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12:24)
出處:當代信仰實踐手冊 你得面對一個事實:有時候在生活中必須忍受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人。 也許是每年感恩節才見一次面的姨婆,但她卻年復一年想盡辦法要破 壞這個節日。也可能是和你同一屋簷下的家人,天天的相處不時引發 衝突並造成挫折感。我們是人,都需要愛與被愛。而身為基督徒,我 們奉命要去愛別人。但愛一個不時會激怒我們的人實在不是簡單的 事。若離了神的愛絕沒辦法做得到。 缺少了那個最重要的因素——神愛我——人根本不可能真正的愛人, 尤其愛那我們不喜歡的人。你我必須知道,雖然自己是如此不完美, 但神愛我們、接納我們,在祂眼中每個人都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 大多數的人都是依別人對自己的反應來與之相處。別人愛我,我就愛 他。如果別人能接納我們,連帶我們也會覺得自己不錯。但如果別人 不能接納,我們對自己的看法就會大打折扣。這可能就是一般最常見 的愛的公式,但這絕非神的原則。神說因為祂愛我們,所以每時每刻 祂都是百分之百地接納我們。因此我們也能愛任何人,包括叫我們覺 得不舒服的人。 再沒有比和對我們的愛沒反應或與我們意見分歧的人住在一起,更能 測驗出我們實踐神的原則到底已到什麼地步!腓立此書第四章4至7節 的前後秩序具有深遠的意義。首先要在主裡找到喜樂,然後是不自 私、多體貼別人。如果你對某件事(在與人的關係上)煩憂,那就為此 事向神禱告。如此你就會有平安,而這從神來的平安絕非人的頭腦所 能理解。當我們蒙召和某個一直在考驗我們耐力的人住在一起時,所 需的就是這種平安。底下有一些實用的原則,可以幫助我們如何與不 受歡迎的人相處愉快。不過,要是我們不相信神的愛足以彌補人的 愛,那任何一個原則都產生不了多大的功效。 第一,記住一點,愛是一種行動,並不是感覺。哥林多前書第十三 章4至7節充滿了動詞。如果我們和自己討厭的人住在一起,就能體會 為什麼愛是行動。每一刻,不論喜不喜歡,我們都要靠著禱告不停地 忍耐,不停地表現親切的態度。第8節說,如果我們愛某個人,那不 論付出多少代價,這愛都不可以止息(神對我們的愛是永不止息,即使 祂所付上的代價是自己的獨生子)。 第二,記住有些人很可能有心理障礙。沒腿的人我們不會期望他去參 加馬拉松賽跑,但我們卻會期望那些在情感上還不會爬的人能像成 人般地走路。有時候我們就會搞錯對象。譬如,對盲人大聲說 話——忘記了他們並不是聾子。有時候某個人在感情上的一、兩 個弱點困擾了我們,我們就認定他在人際關係上不可能有健全的 態度。其實此時應該盡量避免提他的弱點,因為不斷地揭他瘡疤 就永遠也不可能改善彼此的關係,也不能幫助他克服心理的障 礙。以弗所書第四章2節說:“凡事彼此忍耐,並且要用愛心,互 相寬容”(生活聖經)。包容對方的缺點也包括情感上的缺點。 第三永遠保持儆醒 它企圖破壞人與人的關係,鼓動不好的感覺,製造自私和仇恨。 如果我們不能有愛的行動,那撒但才是贏家,我們每個人都是大 輸家。 如果有某個特別的狀況可能會引發緊張的情緒,那最好的應對方法就 是放慢反應,把這些反應分開來。這時候可以向神禱告。遇到這類事 情我們可能會出現某種情緒,也許是憤怒、受傷或嫉妒,這些都是人 類自然的反應,但神召我們要與基督同過超自然的生活。並非忽視或 隱藏那些感覺,而是把感覺交給神,並且不以這感覺做為反應的背 景。 第二部分的反應也是內心的。我們可以仔細想想自己的感覺,然後選 擇靠神的愛而非那些感覺為反應的背景,不管那些感覺是多麼難 以控制。這時候我們就要問自己:我要怎麼樣才能表現和善的樣子? 如果我說出感受,那是會緩和整個氣氛或使其更惡化?我是否願意讓 神的愛藉著我臨到他身上,即使我一點愛的感覺都沒有也願意? 最後一步就是外在的:實際的行動。從實際行動中就可看出自己是靠 感覺還是靠愛過日子。
,對方不是你的敵人!撒但才是你我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