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的研發人才養成祕密
周諗畬擁有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電機學士、紐約Rensselaer工學院電機碩士學位。在IBM的二十年經歷,擔任過xSerives 研發副總裁特助、xSeries Severs and InteliStation 開發專案總監。現任IBM 大中華研發中心副總暨xSeries 台灣研發中心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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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x-TDC(-x系列伺服器台灣研發中心),是IBM在美國境外的惟一伺服器、工作站研發中心,成立一年已達近百位工程師。
現在有八位研發主管從美國派任來台,他們來到台灣的費用,包括家屬的生活費、教育費,都由IBM支付。這就是IBM落實研發中心的實際行動。我們當初建立x-TDC,是兩腳一起踏進來、跳進來的,不是先用一隻腳試試水溫。總部派我們來,投資很大,這其實也是一種創新。
創新有產品、硬體、軟體的創新,另外則是business model(營運模式)的創新。我們在美國有一些產品跟台灣廠商合作,後來思考移過來效果更好,也能把產品效能、研發效率提高,這也是business model的創新。
我們請人的原則是請腦筋,不是請手腳。當然也包括EQ(情緒智商)。技術再好,如果沒辦法跟人合作的話,效率不會好。我們找人也注重經驗。
很多人有技術,但是有技術與能做team player(團隊合作的一員)是不同的。IBM並不注重年紀,但我們注重經驗。x-TDC剛成立時,約一半的人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而絕大部分的人有五年以上經驗。當組織穩定下來後,我們會開始培育新人。
其實,IBM從來不是很在意員工的年齡,年紀是輕是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做出成績。像我在IBM二十年,這種年資多得是,更多的是三十年以上,從大學一畢業就進IBM工作,一直做到退休離開。這其實就是IBM的企業文化,讓人願意一輩子待的公司。
我去年回到台灣,在面試前看履歷時,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美國做面試時,我不能問你幾歲了?我不能問你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了?問這些是違法的!結果我們在台灣第一次看履歷表都嚇了一大跳,履歷表上都清清楚楚,連身高、體重、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等所有家庭狀況都寫。在美國,履歷上寫你的經歷、經驗,就是全部了!
所以,你有適當經驗、有適當能力,我不在意你的年紀。如果得要三十幾歲、四十幾歲以下的人才有潛力、才有資格做研發的話,我們一百人會自動刪掉了一些人,我們不一定會請到最好的人,對不對?
我們希望人才多元化,IBM完全沒有規定,研發單位多少比例,一定要擁有博士學位。我發現台灣很多公司一定要大學畢業多少、碩士畢業多少、博士畢業又要多少。IBM是適當的工作給適當的人,我們也不願意找over qualify(超過水準)、不願意團隊合作的人。
IBM的制度是,每位新進員工,我們都指派一位資深員工,當新進員工的mentor(導師),有時候甚至指派兩位。IBM是個大環境,有的問題你不方便問老闆,這時候你的mentor就很重要。而mentor不一定跟新進員工同部門,常是不同部門的資深員工。
我個人在IBM二十年,有不少mentor。我一九八四年進IBM,在進公司第三年的時候,換我也當mentor了。IBM會在你的不同階段,依你的表現調升職位。最近一個很好的經驗是在二○○一年,我被指派擔任X系列伺服器副總經理的技術助理。這個職位,是讓我去學習更高層的管理視野。
我等於每天都能見習、參與高級主管的討論、做事方法。那真是很好的經驗,因為一般做事情,你只會看到自己的事情,看不到別人的視野,看不到更上層主管的視野。
除了讓員工有機會向上學習,我們對研發工程師的要求其實滿嚴格的,是完全責任制。給你的任務目標要做完,但你什麼時候做,是你的事情;而你的事,你要負責。IBM不打卡的,你請他打卡,是請他的手腳做事情,但IBM是請腦筋來工作的。有時候解決一個問題,並不是在白天上班時,往往是看電視,或是在離開辦公室時想到一個好點子。IBM的管理方式,讓員工可以自己做決定,把責任交給他。吸引好的研發人才,要有好的環境與制度。
環境之一,就是要擁有具競爭力的薪資水準。我們跟競爭者爭取同樣一流的人才,薪水組合一定要有競爭力。IBM沒有股票分紅,但有年終分紅,加總的薪資水平不輸國內的一流企業。評估每人每年獎酬,主要從三大塊加總:一是全公司的營運表現;二是所屬部門的表現;三是自己的表現。三項總分相加,就是今年的年終紅利。
而對研發工程師的獎酬之一,就是申請專利的獎勵。IBM有個加分的制度,你在不同的階級申請到專利,就可以拿到一定的獎勵。IBM有一位院士朱兆凡(Richard Chu:IBM的研發工程師若不走管理職,最高可晉升至院士Fellow,專心研究工作),已經在IBM工作四十年了,非常有名氣。他靠發明專利得到IBM頒發很多獎酬,我們都叫他Patent Machine(專利製造機)。
台灣的研發中心,是比較接近市場的研發單位,也引進了美國總公司的倡導者計畫(advocate program)。就是把負責產品研發的高級工程師,直接分配到客戶端,直接跟客戶溝通,不假他人之手。研發工程師能第一手聽到客戶要的是什麼,而常常是客戶要的東西,跟我們想像的不一樣。這是很重要的制度。因為有些工程師是為了發明而發明,這並不是創新。創新出來的產品要有人用,才是真正的創新。
IBM期望的好工程師,一定要跟人接觸。要研究、發展新產品,不能一個人埋頭苦幹。比如說,你光是做BIOS(基本輸入輸出系統),不跟硬體工程師互動、不跟測驗工程師打交道的話,你沒辦法完成的。研發必須是分工、團隊合作,你必須花很多時間跟大家一起討論,才能得到最佳的解決方案。
其實IBM滿鼓勵大家,在適當的範圍內吵一吵。你沒有衝突的話,就會少了很多激盪的火花。最好的創新方法,是有點衝突,大家都努力去想,激盪出新的東西。
從IBM的研發經驗來看台灣,現在開創自己牌子的台灣公司還是不多。有些公司才剛開始推自有品牌,做品牌就必須跟end user(終端消費者)有很深的關係,才能知道他的需求,才能帶進研發中心裡面來做。
IBM的強項是,能把客戶的需求變成一個產品,變成一個架構來發展。要去創一個牌子,要跟end user有互動,不是很簡單的事情。關鍵是能否與客戶互動密切;否則做出來的東西,以技術上來說可以,但卻沒有符合市場消費者的需求。研發工程師,一定要貼近人群,貼近市場!(更多精采內容,請見《今周刊》450期,各便利商店及連鎖商店均有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