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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17:14









當合法管道被受到壓制,我們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走上街頭,表達意見。




Dr. Zimbardo著名的心理學實驗(1973):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


探討人性心理的爭議性經典實驗,先以標準的生理與心理測驗,挑選了24位身心健康、情緒穩定的志願大學生,進行模擬監獄的實驗。
再將志願學生分成兩組,分別飾演獄卒和囚犯,關在心理學系大樓地下室的模擬監獄裡兩個星期,觀察他們的心理變化。



實驗結果顯示,脆弱的人性禁不起情境的考驗。溫文有禮心智正常的人,一旦置放在監獄的獄卒和囚犯處境中,行為也會開始失控。

台灣距離警察國家的距離,只有一小步。陳雲林訪台五天期間,基層警察準確執行上級指令,拔除國旗,強行拖拉毆打表達意見的一般公民,不具有法律正當性。如果警察是無辜的,那麼被毆打的路人和採訪記者呢?

很遺憾,台灣,還是一個不尊重基本人權和憲法的第三世界國家。警察的角色不是人民保姆,而是公權力的執行者。


從史丹佛監獄實驗談起。



二次大戰時納粹對於猶太人及異議份子的集中營大屠殺,執行命令的是一般警察和軍人,他們跟受害者可能是左右鄰居,可能是一起長大的同窗好友。但還是無情冷酷的執行屠殺指令。二次大戰結束之後,隨著納粹集中營的殘忍內幕一一揭露,許多人質問:為什麼德國軍警不反抗命令?

按下致命毒氣按鈕的手和回家擁抱兒孫的手,竟然屬於同一個平凡的德國中年?難道他們在執行命令時,不知道自己犯下無可饒恕的殺人大罪?

二次大戰期間,有六百萬猶太人死於集中營。

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共產黨統治的蘇聯。古拉格,共產黨對付異議份子的勞改集中營,私刑駭人聽聞,處決和虐待犯人越多的獄卒和警察可以受到上級褒揚。至少囚禁過1400萬人,其中有200萬死於集中營酷刑,其他死於勞改農場的人數始終沒有正式統計。

什麼情況之下,正常人會變成執行死刑的殺人機器?

穿上制服之後。

STP02









穿上制服,所有的暴力都變得內化和合法化。

STP01









引自網頁參加實驗的男性大學生,被隨機指派扮演警衛或囚犯的角色。警衛可以各種方法來維持監獄的秩序,但絕對不可以動手打人。隨著時間的演變,警衛對待囚犯的限制與管束越來越多,態度也越來越殘忍,原本計畫要進行兩個星期的實驗,由於警衛對囚犯的虐待,及囚犯的過度投入,實驗的第六天更發生嚴重的暴力虐待,於是整個實驗被迫提早結束。實驗結果證實主持這場實驗的心理學家 Dr. Zimbardo 的假設:「囚犯」和「獄卒」受環境影響,徹底投入了所扮演角色,已忘了這只是個實驗,他們也只是學生和演員。

Zimbardo認為,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受到種種社會角色的規範與束縛,努力地想要去扮演我們所認定的角色關係劇本,角色其實決定了我們生活中大部份的態度及行為。如果角色劇本包含了地位和權力的差異時(例如父母--子女、老師-- 學生、醫生--病人、上司--員工及傳統上的男性--女性關係),這種權力上的差異更容易影響個人思考、情感及行動的形成及改變。而當一個人太過於受社會的角色劇本所規範時,他就愈不可能展現他的本性,愈不可能擔任自己的主人,而行為愈來愈受到外在環境的宰割。因此,Zimbardo認為鎖住人類自由的, 常常不是監獄那道有形的高牆,而是人類本身對角色規範的認定,所帶來的心靈枷鎖。


實驗中的牢房囚禁了雙方,牢房的柵欄門就是意識中的那些規則,每個人都要遵從社會規定的角色,不服從就要受壓制。人性本身無惡,屈服於外在的意識型態之後,惡,於焉產生。


1106_03







警察強行驅離和毆打遊行公民的畫面,很小的時候好像在新聞媒體上看過。

1106_02







解嚴二十年後,又出現了。

生長在警察及政府公務人員為主的眷村,家裡的長輩和左鄰右舍,親朋好友都是警察。隔著太平洋看到這樣的場面,我沈默無語。這是以公權力為名所行使的非法暴力,很遺憾的,基層員警,成為國家機器暴力的執行者。下達絕對優勢警力保護陳雲林的_警政署長和國安局長,必須知恥下台負責。

警察制服本身即代表權力,一般人穿上獄卒制服之後都會開始毆打虐待扮演的囚犯,何況是現實生活中穿著真正制服,手上握有警棍的公僕?實驗室的場景只持續六天就失控,在街頭對峙的時間越久,再溫和警察也會變得暴戾和失去理智。

人性,禁不起考驗。 歷史不斷的告訴我們這一點。

不要隨著媒體起舞說警察是無辜的,警察身上的制服代表著國家,人民有憲法保障的言論和集會遊行自由。侵犯基本人權是現代民主國家絕對無法容忍的罪惡。下達驅離群眾命令的人,不僅違憲,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

如果這五天的警察是無辜的,那麼,納粹和古拉格集中營執行任務的警察,也是無辜的嗎?國家機器侵犯人權,警察是第一線的幫兇。公民有反抗的權力,我們不是囚犯,不應該遭受公權力的虐待。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負責。

總統馬英九先生,行政院長劉兆玄,請向全國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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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 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 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 挑釁和 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 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 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 僕,如 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 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延伸閱讀:

1106行動聲明
We Shall Overcome
台灣最後的良心,學生 
2008年11月7日下午五點 行政院門口
行政院前靜坐學生傍晚被驅離 轉進自由廣場
馬英九斥責:警察國家 (2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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