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使用者?立即註冊
Mango Daily! 要知泛藍真面目,就要來看芒果報!!!
芒果日報新聞參考點(年糕料理館提供)
1.台灣維新館租金已繳清 一銀:絕非無償借用2.快訊/藍營ㄌㄠˋ人強行進入長昌總部 綠營反包圍爆衝突3.民調逼進,藍營急了,綠支持者不要中計4.決戰322/藍委踢館引爆衝突 警車遭支持者包圍無法動彈
看看這四位白目大力踹門的影片!! 請大家幫忙廣為流傳 強力遣責這七八個人包圍長昌總部!!
你也是個超級大白目,比起那四個笨蛋也不惶多讓。只是那四個闖入長昌總部,而你卻闖入芒果日報總社,張貼匪媒中天剪接過的影片,嚴重違反本社規定。社長已經好久沒有修理藍蠅了,你剛好送上來,要不要學羅明才說"我真的好害怕呀"......還不快進藍蠅拘留所蹲一蹲!!!
中国国民党は土地の悪者です,羅明財「我好怕喔...」
依照爛黨ㄟ說法~1.原來那4隻是不小心走到長昌總部~2.原來綠營支持者是暴民~3.原來這是謝長廷設的局~4.謝長廷應該出來道歉~
希望明天還有連續劇~越"吐血"越好
牠馬的.......................................................玩完喽
PART01 PART02 PART03 PART04
囂張到極點 !!!
畫張漫畫好好修理這4個笨蛋!!
此則為私密回應
馬英狗集團毫無創意,只會抄襲,掠人之美,不要臉到極點了!!!
還沒選上總統就開始急著要清算,
原來立委的權利已經擴大至可代替檢察官了喔,
真是恐怖至極~~
告到底吧支持你們.
本來就是要告到底,不然地球還有天理嗎??
露掉,補一下:藍血人這些人,毀損、結夥搶劫
現在哪是一黨獨大呀,簡直是一黨獨「霸」啦!!!228事件、白色恐怖、清鄉,蔣經國-江南事件,台灣人千萬不要忘記啊,台灣人是不是過太爽,一點憂患意識也沒有,一堆死台奴,可憐到極點。唉...到現在還不知覺醒,醉生夢死,迷於狗民黨的謊言當中這些事件都離我們不遠,連一世紀也沒有...這種黨國機器一旦回來,台灣就完啦!
腦殘台奴,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挺台的人這時千萬不要出手,這是一種激將法故意讓挺台的人在這時候出手,好讓這些狗民黨之徒為泛綠灌上「暴民罪」,標準狗民黨中國醬缸文化作風,「打人喊救人、做賊喊捉賊、偷搶拐幹,臭老二比誰都還硬,看到漂亮台灣女人就想X,但卻從小洗腦你要當個堂堂正正、禮義廉恥的中狗人」這是一種刻意「轉移焦點」,轉移什麼焦點?答:一中焦點,狗民黨說兩岸,但卻不敢說兩「國」,您注意到了嗎?有沒有拆穿他們的謊言,玩文字遊戲,民進黨應該直接問他你說的是指「一中屋頂下」,還是國與國的對等關係,支那國可不認同你那中華民狗喔,他們只認同中華人民共和狗。你承認你是他們的一省,他們才要承認你,才要談判,馬冏....別在騙人了啦....騙騙愚民、藍丁丁還可以....
確實如此,這些殺人喊救命的奧步,真是見多了,希望台灣人能夠從這次事件中覺醒!!!
