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知識
1. 工作電壓:工作電壓不等於電動勢。
2. 開路電壓:電池在斷路狀態或者說在無負載狀態下,正負兩極之間的電位差叫開路電壓。
3. 電壓單位:伏特(V),毫伏(特)mV,1V=1000mV。
4. 容量:給定電流或給一定條件下電池或活性物質輸出電量的大小。容量=電流Х時間。
5. 理論容量:活性物質的重量除以它的電化學當量(假定活性物質100%參加成流反應)。
6. 額定容量:指在電池生產工廠規定條件,電池應該給出的最低限度的電容量。
7. 設計容量:在電池設計時考慮到各種影響因素後所選用的容量,通常要超過其額定容量的10-20%。
8. 比容量:指單位重量或單位體積活性物質或電池實際上所輸出的容量。單位:毫安培時/克(mAH/g),(AH/Kg).安時/公斤。
9. 電流密度:單位面積電極上通過電流的大小。單位:毫安培/平方釐米mA/cm2。安培/平方分米A/dm2。
10. 比能量:電池或電池組單位重量所輸出能量的瓦時數。單位:瓦時/公斤(Wh/kg)。
11. 比功率:電池或電池組單位重量體積輸出功率的大小。單位:瓦/公斤(W/kg)或瓦/升(W/L)。
12. 迴圈壽命:電池或電池組的電容量降低到保證的數值之前在規定的條件下所進行的充放電迴圈次數,即為迴圈壽命。單位:週期或次。
13. 放電深度depth-of-discharge(DOD):以百分比表示的放電容量與額定容量之比值。放電容量/額定容量Х100%。
14. 倍率:又稱“速率”指單個(MH/Ni)電池或Cd/Ni電池在1小時內放電到1±0.05V時的容量。(其他電池放電到各自規定的下限電壓)
15. 活性物質:指能參與電化學反應過程的物質。
16. 自放電:電池在存放一定期間後(或在長時間的放電過程中),電池電容量的降低,通常以百分數表示。
PQ=[(Q0-QT)/QT].100%
式中:Q0-新電在規定條件下的容量。
QT-在擱置狀態下保存T時間(天、月、年……等)以後的電容量。
17. 法拉第定律:通過電極的電量與電極上參加反應的物質量(生成的或消耗的)成正比,
Q=KG
G-表示電極上反應的物質量
Q-表示通過電極的電量
K-為比例常數
在電化學中將法拉第定律更簡化為:每1法拉第電量通過電極與溶液間的介面時,便析出1克當量的物質;或者說每克當量物質參加電化學反應時,將產生(或消耗)1法拉第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