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謝OO,去年畢業前看不慣同班同學許瓊月,將學校上課考試資訊放在個人部落格,認為許是要藉此衝高部落格人氣,因而在部落格留言「不藏拙的腦殘……東施般的氣質……」。檢察官認為謝已貶低同學名譽,昨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
小心用詞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謝OO(二十二歲)與許瓊月是大學同班同學,去年(二○○七年)五月,適逢學校期末考季,許女將考試資訊,放在自己設於「無名小站」(www.wretch.cc)個人部落格內,卻招來謝OO不滿。
去年 五月二十三日 ,謝女在許女部落格,以「想出名……也不用給全班的考訊衝人氣吧」為主題貼文,指許女「因為有妳的心機&不藏拙的腦殘……東施般的氣質及獨特味道,讓我們深刻瞭解……怎有那摸(麼)讓人神共憤的程度」。許女看到留言氣得報警,才發現是同學所留。
曾經上網寫信道歉
許女出庭時堅持依法處理,不願撤告;謝女則告訴檢察官:「我不是很習慣用腦殘這個名詞,那時沒有太多想法,只是覺得她為什麼那樣做。」謝女也向檢察官坦承,知道留言版是其他網友都看得到的公共空間。
謝女挨告後才發現事態嚴重,去年九月曾主動到許女部落格留言:「因為考訓的問題,而說了些讓你覺得不舒服的話,對此我感到非常抱歉……」同時在自己部落格公開自己的身分,寫了篇道歉信:「我這開版主在此說聲抱歉,網誌內容並沒有惡意或故意傷害他人……」
雖然謝女事後上網公開道歉,但因許女不願原諒她,檢察官認為腦殘、東施都足以貶低他人名譽,將謝女起訴。
開玩笑也可能觸法
律師廖志祥提醒民眾,七、八年級生常用的「腦殘」、「丁丁」等網路流行語,雖然罵人不帶髒字,但留言者不要以為只是開玩笑就沒有問題,因為只要挨罵者覺得內容「傷人」而提告,罵人者仍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
無辜美女
外型亮麗的許OO無辜被同學謝OO留言罵腦殘,憤而提告。亂罵同學因而被起訴的謝惠珊,曾經上網公開道歉。
資料來源:頻果日報 2008/01/05
-----------------------------------------------------------------------------------
留言要小心~女大學生罵「腦殘」 公然侮辱罪起訴
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08/01/05 12:19 記者吳淑萍、張炯漢/台中報導
網路流行用語,小心罵人也會觸法!台中一名醫藥大學女畢業生,因不滿同學在部落格張貼考試訊息衝人氣,於是留言「不藏拙的腦殘、東施的氣質」,讓版主憤而提告,而罵人的謝同學也因公然侮辱罪遭到起訴。
同班同學穿著學士服,一起拍大合照,卻因為網路留言對簿公堂。被告的謝同學去年五月,看不慣許同學在部落格張貼考試資訊衝人氣,留下「不藏拙的腦殘、東施般的氣質」字眼。也因為「腦殘」和「東施」兩個詞,讓版主怒告公然侮辱,謝同學被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洪培根表示,「她就講了一些腦殘之類的話,我想這個像罵人家神經病三字經之類的話,都是會損到人家的名譽,所以檢察官認為,這個部分構成公然侮辱。」
檢方認為,網路是公開園地,罵人的火星文都可能涉及毀謗,而被告事後在部落格公開身份留言道歉,網友也留言說,第一次看到無名上因毀謗罪而上網道歉,覺得很好笑,還想看看原告的照片,原告也大方在部落格公開相片,是名長髮飄逸的美女。
至於被告也在留言道歉同一天,重新開啟個人部落格,只留一篇公開文章為這件事道歉,本人則因為準備考試不在家。不過從文中可以看出,她心中也很疑惑,文章就標明不知道是風風雨雨的開始亦或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