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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Emma: 台灣搖滾同人創作者, 傳統手繪漫畫的堅持者, 美術教育推廣者, 現為高中美術教師。 2007年成立專以歐美搖滾同人創作為主的《搖滾同人-創作分享聯盟》,是目前中文界最大歐美搖滾同人入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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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8 01:58

The Symbol彩頁-Tal


此為台長Emma的同人漫畫The Symbol彩圖,
為本人創作的作品,要引圖請事先告知!!!!



牛頓水彩顏料+彩色墨水。
Tal真是個漂亮的孩子!
刻意把她的眼睛跟嘴唇畫的像是Jimmy跟CL,
不過另一個私心也想在神韻上帶有Jeff的味道~~~^^
在我這篇故事中她是Jimmy跟法國公主Charlotte的女兒,本名Scarlett,後來由叔叔Jeff改名為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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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02:06



第三張彩圖!!Jimmy的媽咪Isis!!!
共計6小時,八開阿契斯水彩紙,牛頓水彩顏料,彩色墨水,壓克力少許。
我這部作品的第一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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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00:52




第二張彩頁,這回是Jimmy的夫人Charlotte公主!
花費12小時◎@好不容易把這張CL的彩圖畫完了囧!!
彩繪玻璃跟玫瑰花窗都很刻...囧
只能說掃進電腦都會有色差,我還是覺得原稿最漂亮說....

八開巴比松水彩紙,牛頓水彩顏料,彩色墨水、壓克力顏料。
100%手繪彩稿。
Charlotte在我這篇故事裡是後來被人追封為聖路易的法王路易九世的女兒。
是位悲劇公主。
雖說在真實世界裡Charlotte本來就是Jimmy的第一任妻子(只差沒正式結婚),不過我還是喜歡把她畫成我心中的那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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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17:49

 

警告:所有圖都是我的創作,要引圖引文者請事先告知!

不能接受BL版的Jemmy請速轉台,沒人逼你看。

==========(文章開始)

 

明年二月份出本即將來到,目前我已經完成了第一部中世紀第一章的正稿(62頁),並且英文、中文兩種版本的字幕也處理完畢,緊接著就要進行第二章正稿的繪製了!

我本人想要出厚厚的一本,所以應該會把一、二章合在一起出,這樣一來又會多出書背設計可以發揮~~^^

這張圖是預計被我拿來做彩色封面的圖~~^^


傳統手繪彩稿,

水彩、英國插畫紙、彩色鉛筆,歷時約六小時。



手繪畢竟是手繪,不可能像電繪那樣可以把圖無限放大來修,

因此在細部的地方也沒辦法做到電繪那麼細。可是我還是喜歡手繪,比較會有跟作品奮戰的那種唇齒相依的情感。並且,手繪是沒有畫壞的餘地,一旦畫壞只能重畫,不像電繪可以無止盡的重來。也是因為無法重來這點,讓我覺得每一張手繪作品都很珍貴,張張都有自己的生命、靈魂。


 

這張就是第一頁,一切故事的開始~~~

Jeff在母親死後,搬到Crowley公爵的城堡,和他父親一起住(他父親是城裡的木匠),他將會遇到這座城堡的少主人--Crowley公爵的獨子Jimmy,開啟後來一連串之始...............(略)

這張是中文版。

這張是英文版~~^^


 言下之意就是明年二月份中、英文版本我都會出~~^^

有興趣收藏的朋友請事先告訴我需要的本數與語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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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 19:32

《The Symbol同人透視鏡:名畫參考篇》

 

自從上週已把第二部傳教士篇532頁的分鏡草圖全數畫完後,

我立刻重新回到第一部中世紀篇第一章的正稿繪製~~(線稿的部分其實六、七月時已經畫了不少了!)

二月即將出第一部中世紀篇第一章的本(希望第二章也來的及畫完XD),

已經煩惱彩頁封面煩惱好幾個月的我,

終於決定我的風格走向了!!

這就是學美術的好處,我的滋養幾乎都是從名畫和大師的雕刻中來的!!

要說我看過的名畫遠比漫畫多,這話絕對不假~

這就是我預計要畫的風格--19世紀拉菲爾前派兄弟會的風格~~

PS:中世紀篇一共五大章,彩頁封面也應該要三到四張左右~~~

 

我就是要這種色調和韻味的畫面~~~

昏黃的羅曼尼克式古堡,

俊美的騎士和公主(咦?XD可是我不是畫騎士與公主ㄟXDDDDDD)

 

就是要這種美感啊~~~~~~~

希望到時候我畫的出來~~~XDDD

 PO上來也是爲了激勵我自己!!

