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新使用者?立即註冊

看到好多人在部落格記錄著點點滴滴,也許這是個舒發心情的管道,能夠和陌生人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一切,我有一種感覺.....就是因為我不認識你,你我才能成為真正的知心朋友,我們沒有利害關係,沒有情感的遷絆,只有如同孩子最真實的一面,互相鼓勵、感動、建議!期待....在我的部落格遇見你!~^.^~

關閉

禁止老師言語侮辱 教部將明訂體罰定義---〝教育部終於醒了〞

分類:心情寫真
2007/02/03 11:10

   對於臺灣的教師和孩子都有幫助的立法,彩虹老師真的舉雙手雙腳贊成!       

         臺灣的教師一般壓力過大,學生幾乎是國外班級的一倍!需批改的作業又多,行政工作也煩瑣!如何給予孩子較多的愛心和時間?雖然說....老師也是人,當然會有許多煩惱;但是...既然已經選擇教育國家棟樑的『神聖職業』,就要以身為老師為榮,真正去愛孩子...付出愛心。

         很多老師抱怨,現在的老師已經得不到應該有的尊重,孩子根本是惡魔!家長更是魔頭!彩虹老師的確同意有些特別的個例,不過一般家長就和你、我一樣,只是希望孩子能夠得到最好的!

         彩虹老師也發現了許多用心又可愛的老師,就在我們的身邊,如果您的寶貝幸運的遇到了她(他)們,請給予他們最大的支持及讚賞,因為......那真的是您孩子的福報(上輩子燒好香啦!)

彩虹老師名言分享,和各位好老師共同勉勵囉!辛苦了

【只要你用心、孩子開心、家長也就放心】*^.^*

【孩子上課不專心!老師上課要改進】*^.^*

【愛心、開心、用心,學生有興趣、學習效果加!】*^.^*

 

禁止老師言語侮辱 教部將明訂體罰定義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07/02/01 06:30 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你怎麼這麼笨?」、「你是豬嗎?」這類用語都將算是「體罰」。教育部昨天指出,去年底立法禁止體罰後,不只是打學生、蛙跳也被禁止,也不得再對學生心理傷害,違反的教師可能被處警告、申誡不等的處分。

訓委會專門委員傅木龍昨天指出,對學生言語侮辱、傷害學生人格權也算是體罰,「老師會用笨、豬來說其他的成人嗎?小孩也是人,對成人不能說的,對小孩也不能說。」

傅木龍說,未來如果毆打學生成傷的,將依民法、刑法課刑;打手心這類無法驗傷的身體傷害,或言語上的侮辱,教育部將訂出一套「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明訂各種傷害應予申誡、警告、小過、大過不等的處分。

教育部三月起開始零體罰的種子教師、督學培訓,六月底前訂出明確體罰定義,並與全教會協商完成、訂出學生偏差行為及對應的適當管教方式表。這段期間內,校園內如發生體罰情事,可撥教育部專線(○二)三三四三八七○七檢舉。

有國小老師聽到教育部體罰的新定義,不禁反問「如果說學生像三隻小豬中的老大一樣懶惰,算體罰?杜正勝說的總沒錯吧?教育部也管得太細了吧?」

但也有台北市的國小老師說,「現在家長盯得很緊,老師根本不敢罵學生,講學生最重的話,大概是『我真不知道你的腦袋裡在想什麼?』」

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在去年十二月底完成立法,使我國成為全球第一百零九個禁止體罰的國家;教育部目前正和全教會協商,要訂出一套體罰的定義,截至目前的共識是,除了由教師施加的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屁股屬體罰,教師命學生做交互蹲跳、蛙跳也算體罰。

那罰站行不行、打掃教室行不行?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說,基本上不建議老師採取罰站等處罰手段,若真發生,還必須視罰站的情況是否經民主程序、比例原則、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認定是否違法。

學生不能打也不能罵,擔心老師氣出病來,教育部決定設「老師的張老師」—教師諮商輔導專線,提供老師心理上的關懷與支持。

全教會副理事長楊秀碧指出,教育部應儘快把「可以」與「不可以」的管教方式明確列表,中間的模糊地帶再以是否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來規範,以免教師無所適從。

上一篇 下一篇
回應(1)
引用(0)

*玫瑰悄悄話*

慢慢紀念~

文章分類

更新日期

2009/11/26 06:53

點廣告做公益

讓部落格做公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統計資料

  • 今日人數:2
  • 累計人數:37985
  • 發表文章:401
  • 相片數量:1416
  • 回應數量:339

搜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 2009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