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新使用者?立即註冊

一群腦殘的紅豬鬧得夠久了吧,實在是看不下去!

關閉
腦殘的殺無赦! 我要留言

最新文章

分類: 挺台反支
2007/07/09 08:16

http://www.taiwanus.net/news/show.php?id=13484

台灣人原為日本國籍,被中國人強制變更為中華民國國籍,其變更無效!

中國人違反國際法逕行強制變更原是日本國籍的台灣人國籍,其違反國際法之強制變更行為是無效的變更!台灣人要自行恢復為「台灣國」國籍!在台灣的中國人如認同台灣,也可加入台灣國籍!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中華民國行政院以「節參字第零三九七號訓令」,強迫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當時舊金山和平條約尚未簽署,台灣仍是日本領土,台灣人民是日本國籍人民,中華民國政府單獨作此宣布,是明目張膽的違反國際法『海牙第四公約』第四章附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強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之強權宣誓效忠是禁止的。」,其更改完全無效;英國與美國隨在同年三月與八月相繼發表不予承認之外交抗議書,因此,台灣、澎湖人民不能稱已經變為「中華民國國籍」!

在中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在一九二九年二月五日頒行,當時台灣是日本的領土,二次大戰後,一九四六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也無將領土涵蓋台灣,因此,台灣與澎湖人民的國籍在法理上絕對不適用中華民國的國籍法;強制更改國籍不僅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也違反國際法強制規定。

一九五二年以前台灣澎湖領土主權屬於日本所有,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依條約第二(b)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主張以及所有權。日本各地方法院於一九五二年以後根據舊金山和約,才陸續解除台灣地區人民的「日本國籍」,當時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日本後來於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與逃亡流竄到台灣的蔣介石政權冒稱之「中華民國」簽署「台北條約」,其中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因戰爭狀態之存在而引起日本及中華民國間之任何問題,皆應依據舊金山條約相關規定解決。」因舊金山和約日本僅宣佈放棄台灣澎湖,沒有將領土主權及人民交給任何國家,台灣人民國籍自不能變成中華民國國籍;且日本在一九七二年與北京建交時,立即廢除與蔣介石集團冒充之虛假「中華民國」的雙邊條約。

台灣原為日本領土,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日本戰敗成為美國佔領地,因麥克阿瑟發佈第一號命令委託蔣介石代表盟軍來台灣受在台日本軍投降,暫時接管台灣,在台北公會堂(中山堂)受降典禮上高掛美國、英國、法國等盟軍國旗,並沒有將台灣領土主權交給中國;至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時美國已經依據和約終止佔領退出日本領土,但當時台灣被中華民國滅亡後逃亡流竄的蔣介石佔據,不肯依舊金山和約規定退出台灣(其實蔣家集團也是無處可走),並拒絕依聯合國憲章規定將台灣交給聯合國託管成為獨立國家,且六百多萬台灣人民尚未制定台灣憲法,隨同蔣介石逃亡來台的五十萬中國人才能非法停留台灣。

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與中國不發生統一或獨立之問題;中華民國於一九四九年已經在中國滅亡了,逃亡流竄到台灣的蔣家政權冒稱中華民國是偽造的虛假國家!現在國際上已經不承認有中華民國存在,應即宣告終結!「中華民國憲法」只是蔣家集團統治台灣之工具,中華民國於一九四九年已經在中國滅亡了,台灣則是一九五二年日本依據舊金山和約才宣佈放棄的領土,何來「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虛假無效的「一中憲法」更應同時宣告終結!

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在中國滅亡時,蔣家攜帶五十萬中國軍人逃亡流竄到非中國領土的台灣來,利用虛假的中華民國國號實施軍事集權統治,用刺刀槍桿子加上戒嚴鎖國,控制台灣人民思想壓制台灣人民反抗,且編造中國國民黨之不實的黨國歷史全面洗腦,消滅台灣意識,藉口實施三七五減租及耕者有其田弭平地方山頭,讓地主與佃農對立,用四萬元換新台幣一元剝奪台灣人財產,製造經濟二二八事件,以政治手法消弭台灣人經濟勢力,並創造「台獨」謊言逮捕殺害「台獨份子」,又禁止台灣人自由出境,封閉外來信息,澈底執行思想控制,封鎖台灣前途,拒絕依聯合國憲章規定讓台灣人民制定台灣憲法,完全剝奪台灣人民基本人權,這是過去悲哀的台灣歷史!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宣佈放棄台灣領土主權,沒有將台灣交給任何國家,同時美國依和約已經退出日本佔領地,則依據國際法規定台灣領土主權屬於台灣人民所有,任何國家必須尊重台灣人民意志不能侵奪佔據,從此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人民要依據聯合國憲章行使自決權,透過制定台灣憲法並依據台灣憲法重新組織政府,成為主權完整之獨立國家!

制憲正名與中國才能明確分辨!制定憲法是國民表示成立國家的共同意志,是世界上各民主國家立國的共同方式,國際社會自當尊重並予承認,才能在國際社會正常活動!