當然我一定是純手繪囉!~~~

預計中世紀第一章Always Somwhere正稿這週就會全數完稿!!六月份開始動工的線稿,七八月教甄,九月開學,又加上八月的搬家、九跟十月份第二部第六章的草圖繪製,說來戰線雖久但是真正畫正稿的時間不算長,眼看十月份就快結束了,得趕快完稿好讓我繼續畫第一部第二章的正稿啊XDD

每一次創作都有值得跨越的關卡。以前畫槍與玫瑰時曾經對吉他很頭痛,現在覺得吉他好好畫XD畫槍的第六話時,快被Axl的鋼琴給弄瘋,想不到也跨越了。現在因為是畫中世紀的故事,Jeff之後又會參加十字軍東征,怎樣把馬畫的活靈活現是目前最大的難題。很喜歡這種不斷超越自己的成就感。要展開一連串畫馬素寫的練習囉!!

原始出處--我的新聞台殘缺之美:醉臥文藝沙場 http://mypaper.pchome.com.tw/arthistory/post/13201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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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5 15:20



Jeff Beck Press Conference Pt.1 Montreal Jazz Festival 2009

一直忘了把Jeff這個最新的榮譽給貼上來~(今年七月份
三大吉他手都是我的愛,其中Jeff Beck更是我的英雄,
在這個頒獎中,製作單位在PPT投影上秀出了好幾個用來形容Jeff的詞,很多我看了都很感動。
而其中有一個一秀出來大家狂笑,就是Cute Bassist!!!→哈哈哈普天都知道Jeff家有個漂亮可愛的小貝斯手Tal啊XDDD




我把這個主持人用來形容Jeff的所有用詞都打出來:(有些沒翻的就請自己看
Absolutely fabulous至高無上的神話
Benchmark player
Boundlessly imaginative無窮的想像
Brilliantly original燦爛至極且原創
Constant evolvement持續不斷的演化
Creative Genius創造性的天才
Fretboard Magician
Guitar adventurer吉他的冒險家
Guitar God吉他神
Guitar Sorcerer吉他巫師
Guitarist's guitarist吉他手中的吉他手
Hands of God神之手
in-freakin-Credible
innovative alchemist創新的鍊金術師
Master Stylistz風格的大師
Mega genius
Soulful Phrasing
Sublime trem
Tone Alchemist聲調的鍊金術師
Tone Poet聲調的詩人
Tone Sculptor聲調的雕塑家
Totally awesome
Tremolo magician顫音的魔法師
Zen Master禪的大師
Zeu's Guitarist
最後一個,
F***g amazing!!→看樣子在場所有人,包括Jeff,最喜歡這一個XDDD


Tal真的很像Jeff
的女兒(心)
 這首是他們父女(誤很大)一起四手連彈的改編版jeff beck freeway jam(今年七月份的演出)





這是Jeff第一次帶著Tal公開演出的2007年Jass Festival,一開始大家不認識Tal時,很多人都誤以為Tal是Jeff的女兒(包括我)XD

這一場我很喜歡,也是因為這場的Jeff讓我震驚所謂的"美人不死"是怎麼回事XD
非常棒的演出!!
很慶幸我都看過他們兩位了!!(也看過Eric了XDDD)
 
好溫馨~~~^^b

 
Tal真是個漂亮的孩子!!XD

 
越老越神勇的Jeff葛格,這幾張都拍的好帥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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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21:33




 

公開了公開了!!

這就是我目前最新的Jemmy同人作品The Symbol第一部中世紀篇的原稿!

大家看到總共兩疊,只是第一部第一章而已,光這一章就有六十多頁,三部曲總共頁數是很可觀的(笑)!

目前第一部第一章所有墨線幾乎都完成了,已經進入到網點的階段了!預計明年參加台北同人場時會出第一部第一章和第二章!

來台北這麼多年,好不容易有個像樣的工作室,

現在大家看到的就是我的工作桌,原稿底下就是透寫台。

 

剛剛阿炳強烈建議我除了出英文版,應該還要再出日文版,

感謝他對我這麼有信心,看好這部作品不應該被埋沒,

只是我個人對台灣的出版商實在沒怎期望,尤其我畫的又是搖滾同人,在台灣算是很冷門的東西,在台灣沒多少人會欣賞也是顯而易見的。

他說,現在只欠伯樂。

是的,不知道現在正在盯著電腦看的朋友,會不會是我的伯樂呢,呵呵呵。

 

我的漫畫工作桌概況就是這樣,由左至右介紹一下:

工具盒、原稿和透寫台、小掃把、丁字尺、墨水、廣告顏料和沾水筆。

現在的人幾乎都是玩電繪,

我卻獨鍾手繪漫畫,堅持沾水筆墨汁網點透寫台的傳統繪製模式,我覺得這樣每一張原稿都是有生命且充滿著創作者的感情。

 

XDD!!

