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豫曾唱道:「每個人心裡有一畝田…」。老是不得其志的爛哥們說:「媽的!台北混不下去回家種田算了!」;我想說的是:「我心裡不祇一畝田、且老家沒有田可供我歸隱!」。但還好我的名字有兩個田字兒,感謝父親,打我出生就給了我二畝田。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 (左)與電視名嘴金恆煒 (右) 1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前新聞局駐多倫多辦事處新聞組長郭冠英誹謗。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98年4月1日
郭冠英事件沸沸揚揚在媒體吵了好多天,郭大才子終於在眾多各方壓力之下讓新聞局記兩大過免職了。以范蘭欽之筆名辱罵閩南人「台巴子」,辱台灣為「鬼島」,還創造出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新詞兒–「高級外省人」;許多人認為他過於白目,搞得自己最後成了全台公敵,退休金也沒了,蠢歪了。
自由時報、民視、大話新聞整天鎖定郭冠英罵,對待郭的等級幾乎已達國民黨主席的層次,社論修理、節目名嘴連番追著罵、新聞頻道照三餐整治,我們不僅要問:這些媒體還要郭如何?官也罷了,退休俸也沒了,還要如何 ? 是不是要郭切腹以謝國人才能平民憤? 還是把郭關起來判個無期徒刑才是社會正義的展現 ? 平心而論,郭只不過是個偏激的部落客,和你我一樣,在自己部落格上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平凡人,他何罪之有? 況且他用的還是筆名。
不客氣的說,郭只是台灣政治病態下的犧牲者。這個政治病態叫做「台灣人三個字高於一切人種稱謂乃是等同愛台灣的強暴式的精神獨裁」。許多人會以郭之公務員身份作此文章之不適當來譴責他,其實是犯了上述病態之餘毒;「台巴子」與民進黨偏激派常掛在嘴邊明喻的「中國豬」或者「外來權貴」有何異 ﹖「高級外省人」與某些自認為自己才是「正港台灣人」而排擠其他族群也可以是「台灣人」的獨占可笑心態又有何異? 如果台灣只有閩南人可以堂而皇之的獨占「台灣人」稱謂,而動不動就要在選舉時質疑外省族群有賣台之嫌這樣荒謬的指控,那麼台灣還不符合「鬼島」之稱謂麼?同在一個國家,同是黃皮膚、黑頭髮,卻要以來台灣的先後順序去分化成本省外省、正港的台灣人或者偽裝的台灣人,這樣詭異的社會氛圍,還不叫「鬼島」?
或許上論,許多人會認為我在幫郭說話開脫。但以言論自由的角度冷靜看待「范蘭欽」事件,郭冠英沒有一點需要道歉認錯甚至遭致政治考量似的免職,他有他寫文章立論的自由,馬政府如果因為配合這個病態般的政治正確而粗魯的給予郭公務人員最嚴厲的懲處,不正是這股鬼魅妖風的幫兇,間接認同「在台灣人三個字之下沒有言論自由」的偽正義。
此外,郭冠英事件凸顯出另一個更加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我們公務員的言論自由尺度到底可以到那裡?是主觀認定?還是有制度可循?或者是那一黨當家,就可以依照該黨的利益自行衡量裁定?那麼,公務員的人權又有何依規與保障呢?政治人物犯了貪污爭著喊人權,一個九職等公務員用筆名寫了幾個不符社會期待的文章他媽的連個申辯的機會也沒有?這叫民主社會?是政客過度膨脹自己的人權還是公務員就不能夠有基本的政治人權?人權是會叫囂的政客、善詭辯之民代的特權?我們不能夠質疑自己身為「台灣人」的可恥,只能唱國歌式的歌頌「台灣人」。這樣的台灣人其實不做也罷。
以我為例,我的父親來自於四川,母親來自於高雄客家人,長在雲林那個純樸的閩南社會。當別人問我哪人之時,我難道不可同時回答:我是中國人、我是四川人、我是客家人、我是雲林人、我是外省人( 高不高級要看品行)、我也是真港的台灣人。政客們會說:不行! 你只能說你是台灣人!說中國人或四川人那請你滾回去!那你非常有可能有賣台之嫌。台灣現在不就是這個鬼樣兒嗎?做台灣人有他媽的什麼好驕傲的。好了!台灣現在又多了一個叫「范蘭欽們」,政治人物整天就為了郭寫的那些情緒文章又要開始爭奪「台灣人」這個無聊的祖宗牌位。馬英九擔心自己被打入范蘭欽之流,草率的處治了范蘭欽,這是沒有遠見而懦弱之舉。這不正暴露了你馬英九與那些心中有本省外省之分的投機份子有著同樣狹隘的對「台灣人」三個字有著極度的政治恐慌。真是一樣的貨,都是一樣只有屁眼大的目光,說不定,連郭冠英都比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