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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晰、靜靜的看著這個世界,說道:我所看、所聽、所嚐、所見、所聞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我心靈創造的。」--卡山札基(Nikos Kazantzakis)著:《拯救神的人》"The Saviors of God: Spiritual Exerc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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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戰爭尚未解決的問題

2008/05/06 12:03

在台灣,有著許多認為二次大戰已遠離,從而台灣屬於台灣住民的人。的確,大戰已經結束60年以上,然而,戰後未解決的問題,仍舊繼續存在,不會因為「長久未解決」而「自動解決」。

日本與俄國的就是一個例子。

太平洋戰爭的和平條約是〈舊金山和約〉。草擬和約時,又出現兩個問題:一是中國赤化,讓過去的盟友變得模糊,隨即又發生韓戰,讓已經模糊的「敵友」關係反轉為明確的「友敵」。

這就是所謂的「敵性反轉」(Reversed Hostility)。

這個「敵性反轉」,讓〈舊金山和約〉無法以「一致決」順利完成,只能退而求其次的以「多數決」填塞過場。遺留下來的空白,就是俄羅斯(包括波蘭與捷克),以及跳過PRC而由ROC瓜代中國與日本簽和約。

以「多數決」過場的〈舊金山和約〉,留下處處空白,台灣只是其一:事情並未結束。

日本與俄羅斯有關千島群島、有關北方四島。還有兩個朝鮮、西沙群島等等,都是這空白下「被忘記帶下車的行李」。

有關和約的簽署,沒有就是沒有。這不會因為日本與俄羅斯復交(正常化),而假設和約不再需要,而假設領土沒有爭議。

無論國際政治如何現實、翻攪,未經過法律(條約)的形式由有權各方加以確定的狀態,就是一個等待決定的臨時狀態(interim)。

這位洛休科夫,是前俄羅斯駐日大使,也是前俄羅斯副外長,其發言遵循著一定的法理邏輯。

令我們驚訝的是,記者問日本要與俄羅斯「補簽」和約,雖然根據〈舊金山和約〉第26[1],和約生效3年後日本已經無此義務。但問題仍舊存在。

洛休科夫說:俄羅斯「不需要」這條約。並不是說,俄羅斯認為無此問題:「問題是存在的」,只是「不需要」而已。

然而,此「不需要」也是單方面的立場;另一方面(日本)不但認為問題存在,也「需要」簽署和平條約,即使不在〈舊金山和約〉的法律義務下。

再繼續看下去,會驚訝的發現:俄羅斯認為還無「對德和約」這件事情。即使,在1990912由東西德,以及美英法俄四個佔領國共同簽署了〈有關德國最終解決條約〉(Treaty of Final Settlement with Respect to Germany),而造成德國統一,也一樣不算是「和平條約」。

除此之外,那種「我打你,是因為你爸爸以前打我爸爸」,而「我爸爸以前打你爸爸,是因為你阿公先打我阿公」之類的行為與思考模式,仍舊存在許多人的心中。

至於洛休科夫說「在〈舊金山條約〉中沒有具體提到(千島群島)這些島嶼」,其實指的不是條約沒有提到日本放棄千島群島,而是沒有明確規定放棄的島嶼,定義不明所致

領土地位難解,可見一斑。

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的是:因為難解,所以說「已經解決」的,不是呆子,就是騙子。

我是講在台灣的一部份人。

 

 

洛休科夫呼籲「固定與日本的邊界」  ■俄新網(2008.04.25 22:27

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最近幾天將在莫斯科與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亭以及新當選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Dmitri Medvedev)討論和平條約和領土劃分問題。負責監督亞洲問題的前俄羅斯外交部副部長、前駐日大使、現任俄羅斯納米技術集團副總經理的亞歷山大‧洛休科夫(Alexander Losyukov)向《新聞時代報》介紹了這些問題。

問: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很有可能會在莫斯科試圖說服普亭和梅德韋傑夫加緊解決和平條約問題。那麼俄羅斯是否需要這個條約呢?

答:問題是存在,這是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我同意俄羅斯不需要這個條約的觀點我們甚至與德國──上次戰爭的主要敵人都沒有和平條約。我們沒有這種條約也可以德國也不提簽署這種條約的問題。沒有條約也可以活,但是與此同時最好與鄰國有協商好的邊界。日本對這個邊界提出爭議並希望正是通過和平條約來解決這個問題。當然,很想與日本簽署相關文件解決這種不正常局面。邊界應該固定,應該與我們的伙伴達成協議,讓他們表現出理智的立場。

問:「理智的立場」意味著要給日本幾個島嶼呢?

答:我從事這個問題已經不止一個十年了,根據我的經驗表明,不能簡單的用地理和算術方法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個讓人頭疼的政治問題,涉及到兩個國家的民族自尊心和重大的經濟利益。我們雙方在對這個問題出現的實質和根源上看法完全不同。日本人認為,他們受到了欺侮,屬於他們的領土被搶走……

問:什麼問題分歧最大……

答:如果詳細研究國際法發展歷史的話,那麼1945年蘇聯佔領南千島群島之前,這些島嶼從來都沒有屬於過俄羅斯。這是歷史事實。1855年簽訂的條約首次規定了邊界,這些島嶼合法的成了日本的領土,因此它們在1945年以前都是在日本主權監督下

問:但是根據1951年的〈舊金山條約〉,日本放棄了這些島嶼……

答:在〈舊金山條約〉中沒有具體提到這些島嶼。條約中談到「由於日本貪欲而被攫取」的千島群島[2] 日本人對靠近南千島群島北部的島嶼並沒有權控。我們提醒他們說,他們日本人1904年沒有宣戰就攻擊了我們,然後1945年指責說我們沒有宣戰就進攻了他們,雖然事實並為如此。在這方面日本人沒什麼可說的。他們在歷史上對我們做了多少次壞事,他們是無法期待任何寬恕的。日本人非常不喜歡提起這一點。但是我們必須做到事實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4個島嶼變成了俄羅斯的領土。在那個時代這是個普遍存在的現象,當時被重劃邊界的不光是歐洲。蘇聯占領了這些按照國際協議規定從來都是屬於日本的島嶼。歷史也記著日本人自己違反類似條約的事實。

問:日本和中國為從東西伯利亞獲得石油天然氣而競爭,這對俄羅斯來說是優勢還是屬於頭疼的問題?

答:我不認為東京和北京之間存在著嚴重的競爭。日本人非常重視能源儲蓄、節約使用能源,他們做到了這一點。目前他們暫時定向於獲取我國薩哈林(轉引註:庫頁島)的天然氣。至於說石油,他們有願望將來讓我們的石油管道通向太平洋沿岸。但是主要是官方有這種願望,而私人能源公司相當消極的對待這個問題。


[1] 26條:日本准備與任何簽署或加入194211聯合國宣言,且對日本作戰而非本條約簽字國之國家,或以任何以前構成第23條中所指的國家的領土的一部分而非本條約簽字國之國家訂立一與本條約相同的或大致相同之雙邊條約但日本之此項義務,將於本條約最初生效後三年屆滿時終止,倘日本與任何國家成立一媾和協議或戰爭賠償協議,給予該國以較本條約規定更大之利益時,則此等利益應同樣給予本條約之締約國。

 

[2] 2條丙.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及由於190595〈朴資茅斯條約〉所獲得主權之庫頁島一部分及其附近島嶼之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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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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