回顧一下中國人.林正杰打台灣人.金恆煒這段畫面吧,大概很多人都忘了。了解一下中國人是個欺善怕惡的低等民族...若是說日本人當初屠殺中國低等生物,那只能拍手叫好... 大家請注意影片中「費鴻泰」的表情...暫時先把您的focus放在「費鴻泰」身上,事後您會覺得這些人很「冷血」 ,似乎有看好戲的感覺。
馬英九稍早表示:「首先我們對於今晚在台北發生的暴力事件表示遺憾,對於任何暴力我們都表示譴責的態度(藍色這句話並沒指誰啊?明明是藍血人先踢館還拿走人家的資料,公然私闖民宅,顯然是土匪行為。很官方的說法耶...好像學生打架,不負責任的老師都不管,老師說:我反對任何的暴力,學生們不該打架,後來就沒下文了),總統大選只勝十天的此刻,我們覺得各方都應該自制,避免暴力事件或者是任何可能釀成群眾事件的情事發生,因此我們希望往後十天不要再有這類的情況發生,讓我們有一個乾淨和平的選舉,我相信這對於台灣民主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沒經過他人許可,長昌的重要資料被這些狗民黨黨棍拿走,可依「現行犯」、「防害自由」、「私闖民宅」來治這些中國土匪的罪。不過何理懷疑台北市警方是否有意縱容這些中國土匪呢??台北市是不是在馬冏主政下已淪為豬仔圈呢??這有待台灣人睜亮您的眼睛啊,台灣人啊...再不覺醒就去死一死吧!乾脆當台奴算了!第302條【中華民國刑法】(屬公訴罪,檢查官可直接提起公訴,請參考308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第306條【中華民國刑法】(屬告訴乃論罪,由被害人提告)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第88條【刑事訴訟法】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也就是說,只要當場看到犯罪,一般人就可以將他抓起來,再交給檢查官或司法警官或司法警察. PS 92條)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顯可疑為犯罪人者。第92條【刑事訴訟法】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對於第一項逮捕現行犯之人,應詢其姓名、住所或居所及逮捕之事由。PS.一、「妨礙自由、私闖民宅」,應係指刑法第302條及第306條之罪;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是「告訴乃論之罪」、第302條妨害自由罪則是「公訴罪」。(刑法第308條參照)二、「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之規定,其告訴之提出,應自「得為告訴之人」(一般而言係指「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簡言之,應於被害事實發生後(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為之。否則,逾期提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之規定應為「不起訴處分」
法律歸法律,但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能不能執行,會不會放水,大有問題咧!!!
不要臉!
就算要搜索
也要請檢察官開搜索票才對呀!
沒有搜索票還跑到人家那裡踢館
人家當然不爽啊!
發生衝突是必然的!
而且知法玩法
被揍活該啦!
就算要轉移螞赫零的性醜聞
也應該去找壹週刊算帳才對呀!
是壹週刊暴料的耶!
難道馬老狗和壹週刊再搞什麼陰謀想整垮綠營呢?
有人可以回答一下嗎?
這些泛藍半獸人已經到喪心病狂的地步,奧步盡出!!!
啊不是說...有"外籍殺手"要砍狗...怎還不出手啊
316一起站出來護台灣~佑長昌
外籍殺手,不會吧??? 該不會是支那的屠狗一族???
這叫天佑台灣!逆轉勝!看籃委自打嘴吧!1定逆轉!1定逆轉!1定逆轉!勝!勝!勝!
長昌凍蒜,台灣加油!!!
看了實在是有夠都蘭,現在是爽怎樣亂就怎樣亂了喔,真沒天理...公司那些藍丁丁每天都在罵選綠的都是沒水準怎樣怎樣的,馬的勒!!藍的才是這樣的人吧...
喪心病狂的泛藍集團!!!
藍丁丁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 警察跟屁一樣.居然還開警車"保護"藍丁丁.離開現場\ / 我們家包遊覽車316動員前去澳底支援~護台灣.佑長昌 ^^
社長會駐守在台北中國城!!!打擊藍色腐敗勢力!!!
現在是怎樣沒政府了嗎,闌尾的權利大過天嗎,私闖民宅搶劫物品還裝死要告人家,警察則負責修理屋主.靠!這是什麼世界啊,是共產黨執政嗎?還沒選上就這樣搞,選上還得了.3/22的票再不好好投台灣人就等著被消滅吧.
台灣人要自我覺醒,要不然就是自掘墳墓!!!
今晚看新聞..看到差點吐血..超想衝去現場呼費吠叫幾巴掌..他是怎樣..應該是馬不久叫他去亂的..
馬不久想掩蓋他老爹今天的大新聞啦..風流韻事..上樑不正下樑歪阿..
你看國民黨..一黨獨大屌成這付德行..他們憑什麼這個樣子..
怕選不上是嗎..現在就開始鬧了..誇張
我覺得我們不用跟他們一般見識..
3/22給他們好看..用選票把長昌推上總統位子..
就讓馬不久跟他的跟班們哭著回家找媽媽吧..
沉住氣..不要中計..
天佑台灣..長昌一定贏..
3/16我已經報名了喔..希望那天可以看到社長..
此則為私密回覆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