再透露另外兩張給大家看囉!XD

這些都還沒完成,所以真正完稿會更豐富漂亮的!

想收藏的朋友絕對不會失望的~~
 

我的繪筆筒~

各式平塗筆、白圭筆、貂毛筆,以及我最好的朋友--沾水筆們!!

這些只是我平常最常用的,還有很多筆是收在我的工作箱裡。 

 

我工作桌旁的佈告欄,貼滿我這一年畫的東西XD

 

客廳,那個大型掛圖也預計是明年我想出的週邊商品之一!

 

時鐘也是喔~~

XDD

 

這其實本來就是餐廳,被我拿來用作漫畫創作的工作室,後面就是廚房~

 

畫圖畫累了,到陽台上看看外面漂亮的風景,也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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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20:18




8月21日那天聯盟兩周年網聚,
盟長我也誕生出這次的賀圖!
手工漫畫,
耐水性墨水、沾水筆,彩色墨水加上水彩。總計這一張也差不多刻了八、九小時。
整張大圖:http://beckpage.deviantart.com/art/My-Jemmy-Comic-The-Symbol-Card-134905721


這張所有人物都是我最新創作The Symbol第一、第二部的主要角色們!
其實我還有第三部,只是目前第三部草圖我尚未動工,因此本回周年慶賀圖,就只挑第一、二部的人物!
這是Q版的角色圖,
所以待會你知道我到底畫了哪些人之後,請別來跟我爭誰誰誰怎麼被我畫成這樣,
作者最大,這是我創作的同人作品,你若不滿意,你也可以去畫符合你心中形象的圖。

第一部中世紀篇,左至右:
英王愛德華一世,英格蘭君主,人稱愛德華長腿。是Crowley公爵的姪子,Jimmy的堂兄。
Jimi Hendrix-先保密。其是他是到第三部才會出現....只是我先在賀圖中把他畫出來。
Eric Clapton-管家之子,Jeff的好朋友,也是非常忠心的管家。
Jeff Beck -木匠之子,後來參與十字軍東征,被親王封為騎士。中世紀篇的第一男主角。
Tal Wilkenfeld-Jimmy和Charlotte的女兒,本名Scarlett ,後被叔叔Jeff改名為Tal。
Jimmy Page-城主夫婦唯一的兒子,城堡的少爺,中世紀篇的第二男主角。
Charlotte Martin-法國公主,嫁給Jimmy成為公爵夫人。
Isis-Jimmy的母親,佛羅倫斯公主,The Symbol三部曲的第一女主角,也是唯一一個我虛構的主要角色。
Duke Crowley-城主,大公爵,亨利三世之弟,愛德華一世的叔叔,Jimmy的父親,是個魔法師。

第二部傳教士篇,左至右:
伊莉莎白二世,不用說了吧,就是現任的英國女王啊。只是我畫她的年代是她剛登基的樣子。

Charlotte Martin-上輩子是Jimmy的太太,這輩子成了Eric的女友,和Jimmy是佛羅倫斯藝術學院的同學。

Eric Clapton- 傳教士,是Jeff的搭檔。

Celia Hammond-在羅馬的餐廳工作的英國女侍。

Jeff Beck-傳教士,Eric的搭檔,在教會裡是資深的教士,從小就立志終身奉獻給神。

Jimmy Page-Surry藝術學院的學生,後因為和Jeff的事情,聽從I夫人的指示,到義大利求學。
Madam I-I夫人,是英文字ijk的i大寫,所以不是唸1...神秘的女巫。
and the four-The Yardbirds 團員,全部都是傳教士。

最前面的那一個就是作者--Emma我啦!XD
 
原始出處:Emma的搖滾同人-創作分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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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21:33



 
沒有比Nightwish這一首Sleeping Sun更適合了!! CD原版比MV版的更觸動我...
我的Jemmy古裝長篇同人漫畫The Symbol第三部-百年孤寂,(有關第三部的簡介請至我的舊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rthistory/3/1313458816/20090726014715)
一直沒有找到貫穿整部的主題曲(倒是章節的曲目都已經找到了)

延續前兩部Jeff Beck和Jimmy Page的故事,

主角落到Jimmy的媽媽Isis身上,
這篇百年孤寂就是敘述她在這七百年間的故事。
很寂寞、很孤單,很淒涼,
正巧這回聯盟第二次網聚,無意間聽到阿J音樂清單的這一首,
我整個人雞皮疙瘩又起來了!!! 太適合Isis了!!! 這首的詞意,
還有MV又正好是十字軍的背景,真的跟我的The Symbol故事背景太貼切了!!! 
我就是要這種孤寂又沉悶的感覺.....
很高興找到第三部的主題曲,我可以依照這首歌的感覺,激發更多想像,
延伸出更多感人的故事!!

