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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意識,是本土藝文工作者 創作能量的根源…捨此,別無立基。』
~ 最近編輯:2008-11-25 凌晨 ~台灣民主道路的發展……從來都不是輕鬆容易的!相當多的民主成果~是多少人--那些被統治者稱為暴民或匪諜的有名、無名的民主前輩們付出生命及青春所爭取出來的呢?但是若要大倒退……只需半年不到的時間,就是目前這般肅殺氣氛了…(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一出生大概就是在民主化的台灣社會成長了…)(好好感受一下…目前此種未頒布戒嚴令的實質戒嚴環境氣氛吧!)老生常談…… + ed.延伸閱讀:《良田の台灣心魂》主權大流失,民主倒退嚕…4/5.向Nylon致敬...鳳 凰鄭南榕前輩的精神永存…焚而不燬…台灣今日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乃至於主權等各方面…再不力阻,卻是極可能會被輕易摧毀!=============↑於孤狗(B網誌)新開張備份的『捍衛台灣兩大報」!~~~~~~重新申請↓↑於啞唬騎魔的『捍衛台灣兩大報」!以上是2008-11-23凌晨補充編輯:========================掯!!!若說有什麼[侵犯他人隱私]或[攻擊性]的言論…法治化的社會裡…我們難道不會〔文責自負〕嗎?還需要啞唬騎魔來〔假好心〕?!〔幫〕使用者關站?!這是狐仗虎威、單方面整肅,明目張膽的迫害言論自由!!網路言論本自由,奈何藍丁鳥仔肚;(台語)幾番檢舉就關板,未見台派這般做。(也反檢舉??!會被受理??)整肅異己逼太甚,實為社稷之隱憂;民主發聲掘壕溝,無異推促上街頭![年糕料理館]:瞎毀?芒果日報被強制關站了!
今年是2008嗎?這裡是地球嗎?!想當新威權的狗腿子幫凶的……戕害台灣的言論自由您們這些貨色最終會得到報應的!!!(助紂為虐……豬狗不如!!就繼續站在歷史錯誤的一方呀!!)人咧做……天爹看……屆時別才又來呼天搶地的求饒、懺悔……言盡於此========================以下為2008-11-22補充:ㄍㄢˋ!好一個〔台灣向前行、台灣一定贏〕!藍血人大概都是瞎眼和腦殘了…這樣的民主法治人權自由受壓迫箝制…叫向前行?過去十幾年來的執政當局有這般蠻橫惡搞嗎?倘若真要逼使台灣人民揭竿起義~造成社會大動亂~早日被中國解放軍接收(或美日也插手解決台海問題)的話…(你們這堆呆奴順民或台奸也絕不會倖免於難、自外於台灣社會!)渴望當中國豬(像圖博人一般的享受被屠殺的優渥待遇)的話…ok!那麼你們就持續漠視與袒護(甚至助紂為虐)這一款說一套、做另一套……完全不回應民意反彈~一再打壓、圍堵(而非疏導及溝通)的新威權狗正腐吧!!盡量打壓呀!把毫無發聲管道的台灣人都更加速的逼上街頭呀!(否則…您們應該選擇站在多數台灣民意的這邊!對反民主的新威權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才對……)反正大家都是一條命~~要來配~~很公平!!誰怕誰?不是聽說過〔好野郎~咖驚死〕嗎?習於被滯台支那人抹成〔一高二低〕的台灣人難道還會驚寒喔?(年齡高?學歷低?薪資低?)============= 後 續 補 充 編 輯 ============2008-11-25
源興伯於2008/11/24 12:33 回應我們呼籲雅虎奇摩,在其首頁公開連續三天向芒果日報及其眾多讀者道歉,並立即重新恢復芒果日報網址。在雅虎奇摩未公開道歉前,呼籲讀者到芒果日報孤狗總部mangodaily2.blogspot.com自行搬用或引用芒果日報新文章回到自己的部落格放置用遍地開花,大量複製芒果日報報導來反制雅虎奇摩扼殺新聞自由的鴉霸行徑並請奇摩部落客到Yahoo奇摩網管 客服部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發文嚴正抗議雅虎奇摩,箝制言論自由的舉措,嚴重侵害芒果日報言論自由。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article?mid=198877&prev=-1&next=198206[雅虎奇摩公告]有關「芒果日報」部落格關閉相關說明1.