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工、志工
沒有服務,何來服務費?
藍領移工(外勞)到台灣,要先交林林總總的一堆費用。開始工作後,每個月還要另外要交給仲介公司1800、1700或1500的服務費。
顧名思義,「服務費」之所以存在,因為有所「服務」。對於部分移工來說,這些「服務」確實不能少,畢竟初到異國,需要有人代為溝通、辦理證件、甚至噓寒問暖。
不過,有些來台多次的移工,自己可以搞定一切,根本不需要服務。也有些仲介,移工需要「服務」時不聞不問,但是服務費照收。
根據勞委會今年1月開始的新規定,雇主應將全額薪資交給外勞,不得代扣服務費,違者罰款30萬。新規定並指出,服務費應該以「有無服務事實」為判斷標準,由移工和仲介自行協商。根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的規定,仲介最多「得收取」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的服務費,也就是說,不管1800還是1500,這是仲介收取費用的「上限」,如果服務沒那麼周到,也未必有資格收那麼多。
其實,根本不需要勞委會的法規解釋,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有服務,當然該繳交服務費,服務多少,就給多少;而若沒有服務,仲介憑什麼收服務費?
我們認為,在現行的規定下,有接受「服務」的移工,應按時繳交服務費,但是沒有接受服務的外勞,則可依規定不繳這筆費用。在雇主方面,應依照規定將全額薪資以現金交付移工,或者轉帳入移工個人的銀行戶頭。至於仲介,亦應「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有服務、收費,沒有服務,就別收費。
另外,我們也必須指出,勞委會此一符合勞基法「薪資須全額給付」原則的政策,半年來,並未廣泛宣導,多數移工及聘有移工的雇主根本完全不知道。這項政策並非只在國際輿論指責我國未能保障移工人權時,拿出來作為證明「我們有做喔」的表面文章,這項政策的落實與否,除了關乎移工辛苦工作所應得的報償之外,同時也檢驗著新政府對弱勢者的誠意。(台灣立報2008/6/16 社論)
細說米勒 公視有責任 缺資源 【聯合報╱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北市】 2008.06.08 01:44 am 前往國立歷史博物館,親自經驗「驚豔米勒」之後,想必有更多的人意猶未盡 ...《 詳全文 》
由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製作、黃惠偵導演的「八東病房」,是一部從勞工運動中長出來的紀錄片!它有明顯的運動需求和目的(爭取家務勞動者勞動權益立法保障);但是它不是喊口號,而是紀錄和呈現。 ...《 詳全文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0852 苦勞網2008實習記者大募集!! 歡迎「假記者」踴躍報名∼∼ 1997年,幾個年輕人在網路上架設了收集社會運動資料的平台,苦勞網於焉誕生;1998年 ...《 詳全文 》
中國時報 2008.05.07 期待史局長擊出漂亮安打 林麗雲/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自馬團隊發布人事命令以來,「內閣第一美女」、「駐顏有術、和大學時代一樣漂亮」是新聞局史亞平 ...《 詳全文 》
轉貼自苦勞網:2008/05/01 2008鐵馬影展影評 有苦難言--「在中崙的越南姐妹們」影評 張正 台灣立報社越文、泰文四方報主編 在高雄中崙社區生活輔導班的越南姊妹,肯定是比較幸運的。 ...《 詳全文 》
數位相機與部落的孩子們 影音檔 燦哥、楊佛頭 攝 2008.01.23~01.26 南投曲冰、花蓮卓溪2008.01.29~01.30 桃園復興 「家裡有數位相機的人請舉手?」「... ...《 詳全文 》
越南親娘就是這麼口愛! 嘻嘻 !幸福是什麼? 很簡單! 幸福是有一個人記得你的存在--安靜的坐在你身旁聽你說所有的心事---當你傷痛時他會和你分擔---你開心時他會讓你的幸福加倍............... |
亦俠亦狂亦溫文,夾敘夾議夾影像--阿偉的文字心情你所熟知的阿偉,有你長久關注的目光,有你不斷的鼓勵,這世界顯得不一樣,看電影、閱讀、聽音樂、月旦人物、品評時事或與你閒聊,我們在一起,有感覺、有思考,有溫情,還有無限擴展的美麗新世界。 |
人力資源就業服務大家好!我是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理事長 黃杲傑, 在此與大家分享就業服務資訊 以及 對政府外勞政策的看法及建言 希望拋磚引玉 所有同好共同參與討論!!若有任何外勞問題 小弟也可在此就己所知所學,提出因應之道!! |
水者_部落格「越南」是什麼鬼東西?一個很落後的國度嗎!...你如果是這樣認為?...那就進來看看了! 這裡記錄了是以「越南」生活經驗為主,也就是說,以我的生活體驗來描述種種寫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