MV中有很多場景、服裝都可以給我參考呢!!

http://tw.wrs.yahoo.com/_ylt=A3eg8_hm5ZNKzNoA_N121gt./SIG=12s0klbn6/EXP=1251292902/**http%3A//www.nightwish.fr/website/html/pages_speciales/sleepingsun2005.htm


The sun is sleeping quietly 太陽靜靜沉睡在
Once upon a century 一個世紀以前
Wistful oceans calm and red 海洋平靜赤紅
Ardent caresses laid to rest 已經慢慢的褪去了色彩


For my dreams I hold my life 為了夢想,我願意付出我的生命
For wishes I behold my night 我向黑夜許願讓我看透一切
The truth at the end of time 我看清了真相
Losing faith makes a crime 它讓我對自己的信仰感到迷茫


I wish for this night - time 我希望
To last for a lifetime 黑夜伴我一生
The darkness around me 黑暗包圍著我
Shores of a solar sea 在日升月落的海岸
Oh how I wish to go down with the sun 我多麼希望隨著日落一同西沉
Sleeping Weeping With you 和你一同感受著悲傷 長眠在一起


Sorrow has a human heart 心靈上的創傷
From my god it will depart 只有靠時間抹去
Id sail before a thousand moons 我將隨著月光離去
Never finding where to go 去一個沒有終點的終點
Two hundred twenty - two days of light 二百二十二天的光明
Will be desired by a night 終會被黑暗代替
A moment for the poet is play 詩人的靈感
Until there is nothing left to say 終會被磨滅


I wish for this night - time 我希望
To last for a lifetime 黑夜伴我一生
The darkness around me 黑暗包圍着我
Shores of a solar sea 在日升月落的海岸
Oh how I wish to go down with the sun我多麼希望隨著日落一同西沉
Sleeping Weeping With you和你一同感受著悲傷 長眠在一起
歌詞出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5110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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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我與Beatles
2009/08/12 01:41



闊別一年,終於又回到披頭系列文了~~^^

史話這系列會是完整的個人介紹,相對去年寫的會完整許多。

我本身想把披頭四的生平介紹跟我寫的三大吉他手一生傳奇分成兩邊來談,所以標題的命名上並不想承襲"一生傳奇"這四個字。這完全是兩個單獨系列的長文。(不過披頭四跟三大吉他手都是熟到不行的好朋友喔~)

基本上,也很難單用一生傳奇來形容這個團。

他們這四人的故事,應該要綜觀來看才對。尤其是John跟Paul這一對史上絕無僅有的大冤家兼靈魂伴侶(就看你認為他們是屬哪一個囉),

在John死前的命運真應該湊在一起說。

不過,對於不是很了解他們故事的朋友,四個混在一起講的介紹恐怕讓人看的迷惑不已,

因此我還決定先從個人歷史的呈述,用我自己的角度和主觀情感,介紹我自己眼中的披頭四。

若說披頭四是史上最紅的天團,

那他們的傳說與八卦也會是史上第一。(請注意,Beatles四人之中只有Ringo年輕時是真正的乖小孩,另外三個青少年時期可都是被稱作不良少年的喔。他們可不是像後來成名後狀似乖巧的那模樣呢!千萬別被騙了XD)

光從John跟Paul之間的故事就可以讓他們登上"慘烈天團"寶座,這兩人之間的愛跟恨一樣多。那些早年的親密就別說了,中期的忌妒生變也別說了,後期由愛生恨彼此宣戰也別說了,什麼為了錢為了女人的爭吵也別提了,看多聽多只會讓人血涼了一半,如此糾纏的前半生最後竟然以擊斃John的那一聲槍響結束。那一聲,除了讓世界的音樂死去了(當時的頭條),也讓當時記得披頭四風華的人們跟隨他而去,更讓一輩子與他糾纏的人象徵性的隨他一同埋葬了...就算還活著又有什麼意思,靈魂去了一半這下半生還會過得多舒坦?這種情感"痛"的成分太重,有哪幾個人足以承受?

