停管處未替收費管理員投保意外險一節,由於現行勞、健保已有涵蓋,故無法再予納入。
四、 至於家屬質疑,除了職災給付之外,何以停管處未再核發撫卹金,由於該處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工作規則已明文規範,第54條係職災補償,第56條之1則為病故或意外死亡之撫卹,兩者不能同時適用,又依行政院勞委會77年1月28日(77)台勞動三字第01018號函略以:「勞工死亡時,如已同時符合支領退休金與職業災害補償費之要件,可擇領其中較優者」,因此並無家屬主張加發撫卹金之問題。
五、 至於家屬對於喪葬補助費質疑,該處僅發給5萬元一節,停管處表示,5萬元為慰問金,職災喪葬補助部分約為新臺幣21萬9,500元,已向勞保局申請,並可於本(7)月13日併職業傷害死亡遺屬津貼175萬6,000元,逕撥入家屬提供之帳戶中。
停管處最後表示,針對李青芳同仁因公往生,市府十分哀慟與不捨,對家屬之關懷與協助均未曾中斷,有關喪葬費用,該處曾主動連絡家屬詢問是否需先行支領慰問金,家屬表示該款可於7月13日撥入帳戶即可;該處除了會持續與家屬密切聯絡外,並已針對此一事件加強相關勞安宣導與查察,要求收費管理員應以自身安全為要,留意交通安全,以免再有類似悲痛事件發生;對於家屬之疑慮,該處也會持續聯絡溝通。
我們的辛苦有輸清潔隊員嗎?我們的危險有輸清潔隊員嗎?我們的付出換來的是什麼?夜深人靜時我常常想停管處的長官有當我們是員工嗎?我想他們只是把我們當賺錢的工具而已,真是夠悲哀!而我們管理員又被分化洗腦不團結一盤散沙。我想我們再不覺醒早晚會被玩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