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美國哲學代表人物、普林斯頓大學生物倫理教授辛格(Peter Singer)二十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簡單來說,他支持動物權益、墮胎、安樂死、將嚴重殘障的嬰兒人道毀滅。最近發表的一篇書評再次引起各界嘩然──這回他所支持的是,人獸性交。
以下簡單摘要辛格教授針對《親親寵物﹕人獸交》(Midas Dekkers Paul Vincent, Dearest Pet: On Bestiality)的書評:
不久以前,凡是與生兒育女無關的性行為都會被當作淫亂甚而變態,但這些禁忌已逐一被打破,像人工避孕、手淫、肛交、同性戀、口交等等。
可是,並非所有禁忌皆被打破。最近可曾在派對中聽過有人大談他們如何跟愛犬進行性交,大概沒有。人獸交仍然是一大禁忌,不過若《親親寵物﹕人獸交》作者德克斯是對的話,則其原因並非在於罕有。他收集了一批實質證據,證明人們如何經常想到「對動物的愛」,而其方式不僅是輕拍、擁抱,又或是提倡動物權益那麼簡單。
人獸交「自古存在」
四○年代,著名生物學家金西曾調查二萬名美國人的性行為習慣,結果發現,百分之八男性及百分之三點五女性均承認曾與動物有性接觸。至於居住在郊區的男性,比率更高達五成。
人獸交自古存在但又被嚴禁的情,正好反映出人類跟動物之間既複雜又模稜兩可的關係。一方面,人類──尤其是猶太基督教傳統──總是把自己與動物區分,認為兩者相距極遠,例如唯有人類才是神跟據自己的形象創造的,亦只有人類擁有永生不滅的靈魂等。
可是,我們很多行為還是禁不住與動物同出一轍,其中尤以性愛為然。我們像它們那樣交配,性器官亦相似(母牛的陰道能令男人得到滿足)。如前所言,人獸交的禁忌出於對無生育性愛的排斥,可是當其他無生育性行為一一獲接納而這個禁忌卻依然存在時,則顯示另有一股強大力量主導一切﹕我們渴望有別於禽獸。
人獸性器官相似
約一百年前,維也納學者索伊卡撰寫《道德規範以外》一書,認為禁止人獸交、同性戀等無生育性行為是要限制人類無窮的性慾,但註定失敗。他認為,只有人獸交該定為非法,而且僅限於當動物受到殘暴對待之時。但人獸交並非必定殘暴。誰不曾在社交場合被主人家的愛犬緊抓雙腿摩擦﹖主人一般會阻止這類行為,但私底下並非人人反對愛犬對自己如此這般,有時還會發展出互相滿足的性行為。
前幾年一位女士對我講述她在婆羅洲被猩猩「意圖強姦」的經歷。當時一隻猩猩突然抓住她,陰莖勃起。在場的猿猴專家加爾卡斯叫她不要擔心,猩猩不會傷害她,而它細小的陰勃亦不能有什麼作為。這事例很有意思﹕加爾卡斯知道我們都是猿猴類,被猩猩視為性對象一點也不稀奇──人獸交合並不是對人類身分和尊嚴的侵犯。
反駁者﹕忽略動物意願等同強姦 因為動物就像小孩一樣,並不能有意義地表示准許或拒絕,而跟沒有能力有意義地表示准許或拒絕的人進行性行為足以構成強姦罪,至少是利用自己的權力來佔其他生物便宜。
泰勒說:「我覺得人獸交那篇文章很怪誕。但他的文章講道理,結論合邏輯,逼我反省自己到底憑什麼理由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