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壹周刊和蘋果日報來台前,幾乎是國內各大媒體都群起撻伐不希望它進來,說得振振有詞,滿口仁義道德。而今天呢?當初那些義正嚴詞的媒體高層哪一個不是用蘋果的精神來辦報?當年以新聞、文學精神辦報的各大報創辦人不知道怎麼看這件事。
新聞專業性流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嗜血性,面對各種災禍場面,有人受傷就要照到流血畫面,有人死了就要照到類似忍者用的九字真言”罹難大體皆陣列在前”的畫面,有人哭了一定來個特寫補捉那盈眶淚眼,不然就不夠看,不好看,正如表坊第三夜相聲中阿亮的一句台詞:”因為流血總比流汗好看”
不過媒體人總把罪全推到消費者頭上:”因為消費者愛看”、”如果不這樣就沒人看”,也造成了報紙和雜誌愈來愈沒什麼兩樣,看了就倒彈,在這樣的環境下,媒體變成了一頭醜陃的怪物,也對一些該真正該重視的東西只因為不夠血腥不夠暴力不夠誇張就置之不理,比如以下這個,你知道為了補正公投法,有人正在立法院前絕食抗議快一週了嗎
以下引用自外省囝仔 台教會蔡丁貴教授絕食抗議為什麼要修正公投法?2008/10/29 19:58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小時候,過年時總會拿到許多親戚長輩給的紅包。
可是,所有的壓歲錢卻總是被媽媽收走,
而且媽媽總是說:
「妳還小,這些錢媽媽幫妳保管,妳要買東西的時候,只要跟我講,我就會拿出來給妳。」
某天,我看到了喜歡的玩具,便對媽媽說:
「媽媽,我想買玩具。」
媽媽回答:
「媽媽沒有錢給妳玩具啦。」
我靈機一動,說:
「對了!我的壓歲錢不是放在妳那裡嗎?我用我自己的壓歲錢買!」
「不行,」媽媽說。「妳要用錢,一定要經過我的同意!」
錢明明是我的,我卻不能自由使用,
想買什麼還得媽媽同意才能買,
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
而且,那這筆錢到底算不算是屬於我的?
台灣現行的公投法,就像上述的故事一樣。
人民雖然擁有提出公投案的權利,
但若想實際舉辦公投,
卻必須得到「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同意才行。
真正的直接民權,是不該受到任何阻擋的。
只要連署提案的人數足夠,
不需要任何人的允許,就應該可以舉辦公投。
否則人民的權利就會像被媽媽扣住的壓歲錢一樣,
一點用處也沒有。
而這就是我們要修正公投法的原因。
這就是我們要響應蔡丁貴教授的原因。
一位年邁的長者,正為了我們的未來而進行絕食抗議,
身為年輕人的你,怎麼忍心讓他繼續受折磨呢?
以下活動訊息引用自 妙子的故鄉翦影 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蔡丁貴教授為了修正鳥籠公投法而進行的絕食抗議已經進入第五天,為了呼應他的訴求,網友們特別發起「手牽手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的活動。
活動打算邀請一千位網友在10月31號(禮拜五)晚上七點,帶一隻手電筒來光照立法院。
活動一開始,網友們會手牽手圍成一個圓圈,接著發表「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行動宣言,並大聲呼喊「手牽手護民權 公投保台灣」口號三次,以提醒馬英九總統應該儘速對修正公投法做出正面回應,實踐「台灣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的競選諾言。隨後各自拿出自己準備好的手電筒,往立法院內部照去,象徵要照亮立法院的黑暗面,敦促在裡面的立委早日修正公投法,還給台灣民眾完整的直接民權。
或許馬英九總統會再次主張「以民調代替公投」來實踐「台灣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的政見,然而以目前絕大部分民調對於馬總統的表現不滿意度都超過五成,滿意度都不到兩成五的情況來看,如果馬英九總統真的相信民調的權威性,他早就應該辭職下台,由此可見「以民調代替公投」的說法,連馬英九自己都不相信。直接民權還是應該藉由公投來行使。
除了表達「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的訴求外,蔡丁貴教授也與網友們約定,若這個活動能由年輕人順利接棒,他將停止絕食,因為這代表網路新生代也開始走出虛擬世界,關心公共議題,也代表他並不孤單,因此他將以更溫和持久的方法,與網路新生代一起努力,一直到鳥籠公投法修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