所以,有哪個團可以比擬這般如此反差又如此悽慘的情境?更別說一團內四人中就有三人被刺殺過的這樣紀錄,實在是史上絕無僅有。

而John Lennon與他最大的眼中釘尼克森總統之間的拉鋸,歌手與美國總統這樣的組合也真是史無前例了。而且,John還"榮登"第一個被美國政府限制入境的Singer呢。

要不是披頭的粉絲比較沒像齊柏林的那麼大膽,不然史上真人同人始祖的位置應該是披頭四拿下才是。

首先,還是要強調一下,

這些文都只是我自己個人研究後的主觀感言,

也是我以我自己的喜好篩選史料再經過整理的結果。

我不是搖滾史學家,只是以一個搖滾迷的身分去介紹這個歷史天團,

假設有人覺得小妹根本屁話不通,請轉檯離開,台長我很懶的筆戰,任何一種不尊重的言語我絕對會刪除的一乾二淨。

---------------------本文開始

前言

講到披頭四,實在是不能不從老大爺John Lennon開始起筆。理由真是大爺實在太"大爺"了。(看了以上幾行的朋友應該就足以理解了吧)

請注意,這麼說並非大爺是個毫無瑕疵的偉人,事實上John這人的缺點可真不少,

我個人認為他除了不是個好情人、好丈夫,也不算是個好友人,

有些時候真的會讓我覺得"認識他還真倒楣"...(我會解釋)

他的懶散、陰情不定、尖牙嘴利以及暴力(毆打他的前妻)等紀錄再在顯示他不是個多好的男人。(外加他的劈腿成性,就算是跟小野洋子已被譽為真愛傳奇,John還是一樣劈腿...)

但是大爺之所以經典,真的是有他獨特之處。

即使他的用詞鋒利、得理不饒人的個性較人招架不住,

發狠起來也頗不留情面,

可是他就是可以從那張賤嘴說出許多雋永無比的經典名言,

用他那雙不是很會彈吉他的手寫出許多精采的樂曲,

並且,

他那銳利敏感的觀察力,促使他成為搖滾史上寫詞的代表人物。

 再來,大爺很勇敢,正是因為他的叛逆使然,

即使披頭四全盛期時他還是以一個溫順的乖乖男模樣騙了不少女性歌迷的心,

實際上,後期走向政治導向的Lennon,才是我眼中真正的大爺。而他在我心中之所以偉大,也是後期的他。

我敬愛那個勇於衝撞體制,即使懷抱著不切實際的烏扥邦夢想也不會退縮的Lennon大爺。

 不過,

對於資深迷而言,

John這人有著嚴重的戀母情節傾向,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

況且,他個人的性向也很曖昧,就算是從喜歡嚐鮮好奇作祟的角度去看,還是覺得會這樣想的他還真特別。他就是那種會因為一時新鮮而跟某人出去的人,就算那人是同性戀也一樣。

John一直以來都很受同性戀的歡迎,這恐怕是他們四人之最,我行我素的行徑也為他的人生更添一筆驚嘆號。

假設只是以一個單純歌迷的角度看John,會覺得他敢作敢當毫不忸怩的態度很有魅力,但是若是他身邊的人,尤其是很在意他一舉一動的人,想當然爾會被他弄得忐忑不安七上八下,所以我才說某方面來說,認識大爺還真不知是福還是禍。

尤其打從我開始寫這些經典Rocker私生活的長文之後,還真慶幸我與絕大部分的人一樣,都只是小小歌迷,而非他們身邊的人。可以仰望他們的光輝是種幸福,但是作為他們身邊親密的人絕對是種虐刑。(這情況也可用來套用在Jimmy Page、Eric Clapton以及Axl Rose等人的生平之上)

關於大爺早年生平,我就先以幾個條列式的標題分別切入:

兩個母親-Mimi與Julia

與Paul McCartney的相遇

與George Harrison的相遇

亡母的牽絆

Stuart Sutcliffe的影響

流氓與淑女-John與Cynthia Powell

 
[圖]1949年八歲的John與牽絆他最深遠的生母Julia。

兩個母親-Mimi與Julia

要說誰才是John這一生最愛的女人,

只要知情的人應該都知道,

絕對是他那早死的母親Julia。

由幾件事可以看出John對Julia的依戀有多深。除了他給自己的兒子(和第一任妻子Cynthia生的)取跟亡母諧音的名字Julian,日後不管是他寫的曲還是Paul寫的,他都希望自己的名字跟Paul連在一起,就像自己的兒子跟母親的名字連在一起、自己童年破碎的心也跟母親牽絆在一起同樣的道理。