「芒果日報」遭管理人員關閉之理由2008年11月11日,管理人員接獲網友檢舉「芒果日報」在未經同意下轉貼刊登其文章,經管理人員確認後,依照Yahoo!奇摩部落格服務條款處理,移除該篇侵害著作權之文章並且寄發通知信告知。但是「芒果日報」部落格繼續在未經同意下重覆轉貼該位網友(檢舉人)之文章,文章原作者因「芒果日報」重覆張貼未經同意之文章侵害其著作權亦持續提出檢舉,平台管理人員在根據使用條款移除後,同樣都寄發通知信希望「芒果日報」部落格不要繼續違規,以免因持續違反使用規範遭到停權處理。共計在11/14, 11/15, 11/21 移除違規文章共三次及寄發通知。並且因為多次蓄意違規,管理人員依照平台使用規範關閉「芒果日報」部落格。對於須以此方式處理,Yahoo!奇摩部落格管理人員亦深感遺憾。芒果日報為了駁斥「把槍口朝外對著民眾的警察文章」荒謬論點,依據著作權合理引用該警察文章芒果日報孤狗總部網址:http://mangodaily2.blogspot.com/芒果日報為了駁斥「把槍口朝外對著民眾的警察文章」荒謬論點,因報導需要合理引用已該警察公開文章,不但沒有侵犯著作權,反而是依據著作權49條,52條,65條的合理使用。芒果日報在註明出處的情況下,為了說明他所批評的文章內容,取用了部份該blog的截圖和內容,這就是著作權法裏所謂的合理使用。著作權法,明確地寫著保護合理使用的條文如下:著作權法在這裏:這根本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如果有的話,那Yahoo搜尋引擎,在列出搜尋結果的時候,會侵犯多少人的著作權?如果這叫侵犯著作權的話,那報紙上的書評,電視節目裏的影評,廣播裏的樂評,只要引用了部份的創作,而批評的又不合原作者的意的話,原作者是不是都可以告人家『侵害著作權』?Yahoo網管拿『合理引用』,當做是『侵害著作權』,真是非常諷刺。因為Yahoo搜尋引擎,每天在網路搜尋數億筆資料也都是在作引用的動作,引用網路上已公開資料!!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798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875(2008-11-25凌晨 我到雅虎奇摩公告說明的補充回應如下)恁爸再來晃晃......看到樓下正反意見並陳...很好...偶~洗~翻......這不正是言論自由的真諦嗎?〔打死我~我都不能認同您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您有表達的自由!!!〕*只是表達完以後~~會被讚許~~會被吐槽唾棄~~都是言責自負!!!這也是言論自由的精髓~~~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發表的言論負責...貴站挾著管理者之姿~對不同政治立場的言論嚴格~對相同立場的則管控寬鬆~羅織荒謬的違規事項~~掌握生殺大權~~這是哪個星球來的言論自由??!隨舉一例:*(針對芒果日報與那位波麗屎大人部落格之間針鋒相對的事來看)這條街有兩家賣吃的~一家在賣芒果的~~對面一家是賣潑屎麵包的~兩家近來吵得兇...但各有其顧客群...心中各有一把尺!只要雙方沒有違法~以暴力或下毒手段去傷害對方~消費者也自會去判斷哪家店的東西好吃!民主法治的社會常態不正是如此嗎?您可曾看過當地的管區井茶杯杯或社區管委會~因為個人喜惡立場的問題跑去其中一家砸店?!關音樂啦?!拉鐵門啦?!……這行逕跟土匪何異??(嘿~很遺憾的…上述景況…於種花冥國97年的十一月初~假台北中國城裡的中山北路上......已然確實呈現!!)OK!!!潑痢屎麵包店...祝生意興隆ㄟ...只要屎尿成份在2.4ppm(含)以下...誰奈何得了您?OK!!!水果店被迫關店~~喬遷而哀矜勿喜的~~恐怕將是這一條街的臭名萬世!!掐死ME!…YOU CAN 更臭一點…………力口 三由!!然而~~網海無邊~產品DM或創作圖文~哪兒不能廣泛張貼呀?!哩尬哇騙加椎?!但恁爸還是會為了捍衛言論自由~而言所當言~而繼續在這邊騎魔下去!! ~ 種花冥國 國務院 腥聞評議痿猿會 關心您 ~
掯!!!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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