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圖騰崇拜的實質問題,有三種主要的觀點。其一是把圖騰崇拜看作是半社會.半宗教的制度。著名的英國民族學家J.G.弗雷澤最明確地論證了這一概念。
他在較晚時候的著作中,給圖騰崇拜下了個定義:「圖騰崇拜是半社會一半迷信的一種制度,它在古代和現代的野蠻人中最為普遍。根據這種制度,部落或公社被分成若干群體或氏族,每一個成員都認為自己與共同尊崇的某種自然物象——通常是動物或植物存在血緣親屬關係。這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被稱為氏族的圖騰,每一個氏族成員都以不危害圖騰的方式來表示對圖騰的尊敬。這種對圖騰的尊敬往往被解釋為是一種信仰,按照這種信仰,每一個氏族成員都是圖騰的親屬,甚至是後代,這就是圖騰制度的信仰方面。至於這一制度的社會方面,它表現在禁止同一氏族成員之間通婚,因此,他們必須在別的氏族中尋找妻子或丈夫。」
另一種觀點認為,圖騰制度僅僅是一種社會組織制度。提出這一觀點的是英國民族學家W.裡弗斯。
據他的意見,圖騰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制度,具有三個基本的特點:
1.某一社會群體——通常是外婚制群體或氏族——與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之間有聯繫。
2.相信每一個社會群體成員都與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有血緣親屬關係。這種信仰往往表現在相信自己起源於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
3.尊崇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這種尊崇圖騰的典型形式表現在禁止食用某種動物或植物,而無生物則完全禁止使用,或可能有某種限制。
我們認為,這兩種定義實質上是相同的。其特點是,一種定義認為圖騰制度是一種社會組織制度;而另一種則認為是一種半社會一半宗教制度。
這兩種定義的主要缺陷在於他們都認為存在某種獨立的圖騰制度。而事實將證明,實際上,不存在圖騰社會組織制度。
蘇聯學者從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社會經濟形態的學說出發,認為圖騰崇拜不是一種獨立的社會組織制度,而僅僅是一種宗教形式。
A.M.佐洛塔廖夫是蘇聯第一個提出這種意見的學者,他給圖騰崇拜下的定義是:「相信某種自然客體——多半是動物,與氏族有著緊密的聯繫。」①他認為圖騰崇拜是一種宗教形式,是「與氏族發展初期的社會結構相符的意識形態」。
這一定義是不確切的,因為:第一,我們所看到的圖騰崇拜不僅相信圖騰與氏族存在親密的聯繫;第二,圖騰崇拜像所有宗教一樣,不是與事實相符的,而是對社會基礎的虛幻的、歪曲的反映。不過,A.M.佐洛塔廖夫指出圖騰崇拜是一種宗教形式,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
現在,蘇聯大多數學者都贊同圖騰崇拜僅僅是一種宗教形式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