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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晰、靜靜的看著這個世界,說道:我所看、所聽、所嚐、所見、所聞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我心靈創造的。」--卡山札基(Nikos Kazantzakis)著:《拯救神的人》"The Saviors of God: Spiritual Exerc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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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 ■王逸峰

2008/06/07 09:54

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

 

這一篇是1951年英國倫敦泰晤士報的一篇文章。裡面提到台灣最終的處置,交由當時島上六百萬居民來公民投票是可能的選擇。有趣的是提出這樣觀點的是來自英國聯合國協會的人員(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一位是Somerest De Chair,另一個是Gilbert Murray。只可惜台灣人當時在蔣介石的控制之下,沒有自己的政府,根本無法與外界對話。

為何英國會在此時發言關注遠東局勢?我覺得前一年也就是1950年的韓戰局勢丕變有關。另外一個Context要注意的是裡面提到英國首相Eden針對台灣地位發言,其時間就在這篇文章之前不久。事實上英國很早就把承認新中國和台灣地位處置採脫勾處理。英國在承認中國的共產新政府時,並不願意立即承認台灣是中國的。甚至在紅毛城還有一個領事館,運作了很久才收起來。這是相當有趣的事情,英國這樣做一定有她的道理。只是我們太不用功不去研究箇中原委。我手上還有幾篇文獻,再找時間和大家分享。

這段文章的末了提到Mr. de Chair said he would not be surprised to see a movement emerge demanding “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 and a demand for a plebiscite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auspices.所謂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正是所謂『台灣是台灣人的』。只是將近60年後,台灣人似乎對這句話的真義還在猶豫不決。至於plebiscite,有一半的人拒領票。老牌的民主國家只能開藥方給你,至於服不服用當然無法強迫。不過,當患者拒絕跟醫生配合時,延誤病情,通常死的是患者,不會是醫生吧!

全文如下

FUTURE OF FORMOSA
MR. SOMERSET DE CHAIR ON POSSIBLE PLEBISCITE 1951/2/15

MR. SOMERSET DE CHAIR, M.P. a member of the national executive of the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pening a new branch of U.N.A. at Windsor yesterday, said that the future of Formosa must be decided eventually by the United Nations. Because the Cairo conference, at a time when China was fighting beside the democracies to resist totalitarian aggression, recognized China’s right to Formosa, it did not follow that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ina was similarly entitled to sovereignty over the island. The six million inhabitants of Formosa included a large number of Malay stock, and their views should certainly be consulted before they were arbitrarily handed over to the Chinese Communists.

Dr. Gilbert Murray, O.M.,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had pointed out in a letter to The Times, which Mr. Eden quoted in the foreign affairs debate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that the Cairo declaration did not mean that the mainland government of China had the indefeasible right to Formosa. The point was important because there was no point upon which America was more adamant than on the subject of Formosa. Mr. de Chair said he would not be surprised to see a movement emerge demanding “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 and a demand for a plebiscite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auspices.

 

雲程說明:

逸峰兄挖出這份資料,重要性不在於資料的保密性,報紙的公開訊息有何秘密可言?(如同已經在經濟日報刊登流傳的消息,絕不可以成為司法「內部人交易」的證據)而是提供一個較為整體的圖像(picture)

我看到的重要部份(除開羅宣言外那句)是這樣:

1. the future of Formosa must be decided eventually by the United Nations.

2. there was no point upon which America was more adamant than on the subject of Formosa.

3. (Formosans)... should certainly be consulted before they were arbitrarily handed over to the Chinese Communists.

好了,UN, Formosans, the US三者,在台灣前途上具有「權利」。

中國的權利,是隱身在UN之內的,因為它是安理會的常任會員,也是打過太平洋戰爭的戰勝國之一。

好了,在這中間,又有差別:

1. 佔首位的是UN

2. 美國戰功最大。

3. Formosans=US(等號是指重要性或優先性)

4. 其次,從戰功上說,CN=UK=Australia=Canada=NZ=Holland=India等,在UN(盟國)中,佔據一樣的地位。

這應該是較為整體的圖像。

中國,不能排除其權利,就如同不能排除UK、紐澳、印度等一樣。這是因為相對於中國的牽制戰功,UK的東南亞戰功,有絕對性的地位。

CN只是其中幾分之一的發言權而已。

台灣人意志的重要性,與US的權力同級

所以,結論:Formosa for the Formosans a plebiscite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auspices就是完全合乎法理的敘述了

