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新使用者?立即註冊

華碩 Eee PC 相關軟、硬體介紹及應用!   不論政治!不論隱私!不論宗政!只論 Eee PC! ( 廣告者必列黑名單!必砍!)

關閉

用消費者保護法,規避 Eee PC 螢幕壞點的問題?

分類:最新文章
2007/11/15 04:30

在前篇關於電視購物台販售 Eee PC 的文章後,有位網友留言,大意是這樣的:
『擔心買到有螢幕壞點的 Eee PC,打算用電視購物的鑑賞期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有壞點,就退貨!然後去網購,直到選到一部沒有壞點的 Eee PC 為止。』


這種方式嗎?我不好評論到底是誰的問題,是廠商的商譽不佳?還是消費者刁鑽?

但根據以往我在 3C 連鎖通路任職的經驗,發現無論是從業人員或是消費者,
對這個『消費者保護法』內所律定的『七天鑑賞期』是一知半解,
所以造成不少糾紛及誤解,對廠家及消費者都是不愉快的經驗。

加上現在網購及電視購物的盛行,消費者更應加強這方面的知識,
確實的了解您的權益,不被廠家所侵犯,同時也不要
盲目的擴張解釋您的權益,造成廠家的損失。

以下是小弟對『七日鑑賞期』的實務經驗及心得,野人獻曝 ... 供各位網友參考!
如有謬誤或誤植之處,還請不吝留言指正,分享正確的觀念及作法,這才是本文最終的目的。

回到主題吧!一個消費者會用這種方式規避有瑕疵的商品,我想,廠家要負最大的責任!
為什麼?大家想想吧!

Spyker Wu In T.C

========================================================================

消保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 19 條原文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實體門市適用鑑賞期的條文嗎?

不適用,只適用於『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這兩類型的交易行為,
在實體門市中的交易,不管有沒有展示品或樣品,即使是非現貨交易 ( 預訂 ),
均視為消費者是在充份獲得及了解商品資訊的情形下,所發生的交易行為。

如果是賣方的疏失,或有隱瞞、欺騙等手段,最好引用民法的條款提出異議,
引用此條文,通常敗訴的機率很高。法律沒那麼活,法官也沒那麼閒,
打官司勝訴的要件之一是:引用正確的條文。


電視購物 / 網路購物適用『郵購買賣』嗎?

適用,廢話!但怎麼引用您知道嗎?
在 2003.01.22 公佈的消保法中,第 2 條對『郵購買賣』的定義,正式將
『網際網路』納入,也就是網路購物,而電視購物早己納入條文中。

七日的鑑賞期,可以增減嗎?如何計算?

廠商如果明白告之有超出七天的 ( 常見的是 10 天 ),站在立法精神上,
是沒問題的,但少於七天,明顯違法,最常見的作法是把『少於七日』的鑑賞期條文,
藏在商品廣告或說明的不明顯處,或刻意縮小字體,使消費者不易閱讀。
等到消費者要求退貨時,再以己明白表示『少於七日』的鑑賞期,
並消費者當時並無提出異議,代表己接受 ( 視為默認 ) 為由抗告 ...

以簽收日開始計算 ( 含當日 ),七個自然日,並非是工作天,因此含週六日及假日。
注意的是簽收日哦,不是您實際拿到的日期哦,託友人代收者請小心!

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嗎?

待續 ...

無須負擔任何費用?退貨的運費誰付?處理費?銀行轉帳手續費?

待續 ...


買賣雙方事先約定不符條文規定的事項,有效嗎?

待續 ...

什麼叫回復原狀?我不能拆封嗎?如何檢視商品?

待續 ...

民法第二五九條?那是什麼?和此條文有什麼關係?

待續 ...

有什麼商品不適用本條文?為什麼?

待續 ...

買賣看不到的商品 ( 服務、勞役 ),也可以鑑賞嗎?

待續 ...

廠家如何防止惡意的退貨行為?

待續 ...

廠家阻撓善意退貨的手段?

待續 ...

下一篇
回應(4)
Amada2008/04/15 21:06 回應

此則為私密回應

靜微2008/04/14 00:02 回應

好像要注意的還滿多的耶,看的我眼都花了。
不過,你還真細心為大家注意這些事,你人真好
會注意你,是因為,我也買了EPC,不過,我是去展示場買的,有問題就直接問,直接查貨。。
OK了才買,這樣問題應該就不多了吧!
對了,想請教你,我EPC裡的即時通為什麼上去了,而且明明線上有人,可是他都顯示離線呢!是不是那個部份登錯了才會這樣呢?
可以為我解答嗎!
感謝你了哦!

阿仁2008/03/30 14:59 回應

昨天在燦坤了一台有'亮點的,真不 知如何處理阿?

脆笛酥2007/12/29 05:15 回應

實用的生活法律常識,感謝分享。

順心

引用(0)

文章分類

BlogAD

華人部落格大獎

更新日期

2007/11/15 04:55

部落客廣告

統計資料

  • 今日人數:23
  • 累計人數:959239
  • 發表文章:182
  • 相片數量:520
  • 回應數量:564

部落格觀察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 2009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