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管!

NAPP(全美Photoshop專業協會)的主席Scott Kelby,曾在他自己的部落格裏發表過一篇My Photo Editing"Code of Ethics" ,文章裏逐條敘述他個人對於照片處理的偏好,開章明義第一條就是拒絕裁切。他說他厭惡用 Photoshop做相片裁切,他認為拍照這件事應該在相機中就全部完成了,因此裁剪相片會使他覺得自己像是一個不會拍照的白癡。
這使我聯想到布列松,他也是反對相片裁切,認為整個攝影的過程在按下快門後就在相機中完成了的一個人。布列松認為構圖不佳的照片即使經過裁切也是於事無補,裁切底片上的畫面就是「承認創造性觀察的失敗」。
3.雖然他反對在照片中擅自加入原本不存在的東西,但是不反對在同一張照片中做物件複製。譬如有一個孩童站在南瓜燈籠旁,孩童的右邊畫面空了一塊,那麼他會複製另一個南瓜燈去把那塊空缺填補起來。他個人的原則是:如果由同一張相片中做物件複製是OK的,但物件若來自其它相片那就不成。--我突然想到有人說:如果你不喜歡既有的法律,那你就自己去發明一條。我們不妨參考一下發生在對岸的〈廣場鴿接受禽流感疫苗〉新聞照片造假這個事件吧!
4.他儘量讓畫面中的物景符合他拍攝時的感受,但是如果有一點點美好得超乎當時,或者根本是超乎甚多,那麼他也不反對,甚至他很歡迎這種意外。
5.他不對照片做二次處理(double-processing,譬如對同一張風景照片以Photoshop對地面和天空分開做曝光,然後再把它們合成在一起),也不會意圖利用白平衡功能去把一個灰濛濛的景緻改觀成黎明的風景,再來他也從來不使用特效濾鏡(effect filter) 。
6.他會把準備放在媒體上的人像照片以後期處理成最好的狀態,尤其如果那是他自己的個人照片,他更不會反對雇用一組人馬來做後期修飾,以期能夠達到稍微神似喬治‧克隆尼(George Clooney)的翩翩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