但是,台灣選民卻選出「馬統總」…。這讓「事情」變得很困難。

The point was important because there was no point upon which America was more adamant than on the subject of Formosa.
subject of Formosa,應該是Formosa的議題。
所以,這句話的大意,應該是如無諍所言的那樣。
但是,subject也有臣民、人民的意思,不知道此處是否需要用複數。如果考慮新聞上較為鬆馳的用法,則也可理解為「台灣人民」。
這樣,就(才)呼應了標題的Formosans,以及上一段的consult了。

我所謂「戰功」,並未在「文章」中出現,這是真的。謝謝無諍的指陳。
然而,問題是:為何英國對此(Formosa)有發言權?
答案也是來自「戰功」。
只是英國基於戰後會談籌碼的原因,希望壓低美國的「權數」。

這樣說好了:
WWII分為歐洲戰場、非洲戰場與太平洋戰場。非洲戰場我們暫時不說。
就以歐洲戰場與太平洋戰場而言,UK,介入歐洲戰場,這沒問題。太平洋戰場,則UK應該主要介入東南亞戰場。東北亞戰場,是缺席的。
只有US,是兩個都有參加,也確實深深介入的。
而CN是介入中國戰場與部份東南亞戰場(緬甸等),台灣,則是無戰功的。
從這角度而言,戰後的世界秩序,US是擁有較大發言權的。較UK與CN大。但是,CN在中國戰場,以及UK在東南亞戰場,則他們又各自具有較高的發言權。比方說,UK對於法屬印度支那(特別是南印度支那),發言權就比較大。印尼問題,荷蘭與UK也是聲音較大的(但US並不是沒有聲音,但卻是居於輔助角色)。
總之,我並非說US是台灣唯一因素。
事實上,台灣問題是戰爭的副作用,那,戰勝國集團,特別是有戰功的國家(包括CN與USSR等),就具有發言權。在戰功國家中,若還要細分的話,就是依據戰功大小,再分別地區,來定發言權的權數。
此處UK是個籠統說法,細分下去還有Dominions的不同。
是這個意思,所以提到戰功大小作為推論的補充前題。僅此說明。

不過,無諍提到的段落倒是很有趣:
「因為開羅會議時,中國正與民主國家一起對抗極權主義的侵略,因為被認可對福爾摩莎的權利。這並不表示中國的人民政府也比照擁有這座島嶼的主權。」
文章的UK國會議員MR. SOMERSET DE CHAIR這句話的意思,會等於默示:「台灣歸屬於戰爭中並肩作戰的『共和的中國』,而不是冷戰架構下『共產的中國』。」
喔,若是這樣,又要再論半天了~
進一步看,若說MR. SOMERSET DE CHAIR可以對台灣指指點點,而Dr. Gilbert Murray卻說US沒有大的權利,這兩個命題是相互衝突的。
所以,回到「文件」的權威性來看:「條約」是領土移轉的唯一形式。
條約前的各種討論,只要不是締約的準備與討論文件,都無法成為「條約規定不充分」時的「補充解釋」的依據。換言之,SFPT畢竟「未規定」台灣與澎湖的歸屬。「未規定」就是「沒有規定」。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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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6)
無諍金剛2008/06/10 00:42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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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程的雙魚鏡2008/06/10 20:07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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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in2008/06/09 20:12 回應

誠如我先前提过,有亮盤,有暗盤。SFPT是亮盤,開羅公告是暗盤。暗盤與亮盤的衝突就是如雲程大所說的殺出一個程咬金式的敵性返轉。但若僅關注在開羅與SFPT的落差,這是不會帶給台派任何實力上的增加,或立場上的加分。

Bryan大大搜出的這份文件,我的看法是:當時的解讀與了解在現勢的應用如何,那才重要。不管Mr. Eden與 Mr. Somerset Chair 的本意如何,60年來的變化,無論是英,美,台與中或整個國際,不變的有啥,變的有啥?這必須去瞭解。將這些變與不變放到將來可能的劇本內,這才是有趣的推演。

暗盤隨時都在倫敦,北京,華府,莫斯科進行著。而亮盤並不是如此。亮盤的狀況就是1952 SFPT 遺留下來的許多問題,而台灣問題僅是其中之一而已,大家都不願去掀起這罐蟲。有新的亮盤嗎?有,很多,也都很可能牽連到SFPT的後遺症,諸如:伊郎的核武,北京在中東與非洲的勢力 - - - 等等這些都會扯進去的。

試問:華府(或整個西方國家)與北京,甚至包括目前馬政府,這三方面所能達到的共識是啥?這個共識一旦達成,任何在開羅公告與SFPT的矛盾都可以再重新調整,另外制定一個新局面的亮盤,不是嗎?而這個進行只有透過目前暗盤進行。另外,若共識不可能達到,那又如何?