日後他娶大他八歲的日籍藝術家小野洋子,也是戀母情節的影響。

John從童年開始就是個粗魯、叛逆的孩子,這些特質也全都遺傳自生母Julia,可是,真正撫養他長大的卻是自己的阿姨Mimi。那才是他真正的母親。

Julia,可想而知,是個很沒有媽媽樣子的女人。與其說她是John的親娘,到不如說更像個姐姐。John那不受約束無法正經起來的樣子就像她。

就在她生下John沒多久之後,她因為愛上另一個人而離開了John的生父,為了從新開始另一段婚姻,她把John交給妹妹Mimi撫養好方便進展新的關係。就這樣,展開Mimi養育John的歷史,即使他是多麼不討人喜歡又老愛闖禍的孩子,這位阿姨卻遠比生母還更像母親,永不放棄對John的教導。

曾幾何時小John就在自己的阿姨Mimi和生父兩邊度日,他們都很疼愛這個孩子。可是有一天,當初因為新歡而走的Julia又回來了,她要把John帶走。

Julia的出現頓時打亂了小John和生父之間的相聚。原本父親還打算要帶著John一起去紐西蘭,而且兒子也狀似很習慣與父親相處,可是,當Julia一出現,情況立刻逆轉。

John被父親叫了出來,告訴他母親的來意。起先John以為Julia要跟父親複合了,這是他最盼望的結局。

可是,並不是。是John必須從父親與母親之間選擇一個人。

Julia問了John兩次,John的答案都"要留在父親身邊"。

聽到答案後的Julia轉身走出屋子,John想了一會兒飛奔而出,追著自己的母親而去。從此他爸爸再也沒有看見兒子,直到披頭四崛起。兒子就這樣離開了他。

追著Julia而去的John,這個畫面讓我覺得好心酸...

 

[圖]九歲的John

實際上,把John帶回利物浦並非Julia的意思,而是Mimi。

回到利物浦後John當然還是跟阿姨住了,而阿姨嚴肅的管教對John這種頑劣的孩子似乎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沒多久,John開始在學校裡搞幫派,為了讓其他孩子們覺得自己是最酷的,幾乎每個人他都動過手腳,整天都像是有打不完的架一樣。強硬的個性讓個頭並不是很高大的John看到比自己更壯的孩子,也完全不認輸,反而轉個彎耍點小心機恐嚇、威脅對方,好讓對方嚇到不敢對他怎麼樣。(實際上他其實怕的要命呢!)就算有時打輸了他還不忘狠狠咒罵要給對方好看,通常人家怕John會烙人來也就不敢怎麼樣。

瞧,John Lennon大爺從小就是這麼機車XDDD!這也顯示他頭腦很靈光~

不過,John童年做過的壞事還真是一籮筐。除了打架,以他為首的幫派還會到處偷竊,或是做些調戲女孩子等下流勾當,導致當時的家長們非常討厭他,一聽到他的名字就頭痛。學校的老師也差不多把John這個孩子當作沒藥救的人渣。

John的惡行惡狀,Mimi並不是全數都知情。她雖嚴厲,卻用最大的愛來包容、滿足這個孩子。可以說除了父母離婚這一點,John的童年可是超級幸福到已經過於囂張了~

童年的老大經驗讓John過足了癮,導致他日後在人群中往往會人來瘋,一群人之中笑的最大聲最囂張的一定是他。為了要受到歡迎、受同儕擁戴,裝狠裝酷是他生存的法則。John自稱他很喜歡主動去挑釁他人,他覺得這樣遠比當個泛泛之輩還要更帥、更屌。我想這也是日後他受到Bob Dylan的影響後,走上政治化思維挑戰所有他看不慣的政客的始因吧~

我覺得也是因為John的個性是這麼具有攻擊性,一旦與同樣很強勢的Paul反目後,Beatles的末期才會變得那麼多事....而且這兩人也頗自私,兩人吵架還要拉一批人進來當替死鬼...(嘆氣)

1957年Mimi讓John去唸文法學校,然而喜歡稱老大搞幫派的John依然故我,有一回John跟另一個同學因為反抗老師被叫進辦公室,John居然還當著老師的面用手撥著對方所剩無幾的頭髮,手還不斷的摸來摸去。可是膽大如John最後還是嚇到尿褲子....(這不是我亂掰的喔)再怎樣囂張,孩子畢竟還是孩子啊。大爺你馬幫幫忙...= =

當時他只有藝術科分數能看,其他學科慘不忍睹,老是愛與老師嗆聲、挑釁校長的John,成績單上老師給的評語還是"無可救藥,簡直是班上的丑角。風評極糟,他只是在浪費其他學生的時間".....