台灣人醒來吧,脫離中國人殖民統治的命運,已經被中國人欺騙六十年,不要繼續被中國人欺騙了,走出過去被中國人洗腦的陰影,早日終結虛假的中華民國,建立台灣意識,制定台灣憲法,才能加入聯合國,共同建設美麗的新台灣!

回應(28) 引用(1)
分類: 挺台反支
2007/07/08 13:05

越來越相信台灣真的屬於美國領土了!!!

--------

華盛頓時報

Roger Lin's July 6th LETTER in WASHINGTON TIME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writes in his Op-Ed column "Beijing's 'one China'" (Tuesday) that "Taiwan is a sovereign, independent, peace-loving, and democratic country; its sovereignty rests in its 23 million people." However, Mr. Chen's knowledge of international law is faulty. On Oct. 25, 2004, when Secretary of State Colin Powell announced, "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 he obviously was not speaking of the commonly discussed notion of "popular sovereignty," whose main tenet revolves around the people being able to elect their own representatives to the government. Mr. Powell was speaking of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Importantly, Mr. Powell knows that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is held by a government; it is not held by the people.

At the surrender ceremonies for Japanese troops in Taiwan on Oct. 25, 1945, offici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announced "Taiwan Retrocession Day," saying that the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of Taiwan had been transferred to the ROC on that day. However, the Allies did not recognize any such transfer, and indeed, such an "interpretation" is a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Oct. 25, 1945, only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military occupation of Taiwan. The United States is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a subordinate occupying power. When ROC officials moved their central government to occupied Taiwan in December 1949, the ROC became a government in exile.

In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of April 28, 1952, the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of Taiwan was not awarded to China (neither the ROC nor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nce, Taiwan remains occupied territory. The position of the ROC on Taiwan is as stated above: (1) a subordinate occupying power, beginning Oct. 25, 1945, and (2) a government in exile beginning mid-December 1949. As such, the ROC exercises effective territorial control over Taiwan, but not sovereignty.

Unfortunately, the U.S. State Department has kept all of these facts hidden from the American public and members of Congress for more than 50 years. It is high time that executive branch officials admit that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Senate-ratified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Taiwan is "an overseas territory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OGER C. S. LIN

Taipei, Taiwan

__._,_.___

============================================================================================================

釐清台灣正確國際地位,揭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人民被蒙騙62年的歷史真相,我們應該向美國討回台灣主權,

我們需要安定生活,唯有終結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同時終結藍綠政治惡鬥,否則生活永無寧日。請你扮演一顆種子,

將台灣歷史真相事實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遍佈台灣每個角落,喚醒大家,替台灣世世代代子孫找出一條活路。


回應(4) 引用(1)
分類: 挺台反支
2007/04/16 08:18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Taiman/00/0123.htm

馬英九說:「誰能說我不是台灣人?」講得很憤慨,怪別人不當他是台灣人,其實他內心根本不覺得自己是台灣人。

 從他的大中國思想來看,台灣是一個省,如此一來,只有本省人是台灣人,外省人當然不是台灣人。剛好,他不久前接受中視訪問時就說:「2008出現一位非本省籍總統,為什麼不可能?」顯然他自認為是「非本省籍」,也就是俗稱的外省人,當然就不是台灣人了啊。

 從他的國家意識來看,馬英九只承認中華民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他只算是中國人,不能算是台灣國人。既說本身非台灣省籍,又不認定自己是台灣國人,馬英九怎會是台灣人呢?

 那麼,當別人說馬英九不是台灣人時,他何必表現很憤慨的樣子呢?一句話,就為了騙選票。

 他說什麼:「已經在這裡住了50年,誰能說我不是台灣人?」是啊!在台灣國還沒正名之前,別人也許不好判定他是不是台灣人,只能看他本心的認同。一個仍 然認為自己是「非本省籍」的人,即使在台灣住了一百年,依然不是台灣人。一個不承認台灣國的人,縱使生於斯,亡於斯,也不可能成為台灣魂。

 馬英九啊!不是現實住多久,就算是某地方的人啊!如果某個美國人住台灣五十年,你問他是那一國人,他回答說是「美國人」,我們能說他是台灣人嗎?相反的,也許有老外來台不過區區幾年,認同台灣是一個國家,自願落籍,那誰能說他不是台灣人呢?

 在這塊國土上,雖然籍貫已經從身分證上取消,但許多所謂的「外省人」,在他們內心裏依舊烙印著籍貫意識,念念不忘自己是山東人、江蘇人、上海人、北京人....,而「我是台灣人」的這個想法,不是毫無蹤跡,就是像浮光片影,不著於心。

 還記得由馬巿府籌畫的英文版台灣簡介,上面就告訴外國人,如果問台北市民你是誰,會有四種答案,但書中卻提醒,對二次大戰後來台的新住民用台灣人稱呼時,會讓他們感到不舒服(uncomfortable)!

