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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911,扁案宣判,賀台灣向反貪之路邁進一大步 我要留言

簡評馬英九特別費案

2007/08/19 20:23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960814宣判了;馬英九無罪,而余文徒刑廿八個月,減刑為一半
我花了些時間看過判決書,心中有些想法,遂起筆簡評之。


判決的大意及影響
判決書雖針對公訴檢察官的訴狀提出數項不同意的見解,但依我看,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認定特別費之領據部份(就是免發票的一半)屬於實質補貼性質,不管首長是否使用;而且同意其與特支費一樣不必申報所得判決書:陸乙一的《三》到《九》)。
此一認定,與陳瑞仁國務機要費案之起訴陳水扁,以及少數已偵結的特別費案如許添財,有一致的見解。
這個見解,個人認為與國內首長使用特別費的多數實際認知是符合的。
http://tw.myblog.yahoo.com/inrillstudy/article?mid=74&prev=76&next=66&l=f&fid=5
如果此案論定,則來日6500餘宗特別費案,均可依同樣的主張,產生較一致的偵辦及審判依據:
1.特別費不用單據的一半,認定為實質補貼而不偵查。
2.特別費需要單據的一半,則是偵查是否貪瀆的重點;以假發票報帳者,恐吃上官司。



陰謀:為什麼先辦馬英九
當初檢方只辦馬,不辦幾乎同時遞狀(聽說案號還排在馬英九前面)的蘇謝呂游四人特別費案,許多人因此認為政治干涉司法而不平時,我心中有另一種猜測:
以多數人認定清白的馬英九打頭陣,其審結的內容,可以供其他6500餘件特別費案提供判例或是主張的依據(包括被起訴者的答辯有了重點),如此則這個「歷史共業」才容易化解
當然,當初起訴陳水扁所產生的另一種「政治不安」也會因為暫時只偵辦馬英九,而得到平息;蘇謝呂游四案同審,怕會引起另一群人的反彈。

雖然我不確知這「陰謀」背後的 "主謀" 是誰,雖然司法應該不受政治影響及不影響政治(這「陰謀」顯然違背此理),但這決策確是解決了許多麻煩。


是誰傷害司法公信力及司法正義:評侯寬仁
馬案公訴檢察官侯寬仁說,馬案委任律師利用媒體,披露經刻意纂改、節略證人陳述內容的行為,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973767.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974588.shtml
他要求馬為此事道歉。

雖然當初許多人吵著侯寬仁「誘殺」式的訊問大有問題,我看了判決書內容之後,也頗不以為然,但我寧可暫先將這些當做司法之前的攻防,冷眼旁觀。
不滿判決,控方大可上訴辯駁;同理,辯方自然也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認同。
不過侯寬仁的這句「傷害司法,應該道歉」,倒讓我對侯不屑了。

如果某甲見到某乙偷東西,於是舉發,那麼傷害司法的到底是「偷盜的賊」,還是「揪賊的人」?
如果訊問內容被許多人,乃至被審判的法官認定為「斷章取義」,如果「誘殺」「斷章取義」是傷害司法,那麼傷害司法的人是揪人的還是被揪的?
侯這種「我代表司法,打擊我就是傷害司法」的說法,跟「我就是台灣人,不選台灣人就是不愛台灣」的民粹思想,完全一致。

被指做賊的一方大可為自己辯護;辯護不成,則該道歉的是被判作賊的。
誰傷害司法呢?
哪天我若惹上官司,可不想遇上這種誘人於罪的公訴人。

至於侯所提的五點上訴理由,依我看只有第二點會影響馬案的判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975460.shtml


余文效應
我認為余文是「特別費」這個歷史共業的「被害人代表」之一。

這個共業裡有法律的模糊處,許多人是因此不慎被「坑殺」的。
有人「偷雞摸狗」的領走全部,有人「大大方方」的用完全部;也有人「循規蹈矩」的用,用不完就作罷。
另一群人可憐,他們「循例」幫主子弄報帳的事,以為籌發票是「慣例」;這樣的下屬,我相信不少,而余文是浮上檯面的第一人。

我將這事,形容為「余文效應」:6500餘宗特別費案,可能有非常多「下屬幫忙收集發票,而吃上『偽造文書』官司」的案件;乃至因為有假發票,而時日又遠,難免下屬主子互推對方主使的羅生門
「余文效應」恐是下一波該解決的共業。


國務機要費
馬案判例是否能延用到國務機要費?我主張不行
我的理由是: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性質待釐清
如果國務機要費的性質要等同於首長特別費,那麼就不應有「機密」的部份;如果仍然要包含機密部份,則兩者當然不應視為性質等同

在此我也要重申,國務機要費如果包含機密費性質,則我們永遠無法對總統使用這筆款子有所約束與掌握
另外,ㄚ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我看只是一宗小案子;他該下台,以及該入牢的理由,是更多已知的政治、道德責任,以及尚未出爐的其他案子。
至今尚未見其悔意,我看ㄚ扁是走上不歸路了。


我的建議
如果馬案定讞為「領據部份為實質補貼,單據核銷部份是定罪重點」,那麼我想為這個制度以及相關的司法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1.組一個專案小組,統一處理6500餘宗特別費案。目前若干輿論要求為特別費案達成統一見解,我認為我的提議是更好的替代案
2.清查所有「領據部份未用完而繳回」的案件,羅列其首長名單予以社會性表揚,同時將未用的部份,列預算補送各該首長
3.重新統一釐清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編列及使用的規範,為爾後去疑義
4.重新設計合理的首長薪資結構



◎延伸閱讀:
估之哉,估之哉 - 特別費制度的省思
當政府告上政府 - 國務機要費所反映的制度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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潁水砌齋緣起

     我不是個閒人。

     這句話有兩層含意。我身忙;工作、家庭、研究,幾個世間角色,讓我沒有太多閒暇。不過這等忙碌,畢竟沒有磨滅我對社會的關注;尤其在紅衫軍崛起前後,我並未缺席於這股渴望社會 "淨化" 的大潮。

     一個機緣裡,在百萬人民倒扁的官方網站上,讀了早先飽受批判的文章,龍應台的 (怎麼上 "陳水扁" 這一課 ─ 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一時百感交集,遂寫了文章投稿評論。第二天,文章獲得刊登 (倒扁,未必不能成為另一場五四)。

     爾後一個月,在該網站的討論區裡,我陸續與其他人進行意見交流;也陸續發現了更深層的社會因果。我見到了社會的不滿與憤恨,也見到了社會的無奈與歎息。這些不滿與無奈、憤恨與歎息,是群體的共病,也是個別的苦惱。

     隱約若現的病根,讓我動了念。於是,我決定不做一個閒在一旁冷眼看世情的人。

    2006/10/22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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