其實像John這樣頑劣的孩子在現在的學校裡還是隨處可見。我應該幫這些辛苦的師長說說話。像John這種學生,要好好帶真的很不容易...這些老師們真的辛苦了....= = 就算John後來成為音樂界的偉人,我還是很同情這批帶他的老師。^^"

John也常常會偷Mimi的錢擺闊追女生,有一次實在是拿太多了被Mimi發現,那一回是他第一次被挨打。被處罰後的John表情也沒多大變化,他這個孩子就是這樣,你對他好,對他壞,他心裡頭可是清楚記著,只是臉上都故意不表現給你看就是了。有時還會說些更賤的話刺激他人~(好討厭的小孩啊....囧)就算感激在心,狗嘴也吐不出象牙就是了....

這情況在姨丈去世、Julia去世後變的更明顯。

John跟姨丈很親,他的猝逝讓他很失落、傷心,但是倔強的個性卻使他習慣故意在眾人面前表現他的冷漠。裝作漠不關心,甚至還刻意的嘻皮笑臉,若不是很了解John的人,恐怕看到他這樣真的會很想打他一頓呢...

同樣的,Julia去世那次也是。明明John愛母親愛的要死,卻還是會哪壺不提提哪壺,就是喜歡挑起話題去刺別人好顯示他的男子氣概(不會因為媽媽死了就顯的軟弱之類的)。也多虧Mimi阿姨真是個心胸寬大的女人才忍受的了嘴巴這樣壞的孩子。但是人都會有剋星,他這佯裝堅強的一面,之後都會在遇到Paul McCartney後全數瓦解了。

13歲左右的John成績一年比一年還要爛,終於退到後段班之中的後段班。爛到他自己都看不下去(@@!真難得),喜歡面子的他也開始覺得很丟臉。不過,大爺畢竟就是大爺,他最後還是有一套邏輯說服自己繼續爛下去。"我也開始在考試時作弊,可是一想到和一群蠢蛋較量成績實在沒啥屁用,所以我的成績就和以前一樣爛"。→你看看....是不是很典型的大爺式邏輯...= =

所以跟John Lennon相處,是真的需要很強的心臟對吧....

   [圖]1957年檔案照。以John為首的校園樂團Quarrymen,就在拍照完的幾個小時之後,John與Paul第一次見到對方。

Quarrymen(中譯採石者),是個以John Lennon這個校園最大條的不良少年為首的樂團。當時所謂的不良少年,以現在的眼光也都還好--不過就是把頭髮梳的又高又油亮外加緊身褲。這些少年全是貓王Elvis的膜拜者,穿的要像Elvis、頭髮要像Elvis、帥勁也要像Elvis,總之,Elvis從頭到腳都是當時青少年們的聖經。當然,叛逆的John也是Elvis的瘋狂崇拜者之一。

因為John的緣故,校園裡很多家長都不放心讓自己的孩子加入Quarrymen,深怕又有偷竊又有打架前科的John帶壞自己的小孩,而Quarrymen,這個Beatles初期雛型的重要團體,由於團長是John Lennon這種人當的,所以不可能會多和諧的(歪嘴笑)。

成員不定,素質又不高,又加上John這人做事也是三分鐘熱度,

Quarrymen就這樣有一天沒一天的,直到Paul McCartney的出現,才改變了樂團之後的命運。

[圖]Paul McCeatney與Quarrymen。天生的臉蛋就是圓嘟嘟的Paul,小小年紀架式就不小。

與Paul McCartney的相遇
 Paul還真的是注定要認識John。

他雖沒John那樣壞,可是叛逆依舊在Paul的血液中流竄(這部分我會在史記二:Paul McCartney篇好好介紹~)年紀小歸小,卻和John差不多臭屁。

我就直接順著John為主的文脈接下敘述了。

1957年夏天,有位John的朋友Ivan向Paul介紹聽Quarrymen的演出。而這個人有時候也會加入一起表演。而Paul答應前去觀看的理由,除了好奇想聽看看,也是想要把馬子(這孩子= =│││..... )。

基本上Quarrymen在從小就會一些樂器的Paul眼中是個實在不怎樣的樂團。濫竽充數的不在少數,而為首的John呢,模樣屌歸屌但是也沒多高明,Paul形容,"他像在彈斑鳩琴一樣,盡用些斑鳩琴的和弦",還加註:"因為他知道的和弦就只有那些"。(真不給面子的評論...笑死)