那台派怎辦?難道要等到一旦暗盤又變成新的亮盤了,台派豈不是再次後知後覺地被照會 "出售了"! 

我認為從這角度來挖掘歷史才能發揮史據應用的價值性。

 

雲程的雙魚鏡2008/06/09 20:46回覆

Ajin兄的變與不變,很具有啟發性。順著而來的,亮盤與暗盤的對比,也很有分析效果。

亮盤,可能是暫時無解的。有權者,在暗處角力。可以解了,就會從暗盤變亮盤。

至於變與不變,和亮盤與暗盤有關、很近,卻好像又不太一樣。

如果壓制台派是一種不變,那台派要如何創造籌碼?不,在這之前,要如何讓支持者體會這個(國際勾結K一起壓制台派的)不變?

dilebay2008/06/08 06:21 回應

Well, how do we define the word "Formosan" here? This is a serious legal issue--even as of today.

For example, one day, when a plebicite is there, who are qualified to vote?

1. Should we refer to Formosan" the Taiwanese Japanese--Taiwanese resident with Japanese nationality before 1952 (SFPT taking effect)?
2. Or including Chinese (ROC nationals) who immigrated to Taiwan in 1940-1050s?
3. How about the children of  both groups (said "taro"+"sweet potato")?
4. If there is a dispute of voter's qualification, how do we solve this issue?

雲程的雙魚鏡2008/06/08 13:14回覆

That is a question. Professor ANDO has touched the question ins the conference. The change from province to birth place is not merely a domestic issue. It could have something to do with international law.

I am not a specialist in this field. But someone could should do something.

無諍金剛2008/06/08 01:25 回應

原來如此.

可是這麼一來,真困惑了.美國人既堅持台灣的主體性,卻又默許蔣氏政權統治台灣,難道這個被堅持的主體性指的是'中華民國/台灣'的主體性?

美國是因為不願意背棄蔣氏嗎?但後來卻還是與中國的人民政府建交了啊!那麼,美國現在對中華民國/台灣的態度是什麼呢?

面對老馬及kmt不斷傾向中國,美國並未發一語,美國確實要將台灣視為中國的內政問題嗎?要共和的中國與共產的中國自己談一個結果嗎?

到底要傾中到什麼程度,美國才會感到事態往不可控制的方向發展.還是美國真的已經不在乎台灣是不是會香港化?

但是,同時,美國又大力道地加強西太平洋的軍事布局,難道說,美國一方面放任kmt傾中是想鬆懈中國的戒心嗎?可是中國不可能看不出來美國正在加強兵力,所以究竟現在是什麼情況呢?

最近朝鮮半島與台海並沒有特別緊張(除了前些日子李明博刺激朝鮮的事情外),這時候美國加強兵力布局實在很不尋常,難道說,北韓即將崩潰嗎?因為世界性的糧荒?

美國是因為朝鮮半島的情勢而暫時放任台海的發展嗎?

一定有什麼很高的機密不為我們這些小百姓知道,才會有現在一連串的奇怪的變化.大事也許不久就會發生了.

雲程的雙魚鏡2008/06/08 13:06回覆

此則為私密回覆

Bryan2008/06/08 00:47 回應

雲程兄:

那個句這樣翻意思不太對。

我是問了一些英語老師,專教文法的。太晚了我給你看個類似句子,

There was no subject in which I was more interested than (I was interested ) in English.

這句的結構和

America was more adamant than on the subject of Formosa.

類似。

另外 the subject of Formosa的subject應該翻成主體性。(其實就是主權)

整句我再翻一次變成:

這個觀點(Eden的觀點)很重要,因為沒有觀點比美國對台灣主體的更加堅持。

 

雲程的雙魚鏡2008/06/08 12:59回覆

,該加強英文了!謝謝指正。

Anita2008/06/07 13:37 回應

延伸閱讀  

台灣已經淪陷了!

雲程的雙魚鏡2008/06/07 14:55回覆

多謝分享。

訪台,改為訪華,之所以不行,是因為「不行」。

外交部,是通令「外館」。換言之,是要講給「國際社會」聽的。

講給國際社會聽,至少要用英文。

訪台,是visit Taiwan,那訪華呢?visit where?

「華」是什麼?China而已。

所以,「訪華」在英文中間,會變成「訪中」visit China,否則還能有什麼意思呢?visit Chinese?訪問一個「形容詞」嗎?

這些人,水準只約略等於沒讀書的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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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11/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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