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08-5078判決書(2009.04.07)/雲程譯
巡迴法院法官Brown撰寫之法庭意見
巡迴法院法官Brown:美國與中國過去60年間爭吵不休之關係,讓台灣住民(the inhabitants on Taiwan)陷入煉獄中。在此期間,台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生活在無普遍承認的政府統治之下。以實務角度言之,他們在國際社會中並無確定的地位(uncertain status),已影響到這些人的日常生活。此一無所不在的渾沌狀態(pervasive ambiguity),促使本上訴法庭試圖確認他們的國籍身份(national identity)與人權。
起先,個別上訴人尋求適當的救濟,即他們要護照。更具體的,他們要國際承認的護照。然而,目前上訴人要求更多。他們想成為擁有一切相關權利和特權美國國民(the US nationals),包括美國護照。考量上訴人的國籍,將使我們跨進具爭議性的美國外交政策領域,才能解決行政部門在過去60年中有意不處理(intentionally left unanswered)的問題,即:誰對台灣行使主權。本法庭並無此權力(This we cannot do.)。由於「政治問題原則」(political question doctrine)阻止我們考慮上訴人的訴求,本法庭在不得已之下,只能駁回不受理上訴人對於管轄權的實質的控訴。從而,我們如此確認。
【雲程譯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