而第一次見面的情況也令人發噱。

Paul就穿著跟平常一樣的衣服,沒什麼特別打扮,他形容這個樂團"都是一些心胸狹隘的人,把所有排擠到外。"而John在台上忘記歌詞後就開始亂哼亂唱,想不到這招他還挺在行的,荒腔走板也面不改色照樣唱。這一幕深深烙印在只有14歲的Paul心中。就算他覺得John有時真像個白痴,掰歌詞這一幕卻讓Paul打從心裡佩服起他來。

下了台之後,Paul用了一點時間才打進他們的圈子。為了不被這群大哥哥們看扁,他打算露一手嚇嚇虛張聲勢的大男孩們。(Paul的確是樂器比較利害的一個)

想不到稍試身手,果真,這群大男生都對他刮目相看,看著Paul玩吉他比他們每個人都利害,還會很多他們根本沒聽過的曲子,Paul就很得意的在這些大男孩面前狂獻寶。(Paul也是那種愛現、愛在人面前裝很會的那種人啊...只是沒John那麼外顯而已)

突然間,剛剛在舞台上亂掰歌詞的人跟他說了句"Twenty Flight Rock(Paul剛彈的)"是他最喜歡的一首歌,

而那人因為喝了啤酒所以有點醉醺醺的,突然靠過來讓Paul怔了一下。而這個Paul眼中的"老酒鬼"就是John Lennon,那時他16歲,在14歲的Paul眼中,就像個大人了。

想不到Paul的出現,也讓John變的不太尋常。

通常他的魯莽、未經思考才是常態,哥兒們眼中的John就是這點酷。結果Paul卻讓John開始認真思考、反覆琢磨要不要讓他成為Quarrymen的一份子,這簡直就是破天荒的第一遭!

John說,是因為喝酒,所以讓他鬆懈下來了。(是這樣麼?.....笑噴)

其實John會開始想那麼多也不是沒有原因的。自己習慣當老大久了,弟兄也都把他當偶像,John絕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覺得自己是最屌的。

然而Paul的琴藝顯然遠比他們任何一個人高,

假如Paul進來,John就得放下唯一主角的架子和這小鬼頭平起平坐。這讓John有點猶豫。不過,又因為Paul很棒,並且John覺得他有點Elvis的味道,所以John一開始就很喜歡他,最後還是把Paul拉了進來了。

Paul似乎早預見他們一定會拉他進團似的,一週後他騎著單車遇見他們幾個,問到加入樂團一事,立刻就答應了。

而老大哥John為了不在小弟Paul面前丟臉,也開始認真寫曲子,這兩人打從最年輕的時期開始就已經互相激勵了。但是憑良心說,他們那時個人創作並沒有多高明,唯有一起合作寫出的曲子才會讓人眼睛為之一亮。就這樣,他們成為彼此最密切的創作夥伴,一起寫歌一起演唱,再也沒停下來過(直到後來....唉)。

 就這樣,Quarrymen的老大John Lennon開始跟屌小弟Paul McCartney整天湊在一起,翹課,寫歌,練吉他。Paul說,認識John之後他整個覺得世界都是新的,即使差兩歲,但是腦子裡想的是一樣的事情。是音樂讓他們兩個結合。

而Paul也很樂於教John吉他,即使每次都得對著鏡子把Paul指給他看的指法顛倒過來(Paul是左撇子),一向懶散的John居然頗樂在其中。

這麼熱絡的兩人讓其他人感覺到被排擠了。Paul給他們帶來一定程度的威脅感,又加上看起來屌屌的有點討人厭(笑死.....不屌還可以進你們團麼?),而這威脅感不但沒隨時間消失,反而又因為另一個新夥伴的加入,讓大家更不舒服。

這個人,比Paul年紀還要小,可是外型打扮上看起來卻更加不良。Paul堅持要把這麼一個好朋友也拉進來,而且最重要的一點,這個朋友的吉他遠超過他們所有人,程度更利害,即使年紀真的很小,Paul也拍胸脯保證不成問題。

這人就是George Harrison,又是一個把頭髮梳的高又亮的人,眼神遠比所有人還要銳利,看起來比他們更屌的13歲小孩。

就這樣,Quarrymen中已有三個屌人,很快的,這個團體就成為名副其實的屌人團了。(抹汗...)

所謂的物以類聚就是這麼回事了~

[待續] 

原始出處:Emma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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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8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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