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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台北報導】 |
2007.09.21 03:00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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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東溪組成犯罪集團至少犯下卅九件強盜、性侵案,不但輪姦婦女,連十一歲女童都不放過;全案纏訟十五年,數度被判處死刑,昨天死裡逃生,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服刑中的邱東溪之前被判決確定的刑期超過四十年,他擔心若太早假釋出獄,若這些強盜性侵案判刑確定,他要再次入獄,須重新計算在監時間,因此九十二年七月在獄中故意以原子筆刺傷獄友右眼,讓自己得以繼續留在監獄內。
邱東溪的算盤打得很精,昨天果然再被判決無期徒刑確定,依規定必須和之前被判的刑期合併執行;由於邱東溪已在獄中服刑近十五年,達到假釋門檻,是否能獲得假釋,將由法務部審核決定。
據調查,邱東溪、孟南洋及王炎超自八十年十月起,在台北縣市、基隆市及新竹市等地,至少犯下卅九件強盜、性侵案。犯案時,看到路上有人開名車、戴金表或鑽戒,或生意興隆的商店負責人,就跟蹤、監視後行搶。
如被害人在場,邱東溪等人就加以綑綁,遇有婦女即伺機性侵,曾性侵十一歲的女童,輪暴一對姊妺。有一家被害人有四名十到十三歲的女兒,都差點被邱東溪等人施暴,因兩人月事來逃過一劫,但母親仍遭輪暴。
全案審了十幾年,有的被害人對事發多年還要到法院作證,感到痛苦、難過;有的人在法庭上說話還會顫抖,期待被告早日伏法。但法院的判決,無法符合被害人的期待。
據指出,邱東溪等人至少被判處十次死刑,更九審以三人和部分被害人和解,首度改判無期徒刑,直到更十二審仍維持;檢察官、被告都無意再戰,不再上訴,全案由高院法官依職權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定讞。
監所人員指出,邱東溪被判處無期徒刑後,之前應執行的有期徒刑將合併計算。由於他八十一年底入監,迄今服刑十五年,累進處遇已達一級,符合提報假釋的條件。
【2007/09/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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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這麼久,遲來的正義早已不是正義.
更何況司法正義還不一定會來!
有必要更這麼多審???
m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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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集團掏空案
法官今天上午審理力霸、嘉食化弊案部分,提訊、傳喚王令麟等被告79人到庭,加上律師,人數多達100多人,法庭無法容納,台北地院首開先例,以禮堂充當法庭;王氏家族多人身陷囹圄,也因這次開庭,在中秋節前「大團圓」。
........................................力霸案起訴,創下多項驚人司法紀錄,包括掏空金額最多、求刑最高,動員偵查人力4292次,傳訊約談關係人1105人,起訴書最厚,940頁32萬多字,全案起訴107人,是目前為止,所有掏空弊案中起訴最多人的案件,而今天把禮堂當法庭,也創下司法首例。
力霸案審理,分割成幾個部分,今天上午合議庭針對力霸、嘉食化和會計師簽證部分,首次審理,一口氣傳喚王家和集團旗下子公司名列被告的財務主管、會計人員共79人出庭,加上律師,人數逾百人,上午齊聚禮堂時,黑鴉鴉一片都是人頭,有的律師,一時之間找不到委託人。
庭訊至下午仍在進行中。
【2007/09/20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