 我不敢說馬英九的內心裏,聽到別人用「台灣人」稱呼他時會感到不舒服,但我敢說,他的「台灣人」意識實在輕如鴻毛,否則他不會在中華郵政改為「台灣郵政」時,放話說一旦當了下任總統就改回來。「台灣」一名,他是看得多麼礙眼,多麼一文不值啊!

 這樣自稱非本省籍,又不承認台灣國,更藐視「台灣」的稱呼,馬英九好意思說什麼:「我就是台灣人,誰可以說我不是台灣人」啊!

 一句話,只要馬英九的言行都有「我是台灣人」的表現,誰也不能說他不是。可惜,從過去到今天,他處處留下「非台灣人」的痕跡,以致於誰都能說他不是台灣人,連外省阿伯也可以說他:「你明明是中國人,幹嘛為了選票,硬拗自己是台灣人呢?」

 馬英九絕不是台灣人,雖然他在寶島住了五十多年,雖然他享有我國的公民權,雖然他曾宣稱自己是台灣人。不過,這一切的一切,就像抽象的形式,怎麼也無法否定「他不是台灣人」的這個事實。

(http://southnews.com.tw) 2007.04.15

回應(12) 引用(1)
分類: 挺台反支
2007/04/09 15:55

江澤予2007/04/09

TVBS電視台播放自家假造黑道持槍嗆聲影帶,引發社會震驚,醜聞爆發後,TVBS總經理李濤馬上在其主持的「二一○○全民開講」節目中坦承「我們錯了」!表示要趴在地上傾聽全民的批判。然而TVBS電視台有從該事件得到教訓,並確實反省、朝改正的方向努力嗎?

觀察這幾天TVBS的新聞處理與政論節目,該台的擁護者應該不會失望。例如日前民進黨中常會通過建請行政院研擬廢除「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及「先 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另訂四月七日鄭南榕就義紀念日為「言論自由日」。該電視台馬上做了一則「去蔣、民進黨決議通過廢清明節」的新聞,將民進黨建議廢 「蔣公逝世紀念日」當做廢「清明節」;當晚「二一○○全民開講」的主題更進一步,不止稱民進黨要廢「清明節」,還要將其改為「鄭南榕紀念日」;隔日中午 TVBS的「十三招待所」節目來賓也灌輸觀眾以後掃墓要晚兩天了。

TVBS「扭」一下,這樣的新聞處理操作,一再赴TVBS電視台抗議的民進黨人士可以死心了吧!

事實上,NCC調查中殊堪玩味的是,其發現TVBS電視台的「新聞道德」、「採訪守則」和「新聞審查流程」全部形同具文,沒有發生任何作用。一個原本該代表社會價值、被稱為「第四權」的新聞媒體被判定淪落至此,其所作所為還能義正辭嚴嗎?

再回顧先前李濤在其辭總經理的聲明中,「能讓心中只有仇恨的政客及部分病態媒體,放下報復的砍刀,停止對TVBS趕盡殺絕」,更是讓人嘆為觀止!不 唯是「義正辭嚴」,嗆聲的力道實無辱於「二一○○全民開講」一貫水準,黑道小嘍囉根本難望其項背。可以說,在「二一○○全民開講」及李濤妻子李艷秋主持的 「新聞夜總會」節目中,早已將社會各界的「鞭策」定義為「政治打壓」,還有所謂「TVBS打落牙齒和血吞」云云。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問題是,詛咒報應在現代是不切實際的,寄生在外資結構的媒體會承擔起台灣社會責任、可能呼應台灣大眾的期待嗎?而閱聽大眾要忍受「率獸食人」這般的媒體繼續操控嗎?

(作者曾從事新聞工作)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回應(6) 引用(0)
分類: 腦殘飼料
2007/03/30 12:41

TVBS的可恥歷史:

●女性記者風災半蹲於水中,製造假災情。

●獵龍行動指揮警察配合演出,製造假搜山行動。

●毒蠻牛事件等其他重大社會案件,指揮導演嫌犯下跪或鞠躬道歉。

●山難事件堵住獲救登山客,不讓登山客與搜救人員休息,記者自認比這些人更辛苦,事件當事者有義務接受採訪。進而以肉身擋住遊覽車,當事者迫於無奈只好接受採訪。
●娃娃車悶死幼童案,製造家屬毆打嫌犯假象。事實上家屬當時是想毆打踢倒該童遺物的記者。

●配合中國通過「反分裂法」,訪問解放軍軍頭恫嚇台灣人民,並稱許人大女服務員「個個魔鬼身材,貌如天仙」

●最先配合王育誠,播出「腳尾飯」新聞

●「獨家」專訪自家通姦主播

●表面上支持紅杉軍,實際卻希望台灣暴動的"等衝突"事件。

●前年七月海棠颱風來襲,在墾丁,TVBS誇大地強調恆春半島已經成為孤島了,墾丁已經成為孤島了,而且即將斷糧,然後問遊客,有關救災、搶修橋樑的問題,「你是不是認為很糟糕?」

●張志輝殺人事件

●瀝青鴨事件等。

還有一大堆...........

□ 〔資料來源:天佑台灣

回應(6) 引用(0)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 2012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