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
會員登入
新使用者?
立即註冊
請選擇功能▼
發表文章
上傳相片
我的部落格
管理部落格
服務首頁
|
服務說明
|
Yahoo!奇摩
人民有知道事實的權利及義務,並有討論事實的言論自由權
引用觀念~~你不可能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裡~~我們是否常對著被人丟在地上的香蕉皮咒罵,卻完全不行動?香蕉皮會因為咒罵而自己走進垃圾桶裡嗎?
訂閱部落格
關閉
沒有跨越不了的過去,珍惜生命.我有話對十字杵說
我要留言
RSS
自動播放
選擇相簿
全部相片
未分類相簿
聚餐
我們家的柴犬寶寶
兒少29條資料
個人畫稿作品
寶哥的水世界
引用他人作品照片
我們家的博美
十字杵
6
5
紅玫
4
紫玫2
紫玫
3
2
更換分類
未分類相簿
聚餐
我們家的柴犬寶寶
兒少29條資料
個人畫稿作品
寶哥的水世界
引用他人作品照片
我們家的博美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頁
願
微軟:兒少網安亮紅燈 ,建議家長五要及五不要
法律應是最後防線,道德規範可以明文規定要求人民遵守,違者罰鍰糾正,但不能無限上崗要求人民想像道德尺寸,再以刑罰方式警戒任何意識型態想像中的道德.事前處罰需有具體違害之前提,凡事應酌量事後規範處罰,才能真正導正社會風俗.(兒少29未修也未廢,不限年紀,故請大家勿挑釁刊登徵詢性交易內容等,以免觸法),
《青春無價 我不援》
廢兒少29連署
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鼓山心靈處方籤
十字杵
更新日期
2009/11/09 11:01
部落格相簿
我的訂閱
未分類部落格連結
(2)
BLOG
(29)
版主看法律
與格友討論兒少29
我不反對宗教的不要淫亂,但不能設立法條把每個人都丟去司法檢驗有沒有淫亂.
法律不是用來恐嚇人民不要犯法,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民若受到故意及過失傷害時,公權力介入扶助弱勢得到對等公平正義的伸張*遵守法律是尊重並避免他人受權益損失*若法條之存在已失去認定是非公允,創造出因法條而受害者,即便回歸當時時空背景無理視為有理,也改變不了無理下得不到民心認同及遵守的現實.解決傷害最佳的方式:停止傷害,重新定義可被互相尊重的平衡,不要將小罪烙上一輩子污點,此舉會使曾犯罪者更有理由釀更大的罪行.
留言板
◀
2009
▶
◀
十一月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書籤
不要做剪蛹的人,蝴蝶必需用它細小的身體掙扎從小孔出來,它必需經過這個過程,才可以將身體裡的體液壓進它的翅膀裡。生命裡面的〝掙扎〞是我們必需有的。學習做正確的抉擇,更勝於一味的阻止遇到挫折及選擇。自主權是人權之一,請不要剝奪此權利,僅認為一切是為你好。
公益網站:
法鼓山大願興學計畫
富聖懿
台灣終止童妓協會
國小教師在職進修網-兒童性侵害防治
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
反虐動物聯盟組織全民大連署
法鼓山處方籤blog
佛心大串聯
溫馨小家庭
最新文章
釋字666號:社維80違憲,自解釋令公布日起,二年內失效
淺談狂牛症~~
電影:霜花店朕的男人~~觀後審思
十字杵
電影:即刻救援~~觀後審思
冒名援交觸兒少29重罪,假援交張貼訊息僅觸詐欺輕罪?又出現雙重標準
98.06.05經濟部令:修正電腦軟體分級辦法
幸福
罰抄心經,可否體會色即是空?
「綠壩」(Green Dam-Youth Escort)&過濾軟體
所有文章
文章分類
網路小說
( 48 )
短篇小品
( 17 )
兒少29存廢
( 61 )
兒少相關
( 25 )
就事論事
( 21 )
新增修法條
( 2 )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 2009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