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滿月了
縣長雖然表達關心之意 但是對於實質問題
環保局仍然沒有正面處理
對於違法變更道路的問題 環保局仍然不想面對
已經發出的設置許可變更公文 看不出有想追回或更正的跡象
唯一有進展的是 同意自救會所提出的環調委員 以及縣長善意的噓寒問暖以及對於開發廠址位於水源豐沛處的肯任
但是 骨子裡的問題 進展不大
從11.27環保局新聞稿可見一般
沒有合法的進出場道路
環評怎麼過 設置許可怎麼過 環保局乾脆搬到太平洋好了
反正沒路通過也沒關係呀
唉 官字兩個口 都是靠虎濫的嗎....
繼續堅持 第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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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新聞稿
2008-11-27 |
環保局現勘永揚垃圾掩埋場確有埋設排水管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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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東山自救會於11月10日至縣府抗議永揚掩埋場不當設置情事,台南縣環保局是日邀請村長及村民等相關人士開會溝通協調,會議中針對掩埋場各項疑義進行溝通暸解,會議後以疑似場內埋設暗管、聯外道路涉侵佔國有及私人土地以及場址位於斷層帶等之訴求,由環保局江世民局長允諾前往現場瞭解。環保局遂安排於11月26日由環保局江世民局長率同業務相關同仁會同永揚公司業者前往掩埋場現場勘察,東山自救會代表因故未參與。 會勘時現場確實發現業者埋有一排水管線,該管線經永揚公司人員(所聘水保技師)說明係施工期間為排除雨水所設。該水管線穿過不透水布,直接連接不透水布下層盲管至場外下游處,初步查詢未符合設置文件申請書內容,將另函請永揚公司說明。另外,聯外道路非位於掩埋場申請範圍內,非屬環保局審核範圍;惟永揚公司仍應於設置完工時檢具土地使用人同意書及依水土保持法等相關合法證明文件,並提報試運轉期間及廢棄物來源資料送請本府核備,以釐清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至於本案因有地下水流向、是否位於斷層帶等爭議情事,已請永揚公司依環評法第18條之規定提送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於98年1月31日前再提送修正報告至環保局,並由專家學者、當地自救會及台南縣環保聯盟共同成立監督小組,釐清外界所關切之地下水流向及微震影響疑慮,藉由事後監督機制涵蓋原環說書審查時居民參與不足之問題,善盡後續相關之行政及專業作為。
本案經台南縣政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邀集學者專家依法辦理審查,審查過程亦有相關人民團體、環保團體及當地村民對本申請案表達不同之意見及看法,環保局表示若未能釐清地下水污染爭論,仍暫緩本案試運轉程序之申請,對於本申請案爭議之部分,環保局亦秉持一貫之立場依據相關法令規定確實審查永揚掩埋場之申請案件,以符依法行政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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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訴求
1.要求縣府本於依法行政與蘇縣長承諾前提,在場址斷層、地下水存在 事 實,
以及涉嫌侵占與偽造文書等法律爭議尚未釐清之前,
不可通過「設置文件變更」之申請
2.要求縣府不可任意否決自救會所推薦之環調會議委員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